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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高山之上建立了村落,村落的周围被围上简单的栏杆,可这些并不能阻挡那些躲藏在黑暗中的猛兽,每天夜里总会有家畜和人类被猛兽叼走,人们陷入恐慌和无助当中,但他们还是没有祈求苍天。因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苍天都只是在肆意的蹂躏人类,从来没有产生过丝毫怜悯,他们宁愿站着死去,也不愿意跪着祈求怜悯的死去。时间过的飞快,一些聪慧的孩子长大了,他们不但有着强大的武力可以和野兽抗衡,还有最厉害的知识,他们开始研究天地规则,这群人便是巫的前身。
由于用脑过度,身体变得消廋不堪不说,平均每个巫都比旁人快上几年死去,要知道那时候人类的寿命仅仅只有三十岁左右。起初同村的人并不理解他们,他们认为这些人是在做无用的功,是在偷懒。但善良的人们还是愿意养活他们,每次集体狩猎回来,都会把丰盛的野餐送去。大巫们身上肩负的使命更加巨大,几乎是把自己往死里逼,他们废寝忘食的研究,最后终于让他们掌握了一种极其简单的规则,并将其控制住,可是那大巫也耗尽了心力死了,当然后面的学徒,却将那大巫的所有知识继承了下来,并继续发扬光大。猛兽继续来袭,已经变成大巫的学徒,控制着手了的蔓藤,缠住了猛兽的四蹄,然后人们那种石叉和各种器具,一拥而上杀死了猛兽,从此以后,人们便正式认同了那些从来不做事,把自己蒙在草屋里的家伙。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巫也一点点的壮大,每一个村落都会有两个大巫,一个学徒一个老师,两人致力于研究各种各样的规则,他们的生命周期很短暂,因为他们极早的透支了自己的生命力。巫开始自称是人类的奴仆,人类也开始信仰巫,他们信仰在巫的带领下人类可以战胜所有的一切,包括洪水、猛兽和疾病。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巫医尝遍百草,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然后研究出极其精湛简直神乎其技的医术,甚至强大到一定极限的巫医,生命在他们眼中已经成了闹着玩的存在。直到此时,洪水、猛兽、疾病已经不能给从村落演化成部落的人类带来什么伤害了,巫也成为了一个部落里的祭祀长老,他们在部落的中央修建了一个巨大的祭台,用来收集信仰守护着这片土地上的人类。巫进入到一个鼎盛的发展时期,很快在巫的带领下出现了一些极其强大的部落,部落的首领希望自己可以一统天下,所以征战开始了.........
“将军,将军,你没事吧!”一名身上还满是泥草的邋遢军匪一边用手摇晃着张志远的肩膀,一边低声道。
在睡梦中,眼前的一切开始崩溃,如同镜面掉在地上忽然化成了很多碎片一样,每一块碎片里都记录了关于洪荒世界的往事。微微张开眼睛,眼前的人影从模糊逐渐到清晰,张志远也回到现实中来。
看到张志远睁开眼睛,那名护卫躬身后退两步单膝跪下道:“报告将军,末将已经完美的完成任务。”
用手揉了揉隐隐作痛的脑袋,张志远有点懒散的说道:“说来听听,敌军到底有多强大。”
“领导这次进攻的将领是天赐部落的神将努尔哈赤大将军,此人天生神力,可以拉开一万斤的牛角弓,只要骑在马背上,杀伤力更是凭空增大几分,至于他的那群手下,也都是不要命的货色。最重要的是他们的编制很特别,整整十万人被划分成了百人组,一百人一组,其中三万人为重骑兵,负责冲撞,三万人为轻骑兵负责斩杀窜逃的敌人,三万人为神箭手,他们有着强大的弓弩和巨大的弓车,最后一万人是努尔哈赤大奖的亲卫军,这群人每个人都有着近乎先天高手的境界,如果发起冲锋,他们产生的杀伤力,相当于十五万人的军队。”
用手摸了摸光洁溜溜的下颚,张志远皱着眉头道:“一比十五吗?这种编制很特殊,以前没有遇到过,他们应该不是第一次作战吧!有没有探听到他们往日的是如何战斗的。”
“报告将军,这群人战斗确实不同以往,以前他们只会横冲直撞,用人命攻下一座座城池或者部落,但这次不一样,这支军队组建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但正式投入战斗却从去年才开始的,他们首先用弓车射箭,用密集的箭雨,压倒敌人,从而让敌人不能抬起头来,最要命的是打击敌军的士气,让敌军从心里惧怕他们,要知道那些弓车所拥有的可怕杀伤力,足以洞穿十个身穿重盔甲的士兵身体。然后他们用重骑兵全速向前冲,全副武装的重骑兵配合草原上努力收集来的极品汗血宝马,所产生的杀伤力简直骇人听闻,不管是多少层的军队,都会被他们如同利剑一样冲杀进去,几个来回,就把敌军部队全部打乱,各自为战,成不了多大气候,然后是轻骑兵手拿大刀趁乱而入,手里的大刀卷起一个个大好人头,从不心慈手软。至于那一万努尔哈赤的亲卫军,似乎一直没有上过战场,因为还没等他们上场,敌人就会被消灭的一干二净。”
“哦敌军竟然如此骁勇,实在是可喜可贺啊。”张志远脑中已经开始全速运转起来,思索片刻后继续道:“杀鸡用牛刀,这群草原上的人是不会做的,也许他们比我们自己更了解我们,他们有卧底在军营中而且职位不低,我敢肯定,我和辅国大将军的矛盾和所有情报早就已经到了他们手上。这十万人很可能不是来找我们的,最大的可能就是一个幌子,他们的目标应该是熬丰。要知道我们可是极其精锐的力量,虽然少,但如果执意逃跑或者跟他们打游击,也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这种庞然大物,就好像集团军一样,他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梯队前进,先用弓车箭雨初步粉碎敌人的意志,在用重骑兵杀入部队当中,来回穿插,各自混战,这样我军就不成气候,最后轻骑兵即刻斩杀想要逃窜的我军,又可以最快的速度屠杀,好一个战术策略。完全放弃草原上的本能游击战术,用另外一种集团军的方式进攻,好可怕的战术。”
单膝跪在地上的士兵,越听越是冷汗直冒,脊梁骨参出丝丝冷汗,虽然他狠辣邪恶,但东胜国始终是自己的国家,刻在骨子里的还是有那么一点爱国之下,如果真如将军所说的这样,那岂不是北疆要陷入到死战当中去了吗?
“我猜想这次负责进攻的一定不会是这一点人,一定还有同样配置的二十万人左右埋伏在辅国大将军营地前面,战事一响,这里的军队就会直接碾碎我们,而我们这里是正好是辅国大将军营地的左翼,他们可以先派轻骑兵绕过左翼,直接从辅国大将军做薄弱的后面进攻,到时候前后夹击,辅国大将军再也成不了气候,成了瓮中之鳖,断绝一切粮草,只要困就可把辅过大将军那一百万人困死。毕竟他们的左翼我们,可是无法从正面阻挡这群疯子的,我想消灭我们只是他们顺带的一个目的。”张志远眉头锁的更加厉害,两只手按住难受的太阳穴,不断轻揉:“当然这仅仅只是一个猜测,还需要一个证实,也许我这名号确实有点血霉的味道,也说不定呢?”
“将军请吩咐属下该如何做?”
“给你十人装扮成胡人,进入天赐部落的领地,我要知道他们现在统一了多少木兰草原,现在又何谁在交战,要知道双面交战可是兵法大忌,除非另有原因,或者他们之间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再或者这只是一场赌注,天赐部落赢了,那么同样是木兰草原上的胡人,也就没必要再自相残杀了,到时候一统大势,东胜国便有了危险,团结的人如同猛虎,谁也挡不住,所以我们最好祈祷我所预料的是假的,他们真的只是冲着我而来,最起码我们可以打游击,不然的话可就麻烦了,天大的麻烦,当然这种可能性极小,对付像我们这样的队伍,最完美的战术是派遣同样精湛的骑兵打游击。”
“末将这就去办。”说完全身泥浆的军匪,便站起来朝军帐外面走去。张志远却忽然开口道:“千万别暴漏身份,如果暴漏了那么就去死吧!至少可以少去很多痛苦,只要你的灵魂还在我就可以让你复活。”
提到复活那军匪全身一震,然后依然潇洒离去,竟然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将军一去不复还的洒脱和悲伤,他知道这个任务不但艰巨而且极难完成。不同的名族其中差异很大,很难模仿,不过现在也只能试试了,这个情报已经关乎两国大势,就算是杀人不眨眼的军匪,也不得不变的正经起来。
看着那军匪离去,张志远站起身子,来回踱步,心中焦虑不安,他在思考一个庞大而精细的计划。至于刚才的梦境,虽然有些古怪,但他也没有心思去想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