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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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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筱睁开眼,手里正拿着一只钱袋。

袋子边角已经磨的发白,可是上面的云纹却还精致好看。

钱袋半开,露出里面的两块碎银子,顾筱想不通,她手上怎么出现了一只钱袋。

顾筱把钱袋翻了翻,里面除了银块,还有好几串铜板,她看着袋子觉得莫名熟悉,恍然间,她想起了在哪儿见过这只钱袋。

是前几天看过的那本科举文。

男主沈羲和自小聪慧,年纪轻轻就考了秀才,一路考一路中,三元及第,可沈家就是普通农家,面朝黄土背朝天,哪怕一家人供沈羲和一个,也困难的很。

这只钱袋,是沈羲和母亲周氏管着的,藏在东屋第三个陶罐下的坑里,是一个铜板一个铜板攒起来的。

看的次数多,又珍惜,所以袋子边角被磨起了毛。

顾筱起了一身冷汗,她为什么拿着这只钱袋,她难道是穿越了,穿成了周氏?

屋里静悄悄的,顾筱看看自己的手,又摸摸自己的脸,书里说周氏年过五十,她摸着自己的脸怎么都不像五十岁的,可除了周氏,还能是谁。

顾筱又想起来一个人。

周氏心疼沈羲和,在邻村买了个姑娘给沈羲和当童养媳。

按理说沈羲和入朝为官,童养媳能做官夫人,可是她偷了沈羲和的赶考银子出走,还被当场抓住。

沈家人眼里揉不得沙子,把童养媳赶出门,被赶走还不算,童养媳最后跌下山崖,连个全尸都没有。

那个童养媳名叫顾小。

顾筱觉得手里的银子烫手极了,当初看那本科举文时,觉得男主一路高光,从秀才举人,再到贡士进士,最后殿前高中状元,加官进爵一路高升,最后还娶了心地善良的女主,心里无比舒爽。

若她成了顾小,就不是那么美妙了。

现在门口估计正站着人等着抓她呢。

顾筱想把银子放回去,最起码别被赶出去,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只要不偷,什么都好说。

可门外的人等不及了,抓贼抓脏,顾小进了屋,翻出了钱袋,不抓她还做什么。

沈家大郎的媳妇陈氏小声道:“那可是三郎的赶考银子,真让人心寒。”说完,她小心地看婆母周氏的脸色。

周氏脸色难看的很,她五官端正,操劳大半辈子,眼角额头都有皱纹,平日不爱笑,扳着个脸,现在眼睛透出两分锐光来,让人生畏。

周氏觉得自己看走了眼,当初买顾小是因为她漂亮,而且道士算过,顾小命格和沈羲和极为相合,结果,顾小竟然偷钱。

沈家绝对容忍不了偷鸡摸狗之人!

门被推开一条细缝,老旧的门动一下就吱吱呀呀,顾筱心里咯噔一下,却不敢回头她紧张地揪着胸口的衣服,摸到了两个铜板。

这恐怕是原身攒了许久才攒下的。

顾筱咬牙,狠下心,把铜板放到钱袋里,嘴里念道:“我一定给相公攒够束脩!”

身后声音不见了,屋外静悄悄的,仿佛刚才的声音只是她的错觉。

顾筱把钱袋放回原处,仔细听着门外的动静,等了一会儿才从屋里出去。

沈家是耕读之家,三间正房,六间偏房。周氏夫妇住东屋,沈家大郎二郎还有几个孩子住偏房,沈羲和住在西屋。

顾小跟着沈羲和,住的自然也是西屋。屋外没人,顾筱赶紧进了屋。

屋里显得空荡,书桌,油灯,一张床,还有张小榻。

顾筱在床上坐了一会儿,脑子还嗡嗡的,也不知道做什么。

怎么就成了顾小呢,明明昨天还是坐拥百万粉丝的手工阿婆主,睡了一觉就成了顾小。

沈羲和可是从未喜欢个这个童养媳啊,往后加官是他,进爵是他,娶了美娇娘的还是他。

被赶是她,落崖是她,死无全尸的还是她。

顾筱欲哭无泪,却说另一边,周氏和陈氏从门口出去,怕见面尴尬,就去前院待着了。

周氏还算欣慰,顾小平日不爱说话,倒还有心,两个铜板虽不值什么,但也是一番心意。

陈氏面色复杂,顾小进东屋可是她亲眼看见的,所以忙不迭找了婆母来,却不想顾小根本没偷钱,还往里面放了两个铜板。

陈氏嘴里发苦,“娘,两个铜板不值当什么……”

周氏面上一凛,“不值什么?那我也没见你往里放半个铜板!”

陈氏嗫喏着说不出话来,她是没放过,可大房平日做工的钱都上交的,小叔子读书都是他们供着的。

可转念一想,小叔子读书用功,年纪轻轻考了秀才,等明年乡试中了举人,以后日子还长着呢。

陈氏讪笑道:“娘说的是,小小一番心意,咱们劲儿往一处使,好日子都在后头呢。”

一大家子供着沈羲和读书,就算心里有怨气陈氏也不敢吐露半句,沈羲和可是周氏的命根子。

周氏想到小儿子,面上柔和些许,“行了,若是小小再进东屋,你留意着点。”

周氏倒不怕顾小偷钱,可得知道顾小什么时候放钱,一文两文,慢慢攒着就多了。

陈氏哎了一声,周氏又道:“准备午饭,等他们几个从地里回来就能吃了,三郎的让小小送过去。”

周氏掌着家里的银子,做饭也是她说了算的。

沈羲和在县城读书,每五日回来一次,从前是大房家的大娃送饭,现在他在地里做活,就让顾筱去。

现在三月中,等四月书院还会放农忙假。

顾筱可不敢偷钱了,她以后还要在沈家生活,将来沈羲和是会娶女主的,等她攒够银子,就离开沈家。

顾筱有一双巧手,草编泥人不在话下,慢慢攒,肯定能把银子攒出来。

顾筱又看了看这间屋子,桌上放着几本书,估计是沈羲和的,书页整齐干净,可见主人爱惜。

屋里没别的东西,她正想好好看看,就听门外陈氏喊她去做饭。

沈家人多,大房媳妇陈氏,有三个孩子,老三是个姑娘,才十岁。

二房媳妇李氏,大女儿和顾筱同岁,豆蔻年华,李氏如今有五个多月的身孕,每日还要干活。

一家十二口人,吃得多,做饭从来都是一大锅。

红薯白面馒头,炖一锅白菜,周氏从屋里拿了四个鸡蛋,放在蒸屉上。

一个是给李氏,两个给大房的孙子,另一个自然是给沈羲和的。

大房有两个鸡蛋,陈氏心里满意,脸上就带着几分笑,连看顾筱干活都顺眼了。

红薯白面馒头捏的好看,火烧的也好,可比平时利落多了,看来真的改性了。

等饭做熟,周氏拿着篮子给沈羲和拿饭,两个馒头一个鸡蛋,还有一碟炖菜,多拿的那个馒头是顾筱的。

从村子到县城要小半个时辰,回来吃自然是赶不上的。

周氏把篮子交给顾筱,“早点回来,莫在路上贪玩。”

顾筱买回来才十岁大,现在三年过去了,跟二房大丫头一般大,在周氏心里,顾筱也就是个孩子。

顾筱把篮子接过来,她对着周氏她喊不出娘来,只点点头,赶紧出门。

去县城就一条路,顾筱走了一半就觉得饿了。

篮子里普普通通的饭菜这时也飘出香味来,这里面有一个馒头是属于她的。

顾筱从没走过这条路,土路不好走,还遥遥看不见头。去县城不知道多远呢,把馒头吃了,回来该怎么办。

拎着篮子,顾筱忍不住看瘦瘦巴巴的胳膊腿,要离开沈家也得把身体养好,去送饭也有一个好处,她可以常来县城。

顾筱心里估摸着时间,小半个时辰就看见人了,她问了路人,总算找到了书院。

书院门口有不少人,多是来送饭的。

县城书院先生学问好,哪怕离得远束脩高,大人也勒紧腰带把孩子往书院送。

来回跑费时间,学生都在书院住,可在书院吃花的多,所以都是按时来送饭。

顾筱不认得哪个是沈羲和,就站在一旁等沈羲和找她,她肚子饿的咕咕叫,就把篮子里的馒头狼吞虎咽给吃了。

给学生送的饭都是家里的好饭,顾筱闻着肉香吃的飞快,她抹了一把嘴,感觉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

顾筱回过头,来人比她高一个头,身形清瘦,眉目疏朗,穿着一件麻布青衫,袖口衣领洗的泛白,胳膊那里还打了一块补丁。

书中曾说,沈羲和此人如清风明月,顾筱从前不懂,现在却是懂了。

顾筱这么看着沈羲和,沈羲和别开头,眼中划过一丝厌恶和一抹不自在,“今天怎么是你来了。”

顾筱不知平日里是谁来送饭,可今天大家都在地里忙,周氏让她来,她就来了,她知道沈羲和不喜欢她,所以也不想和他多说话,只把篮子塞他手里,“你快吃,吃完我把篮子带回去。”

沈羲和被塞了个正着,他咳了一声,在一旁吃饭。

沈家送的菜简单,十五岁的少年正是能吃的时候,他快速吃完,也才七分饱。

顾筱拿了篮子欲往回走,正巧沈羲和同窗过来了,平日送饭的都是大房的人,同窗好奇问了句,“这小姑娘是谁,以前怎么没见过。”

这个年纪大抵都不喜欢和别人不一样,童养媳的事沈羲和从未和别人说过,也没让顾小来过,他攥了一下手指,“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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