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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乐不思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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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永寿宫的老太妃过寿的日子。

正好蜀王也在宫里,一家人齐齐整整,加上小皇孙四代同堂,热闹非凡。

在戏台子下面听戏时,陆瑰云有些怀念温子贞。别人唱戏虽然也好听,却始终没有温老板那份独有的韵味。更重要的是,她曾经和温老板合作过一出精彩的《风筝误》。这份友谊,实在难忘。

她向坐在边上的小爷投去幽怨的目光。

孟池羽想了半天,也没想出自己近来做了什么混账事,于是拿起茶盏抿了一口,放下后道:“别这么瞧着我,不知道的还以为怎么了呢。”

“没什么。”她收回目光,托腮道,“就是想听温老板的《风筝误》了。”

小爷尴尬地咳了一下,没作声。

蜀王来了京城,仗着哥哥的宽容,又没有王妃的管束,吃喝玩乐逍遥自在,今天琢磨斗蛐蛐,明天琢磨赌点钱,后天又提笼架鸟玩古董,反正把不正经的事干了个遍。

听完戏,皇家四个兄弟姐妹孟池羽,孟池辰,孟紫阳,孟贺阳凑了一桌麻将,小爷也没落下最小的弟弟,把孟池星抱在腿上,握着他的小手帮自己打牌。

孟和昶坐不住,趁着太妃过寿放假,闹着要顾襄带他去放风筝,此时正在御花园疯玩。

旁边太妃苏氏,皇帝孟世典,蜀王孟世端和陆瑰云凑了另一桌麻将。蜀王手气好,开局就赢了一把。

“老三这猢狲!”太妃指着孟世端笑骂,“我都要和牌了,就正好抢我前头!”

孟世端倒也通情达理,笑道:“老祖宗过寿,输了也不用给。”

然后两只手分别伸到皇帝和陆瑰云面前,霸气要账:“你们俩给钱!”

在麻将面前,就算是皇帝,他也不给面子。

孟世典几乎是把银子甩在孟世端脸上:“朕还能赖你的不成!你这是藐视君上!”

说归这么说,皇帝并没有生气,还以此为乐。

皇家兄弟之间关系原本应该紧张,但是到了皇帝与蜀王,却是铁杆子般的兄弟。

主要是老三孟世端确实没有任何争抢皇位的想法,一心一意专注于吃喝玩乐,不愧为老活宝。

孟世端拿着银子在手上掂量,嬉皮笑脸地道:“臣弟岂敢呢,这钱还不是攒着日后给皇兄进贡?”

“朕不要你进贡,你好好过日子,别丢朕的脸就行了。”孟世典笑道。

陆瑰云正巧没带银子,不好意思地对孟世端道:“三叔,我先欠着,晚点儿给您送去。”

孟世端也不缺那点银子,笑着挥挥手,道:“这次算了,就当是给皇孙的份子钱了。”

“嗳!”陆瑰云欢乐地应着,“等他回来,我叫他给您谢恩来。”

两张麻将桌上,轱辘轱辘的麻将继续翻动着。小爷把弟弟抱在腿上,一边打一边教,结果聪明的孟池星很快就学会了。

“哥,你别打了,我来吧。”孟池星突然开口,把在场的人都给吓了一跳。

孟池星的童声十分可爱,急着要亲自上阵,催促着小爷:“哥,我会了,你让我试试。”

于是小爷把坐在膝盖上的弟弟往前挪了挪,放手让小家伙一个人来打,结果竟然真的赢了一局。

小爷轻轻一敲孟池星的头:“还真是教死徒弟,饿死师傅!你小子可真行!”

孟池星和小爷最亲,嘴甜道:“我赚的银子都给太子哥哥”。

小爷满意地点点头,还转过身和媳妇炫耀:“云儿听见没,咱们要发家啦!”

贺阳公主笑了,对孟池星开玩笑道:“一天到晚就知道太子哥哥。我看,太子哥哥哪天卖了你,你都帮他数钱呢。”

孟池星撅起小嘴:“太子哥哥才不会卖了我,我会永远跟着太子哥哥。”

贺阳公主“啧啧”两声,看了看在座的几个,道:“瞧他说的,还永远跟着太子哥哥呢,又不是太子哥哥的儿子,以后肯定要出宫建府的。”

孟池星一听,小脸上的表情有些微妙的变化,却不说话。

小爷嫌贺阳多事,瞪了她一眼,才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就讲到出宫建府的事情了。

和侄儿孟和昶不同,孟池星是个心里能藏得住事儿的人,他只当表面没有听见,接着和哥哥姐姐们玩牌。

新手总是有莫名的运气,小小的孟池星赢了不少银子,小手都握不住了,献宝似的献给小爷。

小爷也只是口嗨一下,他自然是不会要弟弟赌赢的钱。把银子塞进弟弟口袋,摸摸他的头,笑道:“傻小子,这是你自己赢的钱,攒着以后娶媳妇吧。”

“娶媳妇”对于小孩子来说是一件太遥远的事。孟池星眨巴着眼睛,又问,银子除了能娶媳妇,还能干嘛。

也难怪,这家伙长在深宫当中,从怎么见过宫外的市场,自然不知道钱有什么用处。

小爷二话没说,趁着还没到晚膳时间,带着孟池星出宫,跑到古玩市场去,让他见识见识钱能买到什么东西。

“看见这个花瓶了吗?是仿古的,青花瓷,二十两就能买到。”小爷拉着弟弟的手,给他介绍,“还有这个,这串琉璃链子漂不漂亮,不过这是前朝的东西,估计得要一百两了。”

孟池星掏了掏口袋里的银子,数了数,正好八十两,看来琉璃链子买不成了,倒可以买个仿古花瓶。

“哥哥,八十两能买个扳指吗?”孟池星突然问,盯着小爷拇指上的扳指。

这枚扳指是翡翠所制,碧绿清透,水头充足,圆润如脂,是西域进贡的独一家的宝物,皇上赏给小爷,小爷还算喜欢,戴在手上好几年了。

它的价值可就不是八十两的问题了,稀世之宝,少说也得八千两银子。

小爷看见弟弟眼睛都在放光,便知道他觊觎这枚扳指时候不短了。

不过孟池羽很能理解弟弟的心理,因为小爷自己小时候也喜欢扳指,觉得戴上就有气势,特威风。

“那好吧。”小爷将扳指从手上褪下,坐实了“弟控”的称号,将它戴在孟池星的小手上,“从今天起,它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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