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抱着成濑遥的无头尸身绝望惨叫:
“为什么!为什么要下杀手!小遥的肚子里已经有孩子了啊!”
“什么……”
我一听就傻了。
“你为什么不早说!”
早点说我也不至于下杀手啊。
一瞬间,极度的悔恨与绝望令我双膝跪地。
瞧我自己都干了些什么!
呆呆望着成濑遥血肉模糊的尸体。
我咬着牙,虽有迟疑但最终还是将自己的手慢慢地、慢慢地伸进成濑遥已被菜刀划开的肚子。在里面用力一摸,然后果然——我摸出来一颗鸡蛋。
“你们俩为什么要给这只老母鸡取名‘成濑遥’?”
在场的警察全都不解地问。
对于一只鸡来说,这有名有姓的名字稍显违和。
其中一个带头的年轻警察更是气愤地抓住男生的衣领,将他提起来吼他:
“我们接到你的举报还以为这是一起绑架案,结果现在你说你们俩在抢只鸡?把警察当傻瓜吗!害我们调来这么多警力。你和这女生今晚必须和我去局里走一趟,把你们的家长也全叫过来!”
我连忙向警察解释:
政商法特米尔中学的养鸡鸭传统中包括这样一条规定——用在校学生的名字给每只鸡和鸭冠名。至于具体是用哪几位同学,视情况每个班每年略有不同。
而我们班的成濑遥作为这个月全校唯一的转校生,大家自然都很友好地用她的名字给鸡冠名。相当于是欢迎新同学的一种小仪式。
时间长了以后,大家渐渐开始习惯把班里的成濑遥同学叫成“大遥”,把鸡舍里的成濑遥叫成“小遥”。
还有同学经常拿这件事跟成濑遥开玩笑。
“所以啊,这是属于我们班的母鸡!这个男人——他、他才是偷鸡贼!警察叔叔你们应该抓的人是他。我没有罪!不要把我和他相提并论啊。”
我苦苦哀求警察放我回家。
然而警察们显然懒得听我废话,执意要连我也一起抓走。看来他们还没意识到这男生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
于是我只好从头解释:
“警察叔叔,这个月是我和另外两位女同学一起负责照看鸡舍。在第一天放学之前我们三人按惯例先去鸡舍打扫卫生,然后就发现鸡舍里的鸡已经少了一只——母鸡成濑遥不见了。”
“我们都觉得倒霉,轮到自己值日的时候偏偏碰上这种事,到头来学校还会把责任怪在我们头上。我们不想挨骂,于是大家商量决定先把这事瞒着,然后靠我们自己把成濑遥找回来——口头上是这么约定的,结果那天放学后谁也没去鸡舍!全逃了!大家都很懒,每个人都想把麻烦事推给同组另外两人去做——当然,那天我也没去鸡舍,我也逃了。”
“但我却在回家路上偶然撞见一个男生正带着母鸡成濑遥在桥上散步!”
我的手指“唰”的指向男生。
“就是他!”
“警察叔叔你可能不知道。他可不是普通的偷鸡贼!他偷成濑遥只为了一个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