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点好后, 李朝歌想了想,竟然想不到自己还能带什么。周老头穷的叮当响,除了那本心法, 这个屋子没什么值钱东西, 扔了也无妨。李朝歌从衣柜里翻出仅有的两套干净衣服, 牢牢裹在包袱里, 打算明早天一亮,她就带着东西出门。
至于盘缠……家里没有盘缠, 不需要准备。
李朝歌正在清点最后一遍,突然耳朵一动,听到外面有脚步声。李朝歌眸光变深, 不动声色地收起包裹, 将手按在腰侧。
那个地方,绑着一柄匕首。她刚刚在匕首上淬了麻药,无论来者是人是鬼,她三步内就可以取其性命。
来人似乎也很踌躇,越靠近李朝歌家, 他的脚步声越犹豫。最后,他停在大门外, 小心翼翼地敲门:“朝哥,你在吗?”
时间过去了太久, 李朝歌愣了一下, 才认出来这是邻居家小虎的声音。小虎就是小时候嚷嚷李朝歌没爹没娘的人, 后来被李朝歌揍了一顿,从此见了她都绕着走。
要不是李朝歌练过周老头的心法,耳清目明,记忆优越, 她还真想不起来这是谁。
既然是认识的人,那就没必要攻击了。李朝歌收起匕首,出去打开大门,问:“什么事?”
小虎正在门外纠结,突然门开了,小虎毫无准备,都吓了一跳。
现在的小虎已经不再是童年无知无畏的小胖墩了,他被李朝歌打了一顿后,从此留下深刻的心理阴影,许多年都不敢面对李朝歌。他今日来本是做足了心理准备,没想到开门后,他猝不及防地看到一张明艳骄妍、惊心动魄的脸,小虎言辞一卡,先前做好的心理准备全都废了。
这是假小子一样的朝哥?他许多年避着这一带走,李朝歌也独来独往,以致小虎都没注意,李朝歌竟然长成了这副模样。
李朝歌看到小虎惊愕地张着嘴,盯着她开始发愣。李朝歌轻轻挑起一边眉梢,再次问:“你到底有什么事?”
她毕竟当了许多年的镇妖司指挥使,前世她刑讯犯人时,无论是见惯千帆的老臣还是上阵杀敌的武将,见了她都忍不住露出害怕之色,何况小虎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小虎身体莫名紧绷,连手臂上的汗毛也竖起来了:“我娘说今天毕竟是初一,你孤零零一个人过,不像样子。我娘让我来送饺子,如果你不嫌弃,可以去我们家过年。”
李朝歌低头,看到了小虎手中的粗瓷碗。李朝歌不由在心里想,前世的这一天,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吗?
好像发生过,但是被李朝歌拒绝了。曾经十六岁的李朝歌不想欠人人情,可是此刻的李朝歌看到小虎手里的碗,突然觉得唏嘘。
在她当公主时,万众瞩目、呼风唤雨,按理该享有花不完的爱,可是事实上,所有人都恨不得她死,她的丈夫更是亲手杀了她。没想到现在,她变成一个低微普通、无权无势的孤女,却有人愿意给她开一扇门。
李朝歌经历过前世后,最知道善意多么难能可贵。李朝歌放柔了神色,颔首笑了笑,说:“多谢。但是我已经吃过饭,马上就要睡了,就不打扰你们一家团圆了。替我向赵婶带句好。”
她拒绝了,小虎啊了一声,似惆怅似惋惜,说:“你要是一个人害怕,随时可以去我们家。这碗饺子你收着,都是乡里乡亲,用不着分这么清。我先回去了,你快睡觉吧。”
小虎不由分说,将碗硬塞到李朝歌手里。其实李朝歌能躲开,但是触碰到碗沿时,李朝歌到底没舍得推走。
难得有人对她好,等再过几年,他们再提起她,就全是咬牙切齿了。小虎见李朝歌收下,脸不知道为什么变红,急急忙忙道:“外面风大,你快回去吧。我走了!”
小虎说着就快步往外跑,李朝歌叫住他,说:“小虎,我前些天进山,见有些地皮翻起来了。这一带一直不安生,过段日子,说不定会地龙翻身。你和你爹娘商量一下,挑个日子搬到城里吧。山里做什么都不方便,不如去城里谋生,你还能找机会读书。”
小虎没料到李朝歌竟然叫住他,他挠了挠后脑勺,还是不好意思看李朝歌,笑着道:“书是文雅人读的,我有力气打猎就行了,哪能奢望世家大族的东西?再说,进城要穿过黑森林呢,这可没法走。”
黑森林是环绕在村子外面的树林,常年不见天日,树木浓郁得发黑。黑森林虽然长满了植物,实际上却是一片不毛之地,林子里瘴气密布,虫蛇横行,更可怕的是,密林深处还有妖怪。
李朝歌前世也信了这些话,虽然她能轻松放倒猛兽,却不敢往森林深处走。他们就这样被一个虚无的传言困了许多年,要不是明年地动,黑林村被毁,他们不得不横穿黑森林,村子里的人还不知道要被骗多久呢。
李朝歌说:“黑森林里没有妖怪,只是几个小精怪装神弄鬼罢了。只要人多,根本不惧它们。”
小虎听到李朝歌的话,脸皱得更紧:“朝哥,你从哪里听来了这些话?你不能仗着自己武功好就自高自大,你这样想,会害自己丢掉性命的。”
小虎以为李朝歌狂妄自大,语重心长地劝她踏实行事,不要好高骛远。李朝歌心中无奈,她前世亲眼见过,自然知道黑森林里的妖怪纯属谣言,只是几个不成器的小花妖糊弄人罢了。可是她没法解释给小虎听,只能默默应下,没有再争辩。
小虎见李朝歌不说话,以为她听进去了,长舒了一口气,说道:“你以后可不能说这种胡话了,有人亲眼见过,黑森林里的妖怪特别吓人,能生吞活人!你可千万不能动独闯黑森林的心思!”
李朝歌淡淡应了一声,心想她正有此打算。小虎交代完后,发现实在没什么能说的,他犹豫一会,试探地说:“那我先走了?”
李朝歌突然问:“今年是多少年?”
小虎愣了一下,不明白李朝歌为什么会问这种问题:“今年是永徽二十二年啊,今天正是新年第一天。朝哥,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今天奇奇怪怪的?”
果然,和她的猜想一样。今年是永徽二十二年,她十六岁。这一年,高帝还没有去世,天后依然端庄贤惠地当着皇后,没有流露出称帝的倾向。镇妖司没有成立,走失的安定公主,也没有回到洛阳。
一切都回到未开始的时候,甚至比她前世得知自己身份,还要早一年。
李朝歌印证了自己的想法,难得对小虎笑了笑,说:“没什么,我睡糊涂了,记不清年份了。小虎,你记性不差,以后去了城里,还是找机会多读书吧。保重。”
天上阴云一阵接着一阵,星光黯淡,背后的黑森林更是如张大嘴的巨兽一般,沙沙作响,光看着就让人害怕。李朝歌背对着黑暗,可是她的眼睛却黑白分明,湛湛生辉。
宛如星辰遗落人间。
小虎怔住了,过了好一会,他才回过神来:“好。”
身边传来李朝歌关门的声音,小虎挠了挠头,觉得地上仿佛发烫,他连站都站不住了。他嘿嘿笑了两声,突然一蹦三尺高,快步朝自己家跑去。
送走小虎后,李朝歌把周老头以前调配的药瓶找出来,端端正正放在桌子上,就靠在那碗饺子旁边。李朝歌谨慎习惯了,不吃外人的东西,可是小虎的好意,她却承了。
有仇报仇,有恩报恩,这是周老头教她的规矩。李朝歌本打算带着这些药上路,不过她可以自己小心,这些药,还是留给小虎家吧。
李朝歌身上带着刀,她也不嫌硌,直接躺在床上,合眼睡了。这是她多年来的习惯,要是让她解下刀剑,她反而睡不着呢。
第二天,才五更天,黑林村西南最偏僻的院子里就传来动静。院门轻轻开合,一个青色的身影乘着黎明,头也不回地朝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黑森林奔去。
黑森林极大,树冠下终年不见天日,落叶积了厚厚一层,下面不知道藏着什么东西。李朝歌就算见识过许多妖怪,此刻也不敢托大。她每一步都看稳了地方,沿着干燥的地方,谨慎地朝东南方向走去。
前世村民就是从东南方向出林子的,虽然绕远,但是胜在安全。李朝歌打算先从东南出山,到了城镇后装备好马鞍,然后全速往洛阳奔去。
朝中局势瞬息万变,尤其她还想谋取大业,那越早回到朝堂中心,越早布局,日后胜算就越大。她前世十八岁才回到洛阳,许多方面都晚了,这一世,她要从一开始就让自己走上正途。
李朝歌就这样小心翼翼地走了五天,她默默算路线,知道自己已经接近黑森林核心,最危险也最神秘的地方。传闻中吃人的妖怪,就出没在这里。
太阳落山,森林迅速地暗下来。密林里不能赶夜路,李朝歌将包裹紧紧绑在身上,就近找了棵顺眼的树,轻巧地跳上树杈,连一片叶子都没有惊动。
李朝歌在树杈上合眼,怀里抱着剑,打算就这样睡了。光线越来越暗,风穿过树梢,从树林深处传来沙沙的声音。
李朝歌慢慢睁开眼,手无声地握紧剑柄。
有东西来了。
可是李朝歌摸上箭囊,里面的空位告诉她并不是。她真的离开了从小长大的山村,也见到了那位仙人。
李朝歌像是突然下定决心一般,最后看了黑森林一眼,毅然决然转身,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她的路,在前方。
南林镇背靠山林,面前环水,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成为近一带最繁华的城镇。南来北往的商人,或者想去黑森林里碰运气的侠客,都在南林镇落脚。
白千鹤坐在酒楼上,手里端着烧春酒,另一只手放在在膝上,怡然随着琵琶打拍子。他一天前从黑森林中出来,之后立刻叫了最好的房间,在房里闷头睡了一天一夜,直到现在,白千鹤换了干净的衣服,叫了一桌好酒好肉,还有美娇娘弹琵琶助兴,白千鹤才终于觉得自己重新活过来了。
他靠在栏杆上,懒散望着楼下,心道这才是人过的生活。孬种就孬种吧,黑森林这种鬼地方,不闯也罢。
白千鹤成名已久,四海为家,素来没个正行。前不久他和人打赌,要独闯黑森林,赢了的话对方给他一大笔酒钱。白千鹤本来想着,人生在世就要快意恩仇,为了好酒好钱,豁出这条命又何妨?但是他去黑森林里走了一圈后,突然觉得还是命更重要,那笔钱不要也罢。
但终究还是有些遗憾的。白千鹤正坐在酒楼上惆怅,忽然眼神一凝,注意到一个女子从楼下走过。他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眼花后,连忙挥手:“小妹妹,小妹妹!对,就是我。”
李朝歌听到熟悉的声音,慢慢停下脚步。白千鹤趴在栏杆上,嬉皮笑脸地对李朝歌说:“小妹妹,你还活着呀?哎呦,那天天黑没看清,没想到小妹妹竟如此漂亮。小美人,为兄请你上来喝一杯?”
李朝歌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上一个敢叫她“小美人”的人,坟头草都三尺高了。要不是因为重生,白千鹤现在还能给对方拔拔草。
不过免费的饭不蹭白不蹭,李朝歌平静地走进酒楼,登上楼梯,坐到白千鹤对面,并且对弹琵琶的美人说:“麻烦添一副碗筷,谢谢。”
美人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其他人,抱起琵琶对李朝歌福了一身,垂头走了。白千鹤啧声:“小美人,你这事做得可不地道。你吃饭就吃饭,赶走我好不容易找来的琵琶娘做什么?”
李朝歌从隔壁桌捞了双筷子,在桌上一磕,自然而然地挑菜吃:“她们也不容易,就是因为有你们这些风月惯客,她们才被迫卖艺。对了。”
李朝歌把菜放到嘴里,抬头,黑白分明的眼珠静静扫了白千鹤一眼:“别叫我小美人。”
她的表情是平静的,可是白千鹤分明听出了杀意。他面上笑容不变,眼睛粗粗一扫,发现李朝歌只动了他吃过的菜。
啧,小小年纪,戒心不小。她到底是什么来路,身上的武功从未在江湖中听过,而且她的年纪,也太年轻了。
白千鹤笑着,给李朝歌倒了杯酒,亲手放在李朝歌身前:“这杯酒算是为兄给你赔罪。当日情况紧急,为兄另有要事,不得不先走一步。妹子,对不住。”
李朝歌完全不在意,她摆了下手,说:“不必。你我萍水相逢,本来就该各奔东西,没什么可对不起的。何况,我也不需要帮助。”
“妹子豪爽!”白千鹤拍了下桌子,端起满满一杯酒,“我白千鹤平生最敬英雄,这一杯,我敬小妹妹。”
白千鹤说着仰头,一饮而尽。白千鹤这些年也算浪迹花丛,见多识广,再加上他长得好看,风月场中颇受女子喜欢。不过,面前这位小美人却没有任何动容,她依然冷若冰霜,轻轻点头道:“原来你就是白千鹤。”
白千鹤挑眉,问:“怎么,妹妹知道我?”
“江洋大盗白千鹤,谁不认识?”
白千鹤的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他不由抚了下额发,苦恼地撑着额头道:“唉,太受欢迎也是种罪。我都不知道,在下区区贱名,竟然已经传到山林里来了。”
李朝歌沉默片刻,说:“你可能误会了,我是从朝廷通缉令上认识你的。”
镇妖司专管疑难杂案,白千鹤的名字曾在李朝歌的黑名册上挂了许久。要不是因为东都案子层出不穷,李朝歌没时间去追白千鹤,前世他的坟头应该是片荫凉地。
白千鹤不屑地呵了一声,倚在围栏上,不在乎地说道:“朝廷那帮废物,就算我站在他们跟前,告诉他们我的名字,他们抓得着我吗?”
李朝歌坐在对面,静静地看着他。
白千鹤并不知道他曾经离死亡无比接近过,他照例骂完朝廷废物,回头对李朝歌说:“妹子,我看你投缘,不如交个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李朝歌和闺阁女子不同,并没有闺名不能泄露给丈夫之外的人之类忌讳,但是安定公主的大名天下皆知,现在时机未到,她多少要避讳些:“现在还不能说。”
白千鹤挑眉,识趣地没有再问下去。他忽然凑近了,问起另一个感兴趣的问题:“妹子,那只黑色的怪物,你真把它杀了?”
“没杀。”李朝歌说,“妖物也是命,没作孽前不能杀。我只是把它打成重伤,回去养一养,应该还能活。只不过,以后它只能当狗了。”
白千鹤倒抽一口凉气。简简单单一句话,蕴含的信息量非常可怕。他自认闯荡江湖,见多识广,可是见了那只黑狗妖还是吓得腿软。而面前这位看起来美丽无害的小姑娘,竟然能将其打成重伤。
真人不露相,会咬人的狗不叫,古人诚不欺我。
其实后面白千鹤冷静下来,也想通关节了。那只黑漆漆的怪物皮毛坚硬,刀枪不入,而李朝歌一箭就能把怪物射晕。她能射伤怪物,自然也能杀了它。
普通凡人的兵器如何伤得了妖怪,那个时候白千鹤就该想到,李朝歌不是寻常人。
隐居深山,不通世事,容貌美丽,年纪也小的惊人。这多半,是某位修道大能的入室弟子吧。
如今天下百花齐放,道佛盛行,有修习武功强身健体的,也有修仙问道追求长生的,总体而言,大家互不干涉,道凡不交,江湖人士跟和尚道士各自画好地盘,彼此井水不犯河水。白千鹤以前也对尼姑道士敬而远之,但是这位小姑娘是个例外。
白千鹤看人的本事多少还有,他总觉得面前这位是个人物,而且,他看不透此人。如此,他更好奇了。
白千鹤含笑打量李朝歌,吊儿郎当问:“小妹妹,接下来你打算去哪里?”
李朝歌吃饭速度极快,说话的功夫,她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她将筷子并排放在桌上,用帕子擦干净嘴,才说:“东都。”
“呦,洛阳啊!”白千鹤注意到李朝歌的动作,唇边的笑意越发意味深长,“洛阳离剑南可不近。小妹妹一个人,敢上路吗?”
“有什么不敢。”李朝歌说着站起来,握着剑对白千鹤抱拳,说,“你请我一顿饭,我也放你一条生路。告辞。”
白千鹤不由挑眉,放他一条生路?小姑娘好大的口气!白千鹤纵横江湖数十年,江南首富的金库摸过,大理寺的牢狱探过,皇家禁苑也进过几次。便是皇家第一高手,也不敢在白千鹤面前说这种话。
白千鹤没有说话,含笑看着李朝歌离开。她明明才十五六岁,可是丝毫没有这个年纪的少女的活泼,抱着剑走在街上,很快就消失不见了。白千鹤摸了摸下巴,颇觉有趣。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要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再见面。
事实确实如此。李朝歌走出南林镇后,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她总不能走着去洛阳,可如果置办坐骑,她又没钱。
李朝歌已经太多年没有操心过钱财了,以致于刚才她都没想到,赶路也是要花钱的。
李朝歌苦恼了一会,一抬头,看到镇子门口贴着一张通缉令,通缉江洋大盗白千鹤,赏金一万钱。
最下面盖着大理寺的章。
李朝歌想了想,觉得可以。虽然前世镇妖司和大理寺一直是竞争关系,可是偶尔挣一挣对家的钱,也不算自降身价。
李朝歌很快拿定主意,愉快地回去捉通缉犯。白千鹤在酒楼上自饮自酌,一杯酒都没有喝完,就发现李朝歌去而复返。
白千鹤惊讶,问:“小妹妹,你怎么回来了?莫非遇到了坏人?”
“不是。”李朝歌说得好好的,忽然毫无预兆地举起剑,将白千鹤一把押下,“我是回来捉坏人的。”
白千鹤完全没料到她来这一手,都被打蒙了。白千鹤反应过来后,立刻挣扎,然而就和见了鬼一样,无论他施展多少神通,都挣不脱李朝歌的剑:“你疯了?你到底想做什么?”
“很简单,捉你回去,换赏钱。”
“为什么?”
“因为我缺去东都的盘缠。”
白千鹤用力挣扎,当他确定自己完全没有从李朝歌手下逃跑的可能,并且李朝歌当真露出押他去衙门的倾向后,立刻慌了:“妹妹……不,姐姐!我们有话好好说。你缺钱早说啊,我完全可以送你,何必非要去衙门,伤了彼此和气呢。”
“也对。”李朝歌低声喃喃。白千鹤倒是提醒了她,他是神偷,普通县衙的大牢怎么关得住他呢?李朝歌刚才允诺过放白千鹤一条生路,她不会亲手抓白千鹤,所以可以让大理寺来。普通县衙关不住他,不如将他押送到东都,让大理寺接手。
李朝歌觉得这个办法好,这样一来,路上的盘缠省了,去了洛阳后,还能讹大理寺一笔钱,简直无本万利。李朝歌对白千鹤笑了笑,松开剑,说:“好啊,走吧。”
白千鹤一边对李朝歌说好话,一边活动手腕,突然毫无预兆地跃上房顶,飞快地往外跑。房屋市集在他脚下几乎成了残影,白千鹤得意地哼了一声,说:“小样,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都多,你还想捉我?下辈子吧。”
白千鹤终身一跃,从阁楼上拐弯,险些撞到一柄剑上。他急忙刹脚,险险停在剑尖前。
李朝歌在他对面笑了笑,说:“轻功不错。”
白千鹤像见了鬼一样看李朝歌,他悄悄后退两步,转身朝相反方向跑。李朝歌收起剑,轻轻叹了一声:“你确定还要跑吗?”
白千鹤脚步硬生生停下。他浪迹江湖十来年,第一次遇到这么可怕的女人。他回头,勉强地笑了笑,问:“妹妹……或者姐姐,你到底想做什么?”
“我已经说了呀。”李朝歌站在房顶上,看着他微笑,红唇轻启,“去东都。”
裴纪安重生后,缓了许久才从前世强烈的情绪中抽离出来。因为他异状太明显,家人都以为他病了,风风火火地折腾了许久。今日,裴纪安终于收拾好心情,决定开始自己新的人生。
一个没有李朝歌的,全新的人生。
新生的第一步,自然是保护好自己的家人,阻止前世的悲剧,以及弥补他和李常乐的遗憾。裴纪安在病中已经见过了父母双亲、兄弟妹妹,他今日起来后,突然想起好像还没见过顾明恪。对于这个才华横溢,却又英年早逝的表兄,裴纪安一直非常惋惜,如今他重生到顾明恪未离世的时候,当然要来看一眼。
于是,裴纪安不顾下人劝阻,换了披风,来西院见顾家表兄。前世顾明恪死的实在太早了,裴纪安对顾明恪仅剩的印象,便是弱不禁风,不善言辞,消极避世。
然而今日,裴纪安毫无预料地抬头看了一眼,浑身仿佛受到剧烈冲击。这是他的表兄?裴纪安隐隐觉得不对劲,可是前世今生所有的记忆又在提醒他,没错,这就是他的表兄,顾明恪。
秦恪站在回廊上,平静地看着贪狼星君在人间的化身。从五官上还能看出贪狼的影子,不过,记忆已被封印,法力也被极大压制,是个纯粹的凡人无疑。
在天庭时,秦恪是天尊,贪狼是星君,无论从身份地位还是权责势力,他们两人都没有交集。但贪狼毕竟是二十八星君之一,秦恪多少知道这个人。所以秦恪实在不懂,堂堂一个星君,为什么能如此无用?
被一个女人逼到同归于尽,害天庭不得不违反规则,重置世界,让他们带着记忆重生。重生后,李朝歌只用了一晚上就调整好心态,第二天生龙活虎闯黑森林,而贪狼呢,非但要多一个人来帮他,连他自己调整心态,都比李朝歌慢了五天。
秦恪真的不想承认,这就是西奎天尊的下一任人选,日后会位列四尊,和他同起同坐。
秦恪看着裴纪安,许久没有说话,久到两边的下人都觉得不安。焦尾心急如焚,压低声音,悄悄提醒道:“郎君,裴大郎君大病初愈就来看你,先请大郎君到里面坐吧。”
秦恪主管刑狱多年,早已将感情和理智分开,绝不会让私人情绪影响公务。事实上,他也没有私人情绪。培植贪狼是天庭的决定,就算秦恪对裴纪安再不满,也不会带到任务中,影响裴纪安历劫。
秦恪淡淡收回视线,转身,说:“请进。”
表兄移开视线后,裴纪安不知为何长松了口气,仿佛经过了某道凶险苛刻的考验。他生出这个念头后,自己都把自己吓了一跳。他怎么会生出这种荒谬的想法?
面前之人并非皇帝、天后,甚至都不是个官员。顾明恪终其一生都只是布衣百姓,虽然著完了隋史,但依然籍籍无名。甚至说得不好听些,顾明恪的性格在裴纪安看来,有些太懦弱了。
裴纪安对这位表兄有怜惜,但更多的是一种上位者看有才之士的怜悯感,他怎么会对顾明恪生出敬畏呢?裴纪安暗暗纳罕,他以为是自己刚刚重生,心态还不稳固,所以风一阵雨一阵。裴纪安奇怪了一会,便也撂过,并没有放在心上。
裴纪安和秦恪到屋里就坐。焦尾给两位郎君倒了茶,轻手轻脚退到后面。裴纪安垂眸扫了一眼,没有喝茶的意思,而是继续和顾明恪说话:“表兄,我听姑母说你这几天病了,一直没好好吃饭。你今天好些了吗?叫郎中了没有?若是没有,我让人去太医署,请医使过来。”
大概裴纪安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他前世恨李朝歌入骨,可是不知不觉间,他也有许多习惯像李朝歌。比如,不碰任何来路不明的食物。
太医署很少接外诊,可是裴家地位不一样,连皇帝都给裴家十足颜面,更不必说太医。寻常人仰望不及的御医,对裴家来说,不过是司空见惯。
秦恪摇头,说:“不必。”
他又没病,请医使来还要装病,太麻烦了。
裴纪安仔细地看着对面的人,对方神情自若,气度从容,虽然脸色白得有些不正常,但是除此之外,并没有病弱之色。看起来,确实不像是有病的样子。
裴纪安不知道松了口气还是更提起心。不知道为何,今日表兄似乎格外不一样,至少在裴纪安的记忆里,他面对顾明恪时,从没有这种心惊胆战的感觉。而且,顾明恪长得未免太好看了,裴纪安一个男人看着都觉得赏心悦目,惊心动魄。
裴纪安脑海里猛然想起一个人,他立刻将其压下,无事般笑了笑,对顾明恪说:“表兄无碍就好。如果表兄有哪里不习惯,不必顾忌,立刻和我说。表兄在裴家如同我们兄弟,只要有我在,断不会让表兄受委屈。”
秦恪应了一声,两人又陷入沉默。秦天尊可不是个会陪别人聊天的人,千年来只有他审判别人的份,断没有别人要求他的。饶是裴纪安有心拉拢,此刻都有些坐不住了。
前世他忙着交游东都,并没有注意过寄住裴家的表兄,难道前世,顾明恪也是这样冷若冰霜、难以接近的性格?
裴纪安努力回想,越想越觉得迷惑。他直觉某些地方不对,然而在他即将接近答案的时候,就会有一层薄薄的雾将他束缚住,让他始终不得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