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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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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瓦城外的一条岔道上,丹西等人已经与圣火教装束的大部队汇合。

“这个家伙怎么办?”威达像拎小鸡似的拎着瑟瑟发抖的齐瓦。

“我答应了不杀他的,当然会留下他的小命,不过得给他留下点什么值得纪念的东西。”丹西抓起一把长剑,一剑割开了齐瓦的裤带,再挥一剑,议长的男根扑落在地,而齐瓦已经痛得晕厥过去。

“走吧。”丹西一挥手,二十个圣火族装束的角斗士绝尘而去。

“为什么不斩草除根?”江湖经验丰富的罗米边走边问丹西。

“找不到齐瓦的人,佣兵们会追着我们不放的。而且回去后,已经变态的齐瓦找不到我们,肯定会想尽办法报复安修,安修也会全力防备,他们斗得越厉害,我们路上就越安全。”

“我们现在去哪?”威达问。

“亚姆庄园。凯鲁,你还记得路吧!”

……

佣兵团的骑兵分队发现了怀中抱着法米的人头、在路旁奄奄一息的议长,找不到逃亡角斗士的踪影,只好带着被作了变性手术的齐瓦回城覆命。

回来后的齐瓦大病一场,半个月卧床不起;听到齐瓦还有命归来,心虚的安修在大骂角斗士不守信用的同时,也成天躲在家里,防备齐瓦方面的报复。

当几天后传来城外八公里处的亚姆庄园被一伙异教徒洗劫一空,亚姆全家被扔进火堆烧死的消息时,洛瓦城斗得正厉害的两派政治势力谁也不管。

了结了洛瓦城的恩怨后,逃亡角斗士们在丹西的带领下,折返向西,沿着巍峨的铁索山脉前进。猎人出身的丹西带着逃亡者们白天行军打猎,晚上在篝火旁烧烤、休息。这天晚上,大家围在篝火边,边聊边吃着罗米烤出来的美味兔肉。

“我说丹西,我们现在是去哪啊?”在丛林中跋涉了整整五天的昆达也不由得忍不住发问了。

“我们去找猴族,他们在香果森林中。”

“那还要走多远呢?”

丹西掏出一本小地图册,用手比划了一下:“大概还要走半个月吧,怎么啦,烦了?”

“怎么会,天天打猎玩,比角斗学院枯燥的练功生活爽多了。”

畅意的谈话突然被丛林深处阵阵狼嚎所打断,中间还间或夹杂着几声虎吼。丹西有些兴奋地站起来:“威达、凯鲁、古斯、塔科,你们四个跟我去打点狼肉吃,罗米、昆达,你们带剩下的人守好这里。”

没等昆达等人表示不带自己去的强烈不满,五人的猎杀小组已经朝着声音发出的地方飞奔而去。

在密林深处一片较开阔的地方,一群眼睛闪着绿光的野狼正在围攻一只带着幼崽的母虎。母虎已经被咬得鲜血淋漓,奄奄一息,但还是拚命护住自己的爱子。又有几只凶猛的狼从不同方向扑了上去,母虎用尽力气扑倒一只狼,但自己也倒在血泊中。

就在群狼一扑而上瓜分猎物的当口,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丹西把乌龙棍一挥,五人猎杀小组开始行动。丹西和凯鲁拿着武器不断劈砍,威达则带着古斯、塔科不断射箭,每一箭都有一只狼哀号着倒地。留下二十几具尸体后,受到突袭的狼群四处逃散,而五人猎杀组则开始收拾战利品。

母虎已经断气了,身下四只幼崽有三只也被咬死,只有躲在最里边的一只虎崽还活着,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丹西轻轻地抱起小虎崽,看得出来,虎崽刚出生没几天,眼睛都没有睁开,橘黄色的皮肤上缀着黑色的条纹,额头上醒目地写着一个“王”字,温热的身体乖巧地伏在丹西怀中。抱着和自己一样刚出生就失去父母的孤儿虎崽,已被训练成冷血角斗士的丹西,心中也不由得泛起了柔情。

“走吧,回去。”丹西抱着虎崽,跟在满载而归的同伴身后走向他们的临时宿营地。

每人提着五六条狼胜利而归的猎人们受到了同伴们迎接英雄般的欢呼,剥皮的剥皮,切肉的切肉,闹腾腾的。不过,当丹西抱着虎崽回来时,所有人都被吸引了过来,人人都想抱抱、摸摸这个可爱的小东西。

“太可爱了,我的亲亲小乖乖。”稚气未失的十六岁少年昆达最是快活,温柔地抚摩着小老虎:“丹西,给它起名字了没有?”

丹西叹了口气:“可怜的小东西,从小就失去父母,真是命苦啊,以后就叫它苦娃吧。”

“苦娃,喂,睁开眼睛看看我,小苦娃。”昆达还在爱不释手。

年龄最大的罗米也走了过来:“唉,又多了个命苦的吃饭的家伙,明天得替它捉只后娘来喂奶。”

第二天一大早,昆达自告奋勇地带着两个伙伴乌姆和拉德就去捉了只母鹿回来。贪婪地吸饱了鹿奶后,苦娃眯眯地第一次睁开虎目,看到的是丹西含着笑意俯看着它的脸,周围好几只手在抚摩着自己。

苦娃有些害怕,稚嫩地张嘴叫了一声,就钻进丹西的怀里去了,幼兽一般都将自己第一次看到的动物当作亲人,引来的是阵阵欢笑。过了一会,笑声停止,胆子大了些的苦娃又偷偷地探出头来,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人们和世界。

有了苦娃的旅途,变得充满了乐趣。每隔一两天,大家就得去替它抓一只母兽回来喂奶,苦娃的胃口非常好,往往一两天就把母兽的奶吸光了。几天来,它就品尝了鹿奶、羊奶、野猪奶和豹奶等,被丹西称做“吃百家奶长大的家伙”。

行进的途中,苦娃也经常窜到地上,摇摇晃晃地跟昆达他们玩追逐的游戏,而晚上则一头扎进丹西的怀中呼呼大睡。

此后的日子里,一行人游山玩水,狩猎逗虎。杳无人迹的森林越来越密,路也越来越不好走,到最后连路都没有了,马匹只好丢弃,完全靠丹西和罗米仰望星空和手里的罗盘决定方向。

不知不觉整整两个月过去了,苦娃已经长大了许多,可以欢蹦乱跳地在队伍前后窜来窜去,也不再吃奶,改行吃肉了,丹西他们还经常捉些受伤的小兔子、小松鼠给它练习捕食的技巧。

经过长途跋涉,丹西一行人终于到达了自己的目的地——传说中的香果森林。整座森林几乎都是由果树构成的,苹果、梨、桃、杏、李、板栗、核桃……凡是你能想像到的果树这里几乎全有,由于已秋末时节,多数果树枝头都挂满了诱人的果实无人摘采,有不少还落到了地上,整个森林弥漫着沁人心脾的香味,偶尔有些猴群在里面窜动嬉闹,香果森林果然是名不虚传。

“看,那有条小路!”惯用弓弩的威达,视力一直是一行人中最好的。

逃亡者们兴奋地奔过去,果然有一条笔直的小路直通森林深处。这条路肯定不是野兽踩出来而是人修出来的,用泥土铺成,笔直平整,最近还被打扫过。

突然进入陌生地区的逃亡者并没有贸然闯进去,丹西带着苦娃走在最前面,后面是两人一排,每排间隔三步距离,弓弩手威达断后,警惕而小心地朝着森林深处前进。

一行人的谨慎不是没有道理,约莫走了一里路,丹西和苦娃几乎同时发现了不对,警觉地停下脚步。

“嗖!”树上四条黑影从各个方向同时扑向领头的丹西。丹西冷笑一声,两臂一抡,四个偷袭者就辟里啪啦地重重飞落在地,不过幸好丹西手下留情,没受什么伤。

从树上跳下几十个手持木棒的猴族战士,而逃亡者们也抽出武器,迅速结好了防御阵形。猴族人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与猴一个模样,长相与一般人无异,只是身材较矮小,常年的密林生活使得身手非常灵活。

跌落在地的四个年轻猴族战士也爬起来,其中一个在猴族中算是身材高大的青年不服气地瞪着丹西,用猴族语大声的叫着什么。

一个看来像是首领的中年猴族战士站出来,制住本族人的喧嚷,用生硬的商都语问道:“各位朋友,今天闯进我猴族领地,不知有何贵干?”

“我们是来自远方的冒险者,”丹西撒了个很符合现场情形的谎言:“走过了千山万水,特地来拜见你们的长老。”

“长老不想见客,你们还是请回吧。”中年猴族人一口回绝。

像是早知道中年人会回绝一样,丹西随手将裹着石灰的熊将楼妥沙的头颅和乌龙棍扔在他面前,完全是命令的口气:“不要废话了,带着这两件东西去见你们的长老,长老自会接见我们,我们就在这里等着。”

丹西说完也不管猴族人,招呼逃亡者们坐下休息:“威达,你带几个人上树摘点果子,让大家解解渴。”

猴族战士首领看着脚前的两件东西,犹疑了一下,就叫人带着人头和乌龙棍走了,只留下两个战士监视。那个不服气的猴族青年提着乌龙棍,棍子的巨大重量叫毫无准备的他憋得满脸通红,但仍好强地拿着,心里却对丹西举重若轻的力量钦佩不已。

等了将近两个小时,丹西他们正边吃水果边逗弄苦娃玩,原先那个中年猴族战士急匆匆地跑了过来,语气也变得十分的恭敬:“尊敬的客人,请随我去见长老。”

沿着小路走了足有七八里,忽然眼前一片开朗,原来猴族的村落在香果森林的中心,在森林里伐出一片空地居住,四面都是茂密的果树,只有一条路通往外界,完全是个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绝大多数猴族人都是头一次看见外人,都伏在窗口或站在路边观看这二十人加一虎的奇怪队伍。

中年人领着丹西他们走进了村中心的一间院子,一位须发皆白的矮小老人端坐在椅子上,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丹西送来的头颅与乌龙棍,身后则是那个曾对丹西不服气的年轻人,他正恭敬地垂手肃立。

老人微笑着站起身来:“欢迎你们,尊敬的勇士,我叫侯伯,是这里的长老。”

“您好,睿智的长老,我叫丹西,后面是我的同伴。”丹西对长老也十分尊敬。

“不要客套了,都坐下来说话吧。”长老摆摆手。

宾主都落座后,侯伯长老有些急切地问:“丹西,你是怎么知道我们猴族与熊族和乌龙棍关系的,而且你怎么知道我们住在这里。”

“哦,是这样的,有一次我在旧书摊上买了一本古书,是一个探险者写的大陆游记,其中一节是关于你们猴族的。上面说你们住在铁索山脉中部的香果森林里,几乎与世隔绝,你们崇拜的是一位上古时代挥舞着神奇铁棒的无敌勇士——侯圣,尽管与外界接触很少,但你们最恨的却是与你们毫不沾边的熊族,所以我们就找来了。”丹西的话令包括同伴在内的众人都吃了一惊,想不到他竟然是听信一些真假难辨的游记传闻,就毅然前来,倘若他一开始不是那么信心十足,说出他的根据,估计除了他自己没人会赞同这样的冒险。

“有趣,有趣,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真是后生可畏啊!我记得很早很早了,大概**十年前曾经有个探险者来过,其他就再也没人进过我们的香果森林了,想不到你竟然是根据他写的书寻来的。年轻人,你不辞辛苦找到我们猴族,有什么要紧的事情,不会纯粹是来玩的吧。”显然,老人的心情很久没有这么畅快过了。

“尊敬的长老,我们跋涉而来,确实是有事相求。由于一位英雄的临终嘱托,我需要揭开乌龙棍的秘密,而我也正是为此而来。”

“既然你们这么辛苦的诚心而来,我也不好推脱了。不过我也不知道乌龙棍的秘密,但我会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老人饮了口茶,悠悠地讲述起来:

原来的猴族并不住在香果森林,而是住在现在熊族居住的地方,那时那里不叫“铁掌坡”,而叫“圣果岭”。

传说在上古时代,断肠山脉有一群飞龙肆虐人间,当时西部大陆来的英雄维克托手持青龙剑,与手持乌龙棍的猴族英雄侯圣一起深入龙穴,杀死了天龙王,结束了人们的痛苦。不过两位英雄都受了重伤,回去后没过多久就相继去世。

由于普通人对身材矮小的猴族普遍怀有鄙视心理,所以大陆上只有维克托英雄事迹的传说,而另一位英雄侯圣则除了猴族外,大陆很少有人知道他的事迹。青龙剑随着维克托的逝去而消失了,再也没有在大陆出现过,而乌龙棍则由猴族世代

作为圣物保存,侯圣在临终前说出了一个提示:乌龙棍的秘密只有在与青龙剑同时出现时才能揭开。多少年来,猴族一直在打听另一神兵的消息,但都一无所获。

大约二百多年前,北方的熊族迁移到了猴族居住的土地,双方为争夺土地与森林资源大打出手,熊族也是在那个时候产生出了第一批熊将。

经过二十几年的浴血奋战,猴族被彻底打败了,数十万猴族人,全盛时期甚至达到过百万的猴族人,被第一批被培养出来的熊将和熊族武士疯狂屠戮,最后打得仅剩下不到二万人,被迫迁移,离开了世代居住的家园。

面临着熊族的追杀,其他王国的围剿,普通民众的凌辱,猴族在经历几乎无穷无尽的苦难后,经过十几年的跋涉与寻找,终于在长老荷克的带领下来到了香果森林,此时猴族仅剩不到二千人,圣物乌龙棍也在战乱中遗失了。

猴族人在荷克的带领下,伐木建屋,引水修路,终于在森林的中心重新建立起新的家园。为了猴族能恢复元气,避免心怀仇恨的猴族战士出去复仇而遭至族灭的命运,荷克带着族人发下毒誓,除非乌龙棍在香果森林重现,否则猴族人决不踏出香果森林一步。

二百年来,猴族的人口慢慢地增长到了三万多人,村落也扩大了不少,每一代的年轻人都渴望着能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但毒誓都束缚着他们那颗躁动的心。

听完长老的讲述,每个人都被那传奇、血腥而又凝重的历史深深地打动了,尤其是丹西心中一片空荡荡的,青龙剑从未露面,看起来揭开乌龙棍奥秘将如大海捞针一样困难,秦的愿望可能也无法实现了。

“不!”倔强的丹西在心中狂喊着,我一定要找到乌龙棍的秘密!即使找不到,秦,你不是说过吗,武功不是一切,我一样会想尽一切办法替你报仇!

望着脸上阴晴不定的丹西,长老叹了口气:“年轻的时候就是容易冲动啊,想我那时候,也像身后的菲尔一样,只想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

“长老……其实我没……”身后的菲尔有些不好意思。

“好了,不说了,去把你的那些只想出去见世面的伙伴们都叫过来吧。”

菲尔一下叫来了一批伙伴,都是十**岁的年轻人,丹西的目光扫过,包括菲尔在内一共是三十六个。

候伯长老站起身来,指着丹西威严而庄重地说:“这位是英雄丹西,他杀死了我们的世仇熊将,并带来了上古圣物乌龙棍。我也年轻过,知道你们的想法,今天丹西打破了我们猴族的毒誓,你们可以出森林去了。不过我有一点要求,外面的世界残酷而血腥,你们必须跟着丹西走,听从他的指挥与命令,即使他要你们献出生命。好了,赶快回去收拾东西来这里集合。”

猴族青年们欢呼着跑回家去了。丹西有些不好意思:“长老,其实你不必……”

“什么都别说了,”侯伯打断了丹西的话:“这些小家伙从小在世外桃源长大,对外面世界的凶险根本不懂,跟着你就不会吃亏的,我相信我的眼力。”

不到半个小时,猴族青年们就背着行囊到齐了,年轻的脸上写满了兴奋和向往。丹西等起身与长老道别,临行前,丹西想将猴族的圣物乌龙棍归还猴族,侯伯长老坚决拒收:“乌龙棍确实是我们的圣物,但他是兵器,和平的香果森林已经不需要他了,带着他和我们猴族的儿郎们去建功立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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