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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爪黄飞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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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那些被搜罗来的人才们的会面很让李俨满意。www.tsxsw.com

所有人都对他很是顺从。就算一直都非常高傲的罗隐,在能够压倒自己的李俨面前,也显得相当驯服,全没有了从前那桀骜不驯的模样。即使抛开因为李俨那皇帝身份而让众人不得不服的因素,真正心服李俨的成分也相当大。这能够从他们的眼睛中看出来,毕竟,一个人的眼睛,基本上是骗不了人的。

此时,李俨从前那个人才名单上的人才,只要能够找到的,基本上都已经到了李俨这里——毕竟这些人绝大部分都是相当落魄的,眼下能够有一个一展所长的机会,他们还是很珍惜的。

至于剩下的从前有一定地位的人,对眼下的情况也并没有什么不满。他们所要求的,无非权势地位。而这个世界上,尽管皇室衰弱,但是要论权势地位,还是没有人能够比得上皇室。他们到了这边,自然不会有什么不满的地方。

当然,李俨并不会就这样简单的对他们委以重任。事实上,每一个人都被“捕风”组织在暗中审核了好多遍。再加上被李俨命名为“捉影”的掌握在来鹄手上的情报组织调查了个底掉——基本上上到祖宗八代,下到他们小时候受过什么伤,下过几次河都了解得一清二楚。这一点,基本上杜绝了这些人才中存在其他势力派过来的奸细的可能。再加上就算日后要对他们加以任用,李俨也绝对不会再对他们绝对信任之前,让他们掌握全局。他们能够掌握的,都是计划中的一个极小的部分,而且每一个人掌握的部分,都有一个后备计划。换句话说,除非所有人同时背叛,否则李俨的损失也不过极其微小的一部分而已。

这是他们加入李俨阵营时候的情况。至于以后他们的忠诚,李俨并不担心。如果在以后的日子里自己都还没有办法得到他们的彻底效忠,那么自己也太没用了,这个皇帝不当也罢。

此外,忙于研究农事的陆龟蒙并没有到长安来,还是留在他的隐居之处。他可能是唯一没有被带回长安的人才了。

不过他也在前去征召他的人出示手中密诏之后,宣誓向李俨效忠了。毕竟对他这么一个忧国忧民的人来说,一个圣明的皇帝的重用,是他梦寐以求的。

除了密诏和充足的研究经费之外,李俨还给陆龟蒙留下了一些别的东西。

那时他来自后世的农业科学知识。

李俨在后世的身份,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城市人。他出生在农村,也成长在农村。直到大学毕业后,这才到了城市中。而他的父亲,虽然并不是农民,却是他们那个乡里头农科站的技术员,对农业方面的知识,了解得相当透彻。甚至还曾经做出过一些关于增产方面的研究并拥有了一定的成果。在农业科学界拥有一定的名气。当初袁隆平的杂交水稻技术出来之后,他的父亲还曾经参与过育种工作,对杂交水稻的配置技术方面相当熟悉。

因此,后世的那个云子昊,从小就耳闻目染,在这方面的了解,那就非常人可比了。最开始他父亲参与培育杂交水稻种的时候,他才刚刚七八岁。那时候他对这个很好奇,整天跟在父亲的脚后头,一步步看着父亲如何培育杂交水稻种。因为好奇,还详细询问过其中的过程。那时候他并不明白自己父亲说出来的技术流程的含义,不过这些东西却悄然地潜伏在他的脑海中。虽然他后来逐渐淡忘了这一切细节,但在来到唐代时候,从前那些淡忘了的记忆也都重新鲜活起来,小时候听过的杂交水稻种配置过程,也就重新被回忆了起来。

此时他将自己脑海中曾经有过的农业科学知识,尤其是杂交水稻的培育方法全部写了出来,交给了陆龟蒙。虽然不一定真的能够培育出后市的高产杂交水稻来,但是在陆龟蒙这等行家眼中,他给的东西却有着无与伦比的价值,必然能对他的研究产生重大的影响。至少,将当时产量很低的水稻和其他作物的产量提升数倍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仅仅这一点,就能够帮李俨解决很多大问题。要知道,晚唐时候的农民起义,固然是因为豪强地主和官府盘剥太重,但在丰年时候,农民却并没有到那种活不下去的地步。农民起义真正形成规模,还是在荒年歉收之后才有的事情。而如果陆龟蒙能够将粮食的产量提升几倍,或者让它们即使在荒年也能够有一定的收成,那么可以说就从根本上杜绝了农民起义发生的根源,对帮助李俨稳定国内局势,将会起到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而以后李俨用兵的粮草压力,也会因此减小到最低。

这其中的关节,李俨当然相当明白,这就是他为什么要大力支持陆龟蒙研究农业科技的原因。他甚至打算通过陆龟蒙和自己掌握的先进农业科技培养出一批高明的农业科学家或者技术员,为日后的研究打好准备。当然这都是日后的事情了。

另外一个在名单上却没有找到的人是皮日休。此人性好游学,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算是他的好友陆龟蒙也并不知道。李俨也只好作罢。

除了这些人之外,来鹄同时还向李俨推荐了另外一个人才。

此人名叫秦韬玉,字仲明,京兆人。后世历史上他因为应试不第,入田令孜幕府任神策军判官,后田荐其为工部侍郎。《全唐诗》录其诗一卷。“为他人作嫁衣裳”这一名句,就出自他的诗。

此人跟来鹄一样,也是主动投靠的田令孜。历史上记载他很是关心民间疾苦,相信投靠田令孜也是指望通过他来做出一番事业来。只可惜田令孜却非明主。他担任神策军判官之后,就被田令孜的所作所为弄得大为失望。后来来鹄一找他,让他向李俨效忠。在知道了李俨的一些情况之后,他也就毫不犹豫地投靠了过来。李俨让他担任了来鹄的助手。

一切事务处理完毕之后,李俨这才有功夫陪薛红线出去游玩。当然,目的的所在,自然就是那颜都知颜令宾所在的挹翠楼了。

薛红线养伤这段日子,一直都没有出宫来过,自然也没有见过颜都知。想必这个对薛红线假扮的刘公子芳心暗许的美人儿也相思难耐了吧。

薛红线对颜令宾的想法知道得一清二楚,不过这丫头可没有一点欺骗别人的不安,倒是颇为自己扮成男子也能吸引如此动人美女的强大魅力而自豪。因此李俨一问起来,她就得意洋洋的将一切都和盘托出。

原来薛红线跟颜令宾却是通过韦庄结识的。开始的时候,两人还没什么情意。不过小丫头一日突发奇想,竟然向颜令宾表达出情意来。随后就是紧紧地追求。小丫头自己就是女儿之身,对女儿家心中所想、所求无不了解得一清二楚,在对症下药,一个颜令宾自然而然也就手到擒来了。可她压根就没想到此举将会造成的后果,弄得李俨哭笑不得。

李俨可不是小丫头这种凡事不考虑后果的人。他心中相当清楚,像颜令宾这等才貌双全的女子,虽然不幸入了青楼,心中的那股高傲和尊严却显得格外不容亵渎。小丫头虽然不过是一时兴起的玩闹,自以为无伤大雅,但在颜令宾眼中,只怕却会是另外一回事。到时候恐怕颜令宾不好下台。以她的高傲和烈火性子,只怕就会立马自尽。

这样可不行。

不说这样的美女死了十分可惜。单论李俨对她的那点想头,就不能让她就这样香消玉殒。可一直瞒着她也不是个办法,毕竟她总有一天会发现真相的。时间一长,她越陷越深,那时候真相暴露,引发的后果就更加严重。不如趁她现在陷得还不深,就把真相揭穿。可是也不能就这样简简单单的直接告诉她真相,那样她一时间恐怕也接受不了。只能慢慢来了。

唉!想起来就头痛!红线儿这丫头,真是会惹麻烦!

李俨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好办法来,只好摇摇头不去想了。

也罢,那就走一步算一步吧。总而言之一句话,颜令宾绝对不能死!不但不能死,还要让她将对薛红线的情意转移到自己身上来!

这可真是件棘手的事情啊!

李俨愁眉苦脸的走进了挹翠楼的大门,跟兴高采烈的薛红线神情恰好形成鲜明的对比。

薛红线在这挹翠楼中似乎人头很熟。此时颜令宾的文酒之会刚刚开完,装扮成刘公子的薛红线才向老鸨提出要见颜令宾,马上就被映进了颜令宾房中,连李俨也沾了他的光,被当成了贵客请了进去。

此时的青楼中,还没有完全褪化成以后青楼中的那种彻底以钱财权势的大小来决定服务态度的样子。薛红线装扮的这个刘公子,本身身为著名的才子韦庄的弟子,又得颜令宾特别看重,再加上她虽然没有表现得特别富有,平时的打赏之类到也可堪一观,种种情况集中起来,她自然也就成了在这挹翠楼中极受欢迎的客人了。

刚刚主持完一场文酒之会下来,颜令宾显得有些疲惫。不过她褪去妆扮素面朝天的模样,配上她那带点慵懒的风韵,再加上怀中抱着的一张琵琶,偶尔传出来的“丁东”仙音,显出跟平常分外不同的诱人。至少李俨已经被她逗得心痒痒的了。

当薛红线装扮的刘公子一踏入颜令宾的绣楼,颜令宾拨动的音乐就立刻乱了。一张素美的俏脸上,顿时有了美到了极点的笑容。而这种动人心魄的美艳笑容,跟她刚才脸上那平淡的神情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格外让人难以忘怀。

“刘郎,你终于来了!令宾还以为你出什么事了呢!你怎么这么久都不肯来看令宾啊?难道已经厌倦了令宾吗?”

说到这里,颜令宾脸上已经潸然欲泣!那楚楚可怜的模样,只要是个男人,就不可能不心生怜惜。

薛红线连忙上前,对她好言抚慰。

不得不承认,薛红线这个假扮的牛公子,本着对女儿家的了解,如果是真的男人的话,以她的温柔手段,的确可以称得上是最好的情人。她不过寥寥数语,就哄得颜令宾眉开眼笑,回嗔作喜。

两人卿卿我我半天,颜令宾这才注意到了李俨,连忙从薛红线怀中挣脱出来,含羞施礼道:“云先生,令宾与刘郎分别已久,一时亡行,怠慢了先生,还请先生勿怪!”

李俨也不好说话。说祝福她们二人吧,这是典型的火上浇油,这颜令宾就更难拔出来了。可要是不说吧,似乎又有点不近人情。只好打了个哈哈,含糊了过去。

颜令宾此时可谓是典型的被感情冲昏了头脑,也不在意李俨那有些失礼的行为,只把那一双美目,含情脉脉的望着薛红线。

凭心而论,如果薛红线不是女子的话,这一幕场景,男得风度翩翩,女的美艳绝伦,倒也的确十分感人。可是在知道底细的李俨看来,却越看越是别扭。他怎么就弄不明白,薛红线扮得也算不错,但是如果长期跟她在一起,必然能够分辨出她的真实面目来,这颜令宾怎么就跟瞎了眼似的,一点都没看出来呢?

正思忖间,薛红线却已经跟颜令宾商量好要出长安城去游玩一番了。李俨这个被薛红线介绍成自己好友的人自然也在颜令宾的幽怨眼神中,插上了一脚。颜令宾虽然心中大骂他不识趣,同时也暗地里嗔怪薛红线不解风情,却也不便直接拒绝,只好把这个大灯泡也给捎上了。

颜令宾的一个从事贩马的客人对她十分迷恋,时常要她陪酒。不料那人偶尔失窃,钱财全丢,付不起酒资,没奈何,只好将自己从西域得来的有着汗血宝马血统的一匹神骏抵押了下来,这才从挹翠楼脱身。此后这客人一去不复返,这匹宝马也就被留在了挹翠楼中。

薛红线这小丫头曾经也是江湖上的一个侠女。当时时人皆好宝马,而这又以军中将领和江湖中认为最。薛红线自然也不例外。这小丫头虽然装成了男子,秉性中的性子却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幸好她本来就性子或破,更接近男子,倒也没有露出破绽。不过这么一来,颜令宾却也知道了她喜欢好马的脾气。

于是为了讨好于她,在最近得到那客人已经身故的消息后,颜令宾自己出资将那匹抵押在这里的宝马买下,没有根据惯例让挹翠楼拿出去处理掉。只是在她准备向薛红线献宝的时候,薛红线却偏偏因为受伤一直没有出宫,于是直到今天,颜令宾才将这宝马送给了薛红线。

这宝马四蹄生有黄毛,除此之外,全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洁白如玉。眼似悬铃,双眼的颜色竟然带着淡淡的紫色。瞳子中如果仔细看看,将会看到五彩的光芒。其鬃毛茸细,肋上无肉,鼻如金盏,耳如柳叶,颈长如凤,舌如垂剑,口无黑靥,唇如垂箱,的确是一匹难得的神骏。

因为它四蹄毛黄,跑得又快,直如同闪电一般,因此得名“爪黄飞电”。

这个名字词虽然还是刚刚出现,不过来自后世的李俨却知道,爪黄飞电这马,可是在后世名声流传了千年的神骏,自然非同小可。再一看这马的模样卖相,看它迈步慢跑快跑的姿态,再看它那高傲得如同天马下凡一般的神态,这让李俨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匹神骏。

李俨此时训练出了自己的军队,武艺什么的也有所成就,兵器盔甲什么的都丝毫不缺。唯一缺的,就是一匹好马了。虽然他身为皇帝,皇室中的所谓好马倒也不少。但是那些马,平时锦衣玉食,生活优裕,保养良好,卖相不俗,拉来做仪仗队那是再合适不过了。不过要拉去上阵打仗就不行了。这些马生活太好,早已经失去了真正好马绝对不能缺少的那股彪悍之气。到了战场上估计还没开打,一感觉到战场上的杀气就要马上四腿发软,再也站不起来了。

这样的马,叫李俨如何敢骑上去打仗?要是他是一个太平天子倒也罢了,偏偏眼下天下动荡,社稷不安,他势必要做一个马上皇帝,没有一匹好马怎么行?

但是,那种足以配得上李俨的绝世好马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找到了。他派人暗中寻访良久,好马倒是找了不少,但要说绝世神骏,却远远不及。这也成了他的一个遗憾。

只是没想到,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他踏破铁鞋无觅处的绝世神骏,居然在一个青楼歌妓手中!

单单是这一点,就让李俨心中大叫不虚此行!

要想得到这匹马,其实也很简单。薛红线是谁?送给薛红线的东西,他李俨想要还有拿不到的吗?

正在狂喜间,不料那挑通眼眉的颜令宾却看到了他望向那爪黄飞电的眼神,顿时心生警惕!她知道有些人为了好东西,不择手段的去害人,务必要想得到。这云先生的眼神明显就是十足的贪婪!刘郎为人善良,不知人间险恶,可别让他给害了!顿时看向李俨的目光中就已经多了几分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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