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我一路向北,离开有你的季节,你说你好累,已无法再爱上谁,风在山路吹,过往的画面全都是我不对,细数惭愧我伤你几回……”雷老虎一边哼着歌,一边懒懒的靠在一辆镶金嵌玉异常华贵的大型马车御座上,懒洋洋的挥动着鞭子,拉车的四只洁白的没有一根杂毛的飞云兽听话的延着大路一阵狂奔,引得偶尔出现的路人对这架华贵的却没有任何护卫的马车人人侧目。
无论是迎面而来的劲风还是夹杂其中的灰土落叶在靠近雷老虎两尺左右的时候,总向撞到了什么一样,轻轻的打了个旋就从马车的旁边绕了过去,根本连雷老虎的头发都没有吹动一缕。
其实说是赶,实际上雷老虎手里的那根鞭子根本就是在做个样子,那四匹可怜的小家伙早都被雷老虎恐吓的心胆俱裂,无比的听话,雷老虎有啥吩咐都不用说第2句的,当然,太复杂的命令就没办法了,这也让雷老虎一直遗憾的叹息。
毕竟这四匹飞云兽的年纪太小了,脑袋还没进化那么完全,和当初摆了雷老虎一道的老飞云兽追风的差距不是一点半点,只会单纯的接受命令,就是想聊个天都不成。
其实这也是雷老虎来到这个世界后普遍感觉到的事情,原本雷老虎刚来的时候还以为,懂得所有的生物语言的他完全可以让所有的生物都做为自己的手下,为自己打探个消息,运送个物品什么的,可是后来才绝望的想起来,就算是能够听懂动物的话,可是实际上那些动物的语言都太简单了,对太复杂的事情根本没办法回答。
就如同一只狗对你龇牙咧嘴的吼了1个多小时,也许换了人类的话,说出来的东西够写本书了,可是实际上那只狗吼了那么长时间,只有单纯的一个意思“过来就咬你”。
都说狗已经是很聪明的动物了,智商大约等于人类3~4岁时的孩子,可是如果你对一个3~4岁的孩子解释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可能解释明白么?雷老虎对于动物就是这种情况,久了也就放弃了利用动物打探消息的想法。
“嘿,前面不远处有个小镇,快到中午了,我们就在那里吃午饭吧。”雷老虎回身敲了敲水晶车窗,大声的说。
“好的,老公,都听你的。”阿德妮凑到车窗前回了一个笑脸,性感的红唇在晶莹透明的水晶车窗上印下了一个完美的唇印,随着她的话声,车里还传来了阵阵女孩子唧唧喳喳嬉笑打闹的声音。
这辆看起来就值不少钱的巨大的六人马车是修送给雷老虎的,秉承了阿达家族的一惯风格,厄,至于为什么是我们黑暗伟大的主角在驾车呢?这个问题其实是很好解释的。
首先雷老虎是舍不得让阿德妮去驾车的,那风吹日晒的,谁不疼自己老婆?让翡翠去驾车的话雷老虎到是舍得,可是翡翠也得干呀,这个死皮赖脸的小丫头一上马车就霸占了最好的位置,不到休息的时候是坚决不会下来,自然不可能去驾驶马车了。
而蓝冰……这么一个出身于皇家的从小娇生惯养的小丫头可能拥有马车驾照么?让她去驾驶不把整辆车翻到沟里头去反而会不正常。啥?听话地仆人克丽丝蒙提娅?她到是想去,可是雷老虎也得敢呀,让一个鱼尾巴不停甩来甩去的美人鱼坐在御者的位置上招摇过市,那雷老虎不是纯粹的没事找事么?做人那么嚣张怎么行呢?要低调,低调!所以就只好由可怜的黑暗的伟大的主角雷老虎同志来驾车了。
不过好在飞云兽听话,不用人操心,雷老虎一边驾车一边还能练习着冥神决中记载的内容,还真别说,高级功法就是高级功法,那法决对提高黑暗魔力上限是惊人的有效,原本雷老虎戴上了大地之心后魔力上限也不过能够达到中级上等,可是在这获得冥神决没几天的日子里,黑暗魔力居然达到了高级下等,直接就晋了一级,怎么能不让人叹为观止。
这一路上没有商队的拖延,再加上四匹飞云兽的超快脚程,雷老虎几人要比来的时候速度快上好多,短短的2天时间就已经走到了白沙行省的边缘了,在度过前面的那个名字叫做掘金的小镇就要出了白沙行省了。
依靠着手中的白沙行省旅行地图雷老虎可以清楚的知道掘金镇坐落于一座矿山的旁边,居住在这里的人们大都从事矿工职业,所以这里类似于精灵这样纤弱的种族数量并不多,而兽人和矮人以及地精的数量却多的很,几乎和人类持平,甚至地图上还注明有几个脾气暴躁的巨人住在小镇里,请过往的商客千万不要对这些大个子挑衅,如果不听劝告‘就会发生很可怕的后果’。
也许是因为居住在掘金镇的居民有很多身材高大的兽人还有巨人的缘故,这个镇上的建筑都异常的高大结实,光是大门就有5~6米高,全都都是用大块大块的巨石垒成的,给人的感觉就让你用锤子用力的砸,也休想破坏这些房子的分毫。
矿工这种职业,由于需要在深深的矿井中工作,所以他们一般来说并不会回到镇上吃午饭,因为那将花费太多的时间,一般都是由他们的妻女之类的把食物送到矿井上,所以当雷老虎等人进到掘金镇的时候,发现并没有多少男人在,反而在大街上到处都是一些挎着篮子的妇女来来往往的,还彼此打着招呼。
也许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城镇从来都没有过贵族缘故,所以雷老虎赶的那量奢华的马车让路上的妇女们都有些惊奇,不过她们并没有向其他行省的平民一样,看到贵族的马车就远远的让到路的旁边尊敬的行礼,也没有逃到小巷子中去,反而聚集在一起唧唧喳喳的对着马车指指点点,议论着什么,还不时发出阵阵的笑声。
只是在雷老虎的看来接近两米高身材无比粗壮的兽人妇女和不到一米二的粗壮矮人妇女以及身材中等却显得最孱弱的人类妇女凑在一起唧唧喳喳的样子怎么的都给人一种比较怪异的感觉,唔……不过看久了到是觉得有些协调了。
“这地方不错,和我的家乡很像,我喜欢这个地方。”不知道什么时候,阿德妮已经灵巧的从马车中钻了出来,坐在雷老虎的旁边,闭着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强者的气息,地图上说的没错,这里果然有不止一个巨人,那些从不洗澡的大家伙的味道我在家乡的时候就能很好的分辨出来了。”
“巨人这个种族到底有多厉害?”雷老虎有些好奇的问,虽然未必会和巨人发生冲突,不过对这种在任何书上都标明极其强悍的种族有所了解还是有必要的。
要说阿德妮对别的事情也许了解的并不多,不过身为一个战士,对于强力种族的了解就跟地球上的军事发烧友一样,那是张嘴就来:“巨人是一种战斗力差距相当巨大的种族,他们的实力和他们的身高有很大的关系,身高越高,就代表着体内泰坦巨人的血统越纯正,力量就越高。
一般来说巨人族的种类应该分为巨魔,丘陵巨人,高山巨人,独眼巨人和泰坦巨人几种。”
“等等。”雷老虎皱了皱眉头,有些纳闷的问:“巨魔,那中单纯知道血腥和杀戮的弱智生物不应该算是魔兽吗?难道他和食人魔不是一个祖先的?”
巨魔这种东西雷老虎在跟着商队前往白沙城的时候见过,大约3米左右的身高,拥有着厚重的体毛和粗壮凶悍无比丑陋的外表,他们像野兽一样从来不穿衣服,无论男女都光着身子拎着一根破木棒嗷嗷叫着向商队发起冲击。
可惜的是这种生物虽然力量强大,看起来也够吓人,可是智商却是弱的可怜,所以实际战斗力并不高,只需要一个人在前方不停的挑逗巨魔,其他的人就可以轻松的由背后把巨魔杀死,所以那场战斗虽然看起来规模比较强大,可是佣兵们只付出了三人受伤的代价就全歼了一一个10人的巨魔家族。
阿德妮笑了起来,看了看四周没有什么地方可能躲藏着巨人,这才小声的跟雷老虎说:“一般人都以为巨魔和食人魔一样,都只是一种人型魔兽,可是实际上巨魔的祖先应该是四大王族的泰坦巨人,巨魔是一个泰坦巨人和一头学会变形术的九级魔兽三头巨蛇的后代,虽然这件事情一向被泰坦族当成是最大的耻辱,被隐瞒了下来,可是我的家乡却住着一支真正的泰坦巨人部落,他们的图书馆里却记载了这件事情,这还是我小时候偷偷溜进去玩时看到的。”
雷老虎点了点头,有些理解了,龙族对待亚龙不也是同一种态度,这没什么可意外的,只是雷老虎还是有些事情不明白,于是问道:“泰坦族和三头巨蛇都是很强悍的种族,他们的后代就算是无法继承父母的优点可是也不应该差到如此地步吧?巨魔的实力连普通的4级魔兽好象都有所不如。”
“这个就得怪他们的祖先了。”阿德妮耸了耸肩膀:“泰坦巨人和三头巨蛇都是超级长命的种族,他们的幼年期非常漫长,从刚出生后要到100岁左右大脑才开始发育,1000岁发育完全,拥有不下于人的智慧。
巨魔就是继承了泰坦和三头巨蛇的脑部发育时间,可惜的是,他们的身体却在10岁左右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成熟,可以交配产生后代了。
而脑部和身体发育的不协调直接导致了巨魔这种失败的生物在出生的百年内根本没有一点智慧,只有单纯的杀戮、进食以及交配的本能,所以总是向比自己强大的生物挑战,很少能活到100岁让自己的脑部开始发育,只有那些运气超级好的巨魔才能活过100岁,那个时候他们才算是真正的拥有智慧,他们体内的三头巨蛇的基因也会开始觉醒,并且开始生长出防御力强悍的鳞片和第2个脑袋。
这时候的巨魔被称为双头血魔,血魔拥有着三头巨蛇的部分力量,再加上可比拟骑士重甲的防御力和壁虎般的再生能力,让血魔的生存能力和实力暴增10倍以上,就是一个高级7~9级的高级武士也未必是一头血魔的对手。
不过正因为如此,实力强大又开始变的狡猾的血魔给人类带来了的伤害也会相应的增加,这是人类决不会允许的事情,于是就会派出佣兵或者军队去搜索并且杀死血魔。毕竟血魔只有9级左右的实力,就算和大毛相比也强不到哪里去,遇到大地武士还是只有死亡这一个结果,所以有些时候巨魔成了血魔反而会死的更快。
不过如果有一头血魔运气超级好再活上900年的话,他就有1000年岁了,他的大脑才会发育完全,这时候的血魔就会激活体内泰坦巨人的远古血脉,再次生长出一个脑袋,泰坦族和三头巨蛇的基因将会完美的交融在一起,爆发出比他的祖先泰坦族和三头巨蛇还要强大的,堪比领域强者的力量,这时候对他的称呼就不是双头血魔了,而是三头血魔王。”
“天,这么费劲才能够真正的长大,巨魔这种生物还真是可怜。”雷老虎苦笑着摇了摇头,这种生物到现在居然还会继续繁衍,不能不说是巨魔的那种什么都吃的进食本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是呀,在历史上,传说中三头血魔王只出现过一次,可是造成的破坏力却要堪比10级魔兽了,当时是蓝特大帝刚刚率领着军队击败了12公国,建立帝国的时候,那个三头血魔王就出现了,一天就屠灭了一个20万人的城市,震惊了整个帝国。
当时帝国出动了10万大军,在三个领域强者的带领下对血魔王展开了围攻,足足打了7天7夜,一次次的把血魔王砍成重伤,可是那家伙强大的恢复能力就算脑袋被砍下来也能重新长出来一个,据说那次战争到了后期,满地都是血魔王被砍下来的脑袋,而最后还是水系大魔导师莱斯·阿伦发动了禁咒“绝对零度”将血魔王整个身体完全的冻住了这才同时砍下了他的三个脑袋,杀死了他。而那次去围杀血魔王的10万大军也有3万人再也没有回来。”
“嘶……那么强?”雷老虎倒吸了一口凉气,心中大是吃惊,血魔王的力量方面再厉害最多也不过是9级魔兽的强度,和领域强者等同,不过它那强悍的恢复能力可就太变态了,把脑袋砍下来还能重新长出来一个,这可是一般10级魔兽都没有的能力,难怪三个领域强者加上10万大军一起出手还费了那么大力气才干掉它,也就只有火系的烈焰之不死鸟能和血魔王这能有一拼了。
阿德妮点了点头:“恩,是呀,所以说巨魔这个种族虽然普遍来说并不算厉害,可是他们的潜力却太可怕了。”
“不愧是四大王族,连混血后代都这么厉害,那其他的巨人族呢?又有什么特点?”雷老虎感叹了一声,继续问。
阿德妮回答道:“比巨魔略高一点的是丘陵巨人,是泰坦族的杂血后代,年轻的丘陵巨人不过2米~3米左右,不过随着年纪和力量的增长,丘陵巨人的身高也会有显著的增长,不过这种巨人的身高极限是5米,基本长不了更高了。丘陵巨人实际上是最没有特点的巨人,无论是用武器近战还是远距离投掷石块都可以,完全可以把他们看成放大了的人类,当然,他们的力气、寿命也是同样放大了的,好在巨人族的繁殖也同样困难,所以虽然丘陵巨人已经是巨人族中数量最多的,可是相对于其他种族到并不算多。
以掘金镇上房子的规模来看,住在这里的巨人族就应该是丘陵巨人,因为比他们更高等级的高山巨人身高是7~8米,这种房门对他们来说太矮小了。
其实高山巨人和独眼巨人的身高相差不多,最大的区别就是他们的眼睛数量,一种是泰坦族和8级魔兽高山魔猿混血生出来了,而另一种是和8级魔兽独目甲猿混血生出来的。他们的战斗方式也不同,高山巨人正如他的名字一样,喜欢在高山上生存,所以他们的战斗方式就是投掷巨石,虽然简单,可是一般的中级魔法都没他们的巨石砸一下狠。
独眼巨人也继承了独目甲猿的特点,身上披着厚厚的鳞甲,只有一个巨大的眼睛,这个种族的特点就是近战能力特别出色,他们常常会挥舞着用巨石打磨出的石棍或者10多长的粗大树干把一切敌人捻成粉碎。
虽然高山巨人和独眼巨人都没办法修炼斗气和魔法,不过两族中一个最普通的巨人也不是中级武士能够对付的,这个你知道为什么吗?”
雷老虎考虑了一下,说:“应该是因为他们的身材过高,普通战士的武器没办法伤到他们的要害吧?”
阿德妮点了点头:“是呀,中级武士是没办法斗气外发的,别说那些巨人的个子太高了,没办法伤到他们大腿以上的地方,就算是巨人们躺在地上,普通的中级武士的武器也没办法刺穿巨人们身上的脂肪,因为那太厚了。
至于身高12米以上的泰坦族就不用介绍了,那种巨人擅长用强壮的身体作战,是号称物理攻击力和防御力世界第一的种族。”
“这么看来巨人族能成为四大王族果然是有道理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为什么泰坦族的兴趣这么古怪呢,又是蛇又是猿的,他们就没有正常点的性取向么?”雷老虎在脑海中想着一个12米高的大个子和一只大猩猩嘿咻时的样子,忍不住的就乐了起来。
阿德妮也乐了,道:“其实巨人族还算不错了,和号称**种族的龙族比起来差多了,这才几个分支?而世界上的亚龙魔兽足足有一百多种呢,都是由龙族和其他不同种族混血生下的后代,由此可见龙族性取向的广泛。”
两个人说的开心,却不知道在离他们百米左右的一家小酒吧的临窗的座位上,正坐这个一个面色阴沉的金发男子正死死的盯着雷老虎乘坐的那辆马车,虽然雷老虎二人的声音可以用窃窃私语来形容,可是这男子却听得清清楚楚的,原本阴沉的脸色顿时变的更阴沉了。
他手里拿着的一个由水晶雕琢出的漂亮酒杯也在他无意中释放出的力量下被捏得粉碎。
“该死的人类,居然敢如此说我们龙族!看来三弟失踪的事情果然和他们有关系!”金发男子的眼中几乎要冒出火来,猛的站了起来,浑身上下杀气蔓延,仿佛一把出壳的利刃稳稳的向酒吧外走,一边走,一边恨恨的想着:“记得曾经看到的那本书里曾经写过一个决战长街的经典场景,我金龙族威廉汞斯就要像书中写的那样,在长街中把那些卑鄙无耻的,胆敢背后污蔑我龙族荣誉的家伙们统统撕碎!”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粗壮洪亮的声音却大叫了起来:“站住!你这个外乡人,卑鄙的家伙!喝了我的酒又捏坏了我的水晶杯连帐都不付就想要逃跑吗?!”
那声音是如此之巨大,甚至连门口街上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的。
也许是掘金镇的娱乐设施实在是太少了,也有可能是智慧生物都有八卦的倾向,反正是声音刚落,原本没几个人的酒吧就被从门外蜂拥而至的看热闹的家庭妇女们给挤满了,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看向了酒吧中唯一的一个外乡人……那个化身为金发男子的龙族威廉汞斯。
随着声音,一个岩石般粗壮的大胡子矮人从柜台中冲了出来,恶狠狠的抓住了威廉汞斯的衣服,矮人的另一只手里拎着一把直径足有半米粗的巨大铁锤,看样子随时打算教训一下眼前这个喝霸王酒的小白脸。
“小伙长的多英俊呀,没想到居然是个吃白食的,滋滋……白瞎了一幅好样貌。”一个人类大婶摇着头说。
“正常,都说小白脸没好心眼嘛,当初我年轻的时候还有一个小白脸热烈的追求我呢,结果被睿智的我一下子就发现了他的本质,毫不客气的拒绝了,那小白脸样子长的可真像他!”一个腰围足有一米八的猪人大婶指着威廉汞斯不屑的说,引起了旁边众人的一劲赞同。
威廉汞斯看着拐了弯逐渐消失的马车的时候一阵的郁闷,事情怎么会这个样子?小说中不都介绍的英雄出场的时候,那些百姓们不都应该站在两旁举手欢呼么?怎么会拉着我的衣服下摆管我要钱?他们难道就不知道敌人就要消失了吗?
威廉汞斯气愤的腹诽着,可是没办法,现在他在上百人的围观下只能无奈的掏出了钱包为自己刚才的失误付帐,虽然他是龙族,在别的地方可以肆无忌惮,可是这里的镇长据说是个巨人,威廉汞斯可不想再办事的时候惹到巨人这种强力种族,毕竟他来到这里的主要目的是要对付那个传说中无比狡猾狠毒并且卑鄙无耻的雷老虎!我忍!
“速度快点,小家伙,不要耍什么花样!我老人家已经活了四百岁了,什么样吃白食的没见过,你还嫩的很呢!”大胡子矮人狠狠的拍了威廉汞斯的肩膀一下,大叫了起来。
“靠靠靠靠!”威廉汞斯气的暗暗咬牙,居然敢对我这个伟大龙族这么不留情面,这些该死的家伙!今天有事,算你们狠,我再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