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大家都不得不放弃,其实大家都不想放弃的,可是孔智说他真的真的不想治了,而且排斥起了治疗,大家就真的真的是不得不放弃了。
孔丽姿小心翼翼的拉了拉孔智的衣袖,关心道,“哥哥,你怎么不说话,我和我哥都认为您应该去做歌星,您不这样认为吗?还是您有别的想法?哥哥,您完全可以对我放心,您对我说的一个字我都不会告诉别人的。”
孔智安静了一会,这一会三辆越野车还在朝着第二个目的地行驶。
他拉住了孔丽姿的手,这次孔丽姿紧张了,她不明白,她上次明明没有紧张啊。
“我们做个实验!”低沉磁性的声音是一贯的好听。
孔智虽然一直说服自己他不可能只是因为拉了孔丽姿的手就能开口唱歌了。
可脑中一直有一个声音在说他只要拉了孔丽姿的手就能唱出歌。
他就想做这个实验了,孔丽姿刚才又说她不会把他说的话对其他人说一个字,他就决定做这个实验了。
可他还没说出是什么实验,孔丽姿开口了,头微微垂着,脸蛋红红的,样子有些羞涩,像是鼓足了勇气,“孔大哥,你是不是喜欢上了我?”
孔智笑了,他觉得孔丽姿的样子很可爱,此时的他已经忘了要做实验,轻声问,“你是怎么发现的?何时发现的?我都是才刚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你。”
车子又剧烈晃动了几下,这可是他亲妹妹在问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上了她,那这个男人的回答他怎么可能不在意?
孔丽姿和孔智都忽略了车子的剧烈晃动,孔智在等孔丽姿的回答,孔丽姿把孔智的话在自己脑子里过了三遍,才确定孔智话的意思有他喜欢上了她,主要是孔智没有明确说他喜欢上了孔丽姿,他说的是我都是才发现了自己喜欢上了你,孔丽姿确定了孔智是喜欢上了她,开心的核实,“你的意思是你喜欢上了我?”
孔智又笑了,“对啊,这你不是发现了吗?我有点好奇你是怎么发现的,我在哪里表现出来了?”
孔丽姿也笑了,“为什么你好奇的是我怎么发现你喜欢上了我,好奇的不是我喜欢上了你了吗?”
车子剧烈晃动了几下,这个答案孔明宇也想知道,他觉得孔智有点不按常理出牌,这个时候,正常不是应该问,你喜欢上了我吗?其实孔智刚才的回答已经让孔明宇觉得他不按常理出牌了。
孔智伸手刮了一下孔丽姿的鼻子,宠溺的道,“这有什么好奇的,我又不是不知道你喜欢上了我!”
“哈哈哈哈~”孔明宇实在是忍不住了,“孔大哥,要是我妹没有喜欢上你,你怎么收场?哈哈哈哈~实在不想说,但你真的是我见过最自恋的人。”
“我就是喜欢上了他,他没有自恋!”孔丽姿不想别人说孔智的不是,她哥哥也不行!
孔明宇:!!!!
“妹我可是你亲哥,你怎么可以为了别的男人伤我的心!”
“孔明宇!”孔智淡淡的道,“你要是可以闭嘴,我妹之后做给我的好吃的我都可以给你!”
孔明宇立刻闭嘴了,闭嘴的时候想孔智怎么知道用墨兰做的好吃的可以收买他。
(其实他可以被收买还一个原因,他妹说了,她喜欢上了孔智。)
孔智知道可以用墨兰做的好吃的来收买孔明宇是看出了的。
孔智不是号称是真的是墨兰的七个哥哥里最聪明的,号称福尔摩斯,老六经常说他是号称他们七个里最聪明的,他的下棋水平其实不止不如他的唱歌水平还不如他的观察能力。
他把孔丽姿的手拉上来轻轻一吻,“我们做个实验,如果你真的可以治好我的怪病,那你就是上天赐给我的最好的礼物,谢谢你!”
孔丽姿心狠狠一震,这个震不是因为孔智吻了她的手,是因为孔智说自己得了怪病,他得了怪病,他居然得了怪病?
车子也震了几下。
孔丽姿心疼的抚上孔智的脸,“什么怪病?严重吗!”
孔智也抚上孔丽姿的脸,“你真好,丝毫没有因为我得了怪病有不喜欢我离开我的打算!”
车子再次震动了几下,孔明宇现在不会觉得孔智自恋了,孔智是真的看出来了,看出了他妹喜欢上了他,看出了他会被墨兰做的好吃的诱惑,看出了他妹不会因为他得了怪病不喜欢他离开他。
他的观察能力真的是一流的,歌声也是一流的,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完全配得上他妹妹。
唯一不好的地方是他有怪病?
不知道这个怪病是什么,严不严重,会不会影响他们的夫妻生活。
孔丽姿抓住孔智抚摸她脸的手,慎重其事道,“既然知道我是怎么想的了,那就告诉我那个怪病是什么?”
“不是什么严重的病!”孔智把孔丽姿揽在了怀里,(这话让孔丽姿和孔明宇都松了口气,不是严重的病就好,如果是严重的病,孔丽姿是不在乎,可孔明宇在乎,孔明宇不能接受他妹嫁给一个有怪病的男人。)
把孔丽姿的头轻轻按在自己胸口,这样孔丽姿不可避免听到了孔智的心跳,一下一下,很有力很健康!
“这个怪病你可能可以治好,这个怪病是我在光亮的地方或者人前唱不了歌,网上那个很火的丑男其实就是我,他不敢以真面目示人,是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得了这个怪病,我的六个兄弟和墨兰都知道我得了这个怪病,他们用各种方法来治疗我,但都没有用,没有治好我这个怪病,我还是在光亮的地方在人前唱不了歌,”
话说到这里,车子打了紧急灯,向右慢慢靠过去,最后停了下来,孔明宇很认真,“我们谈一会,谈完再走!”
“嗯!”孔智轻轻抚摸着窝在他怀里的女孩的长发,“我接着说了,刚才发生了一件很神奇的事,我居然唱出了歌,你们两个应该都听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