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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打死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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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尝尝吧!"柳雨烟端着杯子,放在了易冰颜的面前,一副请品尝的模样。易冰颜笑着点点头,还没有端起来,就听到外面有人说话:"我说什么?原来是县主在这里招待易姐姐啊。不过县主怎么自己动手了?这些事情,在外面家都是女使下人们做的。县主这么做,真是抬举了下人了。要是放在我家,打死了也没有话说。"

易冰颜皱了皱眉头,也没有多说话。程怡,自己之前刚介绍给柳雨烟的,县主这话,表面上听起来,是在训斥下人女使。实际上,却是在说柳雨烟啊。那什么,在我们家,就是打死了,也没有话说。不是在讽刺柳家没有家教,还说柳雨烟做了下人做的活计,就是下人么?

但这句话虽然是在讽刺柳雨烟,却也把易冰颜给骂了进去。她脸色也不是很好。蒋月珊很显然注意到了易冰颜的脸色,心里对于程怡的鄙视越发的明显了。只是她什么都没有说,也没有提醒自己的朋友。得罪易冰颜的是程怡,又不是我,怕什么?

蒋月珊知道,就是因为刚才程怡在那边讽刺了柳雨烟。还说什么乡下来的土包子,绝对没有尝过这么香的桂花饼。结果到这里来,那香味就是从柳雨烟眼前的茶壶里传来的。显然,那不知道是什么茶汤的茶水里,就是这桂花香味的来源了。

尽管蒋月珊也觉得自己也受到了一点波及,毕竟她也应和了的。但这个时候,谁会记得之前的事情?就算是事后想起来了,那又怎么样?谁还没有个丢人的事情?死死的抓住彼此的把柄?那说道明年都不够时间了。

反而是程怡,有些恼羞成怒的样子。这一次,不仅得罪了柳雨烟,这位县主,别看是小地方来的。但毕竟是得了皇后娘娘的喜欢。就算是皇后娘娘不是真心喜欢,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收了义女。这也是皇后娘娘的脸面,有人敢当面打脸,就会被皇后娘娘记恨的。

皇后娘娘可不是当初刚进宫的时候,此时她已经母仪天下几十年了。管理后宫多年,在朝中可是很多的势力的。还有曹家,虽然很多人不喜欢,但曹家的实力,也非同一般。

易冰颜以为柳雨烟会发怒,作为县主,她要是发怒,要责罚程怡,也是可以的。只是,没有说得过去的借口,也不太好办。这里毕竟是程国公府的地盘,加上柳雨烟的县主,也不是衙门,没有执法的权利。只是,在这个封建王朝,也没有那么多的人讲究这点就是了。

不过,柳雨烟根本就没有说话,只是端起自己的一杯花茶,自顾自的喝了一口。发出一声惬意的声音,在程怡脸色难看的,以为自己被忽略的时候。柳雨烟突然说道:"哦,这位姐姐,是左谏议大夫家的?"

程怡傲然的点头,别看你被封了县主。但你就是个乡下来的土包子,家里什么底蕴都没有。我程家那可是百年的世家,底蕴深厚不说。我家老头子还是左谏议大夫,朝中的人,无不给些面子。她傲娇的点点头,说道:"家父正是左谏议大夫!"

她话语里的骄傲,无论是谁都能听出来。这可不是个小官,妥妥的士大夫啊。和那些品级不高,但身为御史,就可以上朝的**不同。左谏议大夫,本来就可以上朝,不是因为本身的特殊。当然了,左谏议大夫这个言官,也是特殊的。和御史一样,都是可以无论品级,都可以上朝的。

柳雨烟点点头,程怡还以为对方会说些好听的话,巴结一下自己。不过是没有底蕴的偏远地方的小家族,还是个庶女。肯定什么偶读没有见过,这是来到东京城,见到人就要巴结的吧!别看你是县主,但你巴结我,我还要考虑一下呢。要是能怼,还是要怼一下的。也让全东京城的人都知道,我左谏议大夫的女人,也是不受人巴结,是堂堂正正的。

柳雨烟却淡然的点头,然后说道:"听程姐姐的话,你家的女使要是做错了事,就是打死也没事。那左谏议大夫家里,打死了多少女使?我从杭州那种小地方来的,不知道东京城的律法,难道帝都里,皇城根下,陛下官家的眼皮子底下,女使家丁是可以随便打死的?你们怎么处理尸体的?直接拉出来抛掉?还是找一块墓地,集中埋葬?哦?你脸色怎么变了?难道,你都是直接扔掉的?那不会变臭么?"

程怡的脸色何止是变了,她此刻的脸色不只是急了,更是有些怒了。但更多的,还是担心和害怕。自己一句话说错了,居然还能引申出这样的意思么?我什么时候***了?最多也就是打的皮开肉绽的。可这句话怎么说?是能说的么?

可这句话,若是不回答,那不是不打自招,默认了?她着急的看着周围的女孩,期待这些女孩给她解围。可惜的是,让程怡很失望的是,没有一个人帮她说话。这些女孩,平时都是家里的娇娇女,从来都是被捧在手心里,没有被人这么怼过。所以她们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了。与其说了,还沾染上身,她们宁愿不说。反正不是她们的事情,影响不到他们。

宋朝的下人分为雇佣和卖身两种。被雇佣的下人叫雇工,他们是自由人,享有和普通人一样的人权,性质跟后世的打工者差不多。卖身的下人属于主人家的私有财产,他们没有人身自由,社会地位极其卑贱,主人家可以对他们任意驱使、买卖、馈赠。由于主人家对卖身的下人拥有绝对权力,所以在秦汉时期确实有发生将下人活活打死的情况。但是这种事情很少发生,因为下人再怎么卑贱也是一个人,如果仅仅是一言不合就打死下人,那这主人家心里该是有多扭曲?而且从自身财产方面考虑,下人死亡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但这个现象,从唐朝开始,就有了改变。从唐朝开始,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主人家打死下人,否则就要受相应的处罚。按照《唐律疏议》中的规定,主人不经官府而擅杀奴仆需要受杖刑,如果奴仆本身没有过错被杀死,主人还要被罚徒刑一年。虽然这点处罚在我们今天的人看来还是过于宽松,但在当时已经算是人权方面的重大进步了。

进入宋朝以后,主人家和下人的关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讲人权的封建王朝,没有之一。奴仆这个古老的职业到宋朝算是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翻身。宋朝法律规定不**行奴仆交易,所有奴仆都是具有独立人格的自由民。因此,奴仆与主人家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而是经济意义上的雇佣关系,法律将这些奴仆称为"女使"、"人力"。雇佣奴仆必须订立契约,写明雇佣的期限、工钱,到期之后,主仆关系即解除。为了防止出现终身为奴的情况,宋朝法律还规定了雇佣奴仆的最长期间为十年,一旦超过这个时间,雇佣关系就自行终止。当然,这种卖身奴仆制度瓦解并非一蹴而就,在北宋早期,社会上还存在不少卖身奴仆。但即便如此,主人家的也不能对奴仆随意进行处罚。有这么一个案例可以解释当时的主仆关系:"景德二年(1005),驸马都尉石保吉不时请对,言仆人张居简掌私财,诱所侵盗,愿赐重责。上曰:自有常典,岂可以卿故法外加刑?"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驸马都尉石保吉向皇帝上奏说自己家里的仆人有偷盗行为,请皇帝允许他对仆人进行重罚。皇帝却回复说:偷盗自有国家法律可以处罚,岂能由你外加私刑?石保吉是宋太祖赵匡胤的女婿,卫国公石守信的儿子,地位非常尊崇。他想要处罚家里一个犯罪的下人,还得向皇帝去请示,结果还被皇帝给驳回了,由此可见,宋朝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

所以,此时程怡根本就是骑虎难下了。谁知道,一句讽刺别人的话,居然被人挑到了漏洞,说的程怡都不知道怎么办了。其他人虽然没有说话,但却看柳雨烟的眼神都变了。这哪里是一个乡下来的土包子?这言语犀利的,不像是个闺阁女子,反而像是朝堂上的相公们了。

易冰颜见状,内心叹息一声。她是知道的,柳雨烟此人虽然年纪小,但见识不小。光是一个张妙清的关门弟子,这个身份就不能欺辱了。再说,人家不管怎么来的封赏,那封号县主总是真的。你这么打脸,是觉得皇后娘娘的脸面好打?还是觉得自家的实力扛得住皇后娘娘的怒火?简直是不知所谓了。但那句话怎么说的,程易两家是多年的世交,程老大人也是个谨小慎微的性格,怎么偏生生了个这么说话不经脑袋的女儿?如果不管管,迟早会惹出事情来。这么想着,易冰颜看着柳雨烟,露出一个笑脸:"柳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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