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姐要嫁给咱们大人了!
这消息在新城不胫而走,简直比流言还传播得快,其中余风的部属们,自不必说,自然是少不了要大大的贺喜一番的。而一直是吴嫣然从事经济的那一系人马,也是一个个闻之欣喜不已。吴嫣然再怎么能干,在一个男权社会里里,她手下的那些人中,还是有些不服气的,等到验证见识了吴嫣然的学识本事后,这不服气,又变成了别扭,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在女人的领导下,干得心旷神怡的。
可眼下,这别扭很快的就要消失了,吴小姐和余大人一成亲,那就是自家的主母了,这一个女人的领导下做事情和在自己主母的手下做事情,那就跟在灵山卫所里当兵和在京城的禁军当兵一样,那可是有着天壤之别,再怎么说,也是比别的人更亲近大人一些不是。
虽然余风没有言明,但是新城从上到下,谁不知道,余大人就是这新城的主人,整个新城,都是余风的家业,换了身份的吴嫣然也好,还是她的那些手下也好,都不觉得今后的做事有有什么不妥,反而也许还要更加顺畅一些,更加名正言顺一些,自然,若是有人因此起了趋附的心思,那也是可以理解。
眼下新城民事衙门,主管了所有的经济事务,很明显,吴嫣然的性别不适合出任这个衙门的主管。不过,她从山东带过来用惯了的人手,还是有很多人进入了这个衙门,想必这件事情以后,这些人说话的口气都会大了一些,毕竟,他们是余家二夫人的人,算起来,也应该是算半个嫡系了吧!
所以,别说余风夫妇本来就打算大办一下,即使他们想按照这个时代的陋习,纳妾用一顶小轿悄悄的抬进门,也是办不到了,所有的人,现在都是兴高采烈的把这件事情,当做一个节日来过了,这其中除了新城的军民,还包括那些刚刚打完粮食,正闲的发慌的新城农民——原来的流民们。
来这新城第一年的丰收,已经是遥遥在望了,老天爷很争气,这方水土也很争气,自家更是争气的卖力干活。当然,庄子里的那些管事们和衙门里的公爷们,也是为了大家出了很大的力气。这天时地利人和都算有了,所有眼下就有了这般丰收的情形。
看看田地里沉甸甸的麦穗,大家回想起大半年前的日子,感觉是恍然隔世,那时候,为了一口吃的,连儿女他们都卖了的人,不在少数,而今这田地里的守成,可是至少有三成是他们自己的口粮了,他们再也不用为自己的肚皮担心了。
老百姓是最淳朴的人,也是最知道感恩的人,庄子里的管事,庄头,甚至护庄的庄丁的教头,都是从余风这个系统里出来的,平时也没少在他们的耳边灌输灌输余大人的好处,于是他们知道了,自己之所以能有现在这光景,都是托了在城里的那位余大人的福,眼下余大人办喜事,他们怎么能不表示表示,意思一下。就算他们贫穷,置办不起礼物,但是大家凑在一起,为两位新人祈福祈福,还是做得到的。
当地的乡老,算是这些百姓中的德高望重之辈,被众人推举出来,将众人的意思,给庄子里的庄头管事们反映了一下。很快,这消息就传到了余风的耳朵里面。余风到了新城,最担心的就是民心不稳,眼下这些百姓如此配合,岂有不允的道理。这几日他心情是极好,盘算了一下自己的家底厚,索性大笔一挥,令各庄的头目量着自己庄子里的财力,在自己大喜当日,置办些肉食酒饭的,请庄子里的百姓都吃一顿,也算是他与民同乐了。
于是,在这崇祯八年秋末的某一天,在新城这块地面上,出现了一副奇景,新城里喜气洋洋大摆筵席不说,新城附近几十个新建的田庄里,也同时摆开了流水席,一时之间,那是食客如云。几乎所有的人,都喝到了余大人的喜酒,甚至若干年后,一干老人在一起论资排辈的时候,都会说出这样的话语:“当初我连贵妃娘娘的喜酒都喝过,你敢在我面前摆老资格,那时候还不知道你在哪里呢?”
这样的风光,也的确让吴嫣然感动异常,那个女人不盼望自己这辈子的第一次,能够铭心刻骨一辈子,当她的得知到这一时盛况,顿时觉得自己这几年的所作的一切,都是值得了,在闻讯赶来的兄长怀里,她剥下平时冷静精干的面具,肆意哭笑了一番,然后半推半就的披上嫁衣,进了洞房。
当然,余大人被灌得酩酊大醉后到洞房里的旖旎风光,就不足为外人道了,真正值得说道的是,仿佛这吴小姐,不,二夫人真的是有旺夫的迹象,在她进门不到一个月,居然就传来了大夫人有孕的消息,这让众人啧啧叹奇,自家大人,果然是能人无所不能,大夫人和大人成亲了几年,肚皮也不见动静,这二夫人一进门,立刻就有了响动,这也算是一个误中副车的奇迹吧!
作为当事人,余风有理由比所有的人更为激动,无论是前世今生,他都没有过子女,更不知道为人父母的滋味,当雪娘怀孕的消息传来,他一时竟然是欢喜得呆了。这几年雪娘没有怀孕,他也曾经想过,是不是因为自己的问题。不仅仅是雪娘如此,就是连小环也是这样,自己在他们两个女人身上可一直没少耕耘,自家的田地他可是从来就不曾荒废过,但是,让他失望的是,一次一次总是颗粒无收,眼下突然爆出这样的一个大喜讯,他倒是有些一下手足无措起来。
“我决定了,是个男孩的话,就叫余乘风,是女孩的话,就叫.....嗯,超风!”余风把脑袋从雪娘的肚皮上挪开,一本正经的说道,他想的很简单,既然自己叫余风,自己的儿子,当然是继承自己的家业,还要把自己的家业做得更强更大,当然是乘风而来,超越而去了。
“亏你还是个读书人!”在闺房中,雪娘就没有注意那么多在外人面前的礼仪了,笑着啐了他一口,“哪里有儿子老子的名字,用一个相同的字的道理,也不知道避讳!”
她看了余风一眼,见到余风突然脸色不渝的呆立着,以为是自己相公生气了,急忙改口说道:“不过,相公觉得这名儿好,那就是一定是好的!”
余风突然呆了一下,并不是因为雪娘的话说得重了,而是他突然想到,自己这为自己没出世的宝宝随口起的名字,似乎和后世那个姓金的大大笔下两个人物重名了,乘风还好,那超风作为一个女孩儿的名字,可就有些不太吉利了,金大大笔下的那个超风,可不是什么好路数。虽然眼下金大大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都还不知道以什么形态存在在什么地方,但是,对于自己来说,这都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情,能不侵犯金大大的版权,还是不要侵犯了吧!不为金大大着想,也得为自己没出世的女儿着想啊,总不成自己还鼓捣一本《九阴真经》出来吧!
“这名是有些不妥!”在赵雪娘身边的,还有吴嫣然,新婚燕尔加上她和雪娘素来亲厚,所以,她有资格出现在雪娘的闺房。
“乘风,超风,听夫君的意思,对雪娘姐姐肚子里的孩子,期望颇高啊,一个是顺势,一个是超势,我看,这名儿就取其意,用超、越二字如何,自然也避开了夫君大人的名讳!”
这称余风为夫君,也是吴嫣然的特权,要知道,这可是雪娘这个正妻才能称呼的,不过,雪娘倒是一直都称呼余风做相公的,她这般称呼,雪娘也好余风也好都是允诺了的,也不容易和雪娘的称呼弄杂,至于小环,她就没这个命了,最多只能称呼余风做老爷了。
“那就余越吧,生男生女都能够,是女孩儿的话,叫做余越儿,也是蛮上口的,可惜我是鲁人,不是越人,要不,就更合乎时宜了!”
他们几个在屋子里喜笑盈盈的为这余越取名,在屋子外面,几乎所有来道贺的人,同样是喜笑盈盈,尤其是那几个深知余风突然放弃山东的基业来到新城的老部属。他们的前程命运,已经是和余家紧紧的联系在了一起,再也没有退路了的,以往虽然是效忠余风,但是,没有子嗣的余风,就算是基业再大,也是没有根基的浮萍,这偌大的基业,就好像是建立在沙滩上的城池,经不得任何风吹浪打的。
所有人的身家性命,都是寄托在余家身上,以余家为核心发展出来的这个小集团,一旦余家的领头人余风有什么不测,他们顿时就会失去效忠的对象,这余风费劲心机打造的这个集团,也就会因此四分五裂。这不是说笑,而是真正存在的可能,这个时代,存在不测的因素太多了,别说余风现在的这个集团,应该算是一个武装集团吧,随时都有着兵事凶险;退一万步说,就算是没有兵戈之事,这生老病死,总会有的吧?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一个风寒不慎,都有可能夺取一条性命,他们有这个担忧,那是再也正常不过了。
现在余风有了子嗣,这担忧顿时就不存在了,余风正当春秋,而后继有人,所有,诛心一点的说,就算是余风此刻身死,他们效忠的余家,也依然存在,只要这个集团的核心依然存在,他们依附在这个集团的所有人,就不会散掉,那么,他们的利益就不会有太大的损害,可以继续为了自己的身家前程奋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