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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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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从云柔的生日宴出来,吴放歌正要上车,却听见何海珍在身后喊道:“吴局,搭个车。”

何海珍无论是上班还是回家,其实都不和吴放歌顺道,所谓搭车,必定是有话要说了。

吴放歌之前和云柔也交流过,知道自己和云柔事恐怕是瞒不过何海珍了,以她那护着弟弟的常态,这次是的事情可能不太好处理。不过这事也是躲不过的,早晚都要处理,于是也就笑呵呵地招呼着她上了车。

上车后,吴放歌把车沿着滨河路开,何海珍就笑道:“放歌,你这么开哪里也去不了的,既回不了你家,也回不了我家。”

吴放歌只是笑,却不说话。何海珍又道:“你笑个屁啊。”

吴放歌才说:“刚才看你在桌上好像有话要说,这会儿说正合适。”

何海珍就笑着说:“那我可说啦,说了你可别不爱听。”

吴放歌说:“这么多年朋友了,不爱听也得听着。”

何海珍叹了一声,半晌才说:“小云那种绿松石首饰,我也要。”

吴放歌一听,顿时心里松了一口气,女人若是找你要东西,那么天大的事也不是事,于是就痛快地答应道:“行啊,你想要什么?”

何海珍楞了一下,显然没想到吴放歌答应的如此痛快,于是说:“果然是心里有鬼啊,不然怎么会答应的这么痛快。”

吴放歌见状,也就说:“既然大家都对有些事避而不谈,那也就没必要在这件事情上纠缠了,要不然就明打明的把事情处理好。”

何海珍摇头说:“懒的管了,都管了半辈子了,我也快成老太婆了,还是多为自己想想的好。”

吴放歌把车停到路边,手扶在方向盘上说:“确实,我最近也比较放纵,生怕是哪一天一旦倒下就再也醒不过来,或者一醒来所有的东西都不过是南柯一梦。现在我身边的东西都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若不抓紧时间享受,说不定哪一天就发现都是过往云烟呐。”

何海珍忽然噗嗤一声掩了嘴笑道:“说那么多没用的,无非就是一句大俗话: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吴放歌赞道:“对对对,就是这个。”

何海珍又说:“那我的首饰你给不给啊。”

吴放歌说:“这还用问?刚才不是已经答应了吗?就看你想要哪种款式了。”

何海珍说:“你若是把它当成封口费我就不要了。”

吴放歌把一只手放在她的肩上说:“海珍,多年的朋友了,你提点要求,我送你点什么,都是很正常的嘛,啥封口费?我需要你封什么口?”

何海珍也笑了,用手指轻敲吴放歌的手背说:“拿走,别动手动脚的,我可是有夫之妇。”

吴放歌笑着说:“哎哟,太巧了,我是有妇之夫啊。”

何海珍笑着敲打了吴放歌两下说:“真是个害人精,贫嘴。”然后又说:“既然你诚心要给,就送我个腰链儿吧,我最近在健身房学肚皮舞,她们都是腰带,我可不想弄得和她们一样。”

吴放歌说:“腰链儿啊,手上没现成的,料倒是有,得请人做设计,可能要多等些时间。”

何海珍说:“没事儿,我不着急。”

吴放歌随即又发动了车子说:“行,我也尽快。现在怎么着?送你回家?”

何海珍说:“不把我送回家你打算把我带到哪里去?”

吴放歌笑了一下,随即把车开上了路,径直把何海珍送回到小区门口,临别时何海珍又说:“人及时行乐没错,但不要太张扬了,毕竟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

吴放歌点头称是,目送着何海珍进了小区,才开车出来,心中默念道:“这就算是搞定了。”

心里虽然这么想,却觉得何海珍说的话是非常有道理的,而且毕竟人家是亲姐弟,若事情没发,她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一旦事发,她铁定还是要站在何海豹那一边的,毕竟人家是血亲嘛。这样一来,行动上就有所表现,不知不觉的也就离云柔疏远了些,恰好云柔此时正为了绿松石的事情呕气吃醋,也不大愿意理他,这两下一较劲,关系看上去反倒正常了。

吴放歌倒是无所谓,周末回家有个美貌娇妻陪着,平时来喀秋莎又有妮子这个纯纯的小美女相伴,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云柔那边就不好受了,每每看见吴放歌来时,妮子就要失踪一阵子,脑海里呈现出那两人翻云覆雨的场景,银牙都快咬碎了,而近段时间偏偏他来的时候又比较多。

其实吴放歌来喀秋莎并不是完全为了找妮子,他是来应酬的。以往的他,不喜欢应酬,除非必须参加的。病愈后思想忽然有了转变,用他的话说:应酬都是必要的,能办事的当场办事,不能办事的也可以作为人脉储备嘛。原则一改变,行为就要改变,以前他一周来喀秋莎一两次,现在是从周一到周四,天天不落,甚至周末也要来加个班,不过那时通常会带上谷子。周末是陪妻子的时间,这个原则不能变。其实应酬未必都要来喀秋莎,只是他现在贵为局长,自然首先要照顾自己的企业,他甚至对在全局职工干部大会上说:“现在农场那边咱们局自己的唯一的实体,大家的婚丧嫁娶朋友应酬什么的,都尽量弄到哪里去办,能打折优惠不说,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嘛。”对本单位的是如此说,对外自然更不用提了,凡是和药监局有业务的,需要应酬交际吃饭的,只管在喀秋莎定位子就是了,反正早晚也得去。

其实最早的时候妮子也是无心之举,她虽然聪明,但心计和经验还远不如云柔,绿松石首饰的事,到有打扮是她自己入了自己的套,虽说因祸得福避过了何海豹的一轮怀疑,却眼睁睁的看着妮子上位,心里自然是不痛快的,终于有一日忍不住了。

那一日正好是立冬,喀秋莎要做三天的狗肉席。其实吴放歌喜欢狗,不忍心那这种善良忠诚的动物来做菜,可是这段时间偏偏有省上的接待,只得顺势而行,特聘了两个朝鲜族厨师,专门操办狗肉席。

吃喝完毕过后,已过了午夜,吴放歌自然又留宿在喀秋莎。他和妮子虽然没有明着双宿双飞,可只要他一留宿,只要不是妮子值班,铁定也会一会儿就跟着消失,大家都知道她在哪儿,这明的浅的也算是一种规则了。

何海豹贪嘴好酒,遇到只摆三天的狗肉席自然不能放过,邀着三朋四友的第一天就到了,结果吃的欢喜,而且大醉,狗肉又是阳热之物,他自觉的感情很好,于是哄走了朋友,去拉着云柔循环,不成想又是银样蜡枪头,二十秒钟的功夫就交账,之后就是鼾声如雷,酒气四溢。把云柔整了一个不上不下,几乎把银牙都咬碎,接连两天都浑身的不痛快。只是这几天接待的都是大人物,只得强颜欢笑地候着,好容易狗肉席最后一天熬过了,又看见妮子在洗手间里哼着歌悄悄的化妆,于是就再也按耐不住,恨不得先把妮子掐死再说。正在此时何海豹恰好打了电话来问:“今晚你回来不?”听语气,又醉了。

云柔肚子里正有气呢,又嫌二十秒的老公不争气,就气鼓鼓地说:“我的仙人呢,你知道我这几天忙着狗……”

话未说完就听何海豹哈哈大笑说:“哎呀哎呀,你别急嘛,我就是问问,几个朋友约我去定镇吃土鸡,我怕你回来了家里没人嘛。”

“行!吃吃吃,吃死你!”云柔骂了句就挂了电话,然后气鼓鼓自言自语地说:“土鸡土鸡,就你那二十秒,那不是浪费钱嘛。”说着又想起妮子来,当年可不就是土鸡惹的祸吗?想着,实在气不过,从抽屉里拿了房卡去了吴放歌的房间。

云柔一直有吴放歌房间的房卡,但有段时间没用了。平时妮子去吴放歌房间的时候都是用的客房部的总卡,所以两人倒也不冲突。云柔开了吴放歌的房门,径直往里闯,果然如脑海中想的,眼前是一片的绮丽景象,只是妮子骑在吴放歌身上,动作并不似想象中的熟练。

妮子见云柔气鼓鼓的闯了进来,当场就吓着了,赶紧从吴放歌身上下来,拉过被子护了胸。云柔就骂道:“护什么护!不都是女人吗?快给老娘滚!”

妮子毕竟怕云柔,被她这一骂就想跑,可吴放歌毕竟稳得住,一把搂了她,不让她走,还用挑衅的目光看着云柔。妮子于是就缩在吴放歌的怀里发抖,等着那一场暴风雨的到来。

云柔和吴放歌对视了很久,手足也不由自主的发抖,根本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反正不敢上去打妮子,看这架势,真打起来吴放歌肯定会护着妮子的,可又不甘心就这么扭头出去,这一出去以后恐怕就进不来了,正犹豫间,只听吴放歌轻声说:“干嘛?还等我帮你脱衣服?也可以,不过你得靠近点儿啊,脸上在给点笑容。”

云柔一听,就想起以前吴放歌说过“姑嫂同床”的玩笑话,看来这家伙不完全是开玩笑的,说不定早有预谋呢。唉……这难道都是前世不忠的报应?那今世做下的孽报应又在哪里呢?虽然满脑子里想的都是‘不’,可她的手却不由自主地开始解自己的衣扣……(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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