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功告成。
我终于把《只会大声汪汪叫》结尾最后3万字的大纲设计好了。
有了大纲,接下来的创作工作自然水到渠成,至少不会卡在某个剧情点上几小时没法动笔。
这次能够一气呵成,要多亏瓦索那句话的提示——“谁要她一直只喊‘抄袭抄袭抄袭’,只会发出一种声音,那不就很像……”
很像条狗。
因为一直只发出一种声音。
所以才像狗。
于是我获得启发,把狗狗盗取人类语言的动机改为某种善意的努力。那群狗其实是在按狗的逻辑为人类造福,它们自诩人类的救星,深信狗的语言比人类优越,因为狗的语言是“一种更深层次的交流系统,它是建立在唯一一种表义单元‘汪’上的。”
只需发出一声“汪”就能表达无限种信息。
简单易学。
于是它们想用这简单易学的语言把人类从巴别塔事件之后的语言乱象中解放出来。向全世界普及这种语言,并以此统一全人类。
然后便发生了后面的故事。
整个结局的脉络都是从这个突破口走下去的。
至于之前苦思冥想的“狗窝中的辛酸往事”则完全没必要再写了,被我从大纲中删去。因为狗群已经拥有一个更加伟大的动机——统一全人类的语言。再谈什么“辛酸往事”就会与故事基调相冲突。
为配合这个改动,我还设计了一个新角色“狗老大”。
狗老大是狗群的领袖,但却更像一个顶着狗头的“人”。它喜欢抽雪茄、喜欢说长篇大论,而且对女性很尊重。直立行走、彬彬有礼的绅士狗一直是我很想写的一种童话角色,所以这次写得非常开心。
此前另一个卡剧情的地方是“狗狗们前往北约塔的理由”。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我参考了那首著名儿歌《黑发姑娘》——
北约塔,北约塔。
黑发姑娘往上爬。
耳朵聋,眼睛瞎。
黑发姑娘往上爬。
北约塔,北约塔。
姑娘还在往上爬。
天融化,日坠涯。
姑娘还在往上爬。
北约塔,北约塔。
姑娘还在往上爬。
不想爬,不想爬
姑娘还在往上爬。
北约塔,北约塔。
登上塔就看不见。
塔中塔,塔上塔。
登上塔就看不见。
北约塔,北约塔
黑发姑娘往上爬。
过生日,一个人。
黑发姑娘往上爬。
小时候就在想,黑发姑娘到底为什么要一直往上爬呀?所以小说里我让夏夏的人生与黑发姑娘重叠,让她也去爬北约塔,因为北约塔之上是天堂,在北约塔大声一叫便足以改变世界——这也是结尾的最高潮部分。
那么“狗狗们前往北约塔的理由”自然就是为了引导夏夏。
到这里,害我卡剧情的三个点——
“狗窝中的辛酸往事。”
“狗狗们前往北约塔的理由。”
“狗狗盗取人类语言的动机。”
都有了比较合理的解决方案。
三个点互相碰撞,最后3万字的故事脉络已然清晰浮出脑海。
然后我就开始在草稿纸上写大纲。
因为胸有成竹,所以写起来很容易,唯一有难度的地方是狗老大对夏夏的那一段说教。
狗老大引经据典,凭一张嘴说服夏夏,让她相信狗的语言比人类语言优越。
对于还是初中生的我来说,这一段的构思确实有些吃力。因为我知识储备严重不足,根本不知道如何才能说服好好一个人去学狗叫。为此我把之前为了写小说而从图书室借来的一堆参考资料全翻了个遍,还查了2987年版本的不列颠百科全书,但仍然无法为狗老大的观点找出有力论据。
其实那种东西根本就不存在吧?
居然要证明几声犬吠比英语汉语还先进。
想想就没可能啊!
所以我干脆自己瞎编——
“一个评判语言先进性的标准是看其所需基本表义单元的数量,数量越少,语言就越先进。在这一点上,狗语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为狗语言的基本表义单元只有一个,那就是汪!基本的表音单元虽然比表义单元略多,但也只是各个频率上升降调的汪。传播效率要远远优越于累赘的罗马音标。”
“英文26个字母能衍生出六十万个单词,看上去似乎博大精深。但根据生物学家推算,狗喊出的几声“汪”,足以衍生出592万3887种语义,表义范围是英语的10倍。信息承载的稳定性更是不用说了,因为无论出生在哪个年代哪个国家的狗,都在用“汪汪汪”来互相交流,口音繁杂的英语能达到这种稳定性吗?有科幻小说家曾幻想外星文明使用的语言很可能只有一到两个符号,最多只用一个语义或一个音节就能进行高效通讯。用极少的符号表达无限多的信息——这是先进文明的共性,而狗语也是如此。早在2013年,美国哈佛医学院(HMS)一个跨学科项目研究组就曾发表论文阐述:墨西哥东南部的纯种佐罗兹英特利犬在发情季节到来前夕每一声吠叫所包含的信息量可能相当于253123478字节。”
“就语言文化的同样信息量表达成本来说,学英语的人连狗都不如!”
“而且狗的语言并不是只有狗能掌握。听觉较落后的人类同样可以通过后天学习掌握。只需1-2周的训练,一个14岁的人类就可以根据狗叫的音调音节变化建立条件反射。注意,这种条件反射不同于用26个字母组成单词,这是一种更深层次的交流系统,它是建立在唯一一种表义单元‘汪’上的,信息表达成本不可同日而语。”
以上这几段话全是我胡编乱造,没有任何科学依据,没有任何实验数据支持。而且我故意写得有模有样,添上很多科教文献中常出现的单词和用语,让其更加逼真可信。
反正我是写纯虚构的小说,又不是搞学术造假。
评委应该不会追究吧。
花半个小时写完大纲,我发现夏夏最后的升天与原本设想的结局“夏夏与狗狗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大相径庭。
这主要是因为我当时深受《少年文学》上苦情虐恋风潮的影响,而且迷信一个信条:
——结局不死人的故事,不是好故事。
所以夏夏必须升天。
这么一个稍显沉重的结局,我也不打算再做修改。
毕竟“大纲永远赶不上灵感。”
没问题!
现在的结局更好!
总之,我把这本小说结尾的大纲做出来了。
最难的一关已经攻克。
接下来只需按照预定路线好好写正文,用最完美的辞藻将故事付诸于纸张上。
广场奖截稿日期是6月5日
还有十几天,完全来得及。
按我的速度下个星期就能投稿了。
我想今天就开始动笔,却发现文稿纸已经用完。我用来写小说的文稿纸比较特殊,是一种印有蔷薇花纹的粉红信纸,质量好价钱贵,只在首都伊利莱塔的文具店有卖。
这种纸在巴尔干叫“大粉红”。
当时我有一个怪癖,写小说一定要用这种纸,否则就没法动笔,什么也写不出来。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可以说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习惯吧。
我翻箱倒柜,看还有没有剩余的“大粉红”。
忽然听到楼下有人喊我。
是瓦索。
刚完成大纲的我心中满是喜悦与成就感。我感觉有必要当面感谢瓦索。因为是他不经意间的一句话给了我灵感,让我摆脱卡文的痛苦。
要当面感谢他!
但我刚走到窗户边,脚步却停住了。1:34 S (点击有音乐)
瓦索是来给我送记事本的,那本子大概是我忘在凉亭里的。其实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掉了就掉了呗。
瓦索站女生宿舍院墙外。
正朝楼上望。
标志性的方下巴抬得老高。
不知为什么,看到他那样子,我忽然就不肯出来见他了。
我是真的很感谢他。
然而这一刻我就是不肯出去见他。
这想法是突然冒出来的。
我悄悄弯下腰,轻手轻脚爬到窗台下方。一声不吭,假装自己不在寝室。
“余爽!”
“余爽!在吗?”
“老妈!”
“你东西掉了啊。”
女生宿舍他进不来,只能外面站着。
我偷偷从窗帘后面观察他。
他毛毛躁躁的无奈表情,令我忍不住偷偷笑。
用窗帘遮住嘴。
不让他听到。
以前也这样捉弄过姐姐。晚饭前躲在床下假装自己不在房间里,害姐姐拿着勺子满屋找我。
“余——爽——!”
瓦索喊了最后一声。
把东西放在楼下门房,然后骑车走掉了。
我也随之释放出憋了许久的大笑。
瓦索真好逗。
下次再跟他道歉吧。
今天不行。
因为……
面颊涨红的时候,是不敢出去见男生的。(小插图P59)
(小插图P59)
一定会被笑话。
脑子里忽然又冒出一个点子。
我想,我可以用另一种方式表达对瓦索的谢意。
于是我提起笔。
在小说第一章第五页,将“一个渔夫家的男孩正在悠哉悠哉地晒太阳”改为“一个方下巴的男孩正在悠哉悠哉地晒太阳”……
毕竟“大纲永远赶不上灵感。”
灵感赶不上每天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