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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第六章神魔·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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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逢知己千杯少, 狭路相逢是冤家。

我不知道自己和三十六是哪种, 但肯定不会是知己,我身上现在都还有她给我下的毒呢。

给了尘寰一个眼神,尘寰也注意到了那只萌萌哒的熊猫,跳出去将正吭哧吭哧着的熊猫给捞了上来, 我眼神挺好的看到熊猫爪子带出来的石屑。没错,石屑, 这座别墅是完全仿西方的,建筑材料以石料为主,爪子够锋利的啊, 都在石头上掏洞了。

熊猫被带上来, 那个年轻天师的眼睛立马就发光了。“滚滚。”

我瞅向熊猫,熊猫正在收拾爪子上的碎屑, 显然没意识到对方口中的滚滚是对它这个物种的亲昵称呼,也得亏没意识到, 不然我都不好说天师这会会不会已经横尸当场了。

人族热爱熊猫这种濒危物种,因为它们很可爱, 却忘了问一句熊猫是不是也觉得人类可爱。别的熊猫不好说, 但三十六, 不会有任何悬念, 不仅仅是因为千万年前的恩怨, 也因为让熊猫变成濒危物种的侩子手不是别人,就是人类自己。

把人的子孙弄得濒危,然后因为觉得别人可爱又改行当粉丝, 还要求别人同样爱自己,智障都不会如此异想天开。

不过,说来也有意思,明明千万年前与千万年后的如今都是人类与熊猫,为何千万年前能狠心虐待熊猫幼崽,如今却又萌熊猫幼崽。不过,不管是因为什么而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人类放下了曾经的罪行,受害者也放下了,但它的放下和正常人理解的放下显然不是一个三观体系的放下。

我没顾上天师原来是只熊猫粉这事,我现在比较关心的是,三十六怎么会在这?说起来,之前的受害者被人给弄那么惨,却没死,是一件很值得好奇的事。

诚然,现代医学发达,剁腿剜眼,只要伤口处理得及时,是不会死的,但死亡率也是很高的。也因此,看到三十六后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其实不是没可能零死亡率,那就是动手的人是个神医,手术技能与经验都是完美。

不过,瞅了瞅高冷的熊猫,显然不会理我。

我说:“我认识少凰,她让我帮忙找三十六。”

熊猫终于不再拿我当空气。

我问:“咱们可以聊聊你是来这干嘛的吗?”

熊猫没回答我的问题,但它让我看了一出刑罚课。

我们几个被请来的帮手在下头聊天喝茶玩游戏的时候上头的房间已经变成了类似审讯室的地方,那个年轻有为的富二代已经被人拿锯子锯掉了一条腿,我们上来的时候凶手正在锯第二条,富二代疼得哭爹喊娘的,各种脏话往外飙,但在开门之前我们没一个人听到声音。

凶手.....我的眼睛告诉我,那是个挺漂亮的人族少女,但那张脸告诉我,她是它,是小幺,以及,这人看上去怎么有些眼熟?不是容貌眼熟,而是气质,非常的干净无害,这要不是她手里正在锯别人的腿,我八成得被她这一身干净的气质给骗过去。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天师和和尚道士一见着人间惨剧,两个跑了,另一个则是想救人,但被尘寰给制服了。

“你们干什么?”天师不可思异的看着我们。

我无视之,目光一直看着正忙着锯人腿的小幺。

“君小姐好久不见。”

我愣了下,有些茫然,咱俩认识?

“北京。”小幺提醒。

想起来了。“阿莯!?你那会.....”不是这张脸,这才多久你就换壳了?

“没换壳,之前那不是我的脸,是这具身体原本主人的,不过我入住后就慢慢调节成了我自己的脸。”

哦,对,神魂是会自动改造躯体以便更契合自己,也住得更舒服些的。这种改造可比棒子国的整容手术牛多了,几乎是从基因层面开始改,纯天然无污染更无副作用。

只是,躯体能够容纳神魂,上神你和这具躯体的契合度究竟有多高?或者,我该问,你俩的基因相似度有多高?

“这么说你来这也不久?”我问。

“挺短的。”

“那你跟他应该不会有什么过节吧?”我瞅了瞅已经被锯腿,正要被剜眼的富二代。

小幺指了指自己。“这身体不是我的。”

“我知道啊。”我点头。

“我用了别人的遗体便是欠了因果,得还。”

“原主的要求?”我问。

阿莯点头。“她要求让几个人生不如死。”

“什么仇这么大的恨?”我侧目。

深仇大恨。

阿莯抬手活剜了富二代的眼珠子,顺便告诉了我发生在原主身上的事。

心理学家说了,压力太大若不能调节,很容易变态。

几个年轻有为的富二代便有这种压力,虽然别人看他们是成功人士,他们也的确是,但这种成功伴随的是非常巨大的压力,压力太大超出了人体的自我调节能力,很容易出问题,也因此,心理医生这个职业应运而出。但时人的观念,或者说东方的观念,在找心理医生方面有些忌医讳疾,非常忌讳看心理医生,不少人死不肯去看,就算去看,也是遮遮掩掩的,好似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天知道只是单纯的看个病而已,完全无法理解一些人的看法。

一直憋着的结果便是变态,真变态,不是三十六和少凰这种因为物种不同时代不同三观不同所导致的差异性(伪)变态,这几个富二代是真变态。

为了解压,很多人都会找一些事情增加自我调节能力,比如暴力一些的人喜欢打拳、马拉松什么的,累到虚脱大汗淋漓也酣畅淋漓,更过分一点的有飙车酗酒女色等,若文雅一点的也有放空自己或看书玩音乐什么的,更高难度一点的,比如三十六,据少凰说,这位主若是觉得压力大时都是做实验,比如将大活人零敲碎剐成细胞再一个个拼回去(好奇受害者的心理阴影面积)。

阿莯这具身体的原主是这个富二代和他几个朋友造成的受害者,虽然同样走的血腥派路线,但他们显然和三十六不同,三十六把人一厘一厘的解剖了她是能够拼回去的,并且拼回去后保证比被解剖前更健康更强壮,还没副作用,最神奇的一次是一只被她给解剖的兔子仙人被拼回去后变成了一只身体素质堪比古神族的兔子仙人。

富二代们没三十六的本事,原主差点被他们给折磨死,没死倒不是她幸运,事实上受害者不止原主一个,她是唯一一个逃掉的,活着逃掉的,但没用。没有任何证据,好不容易找到证人,证人为了自保做了伪证,最终的结果是官司打输了,而为了打这一场官司,原主家欠下了巨债,逼债天天上门要债,活活逼死她的父母,她自己一怒之下跳楼了。

原本这姑娘是应该变成怨灵的,但小幺正好那个时候跑人间界来了,神魂下来的,本体没带下来,正处于裸奔状态。

这姑娘的躯体虽然摔成了肉饼,但小幺看了看,和自己的契合度超过百分之七十,能用。虽然是一张肉饼,但所有选择里这个的契合度是最高的,至于惨不忍睹什么的,修补一下就是了。

于是,正在向怨灵转变的原主被小幺给强行按回了正常状态,然后秉着不能白拿别人东西的厚道思想问原主有没有什么未了心愿,我用了你的身体也不白用,就帮你了结未了心愿好了。

原主分不清妖魔鬼怪与神人的区别,但小幺的强大与非人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的,那么惨不忍睹的躯体,她三两下就给修补好了,并且重新恢复了生机,原本可是死得透透的了。

原主明智的选择了让小幺帮她报仇,让凶手生不如死。

因为凶手并不是聚集在一座城市,原主也是在首都上大学的时候遇害的,而当时凶手是在首都出差,对人间界一片陌生的小幺弄不清楚具体情况因而是一边找人一边替原主报仇。

满世界找熊猫和鸟的同时将凶手所在城市划入自己的路线里,路过的时候将凶手给收拾了,附赠从霉神那里弄来的倒霉符一张,保证凶手哪怕亿万家财也会很快败得底朝天,并且一霉至少三代人。

自己残了,而子孙三代也不会有任何出息,就算有出息,那惊人的霉运也足以让他们再有能力也一生都抓不住机遇,穷困潦倒,相信凶手一定能深刻体会到生不如死四个字的真谛。

这绝对是超额完成任务,我觉得原主这会一定很高兴,若是需要为服务态度打分的话,我相信原主一定给小幺打六个星。

就算是原主也最多是想让凶手自己付出代价,如小幺这般株连的,她绝对不会有。倒也不是说小幺凶残与原主比小幺善良,而是,双方的生长环境不一样,现代早就废除了株连这种惩罚,对于株连,只能在史书与古装剧里看到,非常的模糊,根本无法深刻的体会到株连这两个字的含义,自然没这个意识。而小幺,她的思维里绝对没有一人做事一人当的认知,一人做事全家当甚至全族当的认知她肯定有。也因此,株连别人子孙这种事,她做得理所当然,也更让思维被现代人道主义氛围给限制了的原主满意。

我不同情富二代的下场,自己种的苦果,再苦也得自己吞。我比较担心的是,小幺的法律意识貌似挺....说淡薄都是委婉的,她根本就是没有。我知道,少凰也没有法律意识,但千万年的还债生涯已经逼得她不得不学会了入乡随俗,因此在人间界她再怎么浪再怎么放飞都有一个度,而小幺与三十六,莫名的,我觉得它们根本没有度,或者就算有度那也不是凡世的度。

说实话,这种问题我也有,现代环境长大的人,除非是真变态,否则杀了人,不管杀的是什么人,心理都会不好受,值得一提的是,这种不好受往往是一时的,迈过了这个坎,不少人都会对生命失去敬畏,彻底跳出这个世界的法律体系与道德准则。而我,老实说,杀了那么多人,我压根没有过任何心理压力,恢复曾经的记忆之后倒也罢了,靁的神生,它珍惜生命,但珍惜和不杀生是两回事。但恢复记忆之前我也是如此,生于雷泽界,长于雷泽界,某些东西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法律意识,道德标准,我都有,可我的法律意识是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都不能残害同类,我的道德标准是不因无关利益的事情与别的智慧物种结仇。

这也是我能毫无心理障碍的杀人的主因:人族不是君族,非我族类,而我每次杀人也都与利益有关系。

自然,我这充其量就是有点超纲,但三十六和小幺,总觉得不会只是有点超纲。

然而,两位大神都下凡了,我还能怎么着?

塞回神界去?

我压根没这能力。

目睹了一出现场的极刑,再将天师给放了,旋即离开了别墅,心里安慰着,虽然没能签到一份千年长约,但能够找到给自己下毒的熊猫解决自己体内的毒素也是一件好事。

别墅的不远处停着一辆超酷的越野车,各方面都做过改造,虽然不是很好看,但西部或西南自由行的话,这种车是最实在的。但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这辆车的是主人是小幺。

这么一辆车,没个几万根本买不到,而小幺,别说有没有钱了,我严重怀疑它跟熊猫连身份证都没有,既如此,哪来的车?

坐上车后我撸着熊猫的毛问了关于车是哪买的这个问题。

“不是买的。”熊猫回道。

我下意识问:“抢的?”

为毛不是偷的?到底也是神人,我不认为它们俩会做小偷小摸的事,虽然很难说抢和偷哪个性质更恶劣,但抢是光明正大的,明着伤人甚至杀人,这两位应该更青睐这个。

“捡的。”

我不信。“这么好的车谁会给丢了?”再败家也没这么败家的。

熊猫给了我一个你爱信不信的眼神。

我换了个思路方向问熊猫:“那原本的主人呢?”

熊猫不假思索的回答:“不知道,但应该死了。”

“什么叫应该死了?”

“就是我也不确定他死没死。”

“为什么这么说?”

“那就是个普通人,被剥得只剩下一层衣服再捆了丢荒郊野外,而那里又是高原地形,少有人经过.....”熊猫给了我一个你懂得的眼神,真难为这家伙能用熊猫的脸做出如此高难度的表情。

“这不还是谋财害命吗?”我无语,人族身上可没鳞片,高原之上没有御寒衣物,就现代人的脆皮体质,一个晚上就足够要人命了。

“孤男寡女一只熊,他若是不生出歹意,小幺也不会那么对他。”熊猫理直气壮道。

也是,他要不作死,也不会真的死了。

但,能那么轻描淡写的就把人给搁高原的荒野里给活活冻死,你还不如一剑劈了他脑袋呢。而且这法律意识真是比我还差,我顶多收别人一条或两条胳膊。

“你们打算呆多久啊?”我问,如此毫无法律意识又有能力毁灭世界的存在还是哪来的回哪去吧,人神分居真是盘古世界开天辟地以来最英明的决策。

正在开车的阿莯闻言,道:“暂时回不去,正好看看凡世这么多年变化如何,说起来,很多年没回来了,看什么都觉得陌生。”

我想呵呵,你也不考虑一下你自己高寿,现在这个时代日新月异,几十年就足以让时代将一个人完全变成陌生人,何况你都不止几十年。“这样啊,那你们有身份证吗?现代社会如果没有身份证会有很多地方都不方便的。”所以,能不停留的话你们还是走吧。

熊猫一脸的懵,显然不明白身份证是什么玩意,自然,不明白很正常,它一个上神只有别人认它没有它用什么东西来证明自己身份的,在神界,没有人会冒充自己是上神,而考虑到上神这一位阶存在的强大,应该没谁会在认出一个人是上神后还敢盘问不休的。

还有阿莯?

阿莯的反应很简单:“我这段时间一直都没身份证,也没什么影响。”

我问:“那你就没用幻术糊弄人?”

打工什么的,都是要拿身份证的,否则正当的行业谁敢雇来历不明的人?有个身份证好歹知道你是谁,籍贯何处,以及你的身份是否真实,而确定了这些,一颗心也就可以放下一半了。阿莯显然是知道如何赚钱并且赚得到钱的,我就不信这期间她一直没向人出示过“身份证”。

阿莯以沉默做为给我的回答。

我没问她是拿什么糊弄人的。“我给你俩办一张,就算你俩不怕麻烦,但也会觉得烦不是吗?”

阿莯颌首表示同意。

我说:“办身份证的话,你俩填什么名字?”

“韶光,白首韶华的韶,光芒的光。”这是熊猫。

“煦色韶光明媚,轻霭低笼芳树,这名字起得还挺有诗意的。”我夸道。

熊猫道:“师尊捡到我的时候正是一个天气极好的春日。”

我:“.....那还挺写实的,话说它捡到你的时候若正是冬日,莫不是会为你起名凛冬?”

“八叫暮雪。”

我愣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下雪的傍晚?”

熊猫道:“师尊若是见了你,必定引以为知己。”

捡到支白玉参就叫白彧,天气很好的春日捡到只熊猫就叫韶光,下雪的傍晚捡到个弟子就叫暮雪,虽说每个名字都挺好听的,但想想这些名字所代表的含义,怎么就那么的槽多无口呢?

我瞅向阿莯。“阿莯你被捡到的时候不会是在莯草丛里吧?”

阿莯回答:“莯草的草根可以食用。”

我茫然了下。“你当时在啃莯草?”都饿到啃草根了,真可怜。

“它当时嘴里正好叼着根莯草。”

这回是真槽多无口了。

我说:“身份证上不仅要填名,还要姓氏,话说你俩想姓什么吗。”

没问姓什么而是想姓什么,不是我傻了,而是上古那会,姓氏有没有出现都还不一定呢,反正我死那会都还没有姓氏这东西。

“熊。”熊猫非常写实而实诚的给出答案。

“华胥莯。”这是阿莯。

我说:“华这个姓挺少见的。”

阿莯闻言愣了下,旋即纠正道:“我姓风。”

华胥莯,姓风。

我仿佛看到了摇摇欲坠的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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