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看上去大概有五十多岁的女法官敲下了木槌。锤声响起的瞬间,一直有微弱噪音在徘徊着的法庭终于彻底安静了下来。
“现在宣布开庭。”女法官的声音洪亮。
“检控方准备就绪。”
“辩护方准备就绪。”从旁听席看向瑟琳娜的侧脸,我能够看到她那平静沉稳的表情。
顺带一提,今天的日期是三月三十一日。距离我被抓去警局,和林晓梦谈了一场生意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四天。
“请法警传被告单位,提被告人到庭。”
被告……也就是付天,也就是瑟琳娜口中的那个“小男生”,也就是林晓梦跟我说的那个“穷凶极恶的超能力犯罪者”,被两个法警一左一右地拖带着进了法庭。
付天……看上去确实就只是一个普通的十九岁男生而已。说帅不算帅,说丑不算丑,不高又不矮,不胖也不瘦。
唯一让他不会掉进人群就消失的特征是,他那彻底剃光的头发和眉毛。
穿着囚服的他突然停下,对着旁听席上的我们微微一笑。其中一个法警直接扯了扯他,让他踉跄了一下。瞬间,旁听席上响起细微的非议声。
“肃静。”女法官的声音立即伴随着木槌轻敲的声音响起,把杂音全部打压了回去。
通过设置在旁听席后排的摄像头加窃听器,我正监视着,监听着整个法庭。
在镜头里,萧燚的那头金发十分显眼。他稳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丝毫不介意坐在他周围频频偷拍的几个中年大妈。
“哥哥?你在看什么?”
“我在工作。”我拍了拍她的头,“安静。”
“被告人,”女法官对着走上证人席的被告说,“根据《C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你有权申请回避,也有权作出最后陈述。你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
“被告人,你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回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请检控方宣读起诉书。”
检控方的中年男检察官站了起来,拿起手中的起诉书开始朗读:“被告人付天,男,生于1994年2月22日,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B省第13市第12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3年3月1日被B13市警察局刑事拘留。”
“本案由B13市警察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付天涉嫌故意杀人罪向B13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分别于2012年3月14日,2012年6月18日,2012年9月9日,2012年12月24日,犯下了四起杀人案件。”
“检控方认为,被告人付天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C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情节恶劣,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他低下头,对法官鞠躬,“请依法判处。”
法官转头看向辩护方,说:“辩护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
瑟琳娜也站起身,对法官说:“以当事人的意见为准,辩护方不承认起诉书的指控。”
“检控方,”法官又转头回到检控方的方向,“你可以向被告人询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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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那三人痛打了一顿。最后,我倒在地上,看着那三人走出门关上门,看见她向我走近。
她停在我的前面,蹲下,把手放在我的身上。
“行了。”
全身的痛觉,都消失了。
感觉……就像是直接回到了几分钟前的状态。
不可思议。
“这委托你到底接不接?不接我再把他们叫进来。”
“接接接,我接了。”姐姐姐,我错了。
我乖乖地站起身,用被锁在一起的两只手,把地上的椅子扶了起来,重新坐上去。
“行,说正事吧。”她转身,从桌子上拿了一张照片递给我,“最近,有一个穷凶极恶的超能力犯罪者被这里的警察抓了。”
“他的名字是?”名字?
“付天。”她把照片拿了回去,“我本来打算直接把他带回去的,但是。”
“……”但是?
“机缘巧合,我很‘意外’地发现了一件事情。”
“……”还有呢?
“他认识神血军的一个上尉。”
“……”一停一顿地是要干嘛啊?
“而且这个上尉前几天进入B13市,和他接触过了。”她把第二张照片直接递给我。我一看,就看见了那张曾经看过一次的,正在微笑的金发黑眼的家伙的脸。
“萧燚?”萧燚……那个男模?
“代号是烈焰掌控者。超能力顾名思义。萧燚是他的其中一个假身份。”
“这代号有点太中二了吧……”太中二了吧这种代号。
“是啊……别打岔。”她迅速扯回话题,重新坐下,“他的行动太高调太反常了,完全可以用肆无忌惮来形容……”
“简直像是在故意吸引你们的注意,在警告你们,他在计划某个阴谋一样?”
“没错。”她继续说着,“经过多方面的调查之后,我们发现,这次神血军派来B13市的,除了他,还有一个另一个代号为‘徘徊者’的上校。”
“所以,你的委托是?”
“找出这个上校的真实身份,干掉ta。”
“是人字旁的他还是女字旁的她?”
“不知道。年龄,性别,统统不明。我们连ta的超能力不知道。”
“真麻烦……”只能用付天还有那个萧燚来当饵钓鱼了,“我需要更多的情报。”
她点头,说:“你问,我答。”
“付天的超能力是什么?”
“通过语言的方式控制人类的行为。简单地说,就是他对你说话,让你去干什么,你就会去干什么。”
“甚至自杀?”
“不只自杀。”
“这……这家伙是怎么被抓的啊?!”这个超能力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啊?!“而且听上去他随随便便就可以越狱啊!他怎么还没逃出去啊?”
“他确实可以越狱。但是我已经来了,他就没机会了。”
“哦。”我理解了她的意思。
我记得老头子跟我说过,超能力的种类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影响普通人类的超能力,影响客观物质的超能力,影响自身的超能力。付天的超能力无疑属于第一种。而叶盛的超能力应该是属于第三种。
前两种超能力都是直接对普通人类造成影响的类型。比如付天的超能力,就可以控制其他人去干这个做那个的。比如像是念动力这种超能力,就可以用来直接捏爆普通人类的脑袋,或者破坏人类的大脑。
但无论是哪种超能力,都不能直接对其他超能力者造成影响。同时,同一个普通人类,在同一时间只能受一种超能力影响。
而且付天不直接越狱的原因,除了林晓梦之外,还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