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总以为,像高衙内这样公然调戏妇女的人,除了衙内就是街上的流氓。但是,这些年来,现这样的流氓真是随处可见,有不少竟然是衣冠楚楚之辈。老板之于员工,领导之于下属,老师之于学生,只要存在权力支配关系,就可能存在近乎明目张胆的性骚扰。至于到了服务行业,无论饭店旅社,还是洗澡和修脚行业,有钱有势的主儿,耍大爷脾气调戏女服务员的事儿,到处都是。受侮辱和损害的弱者,一般只能忍气吞声,若要反抗,几乎注定要遭殃,丢了饭碗还是小事,周围的人几乎没有赞同你的。
湖北的巴东县最近出了一件命案,三个镇政府的官员,到当地一个休闲娱乐中心消闲,结果被一个修脚女工用修脚刀修理了,一死一伤。据说,官员曾要求女服务员提供特殊服务,遭到拒绝后,用一叠钱抽打女服务员。(《长江商报》5月12日)
案件正在调查,细节还不清楚,但是可以想象,一个农村来的从事修脚业的弱女子,如果不是被逼急了,断然不可能挥刀伤人。她的“凶器”,是用来修脚的,不是伤人的;伤人,肯定有极大的不得已。我个人很讨厌暴力,但弱者不得已的反抗,却可以理解。至少,这样的反抗,比起普遍的忍气吞声、甘受侮辱,要更解气一点。我不懂法律,不知道一个弱女子在被骚扰、羞辱到了极点之时,情急之下的反抗,算什么?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但是,至少有一点我是明白的,在这个案件中,更可恶的是那几个官员。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男女关系,被蒙上了一层金钱和权势的阴影。在职场中的女子,但凡有几分姿色,就有可能遭遇骚扰,甚至**。铺天盖地的黄段子,几乎无所不在,无论女性乐意与否,都要遭污染。动手动脚的事,似乎也司空见惯。在一些强势的男人眼里,他所感兴趣的女性,似乎对此只能逆来顺受,甚至喜闻乐见才是。如果有人变脸作色,轻则是不识趣,重则属于不给面子,在老虎屁股上踢了一脚。随之而来的报复,几乎不可避免。而周围的人,无论男女,也几乎都习以为常,如果出了一个不识趣的,大家谴责的矛头,大多会指向这个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根本没有女性权利的概念。
近代以来,中国人对女性的不尊重乃至轻蔑,一向是受西方人抨击的。古代大量的男欢女爱的小说戏剧,除了少数如《红楼梦》和《聊斋》的一些篇章,里面的女性,几乎都是被玩弄的对象。女性的工具化、非人化,是传统伦理中最为西方人诟病之处,也是我们理屈的地方。五四一代先贤,在此方面用力甚多,身体力行,力矫此弊,令人感叹。可惜到了后来,尽管妇女解放一浪高过一浪,但女性地位的提高,却往往表现在男女做一样的活计上,男人对女人那种工具性的轻蔑,依然故我。更可怕的是,对此,不仅男人习以为常,连很多女人也不以为羞辱。在这样的气氛下,冒出来一个修脚工,至少从反抗的勇气上,令人钦佩。
尊重女性,是文明的标志,一个没有学会尊重女性的民族,注定是不会得到世界尊重的。巴东女修脚工的烈举,也许烈得有点过了,但却给天下依权仗势的男人们提了个醒:以后见了女人,请放尊重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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