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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先定一个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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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正院里,李恪看着桌上的吃食,整个人陡然间有点儿呜呼哀哉的感觉。

之前忙着飚演技造人设,根本没心思管到底吃啥,现在稳定下来,仔细一看,他觉得穿越前吃腻了的炒菜也是无上美食了。

因为唐初还没有铁锅,灶台也没有改良,所谓的“钟鸣鼎食”嘛,其实说的是吃的东西都是炖出来烤出来的。

桌面上没有牛肉,猪肉也少,高档一点儿的东西,除了“鱼脍”这种不知道多少寄生虫在里面,让他望而却步的玩意之外,主要的就是羊肉。

至于绿叶菜……三月份的长安,没有暖房没有塑料大棚,哪儿搞绿叶菜去?皇室倒是有温汤,然而产出的那点儿绿叶菜他便宜老子都是拿出来打赏的。

能让他回忆起穿越前菜肴的,大概就是烤制的各种羊肉了。

“亲王啊……亲王就吃这个?还不能顿顿这么吃?”

李恪叹了口气,他其实知道,贞观三年嘛,改元之后最艰难的岁月还没度过去,今年还是旱灾不断,要不是出了自己这么个“祥瑞”,自己便宜老子吃的也和小地主没啥差别,稍微吃顿好,五门七望相关的御史就能出来喷一句失德。

拿起一张胡饼来看了看,这玩意和新疆的馕差不多,都是烤出来的,上面还洒了芝麻,因为是丽正院特供的,还刷了植物油,色泽金黄,看起来还不错,虽然现在没有辣椒面吧,但也能吃出点儿上辈子的风味来?

毕竟这年月没有辣椒归没有辣椒,孜然一类的香料还是不缺的。

然而李恪一口咬下去,发现这种特供食品也不太给力,无他,磨面磨的还是不够精细,和上辈子路边摊上随便买的包子都没法比。

“穿越当亲王……这是穿越来受罪的吧?”

李恪嚼了嚼嘴里的胡饼,默默地叹了口气,心说自己有机会,肯定先把铁锅弄出来,炒一盘青椒肉丝再说,修仙……吃都吃不好,修的哪门子仙?长生就为了喝两口西北风?

“道士嘛,嗯,道士需要炼丹的,我翻过道教发展史,这年月好像内丹术还没大行其道,大家玩的都是外丹?那我改良灶台就有借口了……”

“这年月连个铁锅都没有,就现在用的丹鼎,热传导估计就和玩笑差不多吧?《周易参同契》里面讲的那个材料,也就是铅和水银,肯定没法玩转,我就先弄个铁锅出来……”

“虽然说这里面涉及到铁了,但现在自己能和一帮贞观朝顶级权贵的子弟谈笑风生,还披着个大唐皇室修仙奇才的马甲,搞一搞应该没什么问题的,大不了让师父牵头嘛,孙药王面子多大……”

李恪拿着几块烤羊肉夹在胡饼里面,一边吃一边琢磨,民以食为天嘛,改良改良炊具,追求一下丰富的口感,这是谁都没办法说不的。

“你我兄弟举杯,恭祝蜀王殿下此去太白山一片坦途,悟道成真!”

作为尚书左仆射家的二公子,务本坊的小霸王,房遗爱站起身来,开始带节奏,手里举着一杯葡萄酒,很是豪迈。

于是李恪跟着提了一杯,其他的勋贵子弟也跟着提了一杯。

没办法,自然灾害频发的年月,别说勋贵子弟了,就是皇帝自己都不敢喝粮食酿造的酒水,葡萄酒、三勒汤就是宫廷宴饮的极限。别看房遗爱牛逼轰轰的,他要是敢喝粮食酒,他爹能亲手把他吊起来打。

“别的不说,这甜葡萄酒……倒是很合我的口味。”

上辈子对干红这种装逼玩意深恶痛绝的李恪,瞬间觉得自己找到了入口柔一线喉的好东西,没办法,谁叫他是个土鳖来着?欧洲人花了多少年把糖分从酒里分离出来的做法,在他看来就是逗比行为。

所以他喝干红的时候,都是兑雪碧喝的。

不过他回想了一下,这年头大唐本地的葡萄不多,这葡萄酒也是西域高价进口过来的居多,所以价格也是居高不下。

“等着贞观四年,李药师把突厥佬敲成傻逼之后,我自己搞个酿酒坊,不会有人给我设置障碍吧?”

品了品葡萄酒留下的甜味儿,李恪再度陷入了深思。

他记得这会儿的粮食酒,都是要跟朝廷报备的,酒曲、酒具都要从朝廷那里赎买,然而自己学医的啊,只要撺掇一下师父孙药王,把酒精杀毒这玩意往外一摆,到时候他酿酒还有谁能管得了?

当初为了追那个工科妹子,他可没少往实验室跑。一个能在实验室把自己送上天的,哪怕是文科出身的,想整点儿简单的蒸馏装置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贞观四年之后,可是连年的丰收,长安粮价都能直接砸地上了,他拿个几千石的粮食出来折腾,再打上一个“为了边关将士”或者“医者仁心”的招牌,哪个御史言官敢喷他,老魏就能打他个半身不遂!

至于搞出来的医用酒精到了军中,会不会被黑了心的货色兑了水拿出来倒卖,或者被夯货直接灌进嘴里然后醉死,那就不是他蜀王殿下能管的了。

“这年月做个道士,可真是个一本万利的好买卖啊。”

李恪想到这里,心里满是感慨,没办法,在这个别说工业分类了,连基本的手工业都没有的年月,从一个道士身份就可以合理合法地往外拓展无数个领域。

因为全都是空白,怎么折腾都不为过。

“我要是个勋贵子弟,凭着这些,怎么也能赚个盆满钵满了,只可惜啊,皇室子弟,人设还是纯孝……”

李恪忍不住叹了口气,身在皇族人设纯孝,苟命倒是够了,但想利用发明创造捞钱……最后钱都会流到自己老子兜里,想要节流下来多一点儿都不行。

总的来说,自己便宜老子的是便宜老子的,自己不能觊觎,更不能去抢;自己的还是自己便宜老子的,因为他纯孝,他要把最好的都献给他爹。

虽然他爹抢了他爷爷的皇位,然后把他爷爷最大的权柄攥在了手里。

封建年代,就是这么让人蛋疼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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