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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第三章步摇·信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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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认真的说, 我对汉朝有好感, 但我对两汉的皇帝却是很无语,尤其是开国皇帝。西汉开国皇帝刘邦是个真小人,东汉则是个伪君子。

刘邦的事迹很多:逃跑的时候把一双儿女给踢下马车给马车减负;发达之后惦记着怎么废了发妻和嫡子;狡兔死走狗烹,追随他的功臣基本被杀光。

渣中战斗机莫过于此。

刘秀, 我不能否认他是个明君,但他也的确是个渣。

他与郭圣通还有阴丽华三个人之间的事, 很多人或许觉得刘秀很重情,对阴丽华有始有终,但我想说, 这里头究竟有多少真情, 真是值得呵呵的问题。

娶南阳豪强大族的阴氏女阴丽华,刘秀得到了南阳当地豪强大族的支持。

休妻为妾, 再娶河北豪强大族中的真定郭氏女郭圣通,刘秀得到了河北豪强大族的支持。

南阳豪族与河北豪族是刘秀建立东汉王朝时最大的依靠与支持力, 可以说,没有这两方势力, 刘秀根本当不了皇帝。

立郭圣通为后时, 两方势力里河北豪族对刘秀用处更大, 因此郭圣通成了皇后。废郭圣通也不是郭圣通犯了什么不能再当皇后的错误, 而是天下已定, 刘秀已经掌控了局势,河北豪族被削弱得差不多了,影响不到他了, 而他想换个皇后换个太子,于是郭圣通被废。没多久郭圣通的长子刘疆自请废太子,刘秀准了,换了阴丽华的长子刘庄当太子。

值得一提的是,刘秀死后,刘庄继位,是为汉明帝,明帝继位没多久刘疆这个废太子就挂了。

贵易交,富易妻。这是刘秀想让臣子踢了原配娶自己寡居的姐姐时说的话,那位臣子不干,而臣子是豪族出身,东汉的皇权不如西汉,因此臣子不干,刘秀也不能硬来。不过臣子没做到,他自己倒是做到了这六个字。

不过这么算起来的话,刘秀对阴丽华还真是真爱,但他还是一只渣。

虽说十个皇帝九个渣,还有一个超级渣,不要求你是情痴,但就算渣也麻烦渣得有品一点,比如孟凰。孟凰那种,我觉得她就算渣也是渣得很有格调的那种。

对于我的吐槽,少凰道:“郭圣通离开洛阳的时候心里早就没了刘秀,她对洛阳唯一放不下的就是刘疆的安危;至于阴丽华,她也曾爱过刘秀,但你想想她在史书上的评价,贤惠大度,若是真的爱一个人,能做到大度与别人共享?独占欲是爱的同胞。”

曾经爱过?那就是后来不爱了?

“刘秀知道吗?”

“阴丽华演技很好。”

“他可是皇帝,这点敏锐都没有?”

“有些事情,不揭破还可以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模样。”

“自欺欺人。”我说:“我更欣赏你姐了,她肯定不会自欺欺人。”

少凰不以为然:“若是长姐,从一开始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鱼与熊掌,她从来都是都要。不过,若是长姐,正常人都不会爱上,而爱上了,那么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很难对她心冷。”

我不解。“人心若是伤得很了,会冷不是很正常吗?”

“每个爱上长姐的人都很清楚,长姐若是爱,她会将你放在她生命的前面。”

“那不是很不错吗?”

“生命之前,江山之后,这是长姐的爱。”

我说:“你姐倒是个重情义的,不愧是凤凰之后。”

没瞎扯,孟凰这样才正常,也真实。

小说里那些为了爱情可以不要江山的帝王,现实里可能出现吗?

反正我是不信的,享受着世间最极致的荣华富贵,怎么可能愿意失去,若是能接受,为何古往今来的帝王都热衷于磕丹追求长生不老?有多少皇帝就是为了追求长生而磕丹磕死的?

皇帝心中最爱的是江山,是自己的生命,爱情....李隆基还独宠杨玉环二十年呢,最后不还是赐死了杨玉环?只要江山还在,只要自己的生命还在,什么样的美人得不到?

孟凰很真实,鱼和熊掌都想要,自然是贪心,是痴心妄想,可那是于庸人而言,庸人注定向现实向命运低头,在二选一里艰难的抉择。然孟凰不是,她是真正的强者,二选一的选择题里她只会选第三种,用历史证明了鱼与熊掌还真能兼得。

不负如来不负卿,无论是对族群还是对爱人她都做到了无愧于心,就是最后的时候她的江山没事,她的爱人亲人也没事,唯独她自己香消玉殒了(话说,好像能理解少凰对她长姐的抓狂心情了)。

两相比较,我是真的瞧不上刘秀的品行。

少凰颌首:“长姐跟刘秀当然不一样,长姐是神,而刘秀是人,是人,他自然摆脱不了人的劣根性,赶紧走,别拖拉了。”

我站在符阵中有点瑟缩。“你确定神类生物现在真的可以穿梭时间?”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时间之道,我研究过,也曾试图穿梭时间,结果,相当....天罚之眼追着我劈了半个月。

“确定以及肯定。”

我犹豫着启动了符阵,然后就听到了少凰的未尽之语——

“就是只能传送神类的元神”

妈哒,少凰你个辣鸡,本庄主不要裸/奔啊!!!

这是哪?

我是谁?

哦,想起来了,我是君羽落,是靁。

反应过来后我瞅了瞅周围原生态的环境,ok,现在肯定穿梭了,鹤城周围虽然多山林,但这么原生态的山林可没有,这样的原生态,必须是那些原始山林里才会有。

啥叫原生态?

草木葳蕤,千虫齐奏,万兽合唱,生机勃勃。

在现代,这样的原生态也就边境几个省的原始森林里还能见到。

看到一群肥肥的野猪我立刻就想挥爪捕猎,说起来自打来了地球我就没再吃过正宗的野味了,真是想得紧,在雷泽的时候我可是顿顿野味的。

动了动爪子,我顿时无语凝噎。

妈哒,忘了自己现在是裸/奔状态了。

啥叫裸/奔状态?

简单,就是不穿衣服啊。

啥是衣服?

答曰:臭皮囊。

细想的话,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我现在的情况,我的灵魂是标准的神类灵魂,扛得住时间长河的风浪,但我的躯体并非我在大洪荒时代经过千万年打熬出来的那一具神之躯,扛不住很正常。且,若真的扛住了,那我就要怀疑天道脑子秀逗了,如果它有脑子的话,一个穿衣服的神类生物和一个不穿衣服的神类能对历史造成的破坏力可是大不相同。

先找具衣服穿。

找活人借?

算了,还是别造这个孽了,不配套的衣服,我的灵魂为了穿着舒服会下意识进行改造,到时候就是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了。

我最后找了一具尸体,是路人的,被剪径的强人所害,曝尸荒野,尸体还没烂,可以用用,我欢喜的钻了进去,然后....tmd,光顾着找衣服却忘了衣服的质量以及兼容问题了。

兼容问题好大,几乎我一钻进去它就崩毁了,路人君真不好意思,我不是害你尸骨无存的。

我最后是自己用神力制造了一次性的“衣服”,按着自己的属性打造的自然不存在不兼容的问题,最多就是容量不够,容易撑爆,不过这个问题也不大,我对自己的神魂封印再封印,ok,容量问题也解决了。

不过,我瞅着自己现在用的躯体,虽然是按着属性制造的,但品质差了十万八千里,不过也凑合着能用个半年,只是,品质再差这也是标准的非人类属性,而我在未来的那具....

忽然有点想不通,人族与我的躯体存在严重的不兼容,这我是知道的,毕竟,我跟人族没有血缘关系。神类生物夺舍或复活都是挑的血裔的躯体,血统越纯正越好,实在没得选才会考虑混血,连混血都没得选才会破罐子破摔的荤素不忌。

君族的情况我是知道的,雷泽界有数百万族人,但那只是一部分,那只是洪荒破碎后的一处碎片形成的小世界,实际上雷泽主体不在那,在另一处,被称为君族祖源之地,而除了祖源之地和雷泽界,三千世界雷泽还另外控制着几处世界繁衍生息,整个族群的人口数以十亿计。质变引发量变,如此庞大的基数,别说接近初代种的血脉了,只怕连返祖的初代种都能找到几只,为什么我的复活却是以混血种的生命形态重生的?还没引起任何的不兼容,这诚然有我的神魂为了自我保护而进行了重重封印的关系,但躯体与神魂之间没有不兼容问题才是主因。

这不合理。

想不通,先办正事吧。

走到最近的城邑走了大半天,这让我有种不太好的感觉,虽然现在的躯体品质差了点,但匀速每小时三四十公里还是没问题,放到现代,我这速度,一个小时里就算碰不上大城也能碰上中小城镇,然而在这....眼前就是。

瞅了瞅城门上面的字,无语凝噎,不过两千年的时间而已,我咋就成文盲了?

更无语凝噎的还在后头,向行人打听了之后得知:此地乃黔中郡。

虽然不识字,但我的常识和历史知识还是在的,黔中郡是鹤城一带的古称,沿用时间,从战国一直沿用到魏晋,东汉就在这条时间带里,虽然地点不是洛阳,但时间应该没问题。不过,话说回来,黔中郡离洛阳距离几何?

黔中郡是鹤城,鹤城在湖南,洞庭之南,洛阳则是陕西那一片的,黄河文明的发源地。距离.....不知道,但都跨省了,肯定不近。

咩咩的,古代可没火车没飞机,本庄主可怎么去啊?爬云术飞过去?好主意,话说东汉时期的灵气浓度比现代高多了,灵力用完了,补充起来也比现代的时候快。想想也是,人活着,就算不修炼也不可能一口灵气不消耗,你吸几口,我吸几口,必然影响生长环境的灵气浓度,人多的地方,灵气自然就稀薄。想想东汉时地球的人口,再想想现代时地球的总人口,啧,神民繁殖慢也有繁殖慢的好处,至少我们控制的那几个界的灵气浓度都挺高的。

不过,思绪又跑题了,现在的问题是怎么去东汉,爬云术是个好主意,却不是我的好主意,我现在的躯体可是一次性用品,用法术必然增加它的损耗,损耗过快,它也可以提前报废了。就算是一次性“衣服”,我制造起来也耗费了不少力量,都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恢复,还是别挥霍了,勤俭是一种美德。

我使劲的开动脑子,最后想到了一个办法:买马车。

办法很靠谱,然并卵,我没钱。

买马车,问了下价,算了,还是租吧,然而租的价钱....这不还是抢吗?放现代,这物价我去买宝马都行了。

伙计颇为不可思异:“女郎没钱,莫不是开玩笑?”

我反问:“我看着很有钱?”身无分文,字面意思上的。

伙计瞅了瞅我的衣服,一副不言而喻的意思,我低头瞅了瞅自己的衣服,很正常的衣服,好吧,式样肯定有点奇怪,我又不知道东汉时的人流行什么衣服,每个朝代的服饰都是不一样的。别信电视上那些除非是辫子戏,否则不管哪个朝代都千篇一律的古装,真穿古代了,电视上那些,大部分常识都有问题。就好像头发,电视上的古人大多头发一半束成髻,另一半披在后面,有的干脆全披着,那样的打扮真放古代,铁定让人给批个半死,这什么鬼样子?这么一副鬼样子见自己,是轻视自己还是羞辱自己?

鉴于此,不清楚东汉服饰流行,我干脆照搬了自己在大洪荒时代的衣服,大致的式样与曲裾深衣有点像,细节上,别深究了,我相信不管是哪个时代都不会有人往衣服上修草木虫鱼、山川日月、各种法阵、道纹....咩咩的,神袍在某种意义上都不算衣服了,本质根本就是顶级的防御法宝,穿着神袍,哪怕地球爆炸了也伤不到一根毫毛。

当然,我的神袍没那么花哨,也就衣襟、袖口以及袍摆绣了一些东西,法阵和道纹什么的,以我现在的状态根本弄不出来,便没弄,只是弄了个辟尘、坚固、不腐....怎么着千年不腐不朽,不染尘埃了。

思及此,我瞅了瞅自己干净得一尘不染的衣服,再瞅了瞅周围人粗糙且陈旧的衣服,懂了。

我转头去找周围的山君水君土地神了。

干嘛?

借钱。

把身上的衣服给卖了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我摸过那个路人君的衣服,这年头,丝绸只有贵族才有资格穿,因此平民穿的是粗布衣服,路人甲也不例外,那质感.....我要真穿身上,皮肤肯定受不了,太粗糙了,感觉比装沙子化肥的麻袋还粗糙。

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就地召神,希望是土地神,我也就认识它,两千多年后,水君和山君都长眠了,我想认识也没地认识去。然而,来的是个穿着浅蓝色曲裾深衣的大美人,真的很美,不跟古神这一特殊科目的物种比的话,这位美眉妥妥的举世无双。

然并卵,我不认识,山君水君土地神什么的都是自然神,没有性别,土地神平日里的男性外形.....我在大洪荒时代还顶着女性的外形呢,可我那时候是女的吗?我高兴的话,今儿是女子外形,明儿是男子外形毫无阻碍,端看我乐不乐意。

性别完全不能成为特征,外表,变化之术在神类生物里就连三岁小孩都会。

气息,这个倒不会骗人,靠谱,美眉身上一点土地的气息都没有,反倒是水的气息十足,气息之纯正,水族都没这么纯正,仿佛眼前的就是一团水,不管是上善若水的气质还是柔美的外形都很像,看着就让人觉得很舒服。

“水君?”我试探的问,对于水君,我只知道它长眠了,按着人族的说法就是死了,不同的是,自然神也是神类生物,虽然没有古神族这一科目力量强大,但它们的不死性绝对在古神族之上,因此,死了未必不能复活。只是,自然神的孕育非常艰难,但长眠也更难,也不知道它后来是发生了什么事才长眠的。

美眉瞅了瞅我。“古神神民?”

我礼貌的拱手行礼。“在下君族羽落。”

“雷神后裔。”

我能说我就是你口中所谓的雷神吗?“对。”

美眉的眼睛里显然仍有疑虑,但也没多问,而是说:“长江水君沅桑。”

我瞧了瞧旁边的河流,比起我所熟悉的那条沅江要水量充足多了,跟它一比,两千多年后的那条沅江就是一条小水沟,还是被污染的小水沟。可不管多么的不同,它都是沅江,不是长江。

“沅江是我诞生的地方。”美眉解释道。

我愣了下,旋即道:“恭喜,祝水君早日修成水神。”修成水神你就可以离开地球去神界蹦跶了。

好话没人不喜欢听,美眉显然也是。“借女郎吉言。”

上善若水,水君这一科目的神类生物可以说是神类这一纲目下所有科目中脾气最好的,我坦诚的说了自己现在是什么情况,然后羞愧的表示囊中羞涩,能不能借点钱?有机会一定还。(回去就查查你是不是死透了,没死透的话我就找你还,死透了,那我也没办法,总不能给你烧纸钱吧?自然神死了可不会入地府,烧了也白烧,我就捐给保护环境的公益组织好了)

水君挺痛快的答应借钱,并且表示不用还了,然后问我:“你是要金银还是珍珠?”

我不解:“矿藏不是山君土地管辖范围内的吗?”

“江河湖泊里有时会有风浪,几千年下来,也有不少沉船。”

我秒懂。“金银。”这是硬通货,珍珠的话我还得找门路处理,而我一个连户籍都没有的人,哪来的门路?须知之前进黔中郡城还是靠的幻术,随便捡了片树叶让守城门的大爷以为那是路引户籍才过关的。

“子隰,拿一包金银过来。”

看着水君的一句话自己长腿找人去了,我默默吐槽,其实古代也挺好的,没有手机也不妨碍千里之外联络,没有飞机也不妨碍一日往来万里....前提是你不是人,是一只神类。

一包很快就送到,这只名唤子隰的吞真是一只实诚的吞,说一包还真是一包,包个大活人都绰绰有余。

水君也无语了下,旋即向我表示全给你。

我:“....”水君你真大方,我就是想借一小笔而已,不过考虑到都不知道黔中郡与洛阳的具体距离,我终究没拒绝,谁知道这一路上要花多少钱,还是带着吧。

虽然这么一大包金银带着肯定不是很安全,但真有强盗,我也不怕,正好赚点外快。

水君给的金银还真全是沉船上的东西,先说金子吧,我看到了周代的金器、战国时楚国的郢爰、汉代的马蹄金....种类真丰富,分量足,做工精致,根本找不开,我用的时候不得不将金子给掰碎再捏成金豆,也不知后世的考古学者们会不会想掐死。

再说银器,这个比较少,这会的金属银冶炼不易,比金子还难得,不过那些器皿倒是挺精致的,暂时还没掰捏。

用一包金豆子买了马车,坐了没两日我就后悔了。

秦始皇为什么死在巡游的路上,我懂了,秦始皇你根本不是赵高和胡亥害死的,你是颠簸死的吧?嗯,一个千古之谜解开了。

古代的路况,还有这没有橡胶轮胎的木轮....槽多无口。

坐了没几日马车我就近找了个城邑把马车给处理了,没了马车怎么走?简单,11路呗,我算过了,我自己走着都比这见鬼的马车要快,还舒服,至少步行的话屁/股不会开花,而且还有很多风景看,顺路也可以搜罗一些野生的药材,纯天然无污染,不管是药效还是药性都比后世的好,年头也不乏非常好的。

一路北上,这里逛逛,那里看看,还结识了几只妖,终于到了洛阳。

哇哦,不愧是华夏族的帝都,虽然比不得后世的现代化都市,但在这个时代,不,确切说是当世地球上,这座都城绝对当得上no.1,举世无双。

人流如织,热闹不凡,平民百姓的精神面貌也比我路上经过的不少地方好很多,路上经过的一些地方,那些为生计疲于奔命的人,他们根本就是因为活着所以活着。

到了地头,任务算是完成了一半,剩下一半.....我还是先想办法能走到那位豪族女郎住的小区再说。

现代有富豪聚居的高档小区,古代的时候自然也有。

古时有东贵西贱之说就是一种佐证,权贵居于东城,贱民居于西城,东城的人可以随便往西城跑,自然,东城的贵人不会这么做,西城太过鱼龙混杂,而西城的人是渴望进东城成为贵人却不能随便往东城跑。

用法术,想过,但我的“衣服”快到期了,这个时候再用法术,最多几分钟我就得裸/奔。自然,这不是主因,主因是,特勤处这玩意是三皇五帝时建立的,东汉在三皇五帝之后,也就是说,特勤处在这个年头也是存在的,洛阳做为华夏族的王朝帝都,特勤处不可能不派专人驻扎,不然皇帝被妖魔给控制了,那乐子可就大了。

我要真豁出去裸/奔的后果用法术往权贵聚居的地方跑,估计特勤处的祖先分分钟找上门。

真它咩的麻烦。

我最后决定,人要衣装,佛要金装,锦衣开路。

将衣服好好拾掇了下,弄得光鲜些,再将妖怪送的一枚玉佩佩戴在腰间,再回想一下千万年前当雷泽之主时在人前的时候端着的模样,临水自照,嗯,可以了。

豪族女郎并非嫡系,只是旁支,我拜访的时候她的父母不在,而下人显然被我端着的模样给唬住了,收下了我瞎编的雷泽君氏的名帖说去禀报一下女郎有故人来访。

一个虽然没听说过,但浑身气度比名士权贵还名士权贵的人,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是什么人白龙鱼服,亦或是别的情况,除非确定是骗子,否则保险起见,见一面也浪费不了多少时间。

见了面,这姑娘没让我失望。

知道这个东汉版梁祝时,我最感兴趣的竟然不是结局,而是那个豪族女郎.....她比祝英台有意思多了。

名门世家,一代代的基因优化,外形自然不差,但这姑娘最令人侧目的是那气度,沉稳大气得....莫名的让我想到了我的母亲,不同的是,她的身上没有母亲身上那掌握大权多年的上位者威仪,不过她身上的书墨气息也比母亲更重,也有着母亲没有的忧郁与担心。

西域那边已经失去联系很久了,十三人幸存的消息已经送到洛阳,但除了耿恭是高官会提到名字,另外十二位,奏报里肯定不会提到名字,这姑娘自然也就无从得知自己的游侠少年是生是死,能不忧郁能不担心吗?

捏着怀里的步摇,我有点不忍。

少女的骨龄是十九岁,放到现代那就是个刚步入大学校园的孩子,但放到古代,这个年纪的女子,孩子都能打酱油了,然而她仍旧绾着少女的发髻,显然还未成亲。

古代比现代坑的地方多了去,不止交通,更有一条:提倡早婚早育,到了年纪不嫁人不娶妻要交罚款。

以少女的家境而言,罚款倒不是什么问题,但这么大年纪都还没嫁出去,舆论压力和七大姑八大姨方面.....详情参考剩斗士们的压力,不,考虑后世女性独立的情况,如果女性真想浪一辈子,父母也不能替她做主结婚。而在古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逼急了,父母还真能替女儿做主,也不知她是如何坚持到如今的。

少女疑惑的看着我。“女郎怎么了?”

我想了想,还是将步摇取了出来,然后少女的脸色一下就白了。

我说:“我有一个朋友,他去过疏勒城,这是一个少年托他带给你的,还有一句遗言,不过我那位朋友在途中因故已离世,因而又拜托了我。”虽然是两千年后,但也算是途中不是?

少女颤抖着手接过了步摇,仍旧算平静的问:“什么遗言?”

“他让你不用再等他了,另外找个好人家嫁了,嫁人的时候别告诉他。若婚后安好就忘了我,若不好便记得,我爱你。”后半句我以第一人称复述了出来。

少女还是很平静,只是表示了送客,她需要静静。

我识趣的告辞,这个时候搁谁都想静静。

出了门在门口站了会,我又敲了门。“不好意思,我有东西落在里头了。”

少女住哪我不知道,但我记得她的气息,沿着气息找过去就是了,不过....横剑自刎,自杀也不带这么狠的啊,脖颈上割一剑,多疼啊。

弹指一道灵力打飞长剑。“我说你不至于这么看不开吧?沙场之上,刀剑无眼,死人很正常啊。”

少女看到我,愣了下,又看了看被我打飞的剑,最终还是没选择深究,未必是因为没有好奇心,个人感觉她是哀莫大于心死,没兴趣。

“是我害死他的。”少女哀戚痛悔的道:“若非我,他不会去从军,更不会去西域,更不会....”

看着少女的模样我有点头疼,本庄主来东汉不是为了看一出殉情的,梁祝传唱千年已经够了,没必要再添一笔。可少女这模样,估计我就是和她说,虽然是你的提议,但游侠少年本身也有拒绝的权利,但他没有,既然如此,死了,也是他自己的责任,与你无关。不过,算了,这姑娘聪明着呢,安慰聪明人是这世上最无力的事,因为你想说什么她全都知道。

我说:“不知女郎可曾想过修仙长生?”这话你再聪明也不至于想得到吧。

少女的确想不到,所以呆了。

我继续安利:“轮回永在,他死了去了地府,饮了孟婆汤,重新投了胎。你想再见他,若是同样去了地府,也只能同样饮下孟婆汤,你什么都不会再记得,你会永远的忘了他。可若修得长生,你可以一直记得这份爱,并且,若你们有缘,或许有朝一日你会再见到他。”不过三千世界....那必须是非常非常有缘。

后记:

少凰:“所以你就给她醍醐灌顶,灌了她一脑子的修炼功法,然后就回来了?”

“醍醐灌顶完了我就二次裸/奔了,天道也注意到我了,我还怎么呆下去?”

“你也不怕她那种状态修炼走火入魔?”

“不会的。”

“何以如此笃定?”

“那姑娘身上的某些气质,跟现在那些真正搞学问的学者很像,我估计,要没这回事,她肯定会成为一个做学问的人。而那些真正的学者,你知道的,比谁都静得下心。她的资质我也看过了,年纪虽然大了点,体内杂质堆得不少,但资质很好,也能弥补一二,再加上静得下心,很难走火入魔。”

“原来你也知道她年纪太大,体内杂质多,很难修成正果?”

“我当时就是想给她找点事做,让她别想着殉情什么的,殉了也是白殉,话赶话就.....”我略不好意思的回答。

少凰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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