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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2. 信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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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不想设置防盗的, 无奈为之,防盗时间过后,即可看到正常内容  过去这么久, 还是有些气恼, 自己明明没得罪过他,突然就不当朋友了。

不当就不当, 谁稀罕呢。

用绳子将新木板沿屋檐吊上来, 李果用力拽着, 搬到屋顶。他一个人,也没有帮手,自己能搞定。

把新木板盖住屋顶入口,李果想顺着桓墙滑下落地。

他从屋顶跳上桓墙,不禁朝赵启谟的窗户张望, 知道寝室里确实无人。

他不在呢?

有点失落。

随即, 窗上的一簇青葱引起李果的注意, 那是一盆芦荟,长势良好,正在舒坦晒着太阳。

这是李果当初送赵启谟的芦荟, 长大许多,芦荟叶抽长, 肥胖,饱满。

哼, 这是我送的芦荟, 他还养着干么。

行动快于思考, 等李果回过神,他已经攀爬上静公宅屋檐,站在西厢窗前。

不加思索,拿起窗上那盆芦荟,转身即走。

李果拿人东西,并没打算藏起来,他大大方方搁放在自家屋顶上,离那西厢窗户远远的。

本地居民,芦荟大多养在屋顶,不用浇水,有雨水,也不怕旱死。

拿来这盆芦荟后,李果没做多想,沿着桓墙滑落。

两天后,李果去海边找阿聪,顺便抓小螃蟹,用破网捞小虾。回到家,李果爬上屋顶,掀开木板,将小螃蟹晾晒。

小螃蟹晾在竹匾里,大大的竹匾,十来只小螃蟹,看着实在穷酸。

晾上小螃蟹,李果朝芦荟走去,网到十几尾小虾,自然不会浪费,随便和芦荟一起炒着吃,能吃就行。

此地沿海,鱼虾价廉,这么一捧小虾也换不了什么钱,当然是将它吃掉。

芦荟养这么大也没用,当然也是将它吃掉。

就掰两根最大的芦荟叶子吧,削皮,切块,和小虾炒一炒,再加把盐,便是美味。

李果馋着,听到身后有人喊叫,他回头,才察觉赵启谟站在西厢窗户里看他。

“果贼儿,芦荟还来。”

赵启谟字句很简单,他趴在窗上,手里捏着书卷,仍是以往熟悉的模样。

“我不送你了,现儿是我的芦荟。”

李果一个市侩小儿,才不讲什么礼仪。

“不仅不还你,我还要把它吃掉。”

李果说着,就蹲下身去掰芦荟叶子。芦荟叶子边沿遍布小刺,李果小心翼翼行动。他屏住呼吸掰下一叶,又去掰第二叶,赵启谟的声音已在身侧大声响起:“它何曾得罪你,你吃它做什么?”

李果哇的一声,拇指扎在芦荟勾刺上,拔出,一滴血液在拇指指腹上晕开。

他这是被赵启谟吓得,才不慎把手指扎伤。将拇指含口中吮吸,同时不忘怒瞪赵启谟。

“我看看。”

赵启谟拉出李果手指,拉到跟前,仔细察看,只是一个细小如针眼的小口子,他擦去渗出的血液,低头朝拇指喝气。

看赵启谟模样专注,李果反倒不好意思,急忙缩回手,不肯再让赵启谟察看。

“涂下口水就好啦。”

李果把拇指放在唇边,用舌头舔了舔。

“你翻墙过来,不怕被你娘发现吗?”

歪着头看赵启谟,发觉赵启谟似乎长高不少,眉宇间也多出几分英气。

“我娘去紫竹寺。”

赵启谟瞥眼地上的一盆芦荟,还有一支被摘下的芦荟叶,他回头看李果,认真问:“可以食用?”

“把皮削去,切成一块块的,下锅翻炒下就可以吃。”

李果也不是经常吃炒芦荟,偶尔才吃上一回,这东西毕竟不是菜。

“好吃吗?”

“还行吧。”

“有毒吗?”

“没有毒。”

李果狐疑瞅着赵启谟,这家伙该不是也想尝一尝?

“你不能吃,你吃了要腹泻。”

这话真是一针见血,从未幸免的赵启谟显得无所谓。

“那你吃就一叶吧,余下的我抱回去照顾。”

虽然说芦荟不开花不结果,可是葱绿可爱,赵启谟又喜欢花花草草,怎么舍得它被吃掉。

“哼。”

李果气鼓鼓的抱胸,脸撇向一旁。

“喏,你用它去买别的吃。”

赵启谟摸索身上的钱袋,倒出一块小碎银,放到李果手心。

“启谟。”

李果喊住赵启谟,又将碎银塞回去。

“嗯?”

“是因为你娘不许你和我好,你才不理我的吗?”

李果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启谟突然就不理他,他很委屈。

“不是。”

赵启谟抱着盆芦荟,摇着头。

他的衣服奢华漂亮,仪容整洁端庄,就是他的头发也一丝不苟梳起,没有一根凌乱。

而站在他对面的李果,穿着条裤筒高挽的裤子,裤子又肥又大,还洗得发白。上衣短小,露着大半的手臂,虽然不至于蓬头垢面,头发也仍是胡乱挽起,用根木筷当发簪。穷,寒酸。

李果没再问,他隐隐还是知道缘由,赵启谟不是第一个和他玩好,突然又不理他的小伙伴。

他是果贼儿嘛,总遭人嫌弃的。

“启谟,你......”

李果看着赵启谟的身影已经跃上桓墙。

“你好好读书,将来做大官。”

声音越说越低,往后可能也没机会说这些话吧。

低着头,鼻子酸楚,李果低身拣起芦荟叶子,想着自己也该走了。

“果贼儿,一会,我让书童拿份饭给你,你在家里,别外出。”

赵启谟腿脚便捷,已经回到西厢寝室里,他仍是站在窗口。适才李果那句话,他可能没听到。

“不用啦,我今天网了虾。”

李果摆手,他没仔细听清赵启谟说要送什么吃的给他。

从屋顶滑下,李果翻进厨房。

午后,家里只有他和果妹,果妹在厨房,照看水盆里的活虾,见李果进来,邀功:“哥,刚刚跑掉一只,被我抓回来。”

李果煮粥,用芦荟炒小虾。他和果妹围坐在一起,正要动筷子,听到门外有声音喊着:“李果在吗?”

李果出屋,见到一位仆役打扮的少年,捧着一件四方漆盒,正是木质饭盒。少年恭谨站着,文文静静。

这人面生,李果问他是谁。

“我是赵府二郎启谟的书童,名唤罄哥。”

少年的样貌,约莫十五六岁,对李果仍不失礼貌。

李果道谢,接过饭盒,沉沉甸甸。

等赵启谟书童离去,李果才打开饭盒,饭菜还热气腾腾,入眼的是蒸饭,五花肉,炸鱼,还有鸡蛋炒韭黄。

这应该也是赵启谟的一顿饭菜,只是吩咐厨房多做了李果一份吧。

老赵家风严谨,来闽地三年,瓦肆一次也没去过。这次,也不知道是如何在老赵那边获得允许。

李果抵达赵宅,小孙人已在,身边跟着书童阿荷。小孙说,那边混乱,让赵启谟别穿得太奢华,容易被抢。

“若是怕遭遇歹徒,我唤上几个仆人跟随。”

赵启谟说。

“人越少越好,十分拥挤,一大群人没法玩。”

小孙这是经验谈,往年元夜跟随家人过去,人多势众,无奈人潮如洪流,截断好几波,一路都在喊人寻人,枉费时间。

五人出发,阿荷和罄哥提灯走在前,李果启谟小孙在后,一伙人说说笑笑,前往城东。

元夜,要看灯,到处都有灯,就是商铺稀少的衙坊和衙外街,也挂着不少灯,但远远不及城东。城东商铺林立,商人们元夜为了招揽生意,从各地贩来彩灯,名头多,猎奇,特别新鲜有趣。

元夜看灯,不只看灯,也看人。

此时,落玑街各式高悬低挂的灯,将整条街道映得通红,人潮密密麻麻,似乎全城的人,都聚集在这里。

此地的元夜,比起京城,从参与人数和气派上,还要差上许多,赵启谟见多识广,不觉有趣,想着元夜无外乎如此。

他比较好奇此地的瓦肆。

京城有各种瓦肆,赵启谟在京城时,曾跟朋友们去逛过,吹拉弹唱,相扑,杂技,无所不有。这样的地方,士庶男女混杂,杂流聚集,百无禁忌。在赵爹看来,是放浪不羁的场所。

可是这样的地方无拘无束,逍遥自在,赵启谟平日里备受管束,表面看着顺服,内心有自个的想法。

“快来,从这里进去就是。”

小孙出生商人之家,生活中没那么多讲究和规矩要守,看他谙熟的样子,瓦肆显然来过数次。

并肩接踵,小孙个矮,几乎要被人潮淹没,他用力挥着胳膊,喊着:“快进来。”

五个人,不像是在前走,更像被人推着前进,跟随人群,挤进瓦肆。

瓦肆的所在地,不同主街,没有高大巍峨的建筑,民房稀邻零,店铺紧凑在一块儿,也有些木棚散落,无论哪里,乌压压一片都是人。

“那是鹧鸪棚。”

小孙手指前方一处棚架,高棚上,一位杂耍艺人正在做表演,棚下座无虚席。

小孙对于涂粉艳装的舞姬没兴趣,曲艺说唱对他而言又十分乏味,他喜欢看杂耍。

两位书童,帮自家公子找寻观看的位置,不过里三重,外三重,根本没有落脚的地方。

“那儿是处茶楼,我们上去。”

赵启谟不喜欢拥挤不堪的环境,不时有人撞到他,碰到他,四周的气味也不好闻。

“小孙,我们过去找个位置歇脚。”

李果来过瓦肆,不过他是白日过来,夜晚还是第一遭,比白日还热闹。

孙齐民有几分不舍,无奈来得晚,鹧鸪棚前观众爆满,只能退而求其次。

一行人前入茶馆,要了上座,登上二楼。

瓦肆,虽说不分男女,不分贵贱,谁都能来,并且在这里找到属于他们的乐趣。但位于茶馆上座的赵启谟五人,因钱而享有开阔的空间,观看的位置。站在栏杆前,能看到地面二三处木棚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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