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因无钱上网而犯罪的现象呈年轻化,团伙化,扩大化趋势。“网络犯罪现象”的产生并非网络“一人之力”,但集中体现在沉溺于网络,或因无钱上网而盗抢或因模仿网络暴力、**游戏而构成其他犯罪。笔者从审查案卷、询问当事人及相关媒体报道中总结出以下几点原因:
教育方面:一是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升学压力下大部分人厌学而辍学,他们升学无望、就业无望,过早丧失人生目标,思辨能力薄弱,很容易滑入犯罪泥潭。二是初等学校法制教育几乎空白,青少年不知是犯罪或者不知触犯刑法的严重性而犯罪。
传媒方面:当前大众传媒的高度展和全方位介入,尤其是当前影视媒介的高度达,大量的暴力和血腥镜头给未成年人造成很深的刺激,激起了这些青少年的好奇心和模仿的**,使他们是非不辩,盲目模仿,行为失范。
网络方面:因大量的网游游戏和对战游戏的产生,其游戏制作的越来越逼真和暴力,很多青少年沉迷于游戏中不能自拔,零花钱用完以后想尽办法赚钱最后走上盗抢等犯罪的道路;或者受网络暴力游戏的毒害,模仿影视作品中的作案手段,走上犯罪的道路。
网方面:因网出于赚钱心理而不负责任,以及监管方面工作不力或者利益相关,使未成年人能够轻易进入网或者青少年能够轻易浏览黄色网站,因思辩、自控能力薄弱而将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不分,甚至虚拟世界现实化,实施各种犯罪。
家庭方面:或缺乏家庭温暖,或缺乏家庭教育,或缺乏家庭管束,受社会各方面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进城务工青年、两劳释放青少年、单亲家庭子女、离异家庭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动人员子女等是犯罪高群体。
社会方面:随着经济的展,各种不良风气抬头,不正之风横行,公平正义成了稀缺现象,使本来就不能明辨是非、精神空虚的青少年犯罪时的罪恶感更加淡薄。
预防和消除“网络犯罪现象”
第一、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前沿阵地。家长要切实负起第一监护人的责任,不断提高监护人应具备的育人素质,要关心孩子成长过程中的行为和思路,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父母要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要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尊重孩子的人格和行为,运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和引导孩子。
第二、学校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地方,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是学校的基本责任。九年义务教育要充分落实;要改升学教育为素质教育;要高度重视并增强学生的法制教育,把学生学法、懂法、守法落到实处。使青少年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遵纪守法的公民意识。
第三、要加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建设,给青少年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周围环境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以村镇、社区为依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个文明、健康的环境,以提高青少年的素质。各种司法部门要开展把法制宣传进社区,进村镇活动,提高青少年对法律的严肃性和刑罚的严厉性认识,从而遵纪守法。
第四、政法部门在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犯罪活动中,要做好对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及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的工作,防止他们再次犯罪以及教唆其他青少年犯罪。有关部门还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力度,清理整顿各种不良场所、网等,让青少年远离暴力和诱惑,给他们营造一个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五、社会要关怀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需要,要有青少年展现各方面才能的舞台,而非一个学习全部囊括,避免学习差的青少年要到网络游戏这个虚拟的世界去证明自己的“成功”。要有正确的社会心理暗示和社会舆论导向,坚决贯彻“八荣八耻”,而非攀比娇纵,心理落差极大无法承受时铤而走险。要有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而非“出身”决定一切,避免破罐破摔失去求知欲和上进心而去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