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天的手紧紧扶住姵莨再一次准备软倒的身体,他的话还在继续,“据说我这乌拉的名字也是你给取的吧,尊敬的达克男爵,还不如索性彻底干脆些,从今往后的名字不再叫乌拉,黄天将会是我的新名字!”
达克也在颤抖的咆哮了,“好好好,你滚!从今往后你不许再向任何人提起,你是从我巴托府走出去的人!”
姵莨总算是白眼一翻晕倒在地,黄天也知道这种结果,并没有过多的担忧,直接横向把她抱在怀里,冲着达克冷哼了一声,“我会把她放回她自己的房间,记住,她是你的老婆,但是同样也是我的妈妈,如果你胆敢不对她好,我黄天说话算话,绝不会放过你,甚至整个斯拉里家族!”
黄天阴狠的语调,倒也让达克背心一阵发冷,但随即明白过来,自己堂堂男爵岂能让一个毫无用处的小兔崽子吓到?破口狂笑:“你……,哈哈哈,你凭什么这么说?难道仅仅因为你这个魔法白痴的身份吗?”
黄天带着讥讽的语调,不屑的说道:“对!仅仅是一个魔法白痴而已,但是前年仅仅就这么一个魔法白痴,十二岁就能杀死了包括一只头狼在内的十八只森林灰狼,你不信?嘿嘿,达焦亜杀死灰狼的谎言是我让他说的,我尊敬的男爵阁下,你要不信,完全可以到达焦亜那里去证实!”
说着话,抱着姵莨,黄天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大门,留下一脸惊愕的达克男爵,独自坐在宗堂正位上,神情萎靡而颓废,他隐隐感觉到,自己今天似乎做错了什么。
临走前黄天在巴托府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这个谎言的目的并非是要刺激达克男爵才这么做的,他这么做只为了一个人,他希望达克男爵对自己有所顾虑,在他离开后并不影响姵莨在这里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他有能力接她离开这里为止。
当然了,离开前他在姵莨枕头边留下了五块金币,以防万一。
黄天终于还是走了,愤怒的达克男爵收回了用马车送他去省城工场的决定,这是达焦亜十分尴尬的告诉他的,对于这一点黄天并不在意,天天跑步练出了好的腿脚,走走路算得了什么?估计省城那什么工场也被达克推拖了,去了也是白搭,看来未来的路需要完全kao自己一步一步走才行。
临行前托付达焦亜帮忙照顾姵莨,黄天说自己有一天终究还是会回来的,这个对自己关怀过两年的善良女人,现在他已经把她当成了唯一的亲人,既然是自己的亲人,那就多了一份挂念。
走出小镇黄天便开始盘算了自己的财物,除了给姵莨留下的五个金币外,黄天手上还有九个金币,以及巴托府给他远行准备的数十个银币的盘缠,行囊里放着几件衣服几块干粮,还有一本大陆志地图,腰间挎着一个大大的佣兵水壶,脚下左边靴子中还cha着一把匕首短刀,右边靴子里cha着一把这个大陆常用的魔法火种。
地图,短刀,佣兵水壶,魔法火种以及两套贫民的衣服是一个月前黄天拜托达焦亜准备的,在地球游戏玩多了,自然也知道些野外生存常识,他知道独自出门这三样东西是必备的,准备这些足足花了黄天数十个银币。
短刀的用处大了,防身兼砍树枝剥兽皮都用得着。
在这盗贼横行的大陆上,贫民衣服是防止财不lou白的,如果穿套贵族衣服独自行走,只怕不出百里便会横尸当场,对出门在外极其不利的。
记得黄天让达焦亜准备时,当知道了这些用途,这骑士阁下居然佩服得五体投地。
现金方面,除了买东西和给姵莨留下的五个金币外,黄天手上还有九个金币和数十个银币的盘缠,银币中三十个是达克给黄天准备的盘缠,恐怕是忘记收回去了,至于黄天,他可不是那种顽固不化的人,又便宜不占那才是傻瓜。
钱的放处黄天也是很有讲究的,彻底的分散存放,万一招贼也不至于被一锅端。
黄天这种人,上了一回当就多一个心眼,现在他全身上下,几乎所有的物件里都伪装着存放有钱,如水壶底,短刀手柄,靴子鞋底里,衣领里,包括魔法火种里都放着金币银币,做这种事儿他可是费尽了心机啊,外人很难发现。
至于光明正大的悬在腰间的钱袋子,里面只放着数十个铜币和几个银币而已,对于这身贫民打扮,钱袋子里面有这些钱也算是平民中大户了,即使被人抢了去也不会惹人怀疑。
这倒不是黄天守财奴一般的小气,而是被逼之下的谨慎,现在要本事没本事,这点家当如果再不好好保存好,一旦出问题,到时候还真是哭天无路,沦落到沿街乞讨的地步了。
他在这里生活了两年,知道一个残酷的事实,一个一无是处的魔法白痴是无人会同情的。
出了镇子找个地方黄天便把以前穿过的贵族衣服扔了,这些东西是身份的象征,留恋只会惹下更多的灾祸,看看再没有其他的遗漏,黄天才算是真正的踏上了征途。
天黑之前黄天终于到了基石镇,比起自己生活了两年的小镇,这里大了不知道多少倍,基石镇也是附近上百个小镇的中心地带,是人流集散地,大风帝国的巨石堆砌的厚实沉重的建筑风格在这里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
普通人都可以在这里可以找到去往省城琰城的合租马车,路上有专门的佣兵队伍保护,而且价格还不贵,一人只需要两个银币的路费,也是黄天最好的选择。
说起黄天要去的目的地琰城,也算是幅员辽阔的大风帝国数十个大城市之一了,交通四通八达,是历来兵家必争之地,政治文化都相对发达,建设规模也是颇为壮观的,这些东西在黄天行囊里的大陆志上有介绍。
而且他那两位同父异母的哥哥就在琰城魔武学院上学,虽修的是最普通的单手大剑武士专业,对于目前境地的巴托家族来讲也算是骄傲了,两年来母亲姵莨在黄天耳边没少提到,他对这座城市也算是耳熟能详了。
生意是这次黄天去往琰城最大的目的,经过两年来的深思熟虑,黄天唯一能找到的一项出路就是做生意了,倒买倒卖是地球人做生意的强项,在网络游戏上当初黄天这种事情也没少干,既然魔法没法修炼了,武士当不成【斗气是吸收了金系元素练成的,所以魔法白痴连武斗气也都没法学习】,要想好好活下去,生意才是最好的出路。
在黄天心里商者同样能称霸天下!不过凭良心说,他也是在被迫无奈之下的选择,就为这,他白天黑夜不知道多少次狠狠的咒骂过那可恶的“神灵”了。
在镇子上找了一个小摊用两个铜币卖了些吃的,问清了在镇里佣兵分会能找到去往琰城的马车。和老板闲聊两句才知道,在这种镇子上,驿站和佣兵分会根本就是合二为一的,这里来回琰城的运送业务也基本上被几个大型的佣兵工会垄断了下来。
走进佣兵分部,路上行人也逐渐多了起来,其中大群大群带着武器身穿戎装的武士在黄天眼前晃悠着,许多人身上还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血腥气,只要站在这些人面前就能感受到一股杀气腾腾的味道,迎接着他们的眼神,几乎都能感受到一股嗜血的狂野。
而这些,在同样是武士的达焦亜身上是无法感受到的,让人望而生畏,也让人热血沸腾。
这些都是从血与火中洗礼回来的感觉吗?在地球上,哪能有这种机会。
还没走进佣兵分会,里面喧嚣吵杂的声音所感染,大门口迎面扑出一阵汗味儿酒味儿味道,谁也说不清那是一种香味还是臭味儿,那种味儿是男人的兴奋剂,黄天这个时候居然突然想起了一个地球上耳熟能详的名词:江湖。
走进大厅,里面人好多,在这两三百个平方的空间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张飘摇破烂的桌椅,以至于大部分的人都席地而坐,有坐着假寐躺着睡觉的,喝酒打屁的,铺得满地的垃圾上横七竖八放着各种各样的武器,三五个人各自为阵高谈阔论,简直就是乱得一塌糊涂。
呸!这哪是人待的地方!和地球上垃圾堆有得一比,黄天心里厌恶的唾弃了一声,径自走到一个长长的柜台前。
他早看见柜台里面有两个浓妆艳抹的大胸女人,正用自以为娇媚的语气和时不时走上去办事儿的佣兵们聊天打诨,媚眼频传,收了钱送上一杯朗姆酒,偶尔也让那些随处伸过来的咸猪手占占便宜,再附送一阵咯咯笑声,笑声会很大,足以传遍整个大厅,令几乎所有的男人送回一双双血红的眼神,狠狠的tian着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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