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又一轮失败以后,怀恩终于确认,无名高地上确实存在着日军,而且人数还不在少数。这是个令人沮丧的结果。因为已经可以清楚的是,无名高地的日军在之前那么猛烈的轰炸和炮击中都能安然无恙,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还想依赖轰炸和炮击进行清除,那么除非使用非常大的量,那么基本上不存在这个可能。非常大的量?这个极限在哪里?值盟军各个战场都陷于苦战,弹药补给都只能勉强够用的情况下,别说支援部队来自中国,便是美国人自己的,怀恩也不能保证就一定能够说服。换一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参战的美军数量并不是很多,便是这些人全部战死,对澳洲美军的影响也不是很大。再者,他们打不下,后面还有中国人和法国人。
也许,现在最明智的选择是主动退出让中国人接手,可是真这样做的话,往小了说自己的前途就此玩完,往大了说,这对美国的形象将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怀恩这样想着,不禁回头朝不远处停着的黄帝号航母看了一眼。美国政府愿意为英国、苏俄、中国等国家积极提供援助,愿意加入大西洋战场和太平洋战场,一者是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再就是有一战成功的例子在前,罗斯福为首的美国军政高官觉得这将又是一个机会。怀恩的政治觉悟不低,他自然能够想到这些。只是,因为德日的强大,因为学兵军的异军突起,现在情况却偏离了政府预设的轨道。怀恩知道,白宫已经在着手应对战后中国的崛起,而麦克阿瑟总司令之所以迫切的想要抓住机会打一个翻身仗,应该正是受到了来自白宫的压力。所以,现在他所能做的就是像他之前所说的那样坚持到底。
昂克斯和约翰一样,出战前虽然心中略有忐忑,但更多是充满了野望,希望借此一战能成为美利坚的英雄。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太过残酷了些。带着几百个伤痕累累的手下撤下来,昂克斯一头撞死的心都有。“将军,请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觉得,我们也许应该考虑在半山腰炸出个洞来,找到日本人地下工事的入口!”他冥思苦想以后,想到一条对策,向怀恩求战。
昂克斯的话让怀恩回到了现实。昂克斯的建议确实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之前,试一下似乎也未尝不可。怀恩和薛思兰商量了一会,联络陈师昌,再次请求定点火力支援。“总司令,我现在可以确定,日本人已经将无名高地挖空了。我们决定进行定点爆破,找到一个入口,和日本人进行巷道战,”有求于人,再加上为已部表现感到羞愧,怀恩语气十分客气,不再称呼陈师昌将军,而是尊称其为总司令。
陈师昌似乎很好说话,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于是,十分钟以后,在昂克斯的指引下,黄帝号航母舰队的三艘重巡的主炮同时对无名高地半山腰上的一个地区进行了密集炮射。炮击持续了大约一刻钟,然后,昂克斯带着大约一个营的美军带着大约半吨的炸药箱那片地区发起了冲锋。
日军在面海这一面布置有大量的瞭望哨,所以美军的这一行动并没有能瞒过山下独夫。接到报告,洞悉了美国人的打算,山下嗤笑道:“痴心妄想!那就正式开始吧!”然后他拿起电话,下令道:“全部都有了,把美国鬼子给我赶到海里去!”
怀恩说无名高地上下全部由日本人的射击孔,这本是他的夸大之词,然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似乎验证了他的先见之明。当然了,从怀恩的角度,他恨不得甩自己几个嘴巴好杜绝这种猜测成为事实。
和前两次不同,这一次枪声一响,昂克斯所率领的那个突击营就被日本人给包围了。上下左右,突击营的四面同时响起枪声,结果就是,昂克斯在组织爆破兵强行爆破了部队所在地区的十几个射击孔以后不得不收缩兵力进行防守,然后就被日军火力封锁在那片地区进也不得退也不是。
这一次,怀恩没有丝毫犹豫,立刻派出兵力增援。日本人忽然暴露出了全部的实力,在已方意图已经十分明朗的情况下,怀恩不禁走入了一个误区,以为定点爆破战术确实能够破坏日军的防御布置。在他的严令下,美国大兵还有澳洲大兵前赴后继的向突击营所在的地区冲了过去。同时,一个又一个日军射击孔被炸开或者被喷火器烧成死地。不过一个小时,在前进阵地通往突击营所在地区的山地上,美国人和澳洲人就丢下了不下一千具尸体,而日本人的射击孔也被破坏得七七八八,乃至于山下独夫不得不下令炸开一个隐藏的出兵通道,派出一个中队的鬼子进行反冲锋。
山下独夫这么做,让怀恩对之前的判断更加深信不疑。日军主动炸开的出兵通道在他看来就是日本指挥官的昏招,是他们的机会,于是自以为抓住日军命脉的他孤注一掷,下令全军发起冲锋,战斗登时进入白热化。
战斗进行到这个时候,美国人和澳洲人的血性和民族荣誉感也被激发了出来——这是战场常态,不管是多么懦弱的人,在习惯了杀戮和死亡,在对鲜血产生免疫力以后都会变得极端无畏。一个个美国和澳洲大兵端着武器冲出前进阵地,他们喊着:“为了美利坚!”“为了澳大利亚!”向暴露出来的出兵通道发起了前赴后继的冲锋。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金和布莱克在黄帝号航母上看到这一幕,两个人即使不精通山地战,心中也不禁产生了疑惑。“如果日军不止这么一点兵力的话,那怀恩他们要付出多大的牺牲才能完全消灭敌人?巷道战,守军熟悉地形,战斗力肯定要比进攻一方高,”金心中这样想着,问陈师昌:“将军,怀恩中将此种做法正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