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多个性伙伴有错吗?(转)
目前有两个。一个是爱人,有时住在一起;另一个在上海,我们经常电话**。忘了说了,两个都是女的。
我是个在性观念和性行为上比较开放的人,之所以形成这种性观念,似乎与外界环境的影响没有太多关系,似乎与本性有关,但本性是否因外界影响而成,我就不知道了。
天生就这样,性观念比别人开放。比如我小时侯就觉得J女的职业没什么,没有歧视感。
我跟大家接受的传统教育一样啊,没多也没少,所以我猜想这是天生的。稍微比别人特殊一点的,就是小时候家里有很多外国书,间谍啊,反侦探题材的,**描写比较**。都是我妈的书,我经常偷来看,有一本书里描述了三个人(一男两女)同时生性关系,给我印象挺深的,我当时就想着,将来有机会我也试试。
第一次与男友生性关系,当时除了怕疼,在心理上是没有什么障碍的,如果不疼的话,我是可以轻轻松松地完成整个**过程的。
在我看来,性生活本身不存在任何特殊意义,它和拥抱、接吻、握手、吵架、和朋友共进晚餐、等等,拥有共同的含义,即:这是两个人拥有相同意愿并且去实施了的事件。我的性行为能够与性观念达到统一,
但并非观念开放,性行为就能跟上。做不做,完全在于我的想不想做,而不在于我可不可以做它。
我虽然观念开放,但**次数不是很多。你看看我性伙伴的数字,总共加起来也就三十多个,按照我这么放得开的人,怎么也得几百个:)呵呵,之所以没那么多,也跟**有关,我没那么强,相反有时对这事提不起兴趣来。
我和很久以前的一个女朋友同居期间,在网上认识一个上海的男网友,是个大四的学生,他打算用所有的积蓄买上海至北京的往返机票,来和我**。这给我带来很大的满足感。我挑了一个上班的日子让他来北京,白天家里就我一个人,我就在我家里和他幽会。他进我家之后,我就有点后悔,因为他长的不帅,整件事情就不够玩的级别。但人来了我必须和他做,就咬着牙做了。在做的过程中因为没“晕”,所以有内疚的心态,我觉得是不是对不起我爱人啊,在我们睡觉的床上弄了一个男人回来。(其实如果我喜欢这上海男孩的话便不会有内疚心态,内疚心态只是给自己的不情愿找了理由罢了)。下午我就把他打走了,他举目无亲的也不知住在哪里,事后我有一点罪恶感,但被我克服了。
罪恶感不是因为出轨,而是我把人赶出门,他无亲无故的,怎么办?后来想想,
做什么事都要付出代价,这算什么。
我很一致。如果有不一致情况的话,人际关系就是个很大的因素。有时候两个人的关系不适合搀杂性关系,那么就放弃;如果衡量一下,觉得不会破坏原有氛围的话,就可以做。
一般我这样界定,工作中认识的人不适合有性关系,但已有性关系的人可以在工作中合作。比如我在工作中认识一个电视台的男导演,工作中交往几次后,彼此有好感,但谁也没提出上床,这点大家都很有默契。不上床的原因是,这种合作我和他的关系必须透明化,如果我们有了性关系,被大家知道了就会有很多忌讳,那时我们的合作也许就该结束了。对谁都没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