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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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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篇是以女生的口吻,来叙述的。)

岁月所堆砌的长河中,十年,算不得长久。

可对于一个人来讲,十年却又足以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或者说,重新雕琢出一个完整的人来。

十年前,他可能是能够让你亲近,而尽吐真言的一个人。

十年后,他就可能变成一个为你所唾弃、所厌恶的人。

十年前,他可能让你倍感难堪、无法走进。

十年后,或许,他就可能变成一个你所最为了解,且最为信赖的人。

无论你是谁,十年,总会让你发觉,你身边的人,诸多的不同与改变。

凯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

十年前的凯,是个文质彬彬,说话时嘴角还挂着笑的男生。为人健谈,却总能给人以踏实之感。

可十年后……我们再来看。

当我那天遇到这个曾经让我那般欣赏、留恋的男生,我就不由得吃惊,他全然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人————是那种我所不曾了解,或者说,永远都看不透的男人。

宽大的格子衬衫,黑色红边的墨镜,一条棕色的裤子,以及一头火爆得如同火鸟般的卷毛。嘴边还挂着胡茬。

这是十年后,见到凯时,他的一身扮相。

可他是我曾经认识的那个踏实、帅气的男生吗?

不是,绝对不是!

他与我记忆之中的那个人,格格不入。

与凯见面,是在2015年的年终岁尾。

中学时候的班长思南给我打电话,说好久都没见了,同学们要聚一聚。我笑着答应了,也想见见我的那群老同学了。毕竟,这样的聚会,真的很难得。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凯会来。

聚会订在了一家叫“康富尔顿”的主题餐厅里面。同学来了很多。

李建穿着笔挺的西装,带着成功人士或许就该佩带着的昂贵名表。

蔡娟和德胜拉着手来的。据说他们在七年前就已经领证、结婚啦。看吧,多么幸福的一对小两口子啊!

我和好友菲菲(中学同班同学)是一起来的。我们的关系,可以称之为“最要好的姐妹”。

还有,“点子王”勇毅也来了,以及中学时候的“音乐歪才”孟孟也来了。

等等等......

不过,现在的勇毅是一家灯具城的老板。

孟孟据说是在一所中学当音乐教师。

蔡娟与德胜在搞房地产。

而这些人中最为神秘,气质最为古怪,衣装最为前卫的,要属凯了。

宽大的格子衬衫,黑色红边的墨镜,一条棕色的裤子,以及一头火爆得如同火鸟般的卷毛。嘴边还挂着胡茬。

那就是凯。

大家围坐在一起。

酒水、菜品早已上齐。

思南端着红酒四顾而望,笑意盈盈的说着,开场白。

现在想来,在那样热烈的气氛中,他所说的话,我已然记得不大清晰了。原因嘛,我那个时候走神了。要不是好友菲菲用手肘碰了我一下,恐怕我还再溜号呢!就像上中学的时候一样。

可等我回过神来后,我却惊讶地发现,我的眼睛仍旧停留在凯的身上。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毕竟,我已是有丈夫的人了。这样瞧着以前中学时候的心仪“男生”,还是觉得有些尴尬的。

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我也举起酒杯,与大家寒暄起来。而自己的心里面却一直在打鼓。纷扰不止。

“怎么?妮子,你今天的状态可是欠佳啊?是不是还恋着我们的大帅哥凯先生呢?!”

思南说这话的时候,有点故意嘲讽的成分在其中。

他的脸面一直对着凯,语调颇有点玩味,“不过啊,你可能不知道,我们的凯先生啊,不但不好请,而且现在就是连小宝宝都有啦!还一连要了两个......”

思南说完话的时候,众人大笑。我也跟着轻笑了几声。

而当我的目光再次落到凯身上的时候,我却是惊讶地发现,他的嘴角在抽动着。说不上是笑,还是别的。

这场同学会,凯从头到尾,都一直带着墨镜。这令我感到好奇。

聚会,并未有什么值得推崇的地方。大抵上,与许多在平常不过的同学聚会,一般无二。大家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聊着生活、工作,天南海北。

而在聊到彼此的时候,话题多半是停留在那几个身份、地位不错的人的身上。

要说这场聚会中,最为安静的人,就要属凯了。我记得,除了来的时候,他向大家打过招呼外,他就一直坐在座位上,并未与谁主动地交流过。

凯一直冷在那里。因带着墨镜,我看不到他的眼睛。

至于我,有人笑,我就笑,倒是同大家聊得一片火热。

同学会结束的时候,有人提议大家一起去酒吧。我本来不打算去的,可是在众人的推搡下,也就跟他们一起上了车。

凯坐在我的后排,仍旧带着墨镜,一句话也没有。这让我心里面觉得紧张兮兮的。就像是一个陌生的人,时时刻刻地跟在你的身后。而你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却猜不出他的用意。你只能一直往前走,心里面不安地揣测着之后可能发生的种种。好的,或者不好的事情。

是啊,十年啦,回想以前,就会发现时间真的很残酷。一些曾有过的美好,一些难以释怀的记忆,在时间的闸门开启,洪流涌出时,竟发现自己早已将曾经忘得一干二净。

物是人非。

中学时,我承认,我是喜欢过凯的。但现在,我爱我的丈夫,对于凯,我仅是保持着旁观者的好奇心。

我好奇,这十年,凯在做些什么?

我好奇,十年,怎么就可以将一个人,变得如此面目全非。无法与记忆中的那个人重叠。

我好奇,是否他还是他?

忽然间,想到一个词,“时过境迁。”

酒吧算不得大,里面很热闹。

不,不是热闹,是嘈杂、纷乱。

劲爆的舞曲声,窃窃私语声,喧哗声,还有举杯畅饮的催酒声。声音漫过所有人,就像是潮水一般,将人淹没。

思南、李建、德胜,他们三个男人,彼此间有说不完的话。其嘴巴里面,含混着食物尚未消化完全时的味道,还有酒气,让人觉得恶心。

又不好先行离开。于是,我、菲菲、蔡娟等几个女人,就都坐在一边,聊着一些日常上的事情。多半也就是美容、化妆品、名牌包包,还有衣服、饰品之类的东西。趣味性不大。

而唯独凯一个人,坐在吧台的边沿,喝着威士忌。

这样的气氛持续了一小时后,终于是人困力乏。大家一个个都因为身体上的困顿,而打不起精神来。

“好啦,好啦,既然大家都累了,那这次的同学聚会就到此为止吧!也算是圆满地结束啦!”

班长思南以公司领导的口吻,有些醉意,比比划划地,又说了一通。之后,大家就相继穿上了外套,准备离开啦。当然,相互间的道别,还是少不了的。

可就在我拉着菲菲,准备向思南,还有李建他们告别的时候,一只大手却是突兀地搭在了我的肩膀上。力量不大。

我回头看时,发现是凯。

“你就这样的走了吗?”

凯的音调不高。声音煞有介事。

“要不然呢?”

我觉得他有些喝醉了,所幸笑着拨开了凯的手。

“凯,好久不见,你倒是变了许多。今天,大家都累了,你也喝了不少的酒,还是快些回家,睡个安稳的觉吧!”

可是,凯却仍旧不依不饶起来。他再度伸过手来,试图抓住我的肩膀。

惊慌中,我没能躲开。

凯的力道很大。

“呀!你弄疼我啦!”

我禁不住地叫出了声。

可这一叫不要紧,不远处站着的同学们,就都围了过来。

“你干什么啊?凯?”

孟孟喝道。语气不是很好。

“你没疯吧?!今天是同学聚会,你这是闹哪样啊?!!”

德胜也没给凯留面子。

另一边的蔡娟,眼见德胜替我说话,有些醋意。她冷着脸,蹙着眉,站在一边,眼睛斜瞪着她的丈夫德胜。

“你们少他妈的多管闲事!这是老子的事情,和你们没有半毛钱关系。”凯没能沉住气,震怒的话,脱口而出,“一群王八蛋,就知道多管闲事!!”

这句话一出不要紧,将孟孟、德胜等人,都激怒了。

场面顿时失控。五、六个男人先是撕扯,而后扭打在了一起。吓得我与菲菲向后躲出了好远。

而其中最惨的,就当属凯了。

旁边还站着不少的围观者,大抵上都是酒吧中的酒客。他们就像是在看一场闹剧一样,望着扭打在地上的几个人。

舞曲更加的狂暴,让人觉得心烦意乱。

思南、孟孟等几个人打得最凶,还撞坏了酒吧里的许多桌椅、酒具。

眼见场面控制不住了。酒吧老板就嚷道,自己要报警。

而一听到警察要来,众人才算是慢慢地停手。

被分开时,李建的嘴中,还在嘟囔着,“你说谁是王八蛋?!你这个混账东西。装什么装,有什么了不起!吼啊,你不是很牛逼吗?嚷啊?.......”

可他的话刚呼喝到一半,就戛然而止。

我顺着李建的目光看去,只见一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们,瞪得溜圆。

那是凯吗?

怎么会这样?

凯的墨镜被打掉了,露出了他的眼睛。他的眼眶红肿。右眼睛里面的眼珠子,掉了下来。眼眸里,空洞洞的。他的右眼居然是一只玻璃眼。

几个人都愣在了当场。

原本我以为凯应该过着不错的生活。但是,现在看到凯的那只眼睛,我的心却是一揪。

凯看上去一脸的落寞与无助。

没人知道在凯的身上,发生了些什么?

我也感到十分的惊愕。

错愕中,不知道谁说了一句,“快送医院!”

随后,李建几人凑钱,赔偿了酒吧的损失,并搀着凯向外走。

去到酒吧外面的时候,凯挣脱了众人的双手。说什么也不同意,去医院。

“真的不要去吗?”

我担心地问。

凯点了点头,说,“不用!”

这件事算是就此作罢。

李建、孟孟、勇毅、德胜、蔡娟几个人也都离开了。

而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凯却是再次叫住了我,“妮子,我想和你聊聊!”

聊聊?

我很吃惊,手心里全都是汗,并且手指紧紧地把着菲菲的胳膊。

我停下脚步,紧张地望着凯,“你还想干什么??凯,我告诉你,我已经有丈夫了,至于中学时候给你写情书的事,也不过是我青春期的一种叛逆……现在,我可以告诉你,我们不可能。你最好适可而止!”

见我说完,菲菲向前一步,站到了我的前面,面朝凯,怒目而视。

而凯就好像是没有看到菲菲一样。

他异常的冷静,说,“没什么!你不要想太多。我只不过是想找人聊聊罢了。你要是介意,我们三个人一起。也是可以的!”

“一起吗?”

菲菲不解地望着凯。大概是还想听听他要说些什么。

“对!是这样!”凯并未解释,只是一直地看着我。

我能够看出凯脸上的那副诚恳。我对着回头看向我的菲菲,点了点头, “那前面不远处就有一家咖啡厅,我们就去那里吧!”

凯点头,说“好!”

******

咖啡厅的名字,叫“香浓”。

英文是“Aromatic Coffee Shop” 。

咖啡厅里面的客人不多。老板在柜台前算着账目。我们在一处靠近鱼缸的位置坐了下来。

鱼缸里面有数只河豚。悠游自在地游着。

谈话的开始,我们三个人还是有点沉默。甚至可以说,是默不言语。最后,还是凯率先张口。

他说,“你们难道就不想知道我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吗?”

说这些话的时候,凯的脸上愈加的落寞与无助。

我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菲菲倒是一脸的淡然。她冷冷地说,“悉听尊便。”

凯也不理会菲菲对他的淡漠。他喝了一口咖啡,而后,开始讲述他这些年的种种遭遇。

原来,凯在他大学毕业后,就被分配到了一家印刷工厂。每天工作十一个小时,工作量极其繁重。幸好,他认识了他后来的妻子雅,并且与雅生了两个可爱的孩子。可这都不是重要的,更重要的是,三年前,在印刷工厂里,发生了一起火灾,雅被烈火活活地给烧死了。于是,这几年,凯只能边打工,边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在身边。

虽然,说这些话的时候,凯一脸的沉着。但我还是能够感受得到他内心之中的悲楚。一个大男人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着实不易。

凯说,他后来认识了他孩子的一位语文老师。两个人都是单身,一见如故,就走到了一起。

可这件事被孩子的姥姥、姥爷知道了。无论如何,他们就是不同意。他们说,他们有他们的顾虑。

陈述到这里的时候,凯哽咽了。他的声音已然悲泣到了极点。

这让我心绪不宁。

菲菲一边拿出纸巾擦着眼泪,一边听着凯的诉说。

后来,凯和孩子的姥姥、姥爷发生了口角。结果,孩子的舅舅因为一时失手,将凯的一只眼睛,用破裂的酒瓶,给划伤了。凯落下个单眼失明的下场。而那位语文老师也因此事,弃他而去。

凯陈述时,几度失声。

他说,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世间所有的不幸,都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他说,他后来就以酒为乐,还抢过劫。但没有被抓到过。

十年了,整整十年啦!一个文质彬彬,说话时嘴角还挂着笑,为人十分健谈的男人,十年里,竟然有如此不幸的遭遇。还真是世事无常啊!

听凯道出了他的心里的话,我一时不能自已,眼眶还是湿了。

说着说着,凯笑了。他说,“我说这些话啊,没什么特别的意思。我就是想找个人说说话罢了。现在好啦,能说的,我都说了。我的心也就宽敞多了。还是要谢谢你们的。”

其实,我想问:为什么凯要找我聊天,而不是勇毅还有德胜他们呢?但我却没问出来。

我勉强地挤出一点微笑,尴尬地说,“没关系!我们是同学嘛!”那时,我也只能说些安慰的话。因为我确实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事后,我想了很多。其实,人生根本没有一帆风顺的时候,那只是一种期冀而已。十年也好,二十年也罢,白驹过隙,人与事也都在随着时间,更迭不止。

而那些看上去非常完美,生活过得去的人,也未必就很好。

这里有很多,我知晓的例子:

比如,蔡娟和德胜,他们先是结婚,后来离婚,再接着又复婚。这也是不久前的事。他们的感情并不像表象中,那般的亲密。

比如,衣着光鲜、身份显赫的李建。其实,他根本就是个同性恋。我就曾经看到过他与一个长相粉嫩的男人,卿卿我我。

再比如我,我一直在找工作,找到了又换。一个又一个。最终也不知道自己究竟适合哪个行业?十年前我还希望自己的生活丰富多彩。十年后,我希望自己能够安稳的度日。即便是过着平淡的生活也好。

......

人生种种,无需言尽。

其实,没必要将故事扯到人生上去的。不过,这却是命运。于凯来讲,也紧紧过去十年而已,还有接下来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今后的事情,又有谁能始料呢?!

——————本故事完——————

(敬请关注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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