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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第五章美丽·膏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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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星的家并不在长沙, 她只是演唱会有一站是在这里, 因此她住的地方是全市最豪华的大酒店,保安工作本来就够严的,现在因为她的到来更严了。

还是那句话,普通人的保安工作再严密, 防普通人甚至恐怖分子都能管用,但想防住修士.....好想跳槽去从事非法工作, 不管做什么,一定很赚。

大明星住的是套房,就她一个人, 她的助手团队和经纪人应该是在旁边的房间, 我瞅了瞅,这屋子还挺干净的, 非常的干净,但没什么气息。显然大明星虽然住了进来, 但并没有对屋子进行改造,也是, 只住几天, 就这几天还一直忙工作, 哪有空改造屋子?只怕是屋子干净能住人就可以了。至于别的, 比如房间特别大什么的, 她要能有感觉,那一定属于精力无极限的人,一整天耗神耗体力的工作下来居然还有精力留意这些。

人还没回来, 我将安安放在了沙发上休息,自己在屋里溜达了起来,四处翻找着,别误会,我不是在做贼,而是,一进屋我就闻到了一股有些怪异的味,说不清是什么东西,但很奇怪就是了,感觉有点不太舒服。

一通东翻西找,我终于找到了那股味的源头,竟然是一罐护肤品。不管是什么物种,大部分的女性都很注重打扮,化妆品很多,卫生间盥洗台上瓶瓶罐罐就是证据。哪怕是小姑姑这种从事法医这种与大部分女性喜好背道而驰的工作的人,卫生间都有一堆瓶瓶罐罐,直到安安出生,家里开始拮据起来,那一堆瓶瓶罐罐才只剩下洗面奶和面霜这两种。

我自己是不用的,确切说,君族人都不用,人族的化妆品护肤品里,一闻,里头不乏对身体有害的东西,没有必要。但在小姑姑的熏陶下,我对化妆品和护肤品还是有所了解的,然而这一罐不是我认识的任何一种,也没有任何商标,想看看商标查查都不行。

拧开盖,我一怔。

罐子里是晶亮的膏状物,我知这是废话,化妆品不是液妆就是膏状,而用罐子盛放都是膏状,但我说的此膏非彼膏。

白色中带点微黄,这是自动物身上提炼出来的油膏。

人族会用动物油膏涂抹自己的脸吗?我估摸不会,因为动物油膏太油腻,而且温度一低就凝固,这里头需要考虑的问题实在是太多了。

我认错了?

不可能。

君族的生活方式与现代人族不同,我们以狩猎为生,辅以畜牧养殖,也因此,大部分食物都是肉类,动物的膏脂我从小吃,吃了十几年,且因为嘴刁,是换着花样吃的,绝不可能认错。

但,这是什么动物油膏?我怎么不认识?

我拿着膏脂出了大明星的房间回到客厅里,安安已经在打哈欠,看来这位是真不担心,也是,只是一个小细胞而已。但我担心啊,小细胞不可怕,但比古神还强大的存在的小细胞,哪怕是被分尸过n次的,我也不敢小觑。这些古老神祇的存在本身就最是不讲理的,谁见过有人说要有风雨雷电,风雨雷电就真的来了,说一个人是活的,哪怕人已经死成渣渣了也会立刻复活。谁来告诉我这是哪门子的道理?那种常理会讲这种东西?游戏开外挂也没这么不讲理的。因此,我还不敢笃定的说这些恐怖存在的一枚细胞不会比核武器更恐怖。

元魔什么品种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些古老生灵哪怕是一滴血也能造成巨大的影响,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三足金乌,它们死时流出的血化成了太阳真火在大地上熊熊燃烧,巫族不知死了多少族人才将那恐怖的大火扑灭。

还有少凰,它本体若是在城市里换毛,那么等它的毛换完了,城市一定连渣都不剩了。也因此,对于元魔,我脑子里拉的警报是最高级的,半道上还山庄里所有“人”都打了电话让它们过来以策万全。

“安安,你见多识广,能不能看看这是什么膏脂?我实在认不出来。”

安安瞅了瞅膏脂,用手指沾了一点尝了尝。“味道不错,真让人怀念。”

我:“.....你吃过?”

“只有羬羊的膏脂才会如此爽口。”安安边说边问:“你要用吗?”

我道:“谢谢,我没胃口。”

“不是吃,是保养,羬羊的膏脂是保养皮肤的圣品,据说涂抹在脸上可以永葆青春。”

我一怔。“你肯定?”

“我没试过,你知道的,我不需要这个。”

又把这茬给忘了,这家伙是古神,生而为神,因此长生不老,修成上神后更是不死不灭,它需要保养皮肤吗?丫根本不会老好不好,千万年如一日的顶着一张十七八岁的少女脸蛋。

我说:“我也不需要。”君族虽非长生不老的存在,但衰老这种现像,只有将死时才会出现在我们的身上,其它时候我们永远年轻,至少看着是很年轻,里子就别深究了,不然究着究着就发现对方是你十八辈的直系祖先那可就悲剧了。

我没胡说八道,是,君族人自己是不会深究亲戚关系的,只要出了五服,哪怕是直系,也是平辈论交,除非是非常正式必须讲究辈分的场合和日子,否则我们根本想不起来,更别提深究了,但前不久不是出了一个不是神民的族人吗?老爹出于人族的思维逻辑,觉得应该弄清妻子娘家的亲戚关系,具体过程我不清楚,我只知道结局是个悲剧。

瞅着羬羊膏脂,我问安安:“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羬羊是洪荒妖族。”

安安想了想,说:“确切的说,是大洪荒时的妖族。”

我颌首,然后问:“古妖族,似乎都是生而有灵智。”

虽然妖族超过九成都是后天产生的灵智,然后一步步化形,走得非常艰难,这也为何人族修行了不过几十年或百年的修士能与千年老妖怼的根本原因。虽然都是修士,但人修与妖修从来都不是一个起跑线,人修从起跑线出发时,妖修还在为起跑线的资格苦苦挣扎奋斗,先拥有灵智,再是化形,只有化形了才能站到起跑线去。

不过事无绝对,妖族也有生而有灵智的,且不是个体,而是族类,如朏朏,如羬羊。它们虽然还要为化形而努力,但比起那些从毫无灵智的野兽开始的野妖已经好很多了。

原因何在?

严格来说,这些妖已经不是常规意义上的妖族了,也可以称之为神民。

大洪荒时代,所有生灵都为灵智与化形而苦苦努力,哪怕是靁,别看它是天地间第一道雷霆化形就觉得很威风,实际上从产生灵智到化形,它化了无数万年,再修炼成上神,更是耗费了无数元会。

众神感天地寂寞(真寂寞,你能想像你最近的邻居也跟你至少隔着亿万里距离的日子有多美吗?这不是夸张,而是大洪荒初期的真实写照,啧,罗布泊的人口稠密度跟那个时代一比,都可以称之为超级大都会了。)这生活环境,得亏那些神人跑得比光还快,不然想拜访一下邻居找点乐趣都不能。不过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有个住得近的邻居的,亿万里外有个邻居,那是幸运儿,大部分连这亿万里外的邻居都没有。因此众神相继用自己的精血创造了自己的苗裔,创造时它们也担心过自己的苗裔会不会生而无灵智,是野兽,那就太悲剧了,自己想要的是可以交流的智慧生物,不是野兽啊,要野兽的话,洪荒大地上一抓一大把啊。

但是,众神惊喜的发现自己的后裔生而有灵智,这真是可喜可贺。

别人的孩子生而有灵智,自己的孩子生下来就是个野兽,不理智的肯定心里不平衡的成为恐怖分子,冷静的则会寻找原因,然后发现,唯一不同的因素就是,神民流着神血。

大洪荒时代后期的混战与这一发现有很大关系,众生拼命的培养自己的种族神,然后利用神血来改造族群的血脉,结果是可喜可贺的,就是大洪荒最繁荣的时期,神人多如狗。

人多了尚且有纷争,何况那些桀骜不逊,个个都是天之骄子的神人,打起来实属正常,世界没被它们给打崩了真是不可思异。咳,我绝不是诅咒盘古世界,着实是大洪荒时代那些神人真有这破坏力。

朏朏与羬羊这些便是曾经培养出了妖神的物种,虽然妖神已陨落,但血脉已经改变,因而它们生而有灵智,是智慧生物。

吃野兽和吃智慧生物是两个概念,反正在我看来是两个概念。

玄君吃人,我没拦着,是因为我不在场,没因此对他做点也是因为它已经吃了,我要做什么的话就只能是为死者报仇,但我真不想为了几个人渣拿命冒险,尤其是这种肯定活不下来的冒险行为。然它若乱吃人,且是我在地盘乱吃人,那我肯定跟它好好“沟通沟通”。值得庆幸的是,玄君虽然吃人,但不乱吃人,你不惹它,它也懒得理你,因此我的小命始终好好的。

人吃动物,我也不反对,但天生万物,那么多吃的,为什么一定要吃智慧生物?这感觉一个人将自己的同类给下锅煮了似的。

想像一下,你想吃肉,将食物丢进锅里煮,食物一边被煮一边愤怒的咒骂你、诅咒你,亦或是苦苦哀求你别吃它,这谁还能吃得下去?吃得下去的话就想像着把食物换成人形,这要还有胃口,建议去找朏朏医生办入院手续。

拿羬羊熬油.....这膏脂在我看来,已然等同于人油人膏。

你有你的传统与习俗,我管不着,我也尊重你,但我也有我的意志,你在你自己的地盘爱怎么折腾都随便你,但在我的地盘,必须守我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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