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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欣欣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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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发展,如今的龙泉村,已经有模有样了,处处欣欣向荣,充满了生机。

春耕已经完毕,但是,村里依旧没有闲人。干完农活,就到煤山或者砖瓦窑那边打零工呗,一天也能赚上几文钱,虽然看着不多,但是架不住日积月累啊。对这个时代的平头百姓来说,钱不都是这么攒下来的吗?

家里的妇女老人,也不闲着,除了操持家务之外,还有一些家庭小作坊,也能赚点外快,贴补家用。

三处村落,龙泉村还是继续原来的制作牙膏牙刷业务,已经在洛阳推广;安康村那边,主要是加工熟食,然后贩卖到洛阳古城或者是新都的工地上。

反正在大匠宇文恺的主导下,这些熟食制品很受欢迎。又便宜又好吃,工地上的民夫监工,也能轮流着尝尝,解解馋,关键是真便宜啊。

而武威村那边,因为家属大多还没有被接过来,那些士兵都是干半天活,然后操练半日。干活同样有工钱,而且跟府兵制最大不同的是,这些士卒,每个月是有饷钱可拿的。

当初,怀着迷惘和不安来到这里的农户,心里早就安稳了,除了偶尔想想老家之外,他们已经把这里当成了新的家园。

李风迎着初升的朝阳,一路策马回到龙泉村,望着炊烟袅袅的小村,心里也感觉特别踏实。

村外的原野上,一群挎着篮子的妇女和孩童,看到李风,就远远地打招呼。对于能给他们带来好日子的人,谁不敬重啊?

李风也就跳下马,看看妇女们篮子里都装着野菜,还是感觉到这个时代蔬菜的匮乏。

他已经委托了胡商穆贵英,多搞点蔬菜种子。不过呢,因为路途实在太过遥远,估计穆贵英在秋天的时候能回来,都算是快的。

一问之下,才知道,这些野菜,原来不是人吃的。而是剁碎之后,掺点水泡的小米,用来喂小鸡崽的。

最近这几天呢,家家户户讨论的焦点,就是那些破壳而出的小鸡崽了。

原本,妇人们以为,没有老母鸡,怎么能孵出来小鸡崽呢?可是,按照大郎的方法,在炕头上孵小鸡,还真孵出来啦,照样欢蹦乱跳的。

而炕头上,更多的则是继续孵化中的鸭蛋和鹅蛋,因为需要的时间比较长,所以还没破壳呢。但是有了孵小鸡带给她们的信心,小鸭小鹅也一定能孵出来。

所以她们这些人,对这位能创造生命的风公子,就有了近乎盲目的崇拜。

边走边聊,进了村子,李风都能感觉到那种安宁中带着勃勃生机的氛围,这很好。

回到自家,果然,老祖母已经带着奴奴从洛阳城回到这边,正在院子里耍五禽戏呢。

除了嘴里嗷呜嗷呜学着老虎叫的小奴奴,李风还意外地发现了长孙无忧,小脑门上还有一层细密的汗珠。

“夫君,你回来啦!”长孙小娘子美滋滋地迎上来。

李风眨眨眼,有点意外,一问才知道,人家是跟奴奴一起在村里的学堂上学的。

据长孙无忧说:他爹爹采用了夫君的办法之后,工程进度果然猛进,所以一高兴,也就同意了她来这里读书的请求。

那就好好学习吧。李风刚要摸摸她的小脑瓜,鼓励一下,就听旁边一身轻咳,这才发现,长孙无忌也在那边练剑呢。

念在他是个合格兄长的份儿上,李风也不跟他一般见识,吃过早饭,就送奴奴他们上学,顺便也去学堂转一圈。

这学堂可不得了,算是村子里最好的一座建筑了,也是所有村民的希望所在。绝大多数村民,对现在的日子满意度这么高,其中很大一部分,就落在这所学堂上面。

因为对于他们这些普通的村民来说,能进入学堂,简直做梦都不敢想哩!

目前,龙泉村和安康村,各有一处学堂,蒙师分别由房玄龄等几位里正兼任。另外,袁天罡等人,也会来帮忙,教授算术和自然这两门学科。

至于武威村,等家属陆续迁徙过来之后,再开设学堂。

李风一手领着一个,两个小丫头各自背着一个小布包,还蛮像那么回事。

沿途,陆陆续续的,可以看到不少小娃娃,也都背着小包往学堂那边走,基本上,都没有家长跟着。

看到几个,也都是家长送出大门口,叮嘱几句要勤学不要淘气之类的话,然后就回家忙活去了。

李风进了学堂,两个小丫头就跑到自己的座位上。以他们现在的年纪,当然坐第一排。

不够呢,第一排的座位上,已经有了一个小家伙,正摇晃着小脑瓜,嘴里念叨着什么。

李风凑上去听了听,小李淳风正背九九乘法口诀呢。

“大郎!”房玄龄很是亲切地跟李风打招呼,起初,他对兼任村里塾师这件事,还有些抵触,毕竟一个饱学之士,志向高远,又不想一辈子都教书。

一个准备考进士的人,哄一帮村童,感觉实在大材小用。

不过,在看过了算术和自然这两本教材之后,房玄龄就来了兴趣,因为里面许多东西,就算他这个读书人,也是第一次见到。

而对于书籍的编纂者,也就是风公子,当然更是钦佩:原来,人家不仅仅诗文高妙,学识更是广博。广博到一向自认为博古通今的房玄龄,都得承认自愧不如。

闲聊几句,询问一下学堂的情况,房玄龄对李淳风以及奴奴和长孙无忧这几个孩子,赞不绝口。

瞧瞧李淳风和无忧奴奴几个,李风心里话:这妥妥的神童班啊。

其他村童,基础虽然差一些,但是胜在都知道努力。

说着说着,还用手指了指墙上贴着的一幅字,李风瞧了,不免心中有些汗颜。正是当初赠给牛二的,抄颜老先生的“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于是也就借口遛了,又去其他几处地方都转了转,比如煤山那边以及窑厂等等,重点看望了一下新入伙的那些民夫。还成,基本都已经融合得差不多了。估计他们的家人被接来之后,就能彻底在此安家了。

等他回到武威村,正赶上李靖和李不败带着士卒从野外训练归来,队伍行列整齐,已经显露出几分威武之色。

而且好像,李不败率领的女兵,人数又多了不少,看样子已经超过百人。

不过叫李风感到意外的是,在队伍后面,还有一个跛足的男子,拄着单拐,也努力地跟着一起行军。

虽然此人已经很努力,但是呢,毕竟不良于行,所以还是落在最后。

见他身上的粗布衣裤都被汗水湿透,乔守信也颇有些不忍和无奈:“葛老四,你还是去窑厂干活养家算了。”反正就没好意思说他拖后腿。

“乔里正,某有一技之长,足可在军中立足!”那个叫葛老四的,面目竟然有些狰狞。

李风上去询问一下,才知道,他们兄弟三人都被征发到洛阳新都的大工地,两个兄长都死了,他也残了一条腿。这家伙心里就恨上了,说什么也要参军,誓要报仇。

倒是条汉子,可是你现在的身体状况,真的不合适啊?李风也有些犯难:“你有什么本事?”

葛老四脸上也闪过一丝尴尬,不过很快又被坚定所取代,只见他把脏兮兮的手指伸进嘴里,打了个唿哨,很快,就有几只飞禽扑扇着翅膀,然后落到葛老四的肩膀上。有几只,还亲昵的用尖嘴戳戳葛老四那一道道汗泥的大脏脸。

“这人就会养鸽子,又没二两肉。”谢映登嘴里嘟囔了一声。

“谁敢吃某的飞奴,某跟他拼命。”葛老四可不怕小科子,虽然他打不过人家,但是他现在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可畏惧的?

李风却使劲眨眨眼:飞奴耶,那好好训练训练,不就能成为信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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