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书已经正式上市,咱这边继续更新鸟。。厚厚……
小说封皮是大心自己画得,希望宝贝们喜欢。
而且,大心马上就要开新坑鸟。具体位置不一定。嘿嘿……
最新动态,请到大心的新浪博客里看。啵~
还有就是:此番外的章节有点乱了。但是VIP不让调整章节,偶无力鸟。。宝贝们看的时候,看一下名头哈。。这章是何然的番外。)
我觉得,一切仿佛又回到了最初的状态。在那个残破的小二楼里,我们三个人共住一个屋檐下。每天,何必围着我转,帮助布置可口的吃食。我则和银毛明争暗斗,为引何必的注意而斗智斗勇。
唯一不同的是,何必的无名指上有半只刺猬,每天晚上都会与银毛手上的半只刺猬同眠。
心痛吗?当一遍遍的心痛后,仍旧确定必须面对时,便不再相信心痛,觉得那只是个错觉。
我一直以为这种平衡会持续很久,直到母亲再次将何必抓走,我才惊觉,若不是我和银毛一直防范着彼此,根本就不会出现这种该死的纰漏!
我原本以为将母亲困在一间白屋子里,她便不会再做出伤害何必的事儿。然而,我却忽略了她的手段。像她这样的人,不会安于被困的命运。
在我养伤的这段时间里,她还是使计从白屋子里逃了出来,然后开始迅速收敛自己的权势。她将报复的矛头指向何必,觉得是她让我变得叛逆,不再听她的话。
仇恨使一个人变得恐怖,让她姣好的面容变得狰狞。
因为知道她曾经的所做作为,知道她是如何的残忍,所以,我决定不在姑息她!
将何必接回后,我以秘密的方式将母亲的罪证上缴给了有关部门。上缴的过程不是没有挣扎,却……不得不做。
夜里,我仿佛能听见母亲撕心裂肺的咒骂声,声声诅咒着我注定不能得到幸福,活该去下地狱!闭上眼睛,身子在微微颤抖。
此时,何必蹑手蹑脚的走进来,轻轻坐在我的床边,用温热的手指握住我冰凉的手心。
身子不再颤抖,渐渐暖和起来。唇角缓缓扬起,祈祷今夜可以很漫长。
。。。 。。。。 。。。 。。。。
我很清楚,在两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只能有战争。
我在算计银毛的时候,他也在给我布局。而经验尚浅的我,确实着了道儿。误以为他的手术并不成功,最多只能多活七年。
七年啊,这是个什么概念?
七年的时间里,何必是他的,完全属于他。
七年后,何必将属于我,永远的属于我一个人!即使她抱着他的骨灰盒嫁给我,我也会欣喜若狂的接受。
只不过,为什么当银毛说他活不过七年的时候,我心里会那么的难过?
看来,何必说得不错。人类不但拥有爱情、亲情、友情等,还有很多我们未曾准确定位的感情。就像我和银毛,虽然是既生瑜何生亮,但却同时有着想同的品味与执著,在长年累月的斗争中升华到了不为人知的惺惺相惜。这么说也许很可笑,但实际上,我们确实都在追求着同样的爱情与幸福。
轻叹息一声,不忍看着何必继续左右为难,也不想看着他们在我眼前亲热,低头在她额头落下一吻,抱着这个充满变数的未来离开,只为可以憧憬更美好的未来。
。。。 。。。。 。。。。
我变卖了父亲的产业,开始全世界的旅游。
每去一个地方,我都会去吃当地的特色小吃,觉得味道不错的,就买下一盒,塞入我沉沉的行李中。
由约旦佩特拉城到津巴布维的维多利亚瀑布,由柬埔寨的吴哥窟到厄瓜多尔的加拉帕戈斯群岛,由美国约塞米蒂国家公园到埃及阿布辛贝神庙,没有目的地穿行,我的行李却越来越大,拖慢了我没有步调的脚步进程。
天气不错的午后,我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岛屿停下,并在一间非常有特色的酒吧里认识了两位做纹身的姐妹。
看着她们曾经的作品集,我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我也要有个独一无二的纹身!一个只属于我和何必的纹身!
将何必与银毛手指上的刺猬图腾画给她们看,想让她们在我的无名指上加一个由何必何然四个字组成的图腾,最好可以非常和谐地放到两个半只刺猬的中间。
想不到,世界有时候就是这么小。这两位姐妹竟然就是为银毛和何必设计刺猬图腾的艺术家!
起先她们不肯为我设计,可当她们听了我的故事后,终是有所动容,为我破坏行规共执一笔,在我的无名指上纹刺了一个可以融入到刺猬中间的图腾文字。
看着无名指上的名字,我越发忍受不了思念的煎熬,急切地想回到何必的身边。
其实,我在离开何必后,就知道自己中了银毛的歹毒奸计。他想让我去看世界上的其他风景,他以为我有一天会遇见另一个让自己心动的女孩,他认为我会放弃何必,过自己的生活。
然而,他不晓得何必的幼儿教育有多成功,他不知道在小危楼里何必是怎样夸奖着胖美人的好。何必给我下得毒,没有解药。
也许在别人的爱情故事里,男女主角总是要爱得至死不渝,容不得他人。可在我的故事中,配角也应该被尊重。也应该可以守望自己的感情,忠于自己的爱情!
所以,当我储存的食物即将发霉,我给了自己一个回去的借口。
想到银毛看见我时的丑脸,我竟忍不住想笑。
想甩掉我,还真不是那么容易。
我不是何必的爱情,却是何必幸福里不可或缺的唯一。
为了何必的幸福,我愿意给她不是爱情的感情。
至于银毛,他若想将我从何必的心里连根拔出,除非他想毁了这个女人,否则,我依旧会如影随形。
在得到与失去面前,我宁愿守候着可以期盼的幸福。
记得曾经看过一个故事,说是一个男人很爱一个女人,但那个女人却已经结婚,所以他远离女人,在山的另一边为女人种植着桃树,因为他记得,女人最爱吃桃子。
男人这一辈子没有结过婚,也没有生过子,只是每年想着女人、吃着桃子,体味着浓烈的思念与微薄的幸福。
这个男人是痴情的,却是极傻的。
直到他死,他也没有去看过那个女人,只怕破坏她的家庭幸福。所以他根本就不知道,那个女人在结婚后的第二年便离了婚,继续苦苦寻找着自己的幸福,直到在病痛中死去。
我不是这个男人,所以不会让自己在山的另一边孤独终老。我会在女人的身边为她种桃树,每年给她甜美的桃子吃。为了她,我连性命都可以不要,还有什么可以坚持?
于其以怀念为幸福,不如以守望为快乐。
只要看着她,就很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