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
作者:陈爽
刊《学人》第4辑,后收入《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
一、“豪族”与“名家”:北朝世家大族的两类不同形态
士族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有着多方面的历史内涵:政治上的累世贵显,经济上的人身依附和劳动zhan有,以及文化上的家学世传,是几个最基本的衡量界标。缺乏其中任何一个
要素,都不能构成完整意义上的“士族”。有鉴于此,我们在本书中使用“世家大族”这一较为宽泛和习见的概念,用以涵盖北朝时期各种不同类型的地方大族。
关于魏晋间的大族问题,唐长孺先生指出:“从东汉以至魏晋最基本的统治势力是地方大族,由地方大族中孕育出来的两类人物构成统治阶级中的当权分子。一是以强宗豪族为核
心的地方武装集团,就是堡坞主,当晋末乱时,这种地方武装在北方普遍建立;二是具有高度文化水平,熟谙封建统治术的士大夫。二者也常常合而为一,即以士大夫而兼为堡坞
之主,例如郗鉴便是。”[1]唐长孺先生的有关论述,对我们探讨北朝世家大族的演进过程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北朝的世家大族,大体可以划分为两类不同形态,即以宗族为根基、以武力为特征的地方豪族,和以官宦为标识,以文化为特征的名家大姓。一般说来,地方豪族大多掌握着一定
数量的依附人口,拥有一定规模的宗族武装,在地方保持着一定的社会影响力。除个别成员外,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或居乡为豪,或出任县令、郡守等地方官吏以及主簿、功曹等地
方属佐,其家族成员一般不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多以武干见长,因豪侠知名。由于宗族和地域的限制,他们的势力多局促于本贯,尚未突破乡里的界限。北魏初年活跃于旧燕故
地的“群盗”、北魏后期的青齐诸豪,多属于这一类型。
比较而言,名家大族的地域特征并不十分明显,郡望只是其社会身份和政治地位的标志之一。这些家族中的主要成员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政治才干,凭借自身的家学与门第
,能够较为顺利地进入王朝上层统治圈,成为当朝辅望或封疆大吏。他们的政治势力与社会影响,已远远超出了地域的局限,而有一种普遍化的倾向。北魏分定姓族后的“四姓”
家族,正是这种类形的典型体现。
北朝的地方豪族与名家大姓在经济利益、政治地位、文化水准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基于这一背景,两者在王朝政治中的作用也不尽相同。在一般情况下,囿于地域与文化的局
限,地方豪族对于自身在乡里的势力和影响更为关注,尽管他们的存在从客观上阻碍了王朝对社会基层的控制,但他们在主观上却一般不具备明确的政治目的。在更多的历史时期
,他们只是作为一种社会的、经济的存在,往往游离于王朝政治之外,或为其他政治势力所左右。
相对而言,名家大族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与王朝现实政治有着更为直接的联系,具有明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主张,家族的前途和命运与王朝的成败兴衰密切相关。基于这一背景
,他们常常卷入王朝上层的政治纠纷与权力角逐,构成一股独立的政治势力。
当然,有关地方豪族与名家大姓的区别只是对于北朝世家大族的一种概念上的划分,二者间的界线并不十分严格。地方豪族通过一些特定的历史机缘可以上升为名家大姓,而名家
大姓如果数世官宦不达,也有可能沉落为地方豪族,事实上,这种门第升降的过程自汉魏以来便一直持续不断地发生着,这也是士族社会中一种具有规律性的普遍现象。
作为地方豪族,他们往往不满足于既得的社会与经济利益,渴求政治上的显达。赵郡李孝伯三辟功曹不就,谓“功曹之职,虽曰乡选高第,犹是郡吏耳。北面事人,亦何容易”。
州辟主簿,月余辞官,曰:“州郡之职,徒劳人也。”[];渤海高翼为山东豪右,赞其子高昂曰:“此儿不灭我族,当大吾门,不直为州豪也。”[]当然,地方豪族的上升需要
一定的历史机缘,赵郡诸李以仕魏至显,成为北魏的名家大姓;渤海高氏佐高齐而立,也成为北朝后期的名门望族。
就名家大姓而言,家族内部的情况也互有差别,北魏后期范阳卢氏中的卢玄一支,是典型的名家大姓;而同一时期的卢溥一支,则更具有地方豪族的特征。即使是同一家族的同一
支系,在不同历史阶段也会表现出不同的社会风貌,十六国和北魏前期的荥阳郑氏,地方豪族的色彩较为浓烈,而太和以后,这一家族作为名家大姓的表征则更为突出。
总的说来,名家大姓多在不同程度上兼有地方豪族的特征,即在入居显宦的同时,仍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着自身的土著根基。从这个意义上说,名家大姓是地方豪族发展的一个较高
层次。
魏晋之际是士族社会逐步发育成熟的一个历史时期,也是中古门第确立的一个关键阶段。就北方的情况而论,地方大族的发展状况并不均衡,在众多的“新出门户”中,河南大族
的比例很高,以玄风相扇,以官冕相尚;而河北大族中,除范阳卢氏、清河崔氏等个别家族进入上层统治圈,成为名家大姓外,多数大族尚未发育成熟,时人每言“河北少人士”
,“每以三品为中正”[4]。北方大族间这种文化与地域间的差异,决定了他们在两晋之际不同的政治取向,也深刻影响了北朝的历史。
永嘉之乱以及五胡在中原的统治改变了中古社会的历史走向,也打断了北方大族固有的演进过程。在这场空前的社会变乱中,作为北方世家大族的两个不同类型,地方豪族与名家
大姓的政治动向不尽相同。
永嘉之乱后,晋室迁祚,中原板荡,大量地方豪族聚集乡曲,结坞屯堡,以为自存之计。但是,出于各个豪族所固有的地方利益,他们之间很难结成统一有序的政治与军事联盟,
坞主间“各以诈力相攻击”[5]。祖逖北伐所面临的一个最为棘手的问题,就是设法弥合北方坞主间的矛盾冲突,协调行动,共御石赵。以分散的宗族武装,很难长期抵御精悍的北
方胡骑。因而在北方局势粗安的情况下,胡族政权的策略逐渐由杀戮转为招抚时,大量地方豪族纷纷放弃抵抗,接受胡族政权的羁縻,出任地方守令,成为这一时期社会基层组织
的主要维系者。当然,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也为一些豪族的上升提供了广阔的政治空间,勃海封氏、渤海高氏、以至于赵郡李氏等家族在魏晋时期寂无人物,均不是什么特别显赫
的门第,但通过十六国时期的积累与发展,在北朝都进入了名家大族的行列。
与一般地方豪族不同,北方地区的名家大姓出于自身的门户渊源和文化背景,从八王之乱开始即被卷入西晋上层统治集团的争斗与倾轧之中。在这种历史惯性的作用下,大姓名士
采取结坞守境者并不多见,他们往往与胡族统治集团的上层发生更为直接的联系[6]。石赵政权中,河东裴宪、渤海石璞、荥阳郑系、颖川荀绰、北地傅畅、中山刘群(刘琨之子)
、清河崔悦、范阳卢谌等名士,均“见擢用终至大官”[7];前燕“以河东裴嶷、代郡鲁昌、北平阳耽为谋主;北海逢羡、广平游邃、北平西方虔、渤海封抽、西河宋奭、河东裴开
为股肱;渤海封奕,平原宋该、安定皇甫岌、兰陵缪恺以文章才俊,任居枢要;会稽胡母翼、鲁郡孔篡以旧德清重,引为宾友”[8]。名家大姓与胡族政权在政治上的结合保持了家
族与门第的延续,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自身的发展轨迹。面对杀戮、强制迁徙等潜在威胁,他们不能不对自身作出一些必要的调整以适应恶劣的社会环境。在一段时期内,他们
与土地、财产的结合并不十分紧密,却更为注重社会伦理的维系,维持严格的礼法家风和良好的社会声望;注重文化传统的保持,经学继世、父子相承。政治环境险恶时,多采取
冲退避世的方式,待价而沽;时机成熟,则出仕“以试祸福”。由于北方的连年战事以及胡族政权的频繁更迭,使得许多名家大族不可能长期稳定地保持较高的政治地位,清河崔
氏、范阳卢氏等家族在十六国后期官宦不显,家族中的主要人物只担任太守一级的官吏,门户稍有中衰之感。当然,这种局面的出现并不说明他们的衰落,因为世家大族赖以生存
的社会土壤依然存在。
如果说五胡十六国时期是北方世家大族分化与重新组合的重要历史阶段,那么北魏前期的历史则是这一过程的继续。北魏政权建立之初,一方面多次优诏征召,甚至以武力强迫汉
族士人入朝为官,参定律令;另一方面又在沿袭十六国政权的传统,通过武力征讨和强制迁徙等手段,消除地方上潜在的割据势力。北魏王朝对征服区域的地方大族“待以客礼”
或“待以国士之礼”,并不仅仅是一种表面上的礼仪,而是包括了徙豪望、授官爵、给田宅、赐奴婢等实际内容。通过这一方式,北魏王朝把各种纷乱无序的地方势力逐步纳入了
统一的行政体制当中;这一过程实际上是对北方世家大族的重新选择和沙汰,而选择的主要标准是对北魏的效忠程度。经过重新分化组合之后,北方大族的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些原本在地方上颇具实力的豪强,在重重打击下归于沉寂,而一些自身宗族势力并不强大,但具备一定文化素养的家族,则在王朝的扶植和造就之下成为一时盛门。杨愔诫子曰
:“我家入魏之始,即为上客,赐奴婢、马牛羊,遂成富室。自尔至今二十年,方伯不绝,禄恤甚多。”[9]阳李崇与北平田彪互为“州里”,共率郡降魏,李氏官宦不绝,“而彪
子孙遂微劣焉”[10]。
孝文帝分定姓族,标志着北朝门阀序列的最终确立。在这种背景下确立起来的北朝高门大姓,虽然带着汉魏旧门的桂冠,却已具有明显的“官僚化”倾向。他们的政治、经济与社
会地位,与北魏皇权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与北魏王朝的矛盾,主要不是表现为中央与地方的对立,而是集中在王朝内部的政策纠纷与宫廷斗争;他们的主要兴趣,是如何利用和
改造这一制度框架以攫取自身的利益增加其权力、威望和财富。正如王夫之所论:“魏晋以降,廉耻丧而忠义泯,夫岂无慷慨之士,气堪一奋者哉?无以自持,因无以自继,则虽
奋而终馁。”[11]
与名家大姓的显达相反,从总体上看,地方豪强在北魏时期处在一个逐渐衰落的过程中。《魏书·良吏传序》:“有魏初拓中州,兼并疆域,河南、关右,遗黎未纯,拥节分符,
多出丰沛。”天赐三年,“又制诸州置三刺史”,宗室一人,异姓二人;而魏初多为汉人大族所充任的郡太守一职,却“虽置而未临民”[1]。随着北魏从游牧向农耕社会的过渡
,中央王朝与地方豪强在土地与人口控制中的矛盾日益表面化,北魏实施三长制和颁布均田令的实质即在于与地方豪族争夺对于土地和人口的控制权。太和改制后,北方社会基层
组织发生了一些根本性的变化,魏晋时期大族与宗族部曲间那种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已不复存在。
北魏后期,高门大姓的盛极一时与地方豪族的逐渐衰落形成强烈的反差,而后者正是前者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
二、士族与贵族:北朝世家大族的政治角色
探讨北魏的世家大族问题,如果仅就士族论士族,特别是就汉人士族论士族,似乎很难找到一个贯穿始终的线索,因为北魏政治的主流毕竟是皇权政治而不是门阀政治。北魏社会
为世家大族提供了怎样一个政治舞台,世家大族又是在怎样一个制度框架内参与现实政治的,欲解决这些问题,不能忽视北魏皇权的发展,不能忽视一个庞大的鲜卑贵族集团的存
在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北方民族关系的发展。
本书对贵族这一概念的使用与日本学者有所区别[1]。笔者认为:士族与贵族虽然都具有政治地位和经济特权世袭的特点,但其主要区别在于有无封君的法律保障,这种区分对于
理解北魏历史显得尤为必要。北魏时期,贵族主要包括拓拔宗室和鲜卑勋贵;而士族则指魏晋以来居于中原本土的世家大族以及部分具有一定文化色彩的地方豪强。
受到草原民族原始部落制和军事民主制的影响,北魏前期的政权体制具有浓厚的贵族政治色彩,这主要表现在鲜卑异姓王公在法律上具有同皇族相埒的政治经济特权,并在王位继
统、军事征讨等军国大政中具有相当的影响力。这一时期,皇权处在贵族的包围之中,并在某种意义上成为贵族利益的代表。
在这种政权体制下,汉族士人不可能保持稳定的政治地位。从道武帝复国至太武帝统治时期,虽然北魏政权极力笼络征召,汉族士人对北魏王朝仍心存介蒂,“东土罕有仕者”,
士人视出仕为“试祸福”[14]。宋隐入魏,嘱子侄曰:“苟能入顺父兄,出悌乡党,仕郡幸而至功曹史,以忠清奉之,则足矣,不劳远诣台阁。恐汝不能富贵,而徒延门户之累耳
。”[15]李先出仕,其子密问:“子孙永为魏臣,将复事他主也?”[16]博陵崔绰,神?四年被征,“寻以母老固辞,后为郡功曹而卒”[17]。北魏前期进入高层统治圈的汉族士人
,为官多“清”而不要,有谋议权而无决策权,罕有直接统帅一方重兵者,其官位要视君主或鲜卑勋贵的宠信程度而定。上述种种迹象多被北魏初期清河崔氏等个别大族的活跃所
掩盖了。抛开这几个家族的特殊历史际遇不论,就崔浩本人来说,他曾致力于“分明姓族”,“整齐人伦”,“复五等之爵”,力图将中原士人纳入北魏新兴的王朝体制,但他走
得太远,超出了自身的实力和北魏王朝所能容纳的程度。“国史之狱”的起因固然可以有多种诠释,而崔浩及清河崔氏的昙花一现,正是当时中原世家大族社会实力和政治地位最
真实的体现。
北魏政局发展的基本趋势,是皇权逐渐摆脱贵族的控制而确立自身独立的权威。
冯太后主政时期,汉族士人的政治地位有了一定提高。赵郡李奕兄弟、陇西李冲、“太原”王睿“因缘见幸”,先后被不次拔擢,委以大任。这一时期汉族士人对王朝政治的参与
尚未摆脱内廷政治的色彩。以名家大姓的身份却只能以内宠得显,但正是通过这种令人尴尬的非常的途径,汉族士人在官职和爵位等方面突破了旧有的制度框架,也使得皇权开始
取得了独立运转的能力。
如果说冯后主政的意义在于打破了北魏贵族间固有的均衡,并使皇权籍此树立了自身的权威,那么孝文帝临朝,则是在这一基础上对北魏皇权体制的重构。“改降五等”前,鲜卑
王公的世袭特权主要表现在爵位与官品相连,勋官子孙世袭军号,王公可按爵位经常分配赏赐。“改降五等”的实施,缩小了贵族的范围,减少了异姓王公的特权,拓跋宗室也由
此而确立了高于鲜卑异姓王公的独尊地位。孝文帝着意笼络诸弟,献文诸王或出镇要藩,或入绾枢要,成为北魏皇权的有力支撑。
除了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多重动因,迁都洛阳是北魏皇权为了进一步摆脱鲜卑勋贵的控制所尝试的一次非常之举。在这一过程中,诸王的支持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并通过这一契机
逐步确立了一种以宗王拱卫帝室,汉族士人辅佐其间的王权体制,这种格局在一定时期内有效地保持了北魏政权的稳定,保证了太和改制的顺利实施。以此为前提,中原王朝的典章
制度和思想文化通过汉族士人的努力得以顺利而全面地输入北魏政体当中。
北魏“四姓”是孝文帝根据汉魏以来汉族士人以婚宦品评门第的传统而建立的一个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外戚婚姻集团。崔、卢、郑、王得以成为“四姓”不仅仅由于他们显赫的“
魏晋旧籍”,更是缘于他们与权臣李冲的特殊关系及其与帝室的联姻。太和改制后,一个以王室为轴心,以婚姻为纽带,包括汉人“四姓”和代人“勋臣八姓”在内的政治性婚姻
集团逐步形成,新的门阀秩序得以确立,深刻影响了北魏后期政治。
世家大族的高度文化素养和深刻的社会影响力是其参与王朝政治的必要前提,但这种巨大的政治潜能不能自动地转化为现实政治权力,必须通过一些必要的渠道和途径,相对于一
个以强大武力为后盾、以胡族身份入主中原的北魏政权就更是如此。基于上述原因,世家大族在北魏政权中的显达必须以获得皇权的承认以及对皇权过分紧密的依赖为代价,因而
使自己在复杂的政治纷争与社会变乱中失去了必要的缓冲。
由“改降五等”和“分定姓族”所确立的王权体制和门阀秩序包含着许多内在矛盾:作为贵族的最上层,宗王的权力不仅没有受到限制,反而在一定时期内有所加强;由国家以法
令的形式确定门第的高低,这本身是一种确定贵族的手段,而在法令的实施(门第品定、仕进途径等)过程中,又贯穿着汉魏以来士族的标准和传统。制度上的内在矛盾导致了北
魏后期的政治危机,前一方面的问题促成了“六辅”佐政的破产,后一方面的问题则引发了北魏后期的文武之争。
孝文帝临终所顾命的“六辅”之中,除王肃、宋弁外,均为元魏宗室,表明太和之后,异姓王公的势力已被基本排除出中枢政局。除此之外,这一时期,彭城王勰、高阳王雍、京
兆王愉、清河王怿在政治上也相当活跃,以“六辅”为代表的宗室势力达到极盛。但是作为鲜卑贵族的最上层,宗王政治毕竟不能完全等同于皇权政治。宣武帝一朝,由于鲜卑异
姓王公势力的削弱,君主与宗王间的矛盾上升为政治斗争的主要方面,政争的结果,是宗王势力受到极大削弱,皇权得以独立运转;但帝室的离心离德,也使得皇权失去了有力的
武力支撑,在突如其来的社会动荡面前束手无策。在魏末政争中,外戚、宦官、汉人大姓、鲜卑武人纷纷卷入,政局多变,中枢权位游移不定。
太和改制的初衷,在于把鲜卑贵族和汉族士人这两类具有不同文化和政治背景的人物整合到统一的政权体制当中,这种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最为突出的结果是鲜卑上层权贵
与汉人名家大姓在政治上的合流,确保了皇权的正常运转。但上层门阀垄断的维持是以牺牲下层武人的仕途为代价的,由太和改制而引发的文武之争,成为北魏后期一个严重的政
治问题。太和改制后,北魏官僚体制所发生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文武分途,重文轻武,而文武分途便意味着士庶分途。汉人大族长期垄断吏部,控制选举,阻扼鲜卑武人进入“清
流”,导致了羽林士卒哗变、神龟停年格、以及六镇起兵等一系列政治风波。文武之争促成了社会的分化,而下层武人与上层权贵间的矛盾最终以民族冲突的方式爆发出来,导致
了北魏王朝的崩溃。这一问题一直延续到北朝后期,由北周的“六条诏书”确定以简明可行的“吏干”作为仕进标准,才最终得以解决。
北魏末年的社会变乱,再一次促成了北方大族的分化。丧乱之际,进入北魏上层统治圈的高门甲族或阖家罹难,或“举族百口无以自适”,漂泊萍寄,失去了自保的能力。但是,
河北世家大族毕竟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和深厚的土著根基,在宗族中的主要支系和主要成员成为上层官僚后,一些次要支系和次要成员仍居于乡里,他们虽官位不高,声望有限,
却更具备潜在的能量。魏、齐易代之际,“豪家大族,鸠率乡部,托迹勤王,规自署置”[18],沉寂已久的宗族武装在河北地区重新活跃起来。
魏齐之间北方地区诸豪并起的局面很容易使人联想起东汉末年和两晋之际的社会状况,但历史的演进毕竟不是简单的循环或停滞。经过十六国时期的分化与整合,经过北魏百余年
的治理与调整,特别是在三长制和均田制实施以后,北方社会基层组织以及地方大族的宗族结构已经发生了一些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深刻地影响了“赵、魏之豪”的政治动向
,他们不得不辗转往复于“魏王”、“燕王”与“高王”之间,寻求能够保护自身利益的“明主”,致力于建立并维持一个相对统一的中央政权,他们在进入名家大姓行列的同时
,也在逐渐失去其地方色彩。
(三)、都邑与乡里:北朝世家大族的宗族结构
比较而言,北朝大族较多地保持了东汉世家大族的特点,儒学继世,门风古朴;聚族而居,安土重迁,历数百年不离其根本所在之地,因而具有更为强大的宗族势力和更为广泛的
社会基础。
永嘉之乱后,北方原有的地方行政机构遭到破坏,新的统治秩序尚未完全建立,各地豪强纷纷纠合宗族乡里,结坞筑垒,以为自保之计。在一段时期内,北方地区堡坞林立,坞壁
部分取代了原有的地方行政系统,成为最基层的社会组织。
坞壁的形成受到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必须有“险”可据,有“障”可阻;而水的供应对坞壁的存亡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许多坞壁就是由于运水之路被断而被攻陷的,坞壁赖以
生存的田园多在险隘之外,谷物的收获又受到季节的限制,遇到“年谷未熟”或胡骑侵扰,便只能“食木实,饵石蕊”[19],坐吃山空;更多的坞主不能不常年以“抄掠”为务。
与其将这一时期的坞壁视为独立的社会生产实体,不如把它们看作是分散的军事武力集团。
在众多的坞主中,象庾衮、郗鉴这类魏晋大族比较少见,而象苏峻、李矩、郭默、刘遐这类的“流民帅”则比比皆是。史籍对于坞壁组织的描述中虽然常常出现“宗族”、“部曲
”的字样,实际成分却相当复杂,其中“纠合”、“归附”的流民zhan有很大数量,另外还有一些胡人坞壁。坞壁组织很不稳固,人员的流动性也很大。有时“户至千家”、“众达
数万”,有时又“部众离散”、“相互攻扰”,史籍中很难见到能够长期维系的坞壁组织。
坞壁作为军事实体,对于应付暂时的战事不失为一种有效手段,但无承受长达数十年的频繁战争。经过十六国时期百余年的王朝更替,“中原凋弊,户口离散”;后燕与北魏统治
初年,北方地区坞壁的数量和规模与永嘉之乱后的格局不可同日而语。北魏时期,坞壁作为一种军事实体在北方已逐渐消失,但坞壁赖以建立的宗族组织依然存在。“北魏前期不
置乡官,而建立以宗族为基础的宗主督护制,正是对北方实际情况的承认,也是拖着氏族制残余的鲜卑拓跋贵族所能理解的基层组织形式”[0]。
十六国至北魏前期,频繁的战乱和迁徙使北方的土地所有权变得混乱和不稳定,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太和改制以前。据学者的有关统计,北魏立三长前,“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
”的情况固然存在,但社会上占多数的仍是三五口之家的小户[1]。李安世上均田疏,谓强宗豪族“远认魏晋之家,近引亲旧之验”,“历涉数世”,“莫可取据”[]。北魏前
期许多过去百口千丁的大族不时受到饥荒的困扰,处境窘迫,高允《征士颂》因谓“诸士流涉远止,率皆饥寒”。
土地、财产与人口的zhan有是世家大族赖以维系的社会基础,永嘉之乱北方土地所有权的长期不稳定,迫使大族在宗族关系和社会伦理其它方面作出必要的调整,以为门户自存之计
。
北魏世家大族有着十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等级界线,一门之中,尊卑有序,凛如公府,范阳卢氏“亲从昆弟,常旦省诸父,出坐别室,至暮乃入。”[];弘农杨氏“兄弟旦则聚
于厅堂,终日相对,未曾入内”[4];父不命坐,子不敢坐;父不进食,子不先饭。家族中嫡长子的地位十分突出,“长者莫不毕拜致敬”,“诸父并敬惮之”。与此相反,庶子
在家族中的地位十分卑贱。卢渊兄弟“婢贱生子,虽形貌相类,皆不举接”;李?“母贱,为诸兄所轻”[5];高昂长子长命“本贱出,年二十始被受举”[6];清河崔廓“少孤母
贱,不为邦族所齿”。《颜氏家训·后娶篇》谓“河北鄙侧出,不预人流”,反映出这种现象在河北大族中的普遍性。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魏晋时期,嫡庶之防在北方社会中已并不十分严格,[7]而到了北朝时期,大族内部这种等级界线重新变得泾渭分明,成为“士庶贵贱之隔”。陈寅恪先生敏
锐地注意到:北方重嫡嗣,与元魏宗主之制有关,宗主制中之宗主,即如古代宗法之宗子。[8]北魏以草原民族入主中原,政权体制中具有强烈的宗法制色彩,这种因素也影响到
家族中爵位承袭和仕途官宦。从这个角度看,重嫡庶、鄙侧出并不是北方社会所固有的社会习俗,而是十六国北朝时期特定历史环境的产物。
北方的嫡庶之别使世家大族在一定时期内维持了一个稳固的核心,同时也孕育了家族内部的矛盾和危机。北魏后期,随着一些名家大姓在政治上的显达,宗族成员在社会等级方面
的差距逐渐加剧,嫡庶间的矛盾冲突也日益表面化,“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奴”的现象不时发生。太和改制后,汉人大族与北魏王室和鲜卑勋贵间的婚姻往来日益频繁,众多鲜
卑妇女凭帝室之资,挟王公之势入为汉人之妇,对汉族高门大姓赖以维系的宗法礼教也构成了一定的冲击。“自此素族名家,遂多乱杂,法官不加纠治,婚宦无贬于世,有识咸以
叹息”[9]。宗族内部的矛盾冲突导致了世家大族在政治上的分化,在北魏末年的易代分合中,许多名家大姓已失去了固有的凝聚力,宗族成员为谋求自身的功名与权位,分别效
忠于不同的统治集团,父子异邦,兄弟成仇。
北朝世家大族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数百年不失根本之地,具有雄厚的土著根基。许多名家大姓兼有地方豪族的特征,采取了“双家制”的生存方式,与乡里保持了较为密切的联系
。宗人少年时多居乡里,壮年游宦至京,致仕后返回乡里。为官者“每四时与乡人父老书相存慰”[0]。“双家制”的存在,在一定时期保证了世家大族的社会根基,使其不致因
某些突发性的变乱而举族覆没。
作为家族的组织形式之一,“双家制”固然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形态,但既要维系在乡里的财富和声望,又要保持在朝廷中的地位和俸禄,往往要受到一些主观和客观条件的制约,
二者往往不可得兼。北魏前期,百官无禄,入京居官的士人失去了宗族乡里的依托,生计窘迫。郑羲至京,“历年不转,资产亦乏”;卢义僖在乡,“有谷万石贷民”,入京后“
虽居显位,每至困乏”。太和改制后,随着名家大族的大部分成员成为“显宦”后,“双家制”的重心便逐渐由乡里转入城市,官俸也开始成为家族的主要经济来源。北魏后期,
范阳卢氏中居于京师者即有百口之众,裴植出为刺史,“自州送禄奉母,及赡兄弟”[1]。在这种背景下,世家大族与乡里的隔膜日深,关系渐远。当北魏末年战乱突然袭来之时
,许多久居显宦的大族已失去了乡里的缓冲。赵郡李奖“阖门百口,同居京洛,既被羁系,无由自拔”[];弘农杨氏“举族百口无以自适”[]。
四、官学与私学:北朝世家大族的家学门风
儒学继世,经术传家,通常被视为北方世家大族的一般特征;前辈史家于南北学风之异同亦多精辟之论[4],在此,仅就北魏官学与私学的消长及其与现实政治的关系等问题略作
阐述。
魏晋时期玄学的兴起有着明显的地域色彩,在洛下公卿以虚咏竞扇的同时,河北大族则笃守汉代以来的学术传统,学风古朴而保守。永嘉之乱后,随着河洛名士的南迁,玄学在北
方几乎完全消失。
北朝儒学上承汉代经学,重视章句训诂,已为史家所习论,即所谓“北学深芜,穷其枝叶”[5]。值得注意的是,汉代经学中一度绝响的谶纬占候之学在北朝又重新得到了复兴。东
魏年间,李兴业使梁,主客问答称北方郊、丘规制用郑玄义,参以纬书《孝经援神契》,为朱异所非[6];《颜氏家训·勉学篇》谓北朝“俗间儒士,不涉群书,经纬之外,义述
而已”。如果重视章句训诂乃是学术传统的承袭,那么谶纬之学盛于北方,无论“俗儒”,则与北方的社会政治环境有一定的内在联系。
北魏初年汉族士人中得以贵显者,多兼通谶纬之学,燕凤“博综经史,明习阴阳谶纬”[7];许谦“少有文才,善天文图谶学”[8];崔浩“少好学,博览经史,玄象阴阳百家之
言,无不该览”[9];高允“博通经史,天文、术数,尤好《公羊春秋》”[40]。拓跋鲜卑以草原民族入主中原之初,与汉文化隔膜甚深,相对于深奥的儒学典籍和礼仪,谶纬占
候更为浅近和实用,因而也最容易为鲜卑统治者所接受。这一时期的记载中,常常见到行军征战中用汉人占候风角、卜测吉凶或名士广引图谶取昧魏主的事例,这是北魏前期拓跋
鲜卑与汉文化的一种较低层次上的结合。对于北方大族而言,明习� �纬占候之学,是博取仕途功名的重要手段,尽管他们内心对此道并非笃信不渝。直到北魏后期整个社会的汉化
程度已大为提高的情况下,纯粹以儒学至显的名士仍极为罕见,孙惠蔚六世“以儒学相传”,通《诗》、《书》及《孝经》、《论语》,明《易》、《礼》及《春秋》三传,自太
和初入仕,二十余年,“久滞小官”;至孝明帝时方为光禄大夫、济州刺史。《魏书》谓“魏初以来,儒生寒宦”,唯有“孙惠蔚最为显达”。[41]孟信“颇传学业”,常言:“
吾家世传儒学,而未有通官,当由儒生非世务也。”[4]
与章句谶纬治学风行的同时,汉代经学中师徒延受,弟子相承的传统在高门大姓中却一度绝迹。北魏初年,赵郡李孝伯、渤海高允未达之时,都曾居乡教授;及至通显,此业遂废
。在此之后,河北高门中延徒受业者罕见其人。自太武帝之后,私学在北方一度受到严格禁止。太平真君五年(444)诏,“不听私立学校”,“违者师身死,主人门诛”[4]。这一
诏令的颁布,是当时佛道之争的间接反应,并与当轴的“天下第一盛门”崔浩有着直接的联系。北魏一朝,国学虽屡有兴废,却始终无讲授之实。北魏前期,中书省和中书学是名
门大族的翔集之地,中书博士是汉族士人所历最多的一个官职。《征士颂》中详尽描述了被征诸士在中书省中上预朝会、下谈公务等种种活动,却丝毫不及讲诵传授这一中书博士
的主要执掌。《魏书·李郁传》称:“自国学之建,诸博士率不讲说,朝夕教授,惟郁而已。”在这种背景下,中书博士一职逐渐成为世家大族的迁转之资。在太和改制后,国学
不立的状况仍没有很大改观,《魏书·宣武帝纪》载建昌元年夏四月诏云:“迁京嵩县,年将二纪,虎闱阙唱演之音,四门绝讲诵之业。博士端然,虚禄岁祀,贵游之胄,叹同子
矜。”[44]
私学之禁与国学不立,与鲜卑民族的文化水平固然有一定的联系,而身居高位的名家大姓,也负有相当的责任。陈寅恪先生指出:魏晋之后,“公立学校之沦废,学术中心转移于
家族,太学博士之世业变为家人父子之世业,所谓南北朝之家学者是也”[45]。十六国至北魏前期,河北大族对于土地和人口的控制并不十分稳固,政治权势也不够稳定,时隐时
显,或兴或衰。比较而言,文化上的优势是他们唯一可以凭籍的立身之资,也是其门户得以延续的最为可靠的保证。为维持这一优势,便有必要在学术上构筑垒壁,确保自身在文
化上的垄断地位。北魏时期,河北大族在文化上世代承袭的特点十分明显,清河崔氏、范阳卢氏等家族,自永嘉以来的家学世传斑斑可考,名家子弟率多学养,而文化上的世代承
袭便意味者政治上的累世贵显。
世家大族在学术上的垄断严重影响了北方文化的传播,也阻碍了孤寒之士的仕进之途。《隋书·经籍志序》:
其中原则战争相寻,干戈是务。文教之盛,苻、姚而已。宋武入关,收其图籍,府库所有,才四千卷。……后魏始都燕、代,南略中原,粗收经史,未能全具。孝文迁都洛邑,借
书于齐,秘府之中,稍以充实。
丧乱之后,流离的典籍主要集中在世家大族的手中。崔亮入魏,兄崔光谓之曰“安能久事笔砚,而不往托李氏(陇西李冲)也?彼家饶书,因可得学”崔亮答以“安能看人眉眼”
[46],李彪因渤海高闾“家富典籍”,“手抄口诵,不暇寝食”[47]。刘昼“恨里下少坟籍,便仗策入都,知太府少卿宋世良家多书,乃造焉”[48]。前引诸例中不乏一些具有士
族身份者,而普通寒士的际遇更等而下之。
学术的垄断必然造成学术本身的蜕化,在北朝大族中,真正有较高儒学造诣的大儒并不多见。太和改制后,名家大族在政治经济上获得了与鲜卑贵族同等的特权,贵游子弟可以凭
借门第轻易晋升高官显位,经学儒术也不再是他们唯一的晋身之途。于是,大族中家学的延续便呈式微之态。
太和改制后,北方的文化环境有了很大改观,儒学骤兴。《隋书·儒林传序》:
暨夫太和之后,盛修文教,缙绅硕学,济济盈朝,缝掖巨儒,往往杰出,其雅诰奥义,宋及齐、梁不能尚也。
《魏书·儒林传序》:
虽黉序未立,而经术弥显。时天下承平,学业大盛。故燕齐赵魏之间,横经著录,不可胜数。大者千余人,小者犹数百。州举茂异,郡贡孝廉,对扬王庭,每年逾众。
值得注意的是,北魏儒学的勃兴,其中心在私学而不在官学,“缝掖巨儒”也多不出自名门大族。北魏大儒徐遵明、张吾贵、刘兰等人都无显赫家世可称,《北史·儒林传》所见
诸人,或“门族寒陋”,或“家世贫贱”。授业者既不是名门显宦,生徒也非贵游子弟。《北齐书·儒林传》记述这些“负籍从宦之徒”的问学之状是“入闾里之内,乞食为资;
憩桑梓之阴,动逾千数”。
如果说魏齐周隋间儒学的授受内容尚恪守汉代以来的经学传统,那么儒学的传授方式则体现出全新的面貌。徐遵明先后师事屯留王聪、中山张吾贵、范阳孙买德;李铉从浮阳李周
仁受《毛诗》、《尚书》,从章武刘子猛受《礼记》,从常山房
受《周官》、《仪礼》,从渔阳鲜于灵虬受《左传》,时人有谚云:“青出蓝,蓝谢青,师何常,在明经。”北魏末年,学术中这种“师无常”的传授方式与汉魏大族政治下师徒
间那种严格的等级关系以及森严的家法迥然有别。
太和改制后北方游学之士的大量出现,其意义远远超出了学术的范畴,它反映出北朝世家大族在文化上的垄断地位已逐渐被打破,一个在政治上足以取代它的未来的官僚士大夫阶
层正在形成。“游学”乃是以“从宦”为目的,学子“州举茂异,郡贡孝廉,对扬王庭,每年逾众”[49],直接威胁着世家大族的既得权位,尽管这种冲击在北魏末年还显得十分
微弱。从这个角度讲,南北朝后期真正意义上的寒士的兴起在北而不在南。
(五)士族与官僚:北朝世家大族的“官僚化”
南北朝后期,随着社会生产的逐渐发展和王权政治的不断巩固,中古士族在南方和北方都显现出衰落的趋势。但由于南北政治体制与社会环境的差异,南北士族演进的历史轨迹不
尽相同。如果说这一过程在南方体现为士庶界线的日益分明、士族队伍的不断缩小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士族集团的脆弱和孤立,那么北朝则表现为士庶界线的宽松、士族队伍的无限
膨胀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士族身份的蜕变。
前辈学者注意到:北魏用人,兼容并包,北方的士族制度的结构较为松散,不象南朝那样明显地分为两个层次[50],这与北朝统治结构及社会背景密不可分。北魏政权建立的基础
是草原民族的武力征服,在相当一段时期内鲜卑贵族在政权中居于主导地位,汉族士人在统治集团中沦为配角,这一历史背景决定了北魏的统治逻辑是由政府选择士族,而不是由
世家大族自身来区别士庶。经过十六国及北魏初期的分化与调整,北朝士族门第逐步形成。新的等级序列与魏晋时期相较已有很大差别,《征士颂》所列的数十家大族中,可以确
认为魏晋高门的并不多,不少家族只是世仕后赵及前后燕者[51]。基于这种现状,北魏当轴权贵不愿意也不可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区别士庶。崔浩欲“整齐人伦”、“分明姓族”
,卢玄戒之曰:“夫创制立事,各有其时,乐为此事,讵几人也?宜其三思。”[5]直至孝文帝任宋弁分定诸州姓族,“颇为时人所怨”,最后成为有始无终的一纸具文。
北朝的新兴权贵可以通过假冒和伪托较为顺利地跻身士流。由凉土东迁的“中山王氏”能够成为士民所公认的“太原王氏”,源自边鄙的“马渚诸杨”得以成为正宗的“弘农杨氏
”[5]。在北朝史传中,郡望、家世属于“自云”者随处可见,显系伪冒者不乏其人。
北朝盛行大家族制度,“北土重同姓”,“虽三二十世,尤呼为从伯从叔”“行路相逢,便定昆季”[54]。许多大族中的疏宗末属往往通过这一渠道跻身士流。
孝文帝制定姓族的一个主要目的,在于促成鲜卑贵族的士族化,在北朝后期胡汉融合的过程中,大批鲜卑通过王朝的法律确认进入到士族行列之中,争定门第高下,“辞讼不绝”
。唐代士人郡望中,源自胡族血统以太和门第相尚的“胡姓”zhan有相当比例。
北朝士族社会的开放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的紧张因素,使士族制度本身更具有弹性和包容性,因而使北朝世家大族保持了更为长久的生命力。但是,这种无限制的开放也
孕育着自身的否定方面。中古士族制度的特质之一是少数家族凭借家世门第世袭垄断王朝中的清要之位,在客观上要求将士族保持在一定的比例和范围之内,这种平衡仅仅通过士
族的自然升降是难以维持的,因而通过乡议官铨等途径甄别士庶、清定流品变便成为士族社会得以维系的一个重要手段。北朝社会特定的历史背景使得士族社会失去了这种有效的
制衡机制,直至太和改制后,北朝中正的职能一直十分衰弱,在北朝末年甚至一度被罢废[55]。而士族队伍的无限膨胀则导致了北魏末年的仕途拥挤和文武分途,从崔亮“停年格
”的出现到苏绰“六条诏书”的提出,决定仕途的标准逐渐由血统家世过渡到年劳,并开始转为吏干,逐渐向官僚制的原则靠拢。这种趋势发展到隋唐社会,便是所谓“官无清浊
”、“选无清浊”。[56]
北朝士族队伍无限膨胀的结果反映到唐代社会中,便是士族身份的蜕变。唐代的郡望,以不再是少数士族血统和身份的标志,而是一种相当宽泛和笼统的概念。《史通·邑里篇》
谓时人“碑颂所勒,茅土定名,虚引他邦,冒为己邑”,言李必云陇西、赵郡,称王必举太原、琅琊。唐代中叶姓氏书的修撰,在内容上由入录诸姓分别等第、详列谱系发展到简
单的仅列姓氏郡望的简谱,而流行于民间的这种简谱,从体例上由分郡列姓、区分等第发展到依声韵或为先后,其变化表明唐代士庶界线已不在于族望等第,民间流行的简谱仅仅
是为了便于按照习惯在需要时安上自我选择的郡望而已。[57]
历史发展的复杂性在于,作为北朝一流门第,由太和改制所确立的“四姓”家族,在相当一个历史阶段内维持了稳定的社会存在,保持了较高的社会地位。造成这种现象的深层背
景在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所确立下来的北朝高门大族,已隐约具备了某些官僚化倾向:他们的政治权势、经济来源和社会地位与皇权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与王朝的矛盾已不再
表现为中央与地方的对立,而是集中在王朝内部的政策纠纷与宫廷斗争当中;决定他们仕途与权位的主要因素,也逐渐由家世与血统转变为自身的能力与才干,决定他们政治取向
的首要因素也逐渐由家族的利益转变为王朝的利益。从这一角度讲,他们中“家族”的色彩已逐渐衰弱,而“官僚”的色彩逐渐浓厚,因而在某一王朝倾覆后,能够较为顺利地被
新的统治集团所接纳;南北朝后期东西统治集团的分化又使得“四姓”家族中一些比较次要的支系上升到名家大姓的行列,也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这些家族的衰落过程。
隋唐以降,承南北朝百年之余绪,以“七姓十家”为代表的山东士族仍旧维持着较为持久的社会存在,他们虽“累叶陵迟”,尤“以婚娅相尚”,在一定时期内“光荣孤立”于皇
权之外。只有在排除皇权的干扰、社会教育的普及以及门第观念逐渐消亡之后,他们才最终从历史上消失。
太和改制后,汉魏以来的士族制度在北方出现了“复兴”的趋势;北朝社会重新“门阀化”的倾向却并不是历史的简单回复。从某种意义上讲,“分定姓族”是北朝世家大族的一
次“再生”,北朝社会的“门阀化”开启了北朝世家大族“官僚化”的先声,隋唐以降,中古官僚制帝国的重构,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完成的。
[1]《晋代北境各族“变乱”的性质及其五胡政权在中国的统治》,《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169页。
[]《魏书·李孝伯传》。
[]《北齐书·高昂传》,案:此处所论渤海高氏,特指渤海高氏中高翼一支。
[4]《晋书·卢谌传》。
[5]《晋书·祖逖传》。
[6]关于两晋之际世家大族的政治分野以及他们与北方胡族政权的关系,可参阅田余庆先生《释“王与马共天下”》中《关于“不与刘、石通使”问题》一节,载《东晋门阀政治》
第7页。
[7]《晋书·刘琨附子刘群传》。另据敦煌出土《晋纪》,“旧族见用者”还有京兆杜宪,乐安任播、清河崔渊等人。
[8]《晋书·慕容廆载记》。
[9]《魏书·杨播传》。
[10]《魏书·李崇传》。
[11]《读通鉴论》卷二七。
[1]《魏书·官氏志》。
[1]日本学者对于贵族制的有关论述,详见中村圭尔《六朝贵族制论》,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二卷,第59页。
[14]《魏书·仇洛齐传》。
[15]《魏书·宋隐传》。
[16]《魏书·李?传》。
[17]《魏书·崔绰传》。
[18]《北齐书·文宣纪》载天保六年十一月诏。
[19]《晋书·庾衮传》。
[0]《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第118页。
[1]杨际平:《北魏太和前后若干史事考辨》,《北朝研究》1991年下半年刊(总第4期)。
[]《魏书·李安世传》。
[]《魏书·卢渊传》。
[4]《魏书·杨播传》。
[5]《魏书·李?传》。
[6]《北齐书·高昂传》。
[7]唐长孺:《读<颜氏家训·后娶篇>论南北士庶身份的差异》,《历史研究》1994年第1期。
[8]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
[9]《魏书·郑羲传》。
[0]《魏书·崔挺传》。
[1]《魏书·裴植传》。
[]《魏书·李崇附李奖传》。
[]《魏书·杨播传》。
[4]唐长孺:《读<抱朴子>论南北学风之异同》,《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51页。
[5]《隋书·儒林传序》。
[6]《魏书·李兴业传》。
[7]《魏书·燕凤传》。
[8]《魏书·许谦传》。
[9]《魏书·崔浩传》。
[40]《魏书·高允传》。
[41]《魏书·孙惠蔚传》。
[4]《北史·孟信传》。
[4]《魏书·太祖纪》。
[44]《魏书·世宗纪》。
[45]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46]《魏书·崔亮传》。
[47]《魏书·李彪传》。
[48]《魏书·儒林刘昼传》。
[49]《魏书·儒林传序》。
[50]周一良:《北魏用人兼容并包》,载《魏晋南北朝史札记》。
[51]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第167页。
[5]《魏书·卢玄传》。
[5]唐长孺:《〈魏书·杨播传〉“自云弘农华阴人”辨》,《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5辑。
[54]《颜氏家训·风操》。
[55]参周一良《北朝之中正》,载《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第6页。
[56]《隋书·陆彦师传》。
[57]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第9页。
编辑:陈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