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有人往警局送来了这个,我们盘查过了,并非是涉案人员,只是早上在家门口看到了,一起送来的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警察局的地址。”进了书房,李牧到了电脑跟前,问道:“能用吗?”
顾悠悠点头,示意他随意。
李牧手中拿的,是一小巧优盘。这应该就是李牧所说的,被送到警局去的东西。
“你已经看过了吗?”顾悠悠所见,硬盘之中只有一个文件,视频文件。
李牧摇头,“正好今天早上我上班的时候看见了,还没有经过别人的手,而且今天周末,大家都休假了。”李牧说完,有些慎重的点开了播放键。
视频的一开始,但是顾悠悠熟悉的场景,那正是那日,她和小文出门去寻米莱的地方。
也是米莱和她噩梦的开始。
视频的画面从第七秒钟开始,便是米莱拿着东西在脸上涂抹的背影,而那曾经被当做侦查重点的橙色小包,就在她的右手边。
忽而画面一闪,穿过那背影,看到镜子中正惊恐的,睁着眼睛的米莱,以及米莱身后拿着DVD,正在拍摄的黑色人影。而那黑影也一如所见,通身都是黑色的衣裳,早点介绍,还多着那个黑色的帽子。
这就是让人感到最奇怪的地方,之前在明月饭庄查“茅厕”外面的监控录像时,并没有发现一个打扮这样怪异的人。
这人拿着相机在拍米莱,而所有人第一眼的感觉,这人也便就是凶手。
因为不会再有第二个人,会随手拿着DVD去拍一个不相干的人。
而顾悠悠的感觉尤其强烈,因为在她的梦中,在前前后后的梦中,已经与这位凶手见过了面。
忽然间,镜头调转,一下子便对上了棕红色的木质地板,晃晃悠悠。
紧接着镜头前面出现了米莱那青色的高跟鞋,被拖在地面上,发出刺耳的声响……
“啪”的一声,顾悠悠忽然之间猛地一近身,将桌子上摆放的那台笔记本合上,而视频之中传出的声音也应声而止。
“对,对不起。你们继续回去,我下去喝杯水。”顾悠悠的反常,房间里的三个男人都看得出来,但是考虑到这视频的重要性,三人对视一眼,由小文出去陪同。
“悠悠姐,你怎么了?”小文驱步跟在顾悠悠身后,问道。
“我没事儿。”顾悠悠却往自己的喉咙中猛地灌进的一大杯水。
“你和慕总,是怎么认识的?”小文看出固有的紧张和恐惧,试着说一些对来说敏感的话题来转移她的注意力。
这确实是一个好方法,但对顾悠悠来说,慕凌天却并不是她的禁忌。
即便这样,她还是认真的回答了起来。
“我们啊,是在一场杀青庆功宴上,那时候我还只是一个三线女演员。在各种电视剧中,演着第六第七的配角。
而他,恰巧是这部戏的最大投资者,据说是因为他的母亲很喜欢这部戏。”而她在这戏中演的是一位哑女。
或许是因为演戏的时候太过投入,都已经杀了青,她却还习惯的扮演者一个沉默寡言的角色。
那时的她还没有经纪人,做什么事都只有自己。
刚刚毕业两个月,对于交易场上的应酬,尚不能得心应手。记得,那天晚上。她穿的是一条天蓝色的裙子,刚刚盖过膝盖。那时她也还没有烫卷她的头发,只是将一头自然亮丽的黑色披散在脑后。
可能是还不适应这样觥筹交错的氛围。毕竟就算她在顾家,也是没有机会出来抛头露面的。总是呆在最边远的地方,沙发上,长椅上随手端着一个果盘,静静的吃着。
似乎有几道灼热的视线,正往她的身上飘来,之前也有人说过,对于这种人,不许理会就好。
可就算她不理会,仍然有那不长眼的,不怀好意的往她的身边凑,
“你是顾悠悠吧,我很喜欢你在剧中的角色,就是那个受人欺凌的哑巴来着。怎么样有没有兴趣一起吃个饭?我的车就在外面。”
“不好意思,我和我的朋友有约了。”顾悠悠才不会相信这种话。竟然油头粉面,眼睛里带着血丝的笑意。面带青,黑眼圈,浮肿,一看就是纵欲过度之辈,定然是来钓妹子。
当真以为她顾悠悠是这么好欺负的。
顾悠悠说完,顺手一指。也没想找个特定的人,可是刚巧那会儿,一群人浩浩荡荡的从楼梯上走了下来,而被簇拥在中间的男子,似乎正是今天剧组里好多人都想要巴结的那一位。
顾悠悠尴尬地玩玩手指,确实没想到,与自己搭讪的男子并未看到自己这讪讪的动作。
那男子只是顺着她的指尖一望。见到来人,便是呼吸一滞。是慕凌天。
男子再望向顾悠悠火辣的身段儿和那精致的脸庞。心中暗道可惜,可惜这尤物,已经是慕总的人了。
“顾小姐抱歉,是我冒昧打扰。”那男子最后竟还露出一个讨好的笑脸。
无聊。世界上怎么尽是这种人?
只是不知道那所谓的人上人慕总,是否也是这样的俗人?顾悠悠来不及收回的视线,竟与他本人相撞。随即特别闹了个大红脸。
“这便是我和穆总的第一次相遇。”
“还挺有戏剧性的。”小文摸了摸后脑勺,调笑的说道。
两人在沙发上坐着聊了一会儿,不过是些沉沉往事。既然小文想听,顾悠悠也没觉得有什么好隐瞒的,因为她知道,小文是绝对不会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事情来,她的眼睛很干净。
过了不到半个小时,楼上研究那视频的两人也已经走了下来。
但是两人的面色看上去并不好,即便是已经习惯了处变不惊的慕凌天,额头上也已经微微见汗,脸色苍白如纸。
可见那视频的冲击力和震撼力究竟是多么大?
看到视频的前面是顾优优已经猜到了,那是什么东西?只是心中还是纳闷。按理说,从角度来看,这东西应该是凶手自己拍下的才是。怎么这会儿竟然有人送到了警方手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