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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东方的四五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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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第二条路的进行过程中,我只唯一说出了两句话,第一句是“轻点。” 第二句是“别打脸。”

可却起到了反面作用,店小二越打越精神,不知想到了什么,荣光焕发,还说道:“不做店小二是吧,瞧不起店小二是吧,知道卢云不,他也做过店小二,知道李默不,他也是店小二,啊呸,要是换个小说,老子也是个人物,奶奶的,还瞧不起店小二?”

“想我……堂堂……”

话未说完,小二哥又是一个手锤,啪地砸我脸上,“唐唐是吧,你这名字天生就透着一股店小二的气息,你还不做店小二,我都说了,给我个做好人的机会,你不听……”

时至今日,我想起那段情景,握着笔的手都忍不住一阵颤抖,江湖有风险,吃饭须谨慎。

我被揍的头昏眼花,两耳发鸣,但好歹没死,强自爬出了悦来客栈,因为小二哥开饭了,他说吃饱了再来陪我玩,玩你妹夫啊!

刚一爬开客栈的势力范围,我登时昏过去,不省人事。

醒来后,一张包子也似的褶子脸充斥我的视线,他看见我睁眼后,露出三板大黄牙,因为他只有这三板牙齿。

我醒悟过来,这妥妥的被高人救了啊,只是不知道他爱好那方面,艾玛,我不会做饭啊,连叫化鸡都只能生吃。

果然高人一开口,就露出一种哲理的气息。

“你是水?你打哪儿来?你要搁哪儿去?”

“我不是水,我从山西来,听闻丐帮的大名,特地前来拜访。”

你看我多么机智,虽然没数他身上破口袋的数,但从他身上散发的气息就猜到他来自丐帮。

高人伸出他黑漆漆的手,在我肿胀的脸上摸了两摸,要抬起下巴端详了下,敲敲我的手腿。

我心里忐忑,“前辈,我资质如何?”

“天生就是乞丐儿的命!”

“不要啊,想我堂堂……”

“唐唐?这个名儿不错,不过长的特寒碜了点,不然可以入我丐门中的净衣一支,不过瞅瞅你这熊样,还是跟着我黄大三去矗门混吧。”

“前辈,你不教我啥武功吗,还有入丐门什么的不用焚香祭祖啥的?”

“搞那些干啥,你出去就报我黄大三的名头,就说我今天新认的小弟,哪个不给你面子?”

我看着高人兴奋露出他威风赫赫的三板大黄牙,不由觉得前景一片光明。

等说完后,我才看了看身处的环境,原来是公共区域——破庙。

“前辈,什么时候带我见识见识丐门总舵啊,我就是听闻总舵在杭州不远千里而来的啊。”

“莫慌,等到你把业务熟悉熟悉,成绩好的话,也是可以见到总舵主的面的。”

“啊?什么业务?”

“既然你入我丐门,当然要为全天下的乞丐出一份薄利,世人皆以冷眼看我乞丐,但只要我们心连心,抱一团,杭州是我们的,天下是我们的,整个宇宙都将属于我们乞丐的思密达!”

我不禁热血上涌,没想到作为一名乞丐,竟能产生这么大的荣耀感。

“再者,我看你也是个读书人,手指细长,想必曾经也是个弄笔杆子的吧?”

我一听,两眼泛出泪水,唱到:“我家住在山西的城东,家里有田又有地,谁知那店小二,蛮横不讲礼,夺我田来抢我妻……”

“哟呼,行啊小子,我黄大三没看错人,稍微学学,保定你是唱莲花落的新一代歌神,就凭这嗓子,老黄我今年就不怕和城东的李缺眼比啦!”

“比什么?”

“你不知道,”黄大三细细给我讲起丐门的规矩,“每年我们丐门都会举办乞讨歌会大赛,目的是回忆我们丐门发展一千多年的艰辛历史,不要忘本!”

“所噶。”我点点头。

“既然你又会唱歌,又能动笔,那我黄大三也不埋没你这个人才,在1505年什么最重要?人才啊!”

我嘻嘻一笑。

“这样,你赶紧去我的办公地点,我黄大三本来就是个粗俗的人物,以前小,不懂事,没认真读书,现在管理三条半街的乞丐就有心无力了,还是读书人好啊。”

出了破庙,一个矮小的人儿马上跟在黄大三背后,黄大三回头对我说:“这是黑子,也是我的心腹。这是唐唐,新认下的小弟,是个读书人,黑子照顾点。”

那人黑不溜秋的脑袋点点头。

走了不过半盏茶,就到来了一处阴暗潮湿的地,周围尽是些横着趴着的乞丐,黑子一边走一边踹,毫不客气地骂着:“滚起来,蛆虫些,想去‘大筐’那边混食吗!”

那些人听见大筐的名头,全都激灵地跳起,害怕地看着黑子,我知道现在不是问的时候,等到周围没人时,我才小声问:“黑子哥,那‘大筐’是什么。”

黑子露出他的牙齿一笑,好白,我还想问他用什么牌牙膏时,他脸色一冷,甩脸走人。

“你别理这孩子,就这德行!”

黄大三和蔼地拍拍我肩,引着我进了一间小屋子,屋子只有一个窗口,光亮也不太大。

黄大三拿出一张泛黄的账册,翻了翻,忽然把它甩在桌上:“奶奶的,老子看也看不懂,总舵就是要我记账本,记个毛啊。”

我不敢答话。

黄大三忽然又笑起来:“这下好了,唐唐,你来看看,以后你就是我们绿水街的账房先生啦。”

我接过账本看了起来,不过是些加减乘除,想我虽然只是在九年义务教育中混了几年,但好歹函数,方程什么的都会解,这个SO EASEY 啊

“前辈放心!”我连忙开口,“这些算数还难不住我,想我堂堂……”

黄大三哈哈大笑,打断我的话:“门主再也不用担心我记不住帐啦。”

我本以为在丐门混很有前途,江湖曾经都传闻丐帮曾是天下第一大帮,但如今我却后悔了。

我在账房呆了三日,每天清晨便上班打卡,黑子监视着众人,每次有人迟到,便先剥夺午餐,要是表现不好,连晚饭都没有还得遭顿打,而对于我这个唯一的读书人,他显然更加宽泛,尽管有时迟到,他也只是漠然点点头。

而我的工作便是登记每天傍晚回来的乞丐们的收获,每一个乞丐收入却还看得去,长得惨点的大约有半两银子,我就知道有一个半身被烧烂焦的人,连黑子都不怎么愿意和他多话,而他每天收入竟高出他人两倍多,算的上我们绿水街的头牌。

黄大三和我说过,每天他至少要派三名乞丐来保护他,哈,真可笑,以前别人告诉我这是个看脸的社会我不信,现在我却有些信了。

但这日子终归使太过无聊了,比我在京城呆着还要无聊,每到我伸着懒腰完成一天工作,总免不了回忆:“想我堂堂……”

“唐唐,你来你来,今天带你去见见好玩的。”

黄大三在我工作三天后,总算又来见我一面,我连忙对他说:“前辈啊,什么时候能够去丐门总舵见识?晚辈来这就是为了瞻望丐门总舵主他老人家。”

“他有什么好看的?”黄大三嘀咕一句,“人老心不老。”

“好了,别打我岔,”黄大三摆摆手,“来,今天和我一起去开个会,黑子,你也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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