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是怎样一种节奏?
当你不经意时,它匆匆而过,当你枯燥的等待时,它如壁虎漫步。
旁晚时分,我就带着耳机听潘玮柏的这首“壁虎漫步”,它应该是我小学时的歌曲了吧,我背靠着微凉的瓷砖,眼睛看着远处天边,黑夜正渐渐袭来,夏季过去后,白日也慢慢变短,稍不注意,天就黑了。
我说,怎么这么慢啊。
我已经在办公室外等许清快两个小时了。
在周六的下午,我悠闲的时光竟消磨在这种地方,真够无聊的。
到了高二,周末的时间越来越少,以前星期五下午学生们就可以放学回家,如今不仅星期五晚上要上晚自习,星期六上午也要上课,而学生们面对这无力反抗的事情,只好默默习惯。
所幸对于习惯这一行为,我还是很熟悉的。
一首一首歌在我耳旁划过,直到我的倦色随着月光同时浮上眉梢时,许清才终于慢腾腾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
我打了个呵欠,正准备招呼她时,却见她对我使着眼色,于是只好将举起的手放到后脑勺,装作成路过的模样。
果然许清身后又出现了两个人,一个自然是留她如此晚的班主任,而另一个却是百里慕云。
等到她们班主任终于离开后,我才忍不住抱怨道:“怎么这么慢啊。”
许清垂着手说:“没被通知家长都算好了。”
“怎么了,你和……百里慕云?”
百里慕云把头转开,没有表情的脸庞在路灯的映衬下,忽明忽暗,显得一点和我谈话的兴趣都没有,脑后黑色的长发和渐渐袭来的夜色融为一体。
“上课玩手机被捉住了。”
我看着许清无奈的神色,下意识问:“那关她什么事?”
我口中的“她”自然指的是百里慕云。
“噗——”许清忽然没忍住笑。
而我偷看去百里慕云,却见她十分怨念地盯着许清:“你还笑!”
“这可不关我的事。”许清据理反驳,“谁让你上课不听讲,忽然要和我比谁的脚大。”
“别说了你!”
许清啧啧笑道:“脚比我大也就算了,还被班主任以为在低头玩手机,偏偏她的抽屉里确实放着手机。”
我倒是没注意女孩子会对这方面颇为在意,印象中,小时候的慕云穿着的都是粉红色的运动鞋,满操场瞎跑,跳绳啦,跳方格啦,扔沙袋啦。
这么一想,逝去的时光已然藏进了我的回忆里,而此刻我低头看见她所穿的鞋,却是一双白色休闲鞋,淡雅,宁静。
“看够了么。”百里慕云声音微小的斥着我,然后对许清说,“一起回寝室?”
许清摇摇头:“我要去打游戏。”
百里慕云嘀咕着“网瘾少女”,然后用告诫一般的眼神看了看我,但却什么也没说,快步走开了。
“走走。”
对于打游戏和看小说这两样,许清总是显得孜孜不倦,无论天上挂着的是太阳,还是挂着的月亮;无论吹动她刘海的是热风,还是晚风。
我和她走出前门,目光正好对上粼粼的江水,清爽的风伴着船只的鸣笛声,好像牧童吹着笛子,赶回羊群一般。
“你们班上有什么好玩的吗?”
“我们?”我仔细想了下,对许清说,“还不是一样无聊。”
“瞿霞不是要参加篮球会吗。”
“那是她精力旺盛。”
“哦……”许清低沉着应了一声,然后又问,“你不去帮她?像上次艺术节一样。”
“得啦,她比赛的时候我能去给她加油就不错了。”
不过听见许清这么一说,我倒想起了一件事:“这学期不是要学生物吗?班上新来的生物老师挺有趣。”
许清一边走去公交车站一边问:“她怎么了?”
我笑道:“你知道她才来班上怎么介绍自己吗?她说:‘大家好,我叫董飞飞,你们可以叫我小董,也可以叫我超级小董’,这还没完,她还接着说:‘你们别看我是老师,站在讲台上教你们知识,你们坐着,我却站着,但是我的灵魂是跪着的!’,是不是挺有意思?”
“这人……”
许清表现出颇为无语的模样,“真是老师么?”
“是一个大龄女青年。”我和许清终于走到公交车站,“起码三十岁多了,不知道结没结婚,脸晒的有点黑,她说她这个暑假骑车刚去了拉萨。”
“哈。”
“咦?”我看见一个眼熟的人也在等公交,仔细看去,还真是她,“夏明明!”
“林木?”
夏明明还是留着一头清爽的短发,一点也看不出和之前在22班时有什么区别,她的身旁还有位女生,看起来似乎准备一起结伴去哪里。
我和夏明明尽管QQ上仍在联系,但这么出其不意的碰见,除了叫一声名字,却是互相失去了语言。
许清看看我,又看看夏明明,对我说一声:“我去买点零食。”
夏明明也对她身旁的女生说一声:“我去买只雪糕。”
等到两人都走进了附近的商店,那位女生向我靠近一步:“嘿。”
“你好。”
“原来你就是林木呀?”
夏明明仍在22班,而这位女生不出意外应该是她同学,但我却一点印象没有,应该是分班的时候过去的吧。
“我叫苏言。”
她看出我的尴尬,主动介绍自己。
“我叫林木……你已经知道了,高一上学期和夏明明一个班。”
“我可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哟。”
“我?”
苏言背手绕着我走了一圈,然后捏着下巴打量着我说:“没觉得你多帅啊。”
……
“知道我为什么好奇你吗?”
我老实的说:“不知道。”
“因为啊,夏明明这家伙居然说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当然,那是在认识我之前。”
“她……她这么说?”
路灯下,这位叫作苏言的女生点着头,却让我的心里泛起波澜。
不一会许清和夏明明回来,一个吃着雪糕,一个吃着甜食。
正巧,我对这两样食品都算不上讨厌。
有些时候,人往往在不经意间就成为了他人的倚靠,这些事情发生的令人措手不及,这时候该怎么做呢,我敲了敲脑袋,仔细思考,最后也只得出一个答案。
PS:似乎剧情写的更散了,这章也没什么推动剧情的作用,作为类似半个回忆录的小说,林木就是这么触不及防的得知被人当作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