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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明臻年龄太小,贵族小姑娘都生得粉雕玉琢, 明臻这个小小美人胚子, 是精致中的精致, 除了过分丰润一点外, 带出去也不丢人,反倒会让别人夸夫人大度, 一个庶出的女孩子也养得这般好。
只是嬷嬷对待明臻实在不上心, 打了个儿盹儿的功夫, 就把明臻给弄丢了。
长公主府实在太大, 明臻仅仅五岁, 长得又矮,树木草叶葳蕤, 在她的眼中,月季花丛是高大的,现在是秋天, 处处可见的墨菊也是高大的,这些都被打理得极好,小径两旁都是这些花丛和一些结着珊瑚珠似的果子的灌木。
明臻走了半天, 小短腿都酸了,还是没有走出来。
忽然听到一阵琴声, 明臻下意识的便顺着琴声而去。
琴声悠悠,风声潇潇,天本就是阴的,现在淅淅沥沥的下了小雨,明臻小手拨开花丛, 慢慢的穿了这片湿漉漉的地方。
等她走出去的时候,身上满是点滴雨水,发丝也被打湿了。
耳畔突然传来一道尖尖细细的声音:“哎呦,这是谁家孩子走丢了?怎么跑到了这里?”
明臻小时候就长得美,所以格外惹人爱怜,一双撩人心弦的眼睛,眼睛尤大,比大眼睛的孩童更大一些,瞳仁乌黑,瞳仁周围隐隐泛着淡淡的墨蓝,初生婴儿般,眼白又干净,所以黑白分明,且带着深深水意。
大多人都拒绝不了这样眼睛水汪汪的漂亮小孩子。
眼下看到明臻的时候,李福忍不住笑:“殿下,这个小孩子长得真可爱,皇贵妃膝下那位被夸的天花乱坠,连这个半分也比不上呢,不知道谁家夫人这么有福气。”
以明臻现在痴痴笨笨的头脑,她压根听不懂李福在说什么。
她只懵懵懂懂的看着这个陌生人。
李福长得十分讨喜,面白无须,一双精光四射的小眼睛弯弯的,脸上还挂着和善的笑,别人私底下都称李福是“笑面虎”。
见到这个小姑娘双眸澄澈,神情天真,李福不由得生起了好感。
殿下近日又遭算计,心情不佳,李福想着这天真无邪的孩子长得可爱,让人看到就开心,且不知谁家稚子,落水或走丢了就不好了。所以把明臻抱了起来,抱到了高台之上:“殿下,您看看这孩子。殿下长这么俊,以后有了小郡主,肯定也是这样的漂亮。”
明臻这才看到高台之上抚琴的少年。
少年身着玄色衣袍,五官凌厉,俊美无俦,入眼只见他眉飞入鬓,有一双深邃狭长的眼睛,冷冰冰的不似真人。
李福用手帕给明臻擦了擦脸:“有点脏,身上淋了雨水,奴才让厨房的人煮点姜汤,别让这小家伙冻坏了。等下再问问长公主,是谁家孩子丢了,大概是哪个大人家里的小姐。”
他把明臻放在了地上。
明臻鞋子上都是泥,外衣簇新,袖子往上一卷,露出一截里衣,里衣原本应该是粉色,现在洗得泛白,破破旧旧,和簇新外衣完全不符。
明臻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盯着桌子上的糕点,张嘴咬住了食指,一副馋猫相。
少年拈了一块糕点,手指修长玉白,看起来便是养尊处优的贵公子,一双狭长冷眸注视着明臻的眼睛:“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的声音亦是清冽的。
明臻知道自己名字,她目不转睛的盯着少年手上的玫瑰酥:“阿臻。”
少年把玫瑰酥喂了她。
小小的圆圆的一枚,她一口全吞了,嚼也不嚼就咽下去,结果卡在嗓子眼,一张小脸憋得通红。
“……”
少年也没有想到,这小家伙居然如此愚蠢。
最后还是他催动内力在明臻后颈处轻轻一拍,让明臻吐了出来。
这小孩子看起来精致漂亮,小巧玲珑的一只,实际上比同龄的孩子更丰润,坐在身上沉甸甸的。
少年指腹捏着她的脸,捏了两下,又将她放在了地上,给了她一盘子点心。
少年是当今秦王,年少封王,其实在本朝颇为奇怪。
这段时间,秦王忙于争斗,并没有什么胃口,看这个小不点一口一个糕点,吃得十分香甜。
似乎是吃饱了,明臻小小的打了个奶嗝儿,漆黑的眼睛看向秦王:“叔叔,茶。”
这小东西吃了他的糕点还不够,还想喝茶。
秦王端茶的手顿了顿:“你叫我什么?”
他虽然身形高挑,比同龄少年心机更深,实际上仅年长对方七八岁左右,无论如何,都担不起一句“叔叔。”
明臻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之后,她看着对方格外俊美的面容:“伯伯。”
对于所有称谓,明臻知晓的并不是那么清楚,她的小脑袋瓜实在不灵光。
连着从“伯伯”“舅舅”“舅娘”“姑姑”“奶奶”喊到了“爷爷”,她都没见这个长得很高很高的人给自己水喝。
明臻嘴巴一撇,眼眶里瞬间蓄了泪,就要哭。
秦王最讨厌人哭,尤其是孩子哭,眼见这小家伙想嚎叫起来,就给了她一杯茶。
正常孩童,五岁大的时候早就能够分辨辈分和性别,明臻却什么都不懂,大概率有些痴傻。
喝了水之后,明臻接着吃,这个时候,李福端着姜茶回来了,他低头一看明臻吃了半盘子点心,呵呵一笑:“能吃是福,好养活,是个有福气的小姑娘。殿下,您也要多吃点东西才对,最近日夜操劳,您的身体亏损了许多。”
秦王看着明臻脸上的脏污,眼中多了一丝笑意,因为他面冷,就连笑也是冷的。
李福跟在秦王身后有两年了,虽然秦王年少,但城府颇深,比一些活了几十年的老狐狸更狡猾,更难应付。
他完全喜怒不形于色,永远教人读不出他的心思。
李福用帕子擦了擦明臻的脸,把姜汤凑到了明臻的面前,他没有孩子,便格外喜欢小孩子。
明臻捧着喝了两口。
外面雨也停了,明臻吃饱喝足也困了,懒洋洋打了个哈欠。
李福道:“殿下,我抱着去长公主那里问问,看是谁家夫人弄丢了孩子。”
明臻被李福抱了起来,她小手捂住嘴巴打了个哈欠,手圆圆胖胖,五个小坑肉乎乎的,颇为可爱:“哥哥,明天见。”
这一次,总算叫对了。
不久之后,明臻就趴在李福的肩膀上睡着了。
李福抱着明臻到了长公主这里,所有客人都走了,长公主得了闲正要休憩,看到李福进来,她没好气的道:“怎么了?”
李福小声道:“听说公主您今天请了几家夫人做客,不知哪家小姐走丢了,被秦王殿下捡了。”
长公主景兰姿色柔媚,一双眼睛上翘,细细长长,她懒洋洋的去看明臻,看了一眼之后,细长眼睛蓦然睁大了:“这孩子长得不错,小小年纪还未长开,居然生成这样。”
李福陪着笑道:“确实长得不俗,看着就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奴才也担心走丢了有麻烦,喂了一碗姜汤,就赶紧送来了。”
明臻仍旧在睡着,丝毫没有被惊醒。
景兰道:“放在贵妃榻上吧,我让人去问问,看是谁家孩子丢了。”
景兰房中一片温馨的香气,如兰似麝,这种香气来源于某种昂贵的香料。她颇得圣宠,平日里挥霍无度,是当今最娇纵的公主,李福知道明臻跑了半天,身上有一些脏污,所以不敢放在景兰长公主榻上,将明臻放在了一旁的地毯上。
地毯绵软厚实,明臻在上面睡得正香,她呼吸均匀,面色绯红,眼睫毛弯弯上翘,墨黑的发丝披散在肩头,甚是可爱。
等安国公夫人急急匆匆来领人的时候,景兰长公主随口多问了几句,才知道这是一名庶女,先天不足,母亲生她的时候就死了,从小就痴痴傻傻,认不清人,也很少说话。
倒是可惜了。景兰一向喜爱聪明伶俐的孩子。
景兰长公主慵懒的道:“天色不早了,你带着孩子走吧,外边天冷,她应该受了一点凉,衣服也脏兮兮的,回去记得换身衣服,喂这孩子再喝一点药。”
说完之后,景兰轻轻一挥手,让安国公夫人带着人离开了。
外面仍旧是阴天,安国公夫人身旁跟着几名丫鬟,丫鬟想帮着从安国公夫人手中抱过来:“夫人,我们赶紧回去,老爷现在应该回家了,如果晚了,让那位知道,又该在老爷面前闹起来。”
安国公夫人并没有给她,她亲手抱着:“阿臻年龄还小,还能抱得住,幸好无事。”
长公主府内有一个池塘,她先前还一直担心这孩子掉进去淹死,现在顺利将人带回,安国公夫人松了一口气。
符青昊在一旁看着。
虞怀风叹了口气:“多希望母妃生下的孩子是个妹妹,本王想要一个妹妹。”
符青昊道:“属下这就派人从大街上抓一个小孩过来。”
“别去。”虞怀风冷扫了他一眼,“乱七八糟的小姑娘,本王可不要。如果是秦王府那位叫做阿臻的,本王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阿臻长得可爱,说话声音也可爱,格外讨喜,虞怀风不可能不喜欢。
符青昊笑了一声:“您也该回去了,离开霁朝几个月,怕是堆积了不少事情。其他事情,殿下就不要再怀念了。”
怀风叹了一口气,半真半假的道:“本王只是不甘,秦王这座冰山都有妹妹撒娇,本王却孤苦伶仃一人,无人疼无人爱。如果真能带一名王女回去,叔父准高兴的给她建一座新的宫殿。”
这边江王虞怀风哀怨的叹气,另一边,祁崇等人已经准备着去行宫。
原本没有打算将明臻带上,万一让贵妃身边的人发现祁崇将安国公的孩子当成小宠物来养,又会被闹得满城风雨。
但临了,祁崇又改变了主意,将明臻带了过去。
之后十年的时间,明臻都住在了祁崇的府邸之内。
这十年的时间里,虞怀风这边仍旧没有打听到自己手足的下落,哪怕有秦王帮忙打听,也一无所获。
明臻已然及笄。
但祁崇眼里,明臻仍旧是不懂事的小姑娘。
明臻及笄后一年,京城发生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太后驾崩,失去了太后的打压,楚妃被皇帝扶为了皇后,楚妃膝下四皇子祁延、五皇子祁修,也成了名正言顺的嫡子。
早在四年前,祁崇弱冠之年,就该给祁崇安排婚事。只是,祁崇本人无任何意愿,皇帝又不愿意祁崇通过联姻壮大势力,所以借着太后病重和驾崩一事,一再耽搁。
祁崇如今更加繁忙,一连几个月都在北方处理赈灾事项,等回来的时候,恰恰又是初夏。
这个初夏,与十年前的初夏并没有什么不一样,李福看起来老了几分,仍旧安排着下面的人收拾东西去行宫。
往年都在渃山行宫,去年新修建好了避暑山庄,所以要去憬山行宫避暑。因为头一次去,李福跟着祁崇回来后,要操心的地方更多一些。
进门就看到明臻,李福道:“除了天琴和新夜外,明姑娘要带哪些人过去?”
明臻背对着李福,懒洋洋的侧躺在榻上,她的声音早就不复幼时的稚嫩‘奶气,而是靡丽又缠绵,天生带几分惑人的清甜:“都可以,公公随意选吧。”
李福上前来:“这次秦王殿下回来,给姑娘带了好多玩意儿,有……”
想起秦王给明臻带的东西,一时之间,李福不好意思开口了。
这些年来,秦王与明臻聚少离多,一分别少则两三个月,多则半年一年,明臻已经出落成了大姑娘,秦王还买什么逗小孩子玩的拨浪鼓九连环,也不怕明姑娘一时生气扔在了地上。
李福不好回答,便往秦王身上推:“姑娘亲口问殿下就是了。”
明臻漫不经心的回身,她伸了一个懒腰,长发簌簌散在了手腕处:“好长时间没有见公公和殿下了。”
“殿下事务繁忙。”李福陪笑,“姑娘莫生气。天琴,快来给姑娘梳洗,晚膳备好了,让姑娘用晚膳。殿下今天在宫中用膳,姑娘不用等待殿下,早些休息,明天我们还要去憬山行宫。”
明臻乖巧的点了点头。
等明臻站了起来,李福才发现,这几个月来,明臻又长高了不少,早就不是当初的那个小团子了。
唯一不好便是过分娇弱,小时候明臻喜欢吃,现在什么胃口也没有,逐渐消瘦了下来,弱柳扶风一般。晚膳仅仅用了一点燕窝鸡汤,吃了一只银丝卷,明臻便不想再吃下去。
夜色很快暗了下来,等天琴服侍明臻沐浴更衣之后,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秦王府中华灯点燃,温暖晕黄的灯火自琉璃外罩透露出来,将沉稳大气的府邸更添了几分富丽堂皇。
因为胃口不佳,吃了晚膳也不消化,明臻没有让天琴陪着,自己提了一盏小灯,在秦王府中缓缓散步。
等她散步回来,月亮又偏移几分。如此良夜,实在不适合过早休憩。
祁崇也回了秦王府,尉迟净跟在祁崇的身后:“漓王今年又要来我们京城,这几年漓地从具州购买的绸缎有三百万两——”
话未说完,尉迟净嗅到了一股清淡的花香。
他和祁崇往远处看,一名身着烟雾紫繁花纱衣的少女提着灯走了过来,明臻专心走路,并未看到远处昏暗人影,等到了屋檐下,才听得一低沉冷冽的声音:“阿臻。”
明臻抬眸:“殿下?”
尉迟净前些年见过明臻一次,当时他就怀疑自己的眼睛,现在看到明臻,更加怀疑眼睛,觉着自己是不是眼睛开了光看到了狐妖。
明臻有一双惹人爱怜的眸子,看着她这双眼睛,无法拒绝她任何要求。
她突然见到祁崇,也觉得惊喜,所以照旧扑进了祁崇怀里。从前是只能抱祁崇大腿,现在已经到了祁崇胸口。
明臻踮起脚尖,勾住了祁崇的脖颈:“殿下,阿臻是不是又长高了?”
尉迟净愕然,僵硬的看祁崇一眼。
祁崇冷静的将明臻按下去:“站好。确实长高不少,又瘦了些,她们没有照顾好?”
明臻摇了摇头:“是我自己胃口不佳,吃不下东西。”
在姑娘中,明臻确实亭亭玉立。
但在高大挺拔的秦王面前,明臻仍旧很显娇小。
祁崇将明臻抱了起来,看尉迟净一眼:“你下去吧。”
尉迟净看着秦王将明臻打横抱进了房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他自己又说不上来。
祁崇早就习惯了。
明臻轻飘飘的没有太多重量,祁崇抱她并不费力,单手就能抬起来。
房间内的灯光更亮一些,因为初夏,下人们忘记将窗户打开,现在免不了有些闷热。
明臻被放在了榻上,李福赶紧过来,帮祁崇脱去身上沉重的铠甲。
祁崇是从军营到宫里的,所以身上穿着戎装。方才抱明臻时,明臻也觉得被衣服硌得慌。
明臻揉了揉被硌到的地方,一时无聊,觉得烛光耀眼,所以将帕子盖在自己脸上:“殿下今天又要忙到深夜?”
祁崇“嗯”了一声,让李福给他换上常服。
李福将祁崇的紫金冠取了,墨发散下,祁崇五官本就俊美,除去这多余的装饰,更显金玉质相。
等更换了衣物,祁崇才看明臻一眼,将明臻蒙在脸上的丝帕拿了下来:“天色不早了,回去睡觉。”
明臻也知道天色不早了,几个月没有见到祁崇,她只想多留一会儿。
晕黄灯光下,明臻肤色却莹白依旧,如冰雪凝成,在这闷热初夏里,有着冰凉的质感。唇瓣却十分红润,饱满且鲜艳,犹如凌晨曦光下初绽的玫瑰。
祁崇指腹在她唇瓣上略过:“擦了胭脂?”
他常年手握刀剑,这些年处理过的叛乱不计其数,哪怕双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看起来十分优美,指腹却也有些粗粝,带着薄薄刀茧,远远不及明臻的唇瓣娇嫩。
明臻蹙眉,轻嘶了一声,撒娇道:“疼。”
她自己柔软的指腹轻轻按了被触碰过的地方,黑白分明的双眸看向祁崇:“没有擦。”
平时瞧见是很浅淡的樱粉,像是气血不足,今天晚上多走了几步路,所以显得唇色鲜艳一些。
祁崇收手,他也知道明臻娇贵,不能轻易碰得。
这些年祁崇在明臻身上的心血和耗资,足以造出一个新的憬山行宫了。
“回去吧,早点歇息。”祁崇道,“明天早上孤亲自去叫你起床。”
明臻靠着软枕,一手撑着起来:“阿臻睡到天亮,不用殿下费心。”
她清楚得很,祁崇天不亮就醒了,精力旺盛得很,明臻走两步路就累,祁崇却能在园中练剑一个时辰。
两人的住处间隔不远,明臻走两步路就到了。
等明臻离开,李福才道:“眨眼之间,明姑娘来秦王府有十年了。”
祁崇刚刚坐下,手中朱笔还未蘸墨水,就听到李福讲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