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李勇深知胡风嘴硬心软。虽总是对自己责骂不已,却从未有过亏待自己的事情。如今见他侧过身子,似乎是下了逐客令的模样,心知这一走,虽依旧能时不时的与他相聚,但从此以后不能与这混蛋"同床共枕",心中居然万分难舍,当下道:"老大,与你共处的这些时日里,我们虽是朋友相称,但你待我实为师徒。师父的情谊,我李勇今后..."
话未说完,却见胡风突然间转过身子,打断他的话:"你个臭小子,叫你走你还不走,婆婆妈妈的像什么样子?小心我一时气愤,把刚才的话收回来,再不让你小子去见你的好姐姐了。"
"呃...那算了!"
李勇本还想多说些话的,但见胡风这等模样,知道自己再婆妈的话,就显得矫情了。赶紧拉起李进慌慌张张的向门口走去,临出门时突然想起什么。赶紧回头道:"对了老大,差点忘了告诉李姐叫我托给你一句话。她叫你赶紧去洗洗澡,听说你身上的臭味已经影响到了整栋楼层,邻居打算报警叫110来对付你呢..."
"啪!"
回答李勇的,是胡风最后剩下的、仅有的一双鞋子。
HS市,作为全世界最为庞大、最为繁华、而又鱼龙混杂的城市,自然而然,里面权力遮天的人不知凡几。这里每天都上演着龙争虎斗,每天都上演着豪门对决,帮派公然火并...即便是你身居国家要职,即便你资产千百亿,也决然不能从中脱身而出。
除非...你姓秦!
C国秦家,短短三年的时间,便在神州大地上如彗星一般崛起。成为在C国党政军界无可估量的一份力量。
秦家的当家人...秦建国,作为万神大战后,唯一一个为了保护天子皇城不被侵犯、而唯一留下来的准柱神级高手,自三年前已经继魔主胡风之后,坐上了绝密局的巅峰王座。他挟魔主胡风之余威,号令三军,横扫六合,一举把想要在万神大战初期颠覆国家政权的牛鬼蛇神消灭,成为整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都不敢忽视的超然存在!
如今老元首已经下台,新元首登场后,秦建国更是威风赫赫,一手遮天,隐隐中已有不把国家元首放在眼里的味道。作为当今世界唯一一个柱神级宗师,他有理由相信,自己自坐上这个绝密局局长的宝座后,除非遇上天变,否则他是不可能下台了。
更何况,像他这种级数的人,生命力也不知有多顽强,福荫几代是绝对可能的。所以,面对权力比他高一个等级的元首,秦建国也敢正面叫板,逼元首在某些事情上让步就范了。谁叫他的绝密局局长地位,可以无限期的延伸下去,而一个元首的地位,最多只能维持八年呢?
如此而言,秦家,足以称得上自万神大战后,受益最深的家族。
一座高耸入云的大厦顶端。一个年轻人静静的立在落地窗前,丰神俊朗,玉树临风,不其然,一种傲视苍生,粪土万户王侯的超然气势隐然而现。
他是秦建国的独子,名叫秦华!再过两个月,他就要和一个叫柳兰兰的空姐结婚了。
"哎!"
秦华轻轻一叹,并没有因为快要和兰兰结婚而有所高兴。三年前,他还是蛮喜欢兰兰的。但三年的时光过去了,一切都在悄悄的改变,不是吗?
如今,当兰兰终于经不住家里人的劝说与孤单,答应要嫁给秦华的时候,秦华却并没有因为就要得到兰兰,而有任何高兴的心思。不为别的,就因为他的父亲,不再只是当年老元首身边的警卫,而是一个可以叱诧风云的绝密局领袖,一个可以肆意践踏别人生命的无上存在!
受到父亲的庇荫,秦华的身份自然水涨船高。如今,只要他秦华一句话,什么样的女人要不到?什么样的女人不对他俯首帖耳?他干嘛还要为一个空姐而束缚自己的肉体?干嘛还要用婚姻来束缚自己的行为?
天下好女人海了去,比兰兰美丽漂亮的人,也不知凡几。秦华阴冷的笑着。他之所以不反对家人为自己订的这门婚事。是因为,如今越是得不到的东西,他越是想要得到,他就不相信了,在自己无可匹敌的世家身份面前,这个叫柳兰兰的贱女人,还能不为所动?
秦华早已经计划好了,等到这个叫柳兰兰的女人与自己洞房,然后被自己肆意玩弄之后,自己便毫不犹豫的甩掉她。任其自生自灭好了。这就是秦华对她的惩罚,对她当年不从自己,转而去喜欢别的男人的报复。
秦华要让兰兰知道,在他面前,即便是再倔强的女人,也要对他俯首帖耳,也要乖乖的听话,否则...不但是她,就是她的家族,也将死无葬身之地!下场连狗都不如。
"嘿嘿嘿嘿..."
摇摇手中的红酒,看着一架直升机自大厦的顶端起飞,秦华发出了阴冷的笑声。
"咚...咚咚...咚咚咚..."
就在秦华志得意满,用俯视苍生的眼神,鸟瞰大地的时候,一阵熟悉的敲门声传来。秦华一皱眉头,知道又是自己收留的那只贱狗来了。冷冷道:"进来!"
"吱嘎"一声响,只见一个身材高大,同样容貌不俗,看似大家公子的男人走了进来,满脸恭敬的道:"秦公子,没打搅你吧?首都那边又传来消息了。"
"唔!什么消息,说出来!"秦华看也不看来人,小小的抿一口红酒,甘甜爽口的液体留入他的肠胃,带着股暖绵绵的气流,却温暖不了他的心。
"那个一直与秦大人作对的总理,座下的一个大员将要来HS市调查我们偷运军火的事情,而且手里已经有了于我们不利的证据,你看..."男人恭敬的问。
"嘿嘿...是么?既然来了,那...就别让他回去了..."秦华扶了扶鼻梁上的眼睛,感觉这个动作很绅士,也很斯文:"不过,我们是讲法律的人,从不干那种杀人的勾当,所以...你应该知道怎么做了吧?"
"知道,把他打成植物人,让他再也不敢来骚扰我们了!"男人恭敬的回答。
"恩,很好!"
秦华回过头来,眼睛紧紧的盯着男人:"告诉你,只要跟着我,办事办得让我满意的话,不但是你,即使是你当年那个该死的家族,也有机会全面复兴的。你应该知道这个道理吧,马凌?"
"知道!"马凌回答得干净利落,低着头,眼中散发着蛇一样的寒冷气息。
自从李勇与李进走后,胡风好些天都是无精打采的样子。他现在除了躺在床上睡觉,就是在屋子里上网,却找不到能和他聊天的人。
昨天他从网上得知,那天自己撞见的夏依,将于两日后,与无数的社会名流一起,参加一场在HS市东方明珠举行的慈善会。他现在在犹豫着,是不是等两天后,自己也去那个慈善会上看看?顺便也好偷偷的看看夏依的?
不得不说,虽然胡风打算不问世事,专心修炼自己的永生之道。但自从那天在公园湖边见到初恋情人后,他那颗寂寞孤单的心,居然又有了要活络开的感觉。有了那种对感情的渴望与向往。
这几天,胡风侧转难眠,脑海中想到的人,除了夏依之外,居然都是当年公寓中几个大小姐的身影。但想得最多的,还是那个自己最最深爱的雅袖,她的刁蛮,她的任性,她的可爱,她的感性...
"咕咕..."
然而,就在胡风想自己的梦中情人想得入神的时候,他的肚子却叽咕叽咕的叫了起来。似乎是在提醒胡风:老大,我已经两天都没吃饭了,你能不能行行好,好歹把我填饱吧?
感觉到肚子饥饿难耐,胡风才从天马行空的思绪中回过神来。他突然记起,自从三天前李勇送过一次红烧肉给他吃外,自己已经好几天都没有进食了。他刚想起身出去吃点东西,但一想,却又颓废的坐倒在床头了。因为他突然记起,自己之所以这几天都没出门去吃饭,是因为兜里没钱去买米下锅了。
该死,这真是一分钱难道英雄汉啊。
胡风大声的诅咒着,却又半点办法也没有。除了一些真正的灵丹妙药之外,他已经没什么东西卖的了。更何况,他经常去的那家药店,开给他的价格总是贼低,卖了不如不卖。换别的药家卖吧,人家又不信任他药的疗效与功能,开的钱只能更低。思前想后,胡风干脆不再去卖家当了。
眼看着真要再不出去赚钱的话,恐怕非饿得皮包骨不可,虽然他修为通天饿不死,但总归是不雅,更何况肚子整天叫唤,也确实难受不是?
所以胡风决定,为了自己的明天,他必须去工作了。主意一定,胡风也不耽误,反正现在无事可做,除了上网聊天之外,他再也没别的什么活动,当下便找了一套李勇前几天特意帮他买好的像样点的衣服,再第一次仔仔细细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着装,便关上门出去了。
走在繁华热闹的大街上,胡风第一次找到自己不算个另类的感觉。不但没了前段时间别人瞧见他时的厌恶神色,也没出现方圆五里地内渺无人烟的迹象。难得让胡风有沾沾自喜的机会。
来到一家招聘员工的酒吧门前,胡风仔细的瞅了瞅那个招工简介,说是要招什么扫地工,还有什么递茶水的,还有收银员,都被胡风摇摇头给否决了。幸而后面要招收保安若干名,工资每个月两千块,正好是胡风当年的老本行,胡风欢喜的打了个响指:OK,就去应聘保安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