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这个院子,还是老样子。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光是从电视里看,也知道这个星球上发生了很多大事,权力更迭,联盟瓦解,围墙坍塌,帝国兴衰……世界以光速在运转,就连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也早已经不是我最初记忆的那个样子。
我经常站在那些仿佛一夜之间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的阴影里,凝望着这座城市越来越陌生的轮廓,有时我会觉得紧张,也会害怕,那是一种莫名的疏离感,虽然我不知道具体是因为什么。
后来我想,或许是因为我能够掌控的东西实在太少,太少了。
但只要我站在这个院子的门口,只要我回到这里,我就觉得安全。
这里不会有居高临下对你说“不交房租我会把你们的东西都扔出去”的房东。
不会有为了讨好大老板的女朋友,就无缘无故开除毫无过失的员工的经理。
不会有富二代闺密突然跑出来说要你陪她去酒店捉奸。
不会有抓小三敲错门的神经病扰人清梦。
不会有问我胸围多少的刁钻老板。
更不会有祸从天降撞到我骨裂的摩托车。
这是我生长的老院子,是这个世界上我最熟悉的地方,就算在外面受了天大的委屈,再怎么艰难、疲惫、孤独、凄凉,它永远敞开大铁门等着我。
铁门内的一切都让我觉得亲切,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能给我安慰。
你明白这样的感受吗,你有过同样的感受吗?
这个地方不繁华,也不是什么世外桃源,就连关于它的回忆也不尽是美好,往事中充满了复杂的情感……但只要你站在这里,你就能发自内心地说一句,我回来了。
天地再大,人生再长,能让你说出“回”这个字的地方,寥寥无几。
院子门口有一个年久失修的篮球场。
粗糙的水泥地面,篮球架已经锈得不成样子,篮板也一副随时会砸下来的孱弱模样,尽管如此,照样还有精力旺盛的小孩子在场地里跑来跑去地闹腾。
走过这个篮球场,后面是两栋居民楼,再走一段,就能看到一个早已经干涸了的老池塘,早八百年这里面就没有水了,更别提鱼和荷花。
但过去它不是这样的,曾经它很美,也很诗意。
八岁那年的某天下午,我和院子里另外几个同龄的小孩子一起玩,玩着玩着不记得是谁提议说我们去池塘里摘荷叶吧。
那时候正是贪玩的年纪,谁都没有安全概念,只要好玩就行了,谁也不会啰唆,婆婆妈妈的人会被同伴看不起。
到如今,我已经想不起当初我是真的觉得去摘荷叶这件事有意思,还是怕如果我不去的话会被大家嘲笑。
说句老实话,那时候我其实是一个挺没主见,也很胆小的丫头,生怕大家干什么不带着我一起,生怕自己被抛弃,被孤立,我是那么的需要待在一个集体里。
至于特立独行,我行我素,爱谁谁,那都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当年的池塘还没有干涸,中间还有些假山之类的装饰,其实说穿了就是大石头,特别大的那种,一块上面能坐两三个小孩。
我们坐在大石头上玩水玩荷叶,欢乐不知光阴快,一转眼就玩到了太阳下山的时候。
每天的这个时候,院子里都会响起此起彼伏的叫喊声“××,×××,回来吃饭了”之类的声音,那时候根本没有手机这种高科技产品,大家都是靠喉咙千里传音,爸妈喊一句回家,小孩应一句来啦,默契十足。
我长大之后,每当回想起这热火朝天的景象,就会感叹幸好那个年代还比较纯真比较朴素,坏人的脑筋动得不是太快,不然人贩子只要悄悄地在我们院子里潜伏个两三天,肯定能把全院子的小孩一网打尽。
总之那天下午,就跟平常一样,家家户户都开始做饭了,家长们也开始叫小孩回家了,这其中也包括了我妈。
不知道我是不是根本就没有长小脑,别人都身轻如燕地回到了岸上,我还在大石头上找可以下脚的地方,那姿态真是笨得像头熊。
眼看同伴们一个个都走远了,我心里更加着急,一着急,就更心慌,一心慌,就乱下脚了。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脚踩进淤泥里之后的心情,整条腿越陷越深,我满脑子都是课本里描述红军长征过沼泽时的段落。
真的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我死定了。
课文里说在沼泽地里,动得越快,下沉得也就越快,死得也就越快。
我很绝望,根本不敢挣扎。
然后,我大声地哭了。
哭声把走远的同伴们给召唤了回来,其中一两个力气比较大一点的小孩迅速地爬到了我所在的那块大石头上,又是扯又是拽又是拉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把我从淤泥里拔了出来。
而其他人,全都站在岸边上哈哈大笑。
那个时候,也顾不得什么自尊了。
我一边哭,一边伸手去捡从脚上滑落的鞋子,里面已经装满了淤泥,有一股浓烈的腥臭味。
那天傍晚,我就是那么狼狈地,拖着一条黑乎乎的腿,拿着一只臭烘烘的鞋,打着赤脚一瘸一拐地回家的。
当我敲门的时候,已经做好了被骂得狗血喷头的准备。
我知道我妈根本不会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她只会抱怨要给我洗这么脏的衣服和鞋,她永远也不会理解,陷落在淤泥中的那短短几分钟,我的生命里发生了什么。
对于一个八岁的小孩来说,那就是生死攸关。
当我成年之后回想起这些类似的事情,渐渐地,我发觉自己也或多或少能够体谅我母亲的一些难处。
她只是一个没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的普通女人,在那样的时代,那样的年月,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每天努力干活,赚些辛苦钱,跟同样平凡的丈夫一起把女儿拉扯长大。
她没有那么细腻的心思来关心女儿在发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无法体会成长期的女孩对于一些鸡毛蒜皮会有多敏感,多计较。
她从未尝试过跟我进行心灵上的沟通,或许她想过,但她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如何进行。
她所能够为我做的,是每天三顿温热的饭菜,是任劳任怨地替我洗干净脏衣服,是每个学期按时交到我手里的学费钱,是没收掉我抽屉里她认为会影响学习的课外书,是耳提面命地告诫我千万不要早恋。
毋庸置疑,她一直是一个合格的母亲。
但她从来都没发觉,我们的精神世界始终隔着一堵厚厚的墙。
我并不怨怪她,我只是……感觉很孤独。
当我的手叩响家里那扇老式铁门的时候,童年的那一幕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不同的是,开门的那个女人,她老了许多许多。
饭桌顶上的还是一个明晃晃的灯泡,连个灯罩都没有,常年的烟熏火燎已经让它蒙上了一层油垢。
我妈一边盛饭一边对我说:“你爸跑车去了,下个星期才回来,我一个人在家,凑合一下随便吃点。”
桌上摆着两个菜,一个霉干菜炒肉,一个虎皮青椒,我和我妈面对面坐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的近况,当然,我死也不会让她知道前阵子我被人撞断了腿的事。
报喜不报忧,是我二十多年来一贯坚持的原则。
“你还跟那个男孩子在一起吗?”我妈突然问了我这个问题,一下子弄得我有点手足无措。
过了一会儿,我含混不清地“嗯”了一声算是回答了她。
“他现在情况怎么样?”
我太明白她的意思了,我心想,你不如直接问他现在发财了没有,但是我心里另外一个声音在说,忍耐一点,难得见一次面,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吃一顿饭,别因为你的臭脾气给搞砸了。
我想了想,说:“他最近有个合作机会,还在考虑中,我也换了工作,以后应该会慢慢好起来的。”
这话明着是说给我妈听的,实际上也是我对自己的安慰。
我妈扒光了碗里最后一口饭,站起来收了碗筷,顿了下,她才说:“你也不小了,自己的事情自己要想清楚,姑娘家的青春就这么几年,找错了男人可是一辈子的事,你看我就知道了。”
我放下筷子叹了口气:“妈,这话你说了快一辈子了。”
她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没再说话。
晚饭之后我像个废物似的瘫在沙发上看电视,被调成振动模式的手机在包里发出吱吱的声音,不管是谁的电话,我暂时都不想接。
电视屏幕停留在一个购物频道,今天的特卖商品是一款神奇的拖把,配了一个有甩干功能的水桶,买一组拖把,送十个拖把头,主持人用极其夸张的语气说:“真的很划算哦亲,赶快拿起电话订购吧。”
为什么我才二十多岁,就像个更年期的妇女似的看什么都不顺眼,我拿起遥控器从头摁到尾,就没有一个看得下去的台。
不知道我妈在厨房里窸窸窣窣地忙些什么,火柴盒大的房子里哪来那么多干不完的家务活。
我起身走到厨房门口,靠在门边看着她正在往一个玻璃瓶子里装腌菜,装一点拍一下瓶子,生怕我不够吃似的。
我眨了眨眼睛,鼻子有点酸。
“妈,少装点,我吃不了。”我故意装出不太耐烦的样子。
“你们两个人总吃得了。”她看都懒得看我一眼,继续说,“别的什么值钱的东西你也别指望这个家能给你,下次回来提前说,我好多准备几个菜。”
我转头看向窗外,雨已经停了,天上的月亮落在了地面的小水洼里。
趁我妈在厨房里忙着,我到她的卧室里待了一会儿。
好像从我记事开始,这个房间里的东西就没有变过。
掉漆的老式衣柜充满了浓浓的九十年代的味道,中间那块镜子不知道反反复复用透明胶贴过了多少次,空空荡荡的梳妆台上只有一瓶花露水和两个年份久远的月饼盒子,铁皮盖上印着“花好月圆”四个字。
不记得是哪年中秋节买的了,月饼早吃完了,盒子却一直留到现在。
我劝过好多次让我妈丢掉,我给她买新的储物盒,她总是埋怨我不会持家——“装点针线挺好的,丢掉干吗?”
我坐在那张年纪比我还大的床上,仰起头看着天花板上斑驳的水渍,一片接一片的潮黄。
我深深地吐出一口气,眼泪流了下来。
好几年以前的某天晚上,我和简晨烨在他出租房里用电脑看电影,忽然外面狂风大作,跟世界末日来了似的,紧接着就是一场袭城的暴雨。
我丢下电脑,跑到阳台上,惊恐地趴在窗户上睁大眼睛往外看,简晨烨追了出来疑惑地问我:“怎么了?”
过了半天,我轻声说:“我家又要漏水了。”
简晨烨站在我身边哈哈笑着说:“你就扯吧。”
他不知道,我并不是在开玩笑。
不能再哭了,睫毛膏是便宜货可不防水,我用力吸了一下鼻子,稳定好情绪走出了卧室。
我妈也终于从厨房里出来了,手里拿着个布包:“我给你装了些菜,明天走的时候记得拿啊。”
我为难地冲她笑了笑:“我不在家里睡了,没带卸妆油,而且洗澡也不方便。”
“要什么卸妆油,香皂洗不干净吗?”我妈白了我一眼,接着说,“洗澡又有什么不方便,烧水放盆子里洗就是了。你从小不就这么过来的吗,现在有本事了,看不起这个家了?”
我最怕我妈说这种话。有本事,我一个天天看人脸色,任人搓圆捏扁的打工妹有什么本事啊!
我又气又急,恨不得跳起来向我妈解释:“我哪儿有看不起这个家啊,但是香皂真的洗不干净化妆品啊!”
她懒得跟我废话:“你走你走,记得东西都带上。”
其实我是多么不愿意拎着那个布包满大街走啊,但我也知道反抗没什么作用,老老实实听话算了。
换好鞋子,背上包,我回头对我妈笑了笑:“过几天发了工资再回来看你。”
她一脸嫌弃的样子对我甩了甩手:“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
在公交车站等了二十多分钟才等到末班车,上了车我才想起来之前手机响过,拿出来一看,三个未接来电全是简晨烨。
我回了条短信给他,言简意赅地说:在路上了,别催。
这一天过得真是漫长无比,我的头靠在被雨水冲刷过的车窗玻璃上,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与此同时,乔楚已经化好了妆,今天她选的腮红是Nars那款鼎鼎有名的asm(高潮),一个令人浮想联翩的名字,也暗合着乔楚锦衣夜行的目的。
她今天穿的衣服,是一件月牙白的旗袍。
这件旗袍可不是来自淘宝上那些年年出爆款的皇冠店,而是乔楚在某一次去苏州游玩的时候,特意去一间有名的老字号量身定做的,等了两三个月才收到,虽然不如奢侈品昂贵,但也是价格不菲。
宝蓝色的手包,再加上同色的耳环和鞋,原本就很妩媚的眼睛又化了向上挑的眼线,今晚的乔楚比起平时任何一天都要美艳动人。
令人意外的是,她并没有涂唇膏,这个细节也多多少少地说明了一点她今晚的企图。
走出小区门口,她伸手招了一辆出租。
关上车门之后,她的嘴里幽幽地吐出一个地址:白灰里。
下车后我很意外地看见简晨烨居然在车站等我,我的疲惫忽然之间一扫而光:“哟,算得真准!”
他不屑地撇撇嘴说:“白痴,收到你短信的时候我就出来了,等了你半个小时……哎,你这个农民,居然提着个布包,里面装的什么?”
我没好气地把布包扔给他提着:“你以为我愿意啊,我妈非让我带过来的,不拿不准走。”
这个势利的家伙一听到是我妈准备的,立刻换上了一副谄媚的嘴脸:“原来是岳母大人的心意,快回家让我看看是什么好东西。”
好东西?我心里一声冷笑,简晨烨,你太天真了,你不会以为这里面装的是钱吧,呵呵。
一回到公寓里,简晨烨就迫不及待地把那个布包拿进了厨房,我本想躺在沙发上好好休息几分钟就去卸妆洗澡,屁股还没坐下就听见厨房里传来乒乒乓乓的大动静。
这是要起义了吗?
我怨气冲天地冲进厨房,瞪着简晨烨:“干什么啊你?吵死人了!”
小奶锅里烧着水,他一边往碗里配着汤料一边头也不回地对我说:“你好意思说,不回来吃饭也不接我电话,我就吃了几片饼干,早饿成傻帽了,现在煮点面吃,你还骂我。”
短短几句话弄得我既心虚又惭愧,说来说去确实也是我不对,人家还不计前嫌去车站接我呢,煮碗面吃都不行吗?
轮到我换上谄媚的面孔了:“是我不对,你别生气,我妈让我带了些菜过来,我给你弄点出来放面里吃。”
他哼了一声:“这还差不多有点贤妻的样子。”
我打开布包,里面除了那瓶腌菜之外还有些熏鱼和香肠,我一样一样拿出来放进冰箱里。
当我拿起最后一盒已经拌好了米粉,只要上锅蒸熟就能吃的粉蒸肉时,我的目光,落在布包里的另一样东西上。
就在那一秒,我的呼吸都停止了。
布包底层,是几张折得整整齐齐的一百元钞票。
我几乎是颤抖着把它们拿出来,颤抖着数了一下,一,二,三,四,五,五百块钱,每一张,都像是刀片从我的心脏上轻轻地划过去。
简晨烨惊讶地看着我:“这是怎么回事?”
我用力地吸进一口气,说:“不知道!”
冲回客厅翻出手机,我二话不说就拨通我妈的电话:“那包里的钱是怎么回事?谁让你给我钱了,我自己不会赚吗?”
我一口气说完这句话,结果我妈在电话那头淡定得很,慢悠悠地说:“你傻不傻啊,别人捡到钱都高高兴兴的,你还发脾气。给你你就用呗,又没多少,拿去给自己买点吃的也行,买件衣服也行,自己看着办吧。哎,电视剧开始了,我挂了啊。”
她还真是说到做到,真的没给我再说一句话的机会就把电话给挂了。
我握着手机,浑身发抖,胸腔里像是装了个即将爆炸的*。
过了好几分钟,我一语不发地走进洗手间,关上门,脱掉衣服,打开热水器,一动不动地站在花洒下面,滚烫的热水把我的皮肤烫得通红。
简晨烨在门外叫我的名字:“昭觉,昭觉,你没事吧?”
我瓮声瓮气地回了他一句:“没事,我洗澡。”
而实际上,我根本分不清楚脸上那滚滚而落的,到底是水,还是眼泪。
羞愧,太羞愧了,除了这个词之外没有别的能够形容我这一刻的感受。
如果说当年上大学的时候,我妈去亲戚家借钱给我凑学费是迫不得已,那么如今,作为一个已经告别了校园两三年的上班族,我还有什么脸面收下我妈的钱!
我有什么脸面让一个住在漏雨的破房子里的人,从她的退休金里拿钱出来补贴我的生活!
在兜头而下的热水中,我全身发抖,哭得不能自已。
我痛恨这样的命运,我痛恨自己的怯懦和无能,我更痛恨区区五百块钱,就将我置于这样巨大的愧疚和挫败感之中。
就在我蹲在花洒下痛哭的时候,乔楚已经下了出租车,她径直走向79号,站在门口踌躇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迈进了那扇门。
今天不是周末,酒馆里的人也不算很多,闵朗背对着门口,不知道在跟几个姑娘说些什么,反正一个个都笑得花枝乱颤。
有人拍了一下闵朗的肩膀,告诉他来客人了,他回过头来,一眼就看到了倚门而笑的乔楚。
就算是平时穿件白T恤,套条牛仔裤逛超市,乔楚也是绝对能引起回头率的那种女生,何况今天晚上,她从一开始就打定了主意,要做人群里的焦点,要让闵朗的目光一刻也不离开她。
一点都不夸张地说,乔楚那一笑,真是笑得整间酒馆蓬荜生辉,笑得酒馆里的一众姑娘瞬间变得灰头土脸。
闵朗站在原地,脸上带着一种了如指掌的微笑,望着她,而她也保持着那个婀娜的姿势,一动不动地承接着他的目光。
他们谁也没有说话,就那么互相看着,眼神的交会中迸发出四溅的火花,那一瞬间,灯光、音乐,还有来自周围那些人眼睛里的疑惑、猜忌、敌意,统统化作乌有。
世界幻化成虚无,他们心照不宣地静默着站立于喧嚣之中,对方是黑暗中唯一的光源。
昭觉:
其实,我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关于我和闵朗。
刚认识你的时候,你跟我讲了一些你和简晨烨的事,你讲你们最艰难的时候只能吃一块钱一包的榨菜配白饭,你讲你们从前缴电费一次只缴几十块钱,电一下就用光了,还怀疑是邻居偷搭了你们的线路。
我在听这些事情的时候,一方面觉得很感动,另一方面又觉得……怎么说呢,觉得你很了不起吧,换成我,我绝对无法忍受那样的生活。
我喜欢钱,喜欢奢侈品,每个月去香港扫一次货,一年两次出国旅行。我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接受异性的赞美和同性的嫉妒。
爱情,对我来说,就像顶级牛排旁边的配菜,奶油蛋糕上的草莓,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我是说,在认识闵朗之前。
我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是在白灰里那条街上,你漫不经心地说起他和那个小酒馆。你三言两语就说完他的身世,却不知道你那些不经意的话语在我的心里砸出了重重的回响。
然后,我就在酒馆里见到了这个人,第一眼我就看出来,他应该很受女孩们的欢迎,是那种轻而易举地就能让姑娘们为之癫狂的角色。
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很淡然。
是啊,我根本没必要紧张,我早已经过了小女孩看见英俊的浪子就惊慌失措、小鹿乱撞的年纪,或者换个说法,我从来就没有经历过那样的阶段。
这种心情维持到唱歌之前,直到他当着所有人说这首歌是献给我的。
虽然我知道这句话其实是给你和简晨烨面子,是一句场面上的客套话,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却觉得很高兴。
昭觉,我知道你看到这里一定会笑我,原来阅人无数的乔楚也不过如此。
你笑得很对,我也不过如此。
这么多年来,人情冷暖我看过许多,也经历过许多,我很早就明白了什么叫世态炎凉。总之,我一直认为自己已经有了足够的阅历和眼界,不太可能轻易被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打动了。
但那天晚上,他弹着吉他唱着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牢牢地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有些什么坚硬的东西,在胸腔深处,被慢慢地瓦解了。
回来之后的那几天里,我反反复复地听着那首歌,吃饭的时候听,泡澡的时候听,睡觉前戴上耳机听,醒过来还在听。
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他的样子。
我想我是着了魔。
其实,我并没有从一开始就放任自己,不骗你,我也努力地克制过。
我尝试着不要去想这个人,不要去想白灰里79号这个地址,但过了几天我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
我不愿意出去逛街,不愿意看书、上网,不愿意接任何人的电话,我满脑子都是这个仅有过一面之缘的闵朗。
那天下午我洗完澡,打开衣柜,看见那件月牙白的旗袍,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很疯狂的念头。
当我穿上它,坐在镜子前开始化妆的时候,我知道,我可能完蛋了。
你记不记得我卧室里的那张黑白照片,那是我二十三岁的时候特意请一个收费很高的摄影师拍的。
那是在冬天,一望无际的空地,我就穿着一条单薄的裙子,摄影师举着相机一边狂摁着快门一边大声地喊着:“跑起来啊,乔楚,别缩着,你可以的!”
我不记得我跑了多久,跑了多远,寒风呼啸着从我的身体上刮过去,可我感觉不到冷,我的耳边只有摄影师的声音,他还在喊:“跑啊,乔楚。”
当我坐上去白灰里的出租车时,昭觉,你知道吗,我又听见那个摄影师的声音了。
跑起来啊乔楚,别缩着!
当我站在79号的门口,忽然之间,我知道自己要跑去哪里了。
就是这里啊,昭觉,原来就是这里。
那一刻虽然我脸上是在笑,可我的心里,却莫名其妙地很想,很想哭。
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就连第一次恋爱时也没有过。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它,也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这种荒唐的行为。深更半夜,主动去一个才见第二次面的男人那里,更荒唐的是,他吻我的时候,我竟然颤抖得像第一次。
半夜我醒过来,看见被丢在地上的白色旗袍,心里有一种隐秘的奇异的快乐,当然,还伴随着淡淡的羞耻。
我坐在床沿边,看着闵朗熟睡的脸,激动得浑身战栗。
没错,这很堕落,这正是我写了这封信却不敢发送给你的原因。我知道在你看来,这件事很好定义——两个游戏人间的狗男女有了进一步的关系。
但是,昭觉,我终于感受到了那样东西。
那样我曾经觉得可有可无的东西,我曾经觉得不过是人生边角余料的东西,那样我曾经觉得根本没有价值,也没有任何意义的东西,那样我自以为早已经看透了,看破了的东西,那样把你和简晨烨紧紧地维系在一起的东西……
不管我过去多么轻蔑它,在这个夜晚,我终于与它劈面相逢。
它来得很迟,但它终究还是来了。
生平第一次,昭觉,我觉得我或许有可能去爱一个人。
乔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