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中他很高兴的发现这里有卖芥末,这又是一大神器。只要沾上这种调料,很多食物都会变得开胃异常。
白切猪肚配芥末,想想就觉得刺激。
林枫从食品柜里拿出一个猪肚,这玩意吃是好吃,就是难洗,洗的不干净会有异味。
林枫又拿了一点面粉和盐,蹲在水井旁边就开始洗,先用清水洗,然后再上面粉和盐,里里外外林枫反复搓洗了好几遍,又拿到鼻子前闻了闻,很好,没有味道了。
接下来就是将猪肚放入锅里煮熟,这个主要是火候的问题,不可太久,太久则猪肚软烂,没有嚼劲,太短则过硬不容易嚼烂。林枫连续试了四个猪肚,才算试出合适的时间,他将时间记录下来。
现在每次做菜他都会做记录,以后要形成标准化流程,那么即便是门外汉也可以短时间内成为有用的熟练工。现在的他野心勃勃,随着菜式的开发,他相信黑岩酒吧一定会大火,届时就需要扩大经营,增聘人手。
试验出火候后,才加入肉汤,胡椒粉,姜片和盐。放入这些同煮才能去除猪肚的腥味,同时猪肚会吸收肉汤的鲜香,让它登堂入室,变成一道美味。
很快猪肚出锅,挤掉猪肚里的水,林枫将猪肚放在案台上把猪肚切成薄片。
小白鼠1,2,3号又坐到了餐桌前,每人面前放了一小碟芥末和一碟猪肚。
“又有什么新菜式?”阿比好奇的问道。
“这是什么东西?”罗吉看着眼前一片片灰白相杂的薄片。
奥列格有点不祥的预感,“这不会是那个猪胃吧?”
林枫点了点头,笑道:“没错,猪肚,这可是个好东西,我先吃一片给你们看看。”
说着拿起叉子叉了一片猪肚,沾了沾芥末,然后放入口中。
一股刺激呛人的气息顿时从鼻子中穿出,然而随着咀嚼,猪肚的酥脆感和鲜味随即在嘴中迸发,爽!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没有酱油,口感单薄了,林枫颇为遗憾的想到。
奥列格和罗吉倒是吃过芥末,他们以前经常用这个沾海鲜吃,因为这是为数不多可以遮掩罗吉拙劣厨艺的办法了,白煮加芥末,至少靠着那辣味能勉强下咽。
只是这猪肚也能这样吃?不会很腥吗?
两人对于内脏都有这种感觉,就是觉得会很腥。
奥列格直接问道:“真能吃?不腥?”
林枫郑重的点了点头,“你试试就知道了。”
奥列格耸了耸肩,反正猪血都吃过了,再吃片猪肚也不会怎么样。
他叉起一片猪肚,沾了沾芥末,吃下去。
突然他的双眼瞪了出来,度过了最初的辣味,是一种酥脆爽快的口感,还有一丝鲜甜。
阿比和罗吉面面相觑,紧张的看着奥列格,没事吧?
回味了片刻,奥列格抹了抹被辣出来的眼泪,说道:“好吃。”
罗吉见状,马上也来上一片,一叠声的叫道:“好吃,好吃……”
阿比看到也来上一片,自从被林枫引诱吃了猪血后,她对这些也看开了,管它内脏不内脏的,好吃才是王道!
“好辣,”阿比流着眼泪说道,“但是好吃……”
“哈哈,这个我准备以后拿来给顾客当下酒菜……”林枫说道。
罗吉一听,顿时跳起来,众人正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时,只见罗吉已经一溜烟的跑了,不一会就见他拿着一瓶朗姆酒和几个杯子跑过来。
“啪”的一声,放下酒杯和酒瓶,罗吉打开酒瓶倒了一大杯,然后就着白切猪肚有滋有味的喝起来。
“哈哈!”奥列格也拿起酒瓶倒了两杯酒,一杯推给了林枫,“喝吧。”
看着他们几个喝得不亦乐乎,林枫突然久违的感到一丝家的感觉,他默默的拿起朗姆酒,喝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