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梅我的名字叫邓克新出生在山西某个城里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
原本我的生活是应该沿着一条固定轨迹走下去的。但随着父母亲所在的那家工厂倒闭一切幸福都变成了泡影。
我的父亲开始酗酒他把生活的一切变化都归咎于自己的无能但却不知道应该如何去改变这一切。我无法用合适的词语描述这种心态但我却经常亲眼目睹他在酩酊大醉后殴打我的母亲下手之重就像是面对生死仇敌。这样的生活一直维持到我的母亲无法忍受而离家出走为止。
我以为这种悲惨的命运即将来临到我的身上但是……没有。他继续酗酒却没有动过我一个手指头。没喝醉的时候他是一个勤劳肯干的工人、和蔼慈祥的好爸爸喝醉的时候……至少在后一方面也是这样。
然而我依然憎恨他我拒绝和他上哪怕一个字。只有在学校要交钱(我承认只要经历过内地的学生生活任何人都能很快的接受剪羊毛理论)的时候我才会给那个和我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人留张字条字条上面永远只写一个数字。第二天早晨当我起床后相同数目的钞票就会放在客厅的桌子上。我从来不知道那个人是怎样弄到这些钱的我也从不关心。
就这样我度过了我的学和初中。
我原本以为一辈子都会这样过下去了但一年多以前也就是二零一零年的夏天我们家来了一个不之客她改变了我的一生。
她自称是我母亲的姐姐要我叫她姨母。她自己文革的时候因为不堪迫害逃到了香港在那里成家立业却从来没有放弃过寻找自己的妹妹——我马上就相信了她或者我选择了相信她。那天我的姨母、我、还有那个人在家里对坐了一个下午知道了一切事情的姨母执意要带我去香港我也强烈要求跟着她走而那个人一直没有话他只是不停的抽烟。
当我跟着姨母出门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回了一次头。地上是乱七八糟的烟头和烟灰还有两个已经被捏扁的香烟盒(那个人只抽一块五一盒的劣质烟);桌上放着姨母留下的五万块钱但他就像没看到一样;他只是低着头在家里翻找着什么东西。
我们家能放东西的地方就那么几个衣柜抽屉床底。我看到他拉开的抽屉里有厚厚的一沓白纸条;而当我的目光向上移去我现那个人的头已经白了之前我却从来没有留意到;我一直没有看到他的脸只是注意到地上似乎被一滴水给打湿了。
无论如何在那一个夏季我的姨母把我带到了香港。
我的姨父叫平光庆这个名字我想很多关心香港经济的人都听过。他属于一类被人称为股市大鳄的动物。关于他的成就姨母在飞机上已经和我得够多了。我想我应该觉得很荣幸因为刚到香港我就得到了他百忙之中的抽空接见。
我和姨父的第一次会面是在他的书房。
据姨父自己他年轻时是在英国念的大学所以很古板并且有很多规矩。他希望我能够理解这其中的一些并不是用来针对我的;他还有些事情就连他自己也知道不好但却无法改正。就像家里如果来了客人不管什么事情他都会让对方在客厅等候然后穿上西装打好领带再把客人请进他的书房——事实也确实如此在我和他相处的大半年时间里除了书房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在家里的任何别的什么地方接待过客人。即使他当时正在客厅看电视而那个客人也只准备和他一句话也是一样。
完了这些规矩之后他又像每一个长辈一样训诫了我大约两个时。这段时间的对话里绝大多数内容我都已经忘记了但我记得他最后要求我尽快学习英文因为他对我的英文水准极其不满意而用他的话来不懂英文的人在香港根本无法立足。
我很诚恳的表示我一定会努力学习英文他很满意的了头并且站起身从身后的书架里拿出一本厚厚的牛津大词典递给我;然后很慷慨的表示我可以从他这里借走任何一本英文书用于学习。
他身后的书架上有很多书大多数都是英文我猜想里面有很多专业书这不是我想要的。但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选那个时候的我英文词汇量还不到一百个。我仔细的一行一行扫视过去也许有五六分钟的时间我终于看到了两个还算认识的单词于是我指着那本《supersystem》(级系统)对姨父:“就这本吧。”
初中的时候学校曾经让我们接触过计算机虽然仅限于开关机和打字但我还是懂得system是“系统”的意思我连猜带蒙的感觉这是本关于计算机的书而那时的我确实对计算机很感兴趣。
姨父明显愣了一下我感觉他并不想把那本书借给我但却更不想失言于一个孩子。他慢慢的走到书柜前抽出那本书。
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户射了进来映在那本书的封面上我清楚的看到黑色封面上坐着一个头戴大草帽的老头他的名字写在封面的右下角:doy1e-Brunson(道尔-布朗森)。
老头的笑容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无比灿烂。他的手里拿着两张扑克牌。一张红心a还有一张黑桃a。
我开始学习英文了这是在香港立足的必要条件。姨母一有时间就和我用英文对话姨父也偶尔参与进来;但更多的时候他们两个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姨母没有工作但她在几个很有名的慈善组织里担任职务;她总是不停出席各式各样的慈善活动——尽管直到现在我依旧对此不以为然;我曾经试图给过自己一个解释那是因为我天生冷血无法理解这种伟大高尚的情操。
而大多数时间里姨父都会呆在自己的书房不停的分析电脑上那一串串枯燥的数据这种无声的教育让我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成功无侥幸;当然他也有休息的时间但这为数不多的时间也往往被无穷无尽的应酬所占用;严格的来只有在每一个周末当他雷打不动的坐船去澳门时才是真正属于他支配的时间。
姨母和我都知道他在赌博方面的造诣极高尤其是21但他似乎更喜欢一种叫德州扑克的游戏。姨父可能是我见过的对赌博最有自制力的人他拥有数亿身家但每次去澳门的输赢却只在五千港币左右多数时候他会赢但就算输了他也依然面不改色。他总是乘坐周五晚上六半的船去澳门周六早晨七半从澳门回到香港就像他做别的任何事情一样按部就班、准确而有规律。每一次他回来的时候都是一模一样的表情从他的神态里我根本无从判别他究竟是赢是输。
所以绝大多数时间里这所处于半山区的别墅里实质上就只有我和菲佣玛丽——司机和厨师住在花园角落的一套房子里而当姨父呆在书房里的时候是不能把他算在内的——我想我忘记了给大家介绍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姨父和姨母没有子嗣这可能是他们最大的遗憾也许这才能解释当时姨母为什么要那么强硬的把我带走。
不干活的时候玛丽通常都会呆在自己的房间里而我则占据了整个客厅。我喜欢坐在客厅的沙上享受中央空调的丝丝凉意;学着姨父的样子给自己冲一杯茶;打开电视观看espn和BBc的体育频道。这是姨父要求的他过体育是一个年轻人永远的兴趣所在而且体育比赛里那些快流利的解也是一个锻炼英文听力的好方法。
做完这一切后我就会开始高声朗读那本道尔-布朗森的《级系统》别墅的隔音效果很好我不必担心会吵到别人;遇上不明白的词语就去查阅那本牛津大词典。就这样在两个月后的某一天我读完了那本书的作者简介和前两章的内容我感觉到自己已经成了一个奥马哈高低扑克牌理论上的高手(《级系统》的前两章主要是介绍奥马哈扑克牌游戏的玩法和技巧后面部分才是德州扑克)。而且我惊奇的现自己也已经可以结结巴巴的用英文和姨母对话了她对我的成绩非常欣喜并且当即决定晚上带我出去见见世面。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惊觉自己已经整整两个月没有出过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