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的打猎下来,明剑射杀了上百只猎物,有袋狼,也有袋鼠,还杀了几只食火鸟。
不过那袋鼠也不是那么好射杀的,这些家伙跳得很高,稍不留神,就会放空箭。
晚上回到王宫,自然是一番烤肉盛宴,按照现代社会的手法,明剑将这些动物的都穿成串串,让大家一起来撸串。
正吃得香,金兀术也回来了,见了明剑,马上就说道:“大宋皇帝,这里能不能给我们女真人啊,这地方就非常好,外臣看得流口水啊。”
金兀术是真真看上澳洲这块地盘了。
明剑呵呵笑道:“这是澳洲王的地盘,你就不要打它的主意了,还有美洲大陆和非洲大陆没有看,过几天我们就启程,那里也是不错的。”
金兀术非常郁闷,这地方比之前看的大巽他群岛更好,简直就是女真人的天堂,可以农耕,也能游牧,还可以狩猎,可惜,这已经是大宋的地盘了。
接下来,明剑在澳洲玩了十多天之后,除了打猎,还有勘察矿场,澳洲的矿产资源非常丰富,除了目前最有用的黄金、铁矿之外,这儿还有天然气、石油等资源。
只不过按照现在的科技水平,石油应该是没有多大的机会开采出来。
已经发行的矿场,郑森已经派人在开采了,一个金矿两个铁矿,当地人被征做劳动力,不过还是开工钱的,这让人干起来有动力。
玩够了之后,明剑继续启程,前往美洲。
这次随行的人就多了起来,美洲大陆有玛雅王国,那儿的武装力量很强的。
因此明剑这次带了一千人,王青青和两个日笨女人桥本惠子、竹下结衣也跟着,一路伺候明剑。
为了预防蒸汽机坏,一开始都是挂风帆前进,运气也挺不错,没有遇到大风大浪。
行驶了没几天,前面就发现了岛屿,而且面积还不小。
“这儿应该是后世的新西兰吧?现在看起来也是挺荒凉的,都没啥人,应祥,派人上岸,将大宋的石碑注入地面,先彰显一下我们的主权,回头再征服这里。”明剑对岳云说道。
“是,官家。”岳云说道。
很快,一块巨大的石碑就矗立在了海岸边,上面的大宋二字,让金兀术看得眼馋不已。
“有没有人愿意留下来征服这里?如果有,朕就封他为新西兰王,哈哈!”明剑突然来了个主意,反正带着这么多人,如果有人愿意试试,那也不介意封他个王当当。
这不是儿戏,而是趁机开疆拓土,有句话叫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毛利人虽然是这片土地上的主人,但大宋可以征服他们,征服意味着先进文明将会来到这片土地,征服意味着毛利人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
一名士兵叫道:“禀官家,小的宋晓波,愿意留下来为官家征服这一片土地!”
“恩,朕果然没有看错,大宋的儿郎都是好样的,宋晓波,朕说到做到,就封你做新西兰王了,你马上挑选人手,上岸之后,朕可就不管你了。”明剑笑道。
宋晓波喜滋滋的说道:“多谢官家恩赐,臣必当不辱使命,将这片土地收归大宋!”
宋晓波随即挑选了一百名士兵,带着武器装备上了岸,马上就告别了明剑,直奔陆地而去。
“这个小子不错,有股子冲劲儿。应祥,派人返回澳洲,传旨给郑森,让他派人过来接应一下。”明剑说道。
岳云道:“是,官家。”
蒸汽铁甲船上有小船,岳云很快放了一艘下去,派人返回澳洲,而船队则继续前进。
现在航行的方向,是朝着南美洲而去的,不过这个时候的风浪开始大了起来,巨大的波浪将铁甲船都吹的摇摆不定,不时有海水灌入船舱,让人害怕。
好在铁甲船的抗击打能力很强,船体很结实,一点问题都没有。
看到天气恶劣,明剑下令寻找落脚的地方停靠下来,一天之后,船队发现了一个小岛,明剑马上下令停靠过去,等待风浪过去。
这小岛上荒无人烟,不过倒是有动物和植物,看起来跟澳洲大陆差不多,这样进一步证实了澳洲大陆历史上曾经跟美洲大陆是连在一起的。
大家都上了小岛,静静的等待气候变好。
过了十多天,风浪才逐渐小了,明剑便下令开启蒸汽机,继续前进。
这下子,速度快了许多,船队沿着宽阔的海域前进,虽然航行距离很远,但蒸汽机铁甲船的航速不慢,一切正常的话,应该再过十天就能抵达南美洲了。
行了几日,船队又停靠在一个小岛上休息,在大海上航行,很容易让人产生疲劳感,即便是明剑这么强的身体素质,都觉得疲惫感很强了,王青青等三个女人更是没精神。
这个小岛上就有人了,不过宋军很快就将他们全部控制了起来,并带了一个人过来。
明剑一看,这不是印第安人吗?这人和汉人的长相还有些相似,历史上说印第安人是从亚洲迁移过去的,说不定还真和汉人是一个祖宗的。
“你能听得懂汉话吗?”明剑对那印第安人问道。
印第安人茫然不语,美洲大陆距离大宋太遥远了,现在这个年代,跟大宋应该没有任何交流,自然听不懂汉话了。
看到这样的情景,明剑也无语了,看来,只能将这些印第安人带回大宋,好好的培养一下,让他们通晓汉话,以后才能够架起一座沟通大宋和美洲的桥梁。
明剑吩咐下去,善待这些印第安人,并且发放粮食和肉干给他们吃。
印第安人们感受到了善意,这才从惊恐之中走了出来。
从印第安人的生活状态来看,明剑发现他们虽然还是处于落后状态,但他们的农耕技术还是不错的,部落过度到王国的形态比较明显,这个小岛就是一个部落,人口居然有三千多人。
为了安抚这些印第安人的心,明剑下令让宋军将士娶印第安人未婚女子为妻,经过和部落的首领沟通,并下了聘礼,部落首领很满意这一重要的交流活动,双方一起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明剑自己就娶了部落首领的女儿,这个女子长得还算可爱,就是肤色比较深,属于小麦色,明剑干脆叫她麦子。
洞房花烛之后,麦子就对明剑倾心了,自古以来,女子都喜欢强壮的男人,明剑带着这么一群凶悍的军队,自然属于强中强了,麦子很喜欢明剑。
明剑花了好几天,终于是教会了麦子一些汉话,通过实物的比对,明剑也开始明白一些印第安人的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