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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地铁一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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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生活非常简单。

他所喜欢的只有这么几个:钓鱼、吉他、读书、踢球。

钓鱼是因为小时候他们家承包了一间水塘,那时候隔壁的叔叔总喜欢来水塘钓鱼。一来二去的,他也学着叔叔的样子,在竹林里砍了根小竹子做起钓竿来。

鱼线和鱼钩是花零花钱在商店里买的,剩下的钱买不起浮标了,他便拔了根鸭毛替代。鱼线上穿个橡皮圈来固定鸭毛,剪下一段用完的牙膏皮来做铅坠。

虽然没有现在那么专业的钓鱼设备,一群小孩子倒也自得其乐。一到周末就挖上半杯蚯蚓,搬个小椅子坐在水塘边。一个上午过去,水桶里已有了大半碗土鲫鱼。

小宇还很小的时候,中国的大街小巷放着的都是Beyond的歌曲。

长大一些他借来邻居姐姐的磁带,把Beyond的歌一遍一遍的听。后来家里有了VCD,他又把1993年的演唱会一遍一遍的看,于是,自然而然的他便爱上了吉他这个帅气的乐器。

从高中时代开始,他便每周从少得可怜的生活费里面硬挤出来一部分,一点点的存着,终于瞒着父母买了把吉他。

那时候也没钱请老师,他便在书店买了本自学教材,就这么一顿瞎弹。虽然弹得不算好,但本就是为了取悦自己而不是取悦别人,所以也就自得其乐了。

至于读书,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小宇自己也想不明白,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的呢?

按说小时候家里也不富裕,父母没给过买课外书的钱!每次不是买词典,就是辅导教材、习题集什么的,他看到书就烦。

直到后来,有一年过年走亲戚的时候,他在姑姑家上厕所。

刚蹲下准备倾泻而下,忽然抬头看到了一本正翻开着的《读者》合订本,上面还压着几本《故事会》。

这些书的纸张已经泛黄,也不知被翻阅了多少次。这时候,往事一股脑的全都浮现在他脑海,没错了,这就是他读书的.asxs.。

说起来读书也算是一种雅兴,可没想到的是,.asxs.竟然是在姑姑家的厕所。想到这里,他禁不住摇摇头一阵苦笑。

高中的时候,小宇上的是全寄宿的学校。虽然处于半自由的状态,可是高考的紧张与压力,也让大家心无旁骛。

记得那是在高一的时候,班上有个留着分头长相猥琐的男生,周末回家总会带来几本黄颜色封面的小说。这些书封面都长得一模一样,只是名字不同,作者统一署名——黄易。

那个时候路边的流行租书摊,几毛一块的就能租本书看个把星期。开始小宇以为也就是普通的武侠小说和金庸古龙的差不多。

直到有一次,班里男生因为一本书的阅读权差点打了起来,小宇这才提起了兴趣。

等了几个星期之后,这本书终于传到了小宇的宿舍。趁着上铺洗澡的空隙,小宇拿来随意翻了几页。

他这才恍然大悟,难怪抢得这么凶了。

同学洗完澡回来的时候,小宇正如饥似渴的看入了迷。冷不丁的上铺一把将书从他手中抽了过来,小宇这才猛然惊醒,不知所措的抬起了头。

这时上铺嘲笑道:

“哎~我说,你看个书怎么看得满脸通红啊?至于吗?”

“哪有?”,小宇心虚的摸了摸脸,这才发现原来已经有些烫手了。

上铺没有继续纠缠,只是补了一句。

“为了这本书,我可是等了足足一个月了,还是用一个星期的早餐和隔壁老黄换来的,你小子可不能抢来看。”

过去了这么多年,关于这本书的内容小宇已经忘记了。只是隐约的记得,这本书的名字大约叫《寒**玫》,当时觉得是个很优美的名字,而书里的内容也是给他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当时他一边面红耳赤,一边感叹着作者的想象力。

这以后他也想找机会完整的读读这本书,可是他生性害羞不好意思去和别人抢。等轮到他的时候,这本书已经在手手相传中神秘的消失了。

这之后,直到上大学,小宇才又开始读起书来。

一开始的时候,他读书特别随意或者说有些杂乱。什么成功学、股票、经济、国学、散文,只要书名或者封面看起来顺眼的,不管三七二十一他拿过来就读。

随着脑子里塞进的墨水量达到一定高度,他的阅读倾向慢慢的变得清晰。在兜完了一大个圈之后,他最终还是投入了小说的怀抱。

一方面是因为小说看起来最轻松,不烧脑子。另一方面,他也想通过小说来更多的窥探一下别人的人生轨迹和人性的善恶。

村上春树、东野圭吾、塞林格、海明威、毛姆、杰克伦敦、托尔斯泰、妥夫妥耶夫斯基、路内、阿来,总之,从外国到中国,全世界的著名小说他差不多看了个大半。只要捧起书,他便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和往常一样,上地铁之后他第一时间便掏出手机,很快就进入了小说的世界之中。

当地铁刚过大剧院站的时候,眼前一个粉红的纤细身影从他身边“唰!”地一闪而过,接着便突然在他对面停了下来。

她后背轻轻靠在对面的车厢上,以车厢中线为轴心和他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对称。

正当他情不自禁的把目光从手机上移开,微微抬头,斜蔑着眼睛,小心翼翼的向对面女生望去的时候。

车厢深处挤进来一位身材微胖的中年妇女,一手提着硕大的皮质手提包,一手握着车厢一侧的钢管扶手,把身体横在了两人之间。

随着车厢的摇晃,小宇只能若隐若现的打量着。不过这样也好,避免了眼神相对的尴尬。平时小宇与女生对视时,总免不了以面红耳赤收场。

在车厢的晃动中,小宇的目光首先落在了对面那双纤细修长的小脚上。脚下踏着的是双一尘不染的粉红色平跟皮鞋,看起来做工挺精致。

顺着皮鞋往上是一条白得发烫的九分紧身休闲裤,笔直的腿型被恰如其分的勾勒出来。微微露出的脚踝上一截白里透红的皮肤,成为了连接皮鞋与裤子之间的完美过渡

“这个女生打扮倒是挺精致。”,他心里暗暗评价着。

一般看到这里,他也就不再继续往上瞧了。一来是勾不起他的兴趣,二来也怕被对方发现,四目相对的那种窘迫与不安他实在是不愿尝试。

可这一次,小宇没能管住自己的眼睛。一来是两人之间有个胖女人阻隔着,避免了四目相对,二来对面的身影让他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他失去了往日的自持,放任自己的目光,怯生生地继续从腿部往上游离而去。

纤细的腰肢上不松不紧的挂着一根窄如皮尺的棕色腰带,精致的古铜色腰带扣上镂刻着一圈细小的花纹,与棕色皮带的搭配起来相形益彰。腰带扣上没有品牌的LOGO,看上去价格不贵却品质不俗。

一件质地优良的修身款棉质POLO衫显出了她干练的一面,衣服的下摆俏皮而又不失简约的浅浅扎在了腰带里,自然的衬出了她充满青春气息的姣好身材。

POLO衫的两粒扣子尽责的把她的脖子严实的藏了起来,只留下一小段脖颈儿与下巴交汇在一起。

皮肤是一如既往的白皙诱人,小巧精致的圆圆脸蛋上涂着一层薄薄的妆,即使与她的距离如此之近,像他这种钢铁直男也实在是看不出什么眉目来。

一头乌黑的齐脖短发,和她现在的这身休闲装束搭配起来,给人一种既简洁、清爽而又精神满满的感觉。

正当沉浸在自己无边的思绪中无法自拔,在地铁不停的摇晃间,他似乎察觉到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随后他便微微的这么一抬头,一瞬间两个人的眼光便交织在了一起。

对视了短短的一秒不到的时间,伴随着红衣女生的微微一笑,他那不争气的脸蛋瞬间便红成了一颗熟透了的柿子。

不知该如何反应的他只好同样抱之以一个尴尬的微笑,然后羞怯的慢慢低下头去。

他把目光重新又落到了自己的手机上,然后装作有人找的样子。他双手紧握手机,急急忙忙的打开微信,对着手机屏幕就是一阵猛敲。

他心不在焉地敲出了一段文字,“佳怡,我遇到了一个有点像你的女孩。”,接着又一个一个字慢慢删掉。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他才终于鼓起勇气把眼睛从从手机屏幕上掰了下来,悄悄地向对面投去小心的一瞥。

这时候红衣女生正把自己斜靠着的身体从车厢上掰了下来,似乎是准备要下车了。他眼睛锁定了目标,紧紧的盯着对方的身影,在往车门走去的路上。

这时,她突然回头往刚才待着的位置望去,突如其来的,他们的眼神再次交汇了。红衣女生礼貌性的给了他一个俏皮的微笑,等车门开启之后,顺着拥挤的人流快步离开了。

从第一眼开始,小宇就知道对面的身影不是他所期盼的,虽然她们的身影和装扮有几分相似之处。

即使是这样,当时在地铁上,他的心还是不由得咯噔了一下,开始变得紧张,连呼吸也急促起来。

他多么希望是她,又多么不愿意是她。两年啊,整整两年的时间,他还是不相信自己会这么简单的就放手,也没想到她会这么轻易的就离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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