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铜锣湾只有一个浩南
无名氏向威廉三世打招呼的同时,已经与斯芬克斯一起从空中降下,与芙拉一起把伤员拉上了斯芬克斯的背部。随后他将赤红色的狮之目与天青色的猫之目召回了自己身边,戒备着狼群的突然袭击,摆出了准备万全的迎战态势。
“那个人的身上怎么也有狼的气息?”芙拉伸手指向狼群中的君王,脸上露出了疑问的神情,“一般来说,王权显现的造物不该反过来影响自己的主人吧?秦始皇有十万八千机甲大军,但她本人也不会染上什么兵马俑的特质呀。”
“唔……确实奇怪。”无名氏歪了歪呆毛,俯身挠了挠水晶小猫的下巴,“巴斯特对那些狼群有敌意是很正常的事,但它似乎对那位君王本人也很厌恶……当然,猫狗之间互相看不顺眼,我们都能理解。但猫对人一般只有蔑视,不该出现这么深重的敌意才对……”
狼群之主望向无名氏与芙拉的方向,点头示意。她向斯芬克斯旁的二人走来,随即在几米之外停住脚步。
“很不错的‘王权’。”不知名的君王说,“埃及历史上的男性法老很少,我本该立刻说出你的名字……但你掌控的那种魔力,稍微有些超出了我的预想。”
“多谢夸奖。”作为【有关部门】近半个世纪以来最受瞩目的一颗新星,少年特工无名氏向来很习惯于受到各种称赞。
“那么,你究竟是谁?”狼群之主问,“哈特谢普苏特?尼托克里斯?克里奥佩特拉七世?在我的认知范围里,他们的‘王权’应该都还没有达到你所显现的这种量级……”
“刚才不是说了?我只是一个路过的‘王权感染者’。”无名氏摆了摆手,“不久前我在外面的公园作战,突然听说这座建筑里有几位君王失联了。反抗军的诸位都有固定的职责与位置,很难抽出人手来探查……所以身为援军的我就来了这里,在大楼的内部发现了一些不对劲的东西。”
“我与我的狼群,从来无需隐藏什么。”
“是啊。君王的血腥味非常明显……所以,我沿着狼群的踪迹找到了你。说实话,你的‘王权’显现形式也很吓人啊。那究竟是什么怪兽?我曾经见过周幽王的‘烽火’,那是用高温等离子体制造的焰兵。但那种焰兵只有数量足够好看而已,周幽王之所以有信心与我作战,也是因为当时身处现世……”
“周幽王?”狼群之主的表情很明显地说明她知道无名氏在说什么,“我明白了。你就是那个容纳君王之名的‘容器’吧。这么说来,刚才与我短暂交手的‘王权’,源头竟然是拉美西斯大帝……真是有趣。虽然我的养父与养母都不太喜欢她,但我一向认为,即使是在我们这些希望王权重归现世的君王中间,拉美西斯二世也是最为强大的那些王权携带者之一。”
“养父……养母?”听见这两个名词之后,无名氏似乎意识到了一些东西。
“你有权知道我的名字。”与狼群同行的君王对无名氏说,“我是……”
“不必了。”无名氏举起右手手掌,打断了那位君王的自报名号,“我已经知道你是谁了。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遇见你这种等级的君王,不知道这算是运气差,还是运气好呢?”
“哦?”狼群之主笑了起来,“一下子就猜到我的身份了?反应很快啊。至于你的运气是好是坏,那就要看你对‘危机’这种事物的益处与害处如何定义了。你觉得呢,‘容器’少年?”
“怎么说呢,从满足好奇心的角度来说,经常与最著名的那些人见见面……哪怕是作为敌人见面,也是一种乐趣吧。”无名氏挠了挠深灰色的呆毛,“毕竟世上的皇帝法统只有两支,一支叫做‘秦’,另一支叫做‘罗马’。总而言之……很荣幸见到你,罗慕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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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慕路斯,战神玛尔斯之女。她是罗马城的建造者,同时也是古罗马王政时代的第一位国王——事实上,“罗马(Rome)”这个荣光照耀后世千年的帝国,正是以“罗慕路斯(Romulus)”本人的名字命名。
罗慕路斯的母亲,女祭司雷亚·西尔维亚被篡位者杀害之后,罗慕路斯与妹妹雷莫斯被抛进了台伯河。浪涛与流水把盛着婴儿的木盆送到了河岸边的沼泽地,而这对孪生姐妹则被巴勒登丘附近的一只母狼救活,衔到自己窝里喂养。这是人类史上记载的第一对“狼孩”,也是欧洲文明史上至关重要的印记之一。
多年以后,少女国王罗慕路斯为感谢狼群的养育之恩,将都城的选址定为狼群喂养自己的山间。这就是伟大的七丘之城——罗马。此后罗马将狼奉为圣兽,而描述狼群哺育婴儿情景的青铜雕像,也成为了罗马的象征与城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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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王权”与“王权”之间的战争。拉美西斯二世是上下埃及最伟大的法老,而罗慕路斯是罗马王国的开国之王。或许有人会说拉美西斯身为君主成就更高,或许有人会说罗慕路斯是位于罗马帝国法统源头之前的源头。但所有人都不会否认,她们都是早已成为传奇的君主,寻常国王无法窥见她们王权量级的边界。
这是“神权”与“神权”之间的战争。罗慕路斯是拥有神明血统的半神,而无名氏写出的文字是埃及神灵的真名。在罗马神话中,玛尔斯是万众尊崇的主神,地位甚至高于希腊主神宙斯在罗马的化名:朱庇特。而无名氏的优势则是能够通过文字沟通所有埃及神灵,甚至还能召唤巴斯特女神本体的某种形态,亦即“化身”与“半神”的制衡与对峙。
——既然王权与神权不分高下,那么追根究底,这就成为了一场“猫科”与“犬科”之间的战争。八千年人类文明史,既有埃及这种以猫为神的国家,也有罗马这种以狼为圣的国家。先前罗慕路斯提及“养父与养母不喜欢拉美西斯”的态度,正是植根于这场旷日持久的理念之争。
——究竟是“猫科”更为尊贵,还是“犬科”更为高尚?!
——对人类文明影响最大的究竟是受到崇拜的“猫科”,还是与人为友的“犬科”……?!
八千年人类文明史,给出最终答案的神圣时刻已到!!!
决定星球命运的猫狗大战——选手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