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风看着手里冰冷的手枪,眼神坚定。
他决定选择一个死法!
他不想继续活在恐惧和屈辱之中了!
他要用血和火,帮助父母复仇,将苏梦救出火坑,然后,完成自我的救赎。
十八岁生日那一天,家中突逢巨变,父亲最信任的人,鼎盛集团的二把手,刘建军,背叛了父亲,在某个手眼通天的神秘组织帮助下,一举将原本属于凌风的一切,全都夺走!
父亲锒铛入狱,当晚就莫名其妙的死在了看守所!
刘建军觊觎母亲好久,想要侵犯母亲,母亲为了不受辱,跳楼身亡!
整个鼎盛集团易名到刘建军的名下,别墅豪车尽数被没收充公,银行账户尽数被冻结。
昔日风光无限的富二代贵公子,就此孤零零流落街头!
凌风势单力薄,想要寻求帮助,想要讨回一个公道,但是,努力好久,根本没有一丝的效果,刘建军背后的神秘组织,就像是一张通天大网一样,将凌风笼罩,让他喘不过气来。
刘建军是父亲最好的兄弟,最信任的人,很会做人,一脸和煦笑容,深得凌风的喜爱,一直到事情发生很久之后,凌风都不敢想象,正是这个在凌风心中比亲人还亲的人,背叛了他的父亲。
然后会变成那样一幅丑陋的嘴脸!
凌风一无所有之后,没有人对他施出援手,因为刘建军已经交代了,谁敢帮助凌风,谁就是他的敌人!
他夺取凌风父亲的一切,摇身一变成为社会名流,高高在上,俯瞰着凌风,像是猫戏耗子一样,开始了对凌风漫长的羞辱和折磨。
他要从精神和**上,将凌风彻底的弄成一个废人!
刘建军的儿子叫刘振强,和凌风同岁,两人同在一中上学,之前父亲健在的时候,刘振强一直以凌风头号金牌狗腿子自居,就像刘建军对父亲的奉承一样,刘振强对凌风,也是各种尊敬崇拜。
但是之后,凌风终于见识了刘振强小人得志之后的丑陋嘴脸。
随着刘振强父亲夺取凌风家产成功,刘振强摇身一变,就成了一中的老大,凌风以前的那些所谓的朋友,所谓的兄弟,全都投靠了刘振强,对刘振强各种阿谀奉承,对凌风,转变了嘴脸,各种嘲讽鄙视和挑衅。
面对这些趋炎附势势利鬼们的挑衅,凌风气不过,悍然出手,然后,被群起而攻之,打成重伤。
在刘振强的操纵之下,校方直接判定凌风犯下巨大过错,开除学校。至于挑衅殴打凌风的几个家伙,根本没有任何的惩罚。
凌风带着愤怒和冤屈离开了学校,临走的时候,仅有一个人送行。
这个人,就像是天使一样,照亮了凌风暗淡的世界。
送凌风离开学校的是一个女生,一个一中所有男生心中的女神,校花苏梦。
凌风有钱的时候,各种追求苏梦,各种金钱攻势各种奢华礼物,苏梦对凌风各种鄙视和不理睬。没想到凌风落魄了,校花姑娘居然没有像别人那样,落井下石,而是勇敢的站了出来!这让凌风很是感动。
离开校园,开始各种艰难挣扎,一晃就是六年!凌风在这期间,受尽了白眼和欺负,无论凌风躲到哪里,刘振强都能找到他,然后对凌风各种羞辱各种欺负。
心情好的话,乱揍一通就会离开,心情不好的话,那凌风就凄惨了……
刘振强会逼着凌风下跪,会逼着凌风叫爸爸,会逼着凌风从他的胯下钻过去,虽然凌风誓死不从,从来没有弯过自己骄傲的膝盖,但是,还是受到了各种各样的侮辱。
被刘振强朝脸上吐过浓痰,被混混们朝着身上撒过尿,被打成重伤……
这一切的一切,都不曾让凌风放弃过心中的信念,都不曾打倒凌风,凌风不会离开江城!
不会逃避!
因为,凌风始终坚信,自己终究有一天,要靠着自己的双手,把失去的东西,全都重新拿回来!
凌风就这样,低着头,咬着牙,忍着羞辱和嘲笑,坚忍的生活着,不断的充实着自己,收集着刘建军父子的犯罪证据,为自己那个缥缈的信念不断的努力着!
从十八岁岁到二十四岁这些年,凌风经历多少的欺负和羞辱,经历了怎样的痛苦和辛酸只有他自己知道!
凌风不是没有绝望过,不是没有想过放弃,有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凌风真的觉得活着好累,报仇遥遥无期,与其这么痛苦的活着,不如一死了之,但是,因为苏梦,因为校花姑娘一次次的安慰和帮助,凌风这才苦苦的坚持下来。
与其说凌风是因为仇恨而活着,倒不如说凌风是为爱而活着。
但是,在今天,一个噩耗传来,将凌风所有的信念彻底击垮,凌风生命中,仅存的一丝光彩,也彻底的消失,他的世界,一片黯淡。
校花苏梦,要结婚了,结婚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小人得志的刘振强!
刘振强抢夺了凌风的家产,抢夺了凌风的一切,最后,连凌风的喜欢的女孩都不放过!
“很喜欢苏梦是吧?两情相悦是吧?仅仅是牵过手是吧?呵呵,不管她愿不愿意,明天她就是我的了,我会把她剥个精光,把她浑身上下玩个遍,不仅如此,我以后会在苏梦的身上,解锁各种姿势,拍摄各种视频给你看。
等我玩厌烦之后,我会给我小弟玩,所有人玩厌烦之后,我会把她卖到泰国去做皮肉生意……
谁让她有个好赌的父亲呢,好巧不巧,谁让她家欠我钱呢?哈哈,苏梦有今天,全是拜你所赐,你这样的垃圾丧门星,怎么还不去死?”
就在刚才,刘振强在保镖簇拥之下,找到凌风,说出这些话,哈哈大笑着扬长而去……
然后,凌风收到了一个短信,苏梦发来的,上面只有简单的三句话:我爱你,对不起,忘了我……
凌风没有说话,依旧在沉默的忙着手里的事情,然后任由泪水模糊了视线,该说对不起的,其实是他呀。
是的啊,他怎么还不去死?
这些年,犹如行尸走肉一样活着,到底图了个什么?
沉默啊沉默,不再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
凌风考虑了一支烟的时间,就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要复仇!
用自己的生命,去复仇!
手中的这把枪,是他父亲唯一留给他的东西,是他最后的底牌。
看着镜子里面人不人鬼不鬼的自己,凌风裂开嘴笑了笑,子弹上膛,出门而去。
紫竹林别墅,江城最豪华的别墅,他曾经的家,那对父子如今住在这里。
凌风的运气很好,在门口潜伏了不到一个小时,刘振强父子两个就走了出来。
凌风猛地冲出来,枪还没能举起来,就听到了一声清脆的声响,后背一阵剧烈的疼痛,凌风身体猛地颤抖了一下,缓缓垂下头,看着胸口的血洞,一脸不甘和愕然。
这,居然是一个陷阱?
凌风心中怒火滔天,居然又一次被他们算计了!
“草泥马煞笔玩意……”刘振强脸上挂着讥讽的笑容,在凌风脸上狠狠踩了一脚:“这么轻易就上钩了啊……呵呵,你安心去吧,我会好好住你的房子花你的钱,睡你的女人的,一路走好……”
临死时候,凌风脑海中浮现的,是苏梦那干净明媚的笑容……
凌风不甘心!
没能把刘振强父亲送入地狱,他非常的不甘心,即使躺在血泊中,他依旧是着双眼怒瞪,满是仇恨的光芒!
死不瞑目!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凌风无神的双眼慢慢的恢复了焦距,手指轻轻一动,猛地就翻身坐了起来,开始剧烈的喘息,然后环顾四周,看着周围熟悉又陌生的一切,一脸茫然。
就在凌风茫然的时候,脑海中叮的一声轻响,一段机械冰冷的声音在凌风的脑海响起。
“宿主怨气值达标,恭喜宿主激活装逼打脸系统。”
与此同时,在凌风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诡异的透明光幕,一连串的数据显示出来。
“宿主:凌风。”
“打脸值:零。”
“物品:无。”
“商城:尚未开启。”
“抽奖系统:抽取宝箱奖品。”
“当前任务:无。”
凌风懵逼了……装逼打脸系统?这是什么?难不成自己穿越了?
此时房门突然被打开,一个长相雍容华贵的妇人走了进来,瞧着凌风,满脸溺爱:“小峰,你醒啦?赶紧吃早餐去,要迟到了……”
这是妈妈!凌风呆住了,眼前的这个人,正是他的妈妈!
凌风看着面前的妈妈,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咦,小峰怎么哭了?别哭啊……”妇人瞧见儿子莫名的开始哭泣,也是一脸纳闷,有些溺爱的将凌风抱在怀里,爱怜无比的说道:“明天就是你十八岁的生日了,这么大的人还哭鼻子,也不嫌羞……”
听到这话,凌风心中又是一紧,前世记忆全都涌入脑海。
“妈妈,今天什么日子?”凌风有些紧张的问道。
“睡一觉傻了吗?今天是华夏历三零一六年!七月十三号,明天你生日的。”妈妈一脸纳闷。
凌风点点头,匆忙走到了镜子前,看着镜子中自己稚嫩的脸庞,看着自己意气风发的模样,呆滞半晌,猛地出手,啪啪啪啪,在自己的脸上就狠狠的甩了好几个耳光。
脸上火辣辣的疼痛真实无比,这回他终于确定,这,不是幻觉。
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噩梦之后,发现一切都好。凌风的幸福感铺天盖地而来。
他没有穿越,他浴火重生了!
重生到了六年之前,重生到了双亲冤死,家中巨变的头一天!
还拥有了一个诡异的系统!
明白这些之后,凌风的眼神瞬间变得炙热坚定起来。
距离他失去一切,还剩不到二十四小时,他要挽回这一切!坚决不能让悲剧再次上演!
想明白这些之后,凌风猛地扑到妈妈的面前,一把将妈妈抱住,在妈妈的脸上狠狠的亲了一下,在妈妈诧异的目光之中,头也不回的朝着外面就飞奔出去。
“小峰,还没洗脸吃饭呢……”妈妈喊道。
“顾不上……”凌风远远的挥手。
跑到别墅门口,司机早就等候多时,瞧见凌风跑了出来,轻轻鞠躬,彬彬有礼的打开了门口那辆保时捷的车门:“少爷,请上车。”
凌风瞧着面前的司机,脑海中情不自禁的就浮现出了上一世的记忆来。
这个司机,是刘建军安插在自己身边的奸细,很多绝密都是他泄露出去的,这个司机,也正是压垮凌风父亲商业帝国的最后一根稻草。
凌风回想着上一世司机得势之后的丑陋嘴脸,再看看司机此时毕恭毕敬的模样,心中感慨无限。
知人知面不知心,说的就是这种人啊,要不是经历了那样的巨变,凌风根本不敢相信,这个部队退役的大高手,自己的司机兼保镖,会是一个叛徒。
“少爷,今天怎么不说话了?有心思?”司机一边开车,一边不经意的问道。
“没有。”凌风笑着摇摇头:“我就是有些不爽苏梦对我的态度。”
“呵呵,我们少爷这么帅,那种女人瞎了眼才会拒绝你。”司机笑着说道:“少爷加油,我看好你。”
说完这话,轻轻的拿出一个小小的塑料袋递到了凌风的手中,笑着说道:“里面的药丸掺水里给对方喝下,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凌风一脸惊喜,眉开眼笑,连连点头,将不学无术的纨绔模样表现的淋漓尽致。
呵呵,现在发生的事情,和上一世基本上没有什么大体上的差别!
按着上一世的套路,自己拿了药之后,就会想方设法给苏梦喝下,苏梦各种拒绝,偏生刘振强也没有帮助自己,以至于自己努力了一天都没能得手。
等晚上自己回家的时候,一切的一切,已经发生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