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足?唉.....”
钱一博无奈的一声叹息,果真止住了脚步。
两人的恋情刚开始的时候面对着这件家族内部惊天动地的大事件,吴菲菲可是没少用禁足的手段控制两个人的交往。
“而且,你难道就没有发现吗?因为我俩的坚持,现在婶婶对我们之间的约束已经不是那么严格了吗?已经不介意我们每日里都待在一起了,她的意思我明白,只要我们之间不太过火,也不像粉丝们官宣我们其实不是兄妹,而是一对恋人,婶婶其实已经睁只眼闭只眼了。”
“而这也是我们这么多年努力的结果不是吗?你在歌坛,我在古筝界取得的这些成绩已经足以让婶婶和家族正视了不是吗?所以,他们其实也已经让步和妥协了,我们的实力已经让他们有所忌惮,不敢把我们逼得太狠了。”
“所以,这对我们来说已经是个非常可喜的战果,所以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这份战果保持下来才行,而不是盲目的扩大战果,节外生枝,用一些没必要的话去再去激怒婶婶。”
“这怎么算是激怒呢?我就是想和她摆事实讲道理,不说我们之间的事情,就单从她打算将沈元和七月女团名下所有歌曲的版权都买下来的这一点,就是行不通的,而且也是太不讲道理了。”
“这种霸道的要求要是放到一半默默无闻的小歌手小音乐人身上,偶尔出现一手神作,立刻就被百世嘉业的吴菲菲吴大老板买走,哪怕这首歌以后自己都不能再演唱了,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个天大的喜讯,甚至一首歌都能决定后半辈子无忧。”
“但是,只要是稍有名气的音乐人和歌手都不会同意这样霸道的要求,别的不说,就拿慕容长风他们这十雄八杰里的人来说,要是提前和他们说好,并谈好价格,请他们为我写一首版权作品,只保留他们的署名权,版权则全部归我。”
“要是提前谈好了,他们会答应。但是要是在一首歌写出来,并被其他歌手甚至就是他们自己唱红了之后,我妈再去买他们这首歌的所有版权,那么他们也绝对不会同意。”
“因为一首歌从创作出来再到走红,最关键的不在于这首歌将是谁的专属的版权作品,而是在于有多少歌手愿意去购买这首歌的使用权才是最重要的。”
“毕竟一首歌的使用权卖出去的越多,才越有可能让这一首歌长久不衰,唱的人越多,它的生命周期也就越长。而版权歌曲呢?就像我一样,我这么多年不知唱过多少首版权歌曲了,甚至每唱一首歌,都是我独属的版权歌曲。”
“但是这样真的好吗?对我本人来说,或许是好的,毕竟一个歌手名下独属于自己一人的版权歌曲越多,也就代表这个歌手越成功,实力越强。”
“但是对这一首歌本身,或者对整个音乐市场来说,这个就真的好吗?显然是不好的。还是拿我来说,我其实唱了很多很多优秀的歌曲,甚至多到
现在我自己都数不清了,甚至有些要是去想歌词,去想旋律,也已经记不清了。”
“但是这样的歌,就因为是我名下的版权歌曲,而随着我后来新作品的越来越多,这些老作品也就束之高阁,我想不起来自然不会再唱,毕竟歌坛就是这样,靠着有限的几首红火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首都红每首都要被人记得。”
“或者说,就算是我,要是想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还是得不断的出新,用几首几十年几百年都颠簸不破的老歌垫底,真正能让我一直火热一直往前走的,还是要不断的出新,不断的发行新专辑才行。”
“那么这样积累下来,就造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尴尬,或者说是整个歌坛的悲哀。我的歌越来越多,多到我自己都记不住,而我每年唱的永远是那么几首最代表我个人身份的老歌,和每次都能引发新一轮热潮的新歌。”
“然后这些新歌,在我唱了几遍之后,甚至有的只唱了一两遍,就又变成了老歌,然后被我遗忘,市场同时也再也看不到听不到它们的踪迹。”
“千万不要把歌迷都当做念旧情的家伙,除非你一辈子只唱一首歌,歌迷们看到你永远只会想起这一首歌,那么他们才会念念旧情,当然也不是真的念旧情,而是知道这个家伙只要一出来,你不让他唱这首歌,他又能唱哪首歌呢?吃老本吃出新境界,吃老本吃到地老天荒。”
“但是只要不做这样的歌手,任谁都知道歌迷们其实才是最喜新厌旧的,不仅仅对你个人的关注和热度,更是对你名下歌曲的期待,没有人愿意去听一个歌手翻过来掉过去只唱那么几首歌,每一个歌迷心中都是希望自己的偶像要多唱歌,多唱新歌,甚至一个星期出一首新歌他们才乐意呢。”
“所以在这种思维下,或者说在这个现状下,乐乐这么多年你也看到了,我每年都在时刻不落的发新歌,出新专辑,为的就是能让歌迷不停的感到新鲜,不停的不会感到腻歪,然后持续喜欢我关注我,这么多年下来,才能始终如一的保住这个歌王的位置。而这,最终就造成了一个现象,像我这种级数的歌手名下的歌曲越来越多,甚至有些歌都已经束之高阁,我自己都无法再想起,但是对于其他歌手来说却还是一个难求的尴尬局面。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种资源极不对等极不平衡的局面,对乐坛来说绝不是什么好事。”
“当然,先不管乐坛不乐坛,也不管什么歌王不歌王的,毕竟现在又出来一个沈元和七月女团,再谈这个问题已经没什么意义,毕竟沈元和七月女团的成绩在那摆着呢,的确是力压你我二人的存在。”
“但是,我想说的是,既然沈元和七月女团这回的表现已经有目共睹,我想我妈这么多年在娱乐圈摸爬滚打,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没经历过,但是这回怎么就能走眼呢?”
“既然慕容长风他们都不可能在一首歌曲爆红之后再轻易的将歌曲版权完
全的卖给另外一个歌手,那么沈元又怎能将《潇洒走一回》《烟花易冷》《权御天下》《缘分一道桥》,乃至还有那首《钞票》的版权全部卖给百世嘉业,然后再挂在我的名下呢?”
“这是明显的对沈元和七月女团的不尊重,哪怕花十亿二十亿买来,也是对他们的不尊重,有些事情还真不是钱能解决的,毕竟这几首歌都让沈元和七月女团唱绝了,不是我妄自菲薄,而是他们首唱的那个版本的确是最好的,也是最完美的。”
“而一旦被我妈整体买了下来,别说沈元和七月女团不会答应,就是这天下间的歌迷也不会答应,甚至还有可能恨我,因为我的原因,才让沈元和七月女团再也无法去唱这些歌,才无法再听见这最完美的版本。我甚至都在想,我家无老太太就是想让我得罪沈元,想让沈元和七月女团的歌迷不待见我。”
“甚至不光沈元和沈元的歌迷不待见我,对于其他歌手沈元授予使用权的,这些人也会对我恨之入骨,本来这么好的歌,只要买来使用权谁都可以唱,但是如今一旦让我妈把版权全都买来,这些人还唱不唱?当然不能再唱,但是不唱的话又真的是太难受。”
“将心比心,不说别的,就说我自己,要是现在知道某个歌手把沈元这些歌的版权全都买来,以后天底下只有他自己能公开演唱这些歌,甚至沈元和七月女团自己都不能演唱了!”
“我一定二话不说的就去找这货好好干一架,干啥呀?还搞起垄断了?好歌一起唱难道不好吗?搞得全天下只有你自己能唱,还真是和谁俩在这耍牛逼呢?”
“然后呢,乐乐,你看这到可好,这和我耍牛逼的人就这么出来了,而且我还惹不起,没办法,谁让百世嘉业的吴菲菲是我妈呢?”
“唉,接下来不管怎么说,还是希望我妈的动作能慢点儿,而咱们的动作却是要快了!”
钱一博忽的又站起身:“乐乐,我们赶紧想办法去见沈元,将这个事情和他好好说说。而且,我也不希望我妈就这么一头扎下去和沈元对上,毕竟沈元并不是一个人,他现在身后还站着奇门财团的莫文秀,还有朝歌金浪大厦的白浅岚,就不说奇门财团足可和百世嘉业平起平坐,就是金浪大厦也是上百亿资产的大公司,而且白浅岚这人更是没啥规矩可讲,完全是一个行业寡头,收购狂魔。我可不想让我家老太太脑袋瓜子一热,同时和沈元七月女友团的粉丝,还有这两个商业奇才对上,就算百世嘉业家大业大,也不抗这么折腾。”
钱一博一直滔滔不绝的独白,钱乐乐则一直抿嘴微笑。
见他这回又站起身来,钱乐乐没再阻止,而是乖巧的跟着钱一博往外面走去,只是走归走,走几步之后张了张嘴又想说些什么。
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
其实,我很想说的是,没准老太太打的注意就是不想你和沈元交好,就是想要所有歌手恨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