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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蓝田日暖玉生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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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新回到了吃饭时的案榻,不仅毫发无损,身旁还多了个人。

郑俨皮笑肉不笑地指着晴,吩咐她坐在初新旁边陪侍,理由是:“你打翻了她端给我的菜盘,你和她挺有缘。”

这么一扯,谁和谁都挺容易有缘的。

“我菜还没端尽兴呢。”晴埋头趴在案几上,敲着筷子头。

“你昨天去哪里了?”初新一边夹菜,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殿前的郑俨。

“我去外面转悠了一圈儿。”

“转悠一圈儿花了您老一晚上的工夫?“

“我又没说绕哪里转悠,指不定我是绕河洛地区转悠了一遭呢。”晴强词夺理道。

“不从房门出去,非要飞檐走壁?”初新呷了一口酒,仍瞅着殿前的动静。

晴的客房是反锁着的,敏也没见过晴下楼,这说明她是从窗户出去的。

晴对于说话不看她的初新很不满,拿筷子戳初新的肋骨。

“胡闹。”初新忽然骂道。

他的目光依然落在郑俨身上。

“我待得闷了,想去外边儿走走,怎么就是胡闹?”晴歪着脖子瞧着一旁的那碟生鱼片,这碟小小的生鱼片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金齑玉脍”,“金鸡鱼块,金鸡鱼块,怎么光有鱼没有鸡呢?”

“我没说你出去转悠胡闹,我是说你来这儿是胡闹,”初新终于瞧了晴一眼,拿筷子碰击碗碟道,“这里都是局,看见殿前的六个死人了吗?”

“他们死他们的,我端我的菜,他们不可能活转,我也不可能死。”

初新并不喜欢晴这副无所谓的态度,但又不得不承认晴说得有道理,那盘鱼里没有藏着剑,反倒是他过激的反应差点惹出事端。若是当时他为了救晴再拔剑相向的话,后果才真是无法设想。

人有时就是身处于如此奇怪的节点,无论怎么做都有可能是错的。

这也算生命的一种无奈。

大殿前很快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原本有血迹的地面铺上了鲜红的地毯,还洒了一些名贵的香料。很多人认为,掩盖往往能轻易保持外表的高洁尊贵,这个道理就如同脂粉一般,越老的女子会涂越浓越厚的粉。

郑俨放下筷子,站起身,朝着面前的四百多人喊道:“今日请诸位英豪前来,是有重要的事情相托付。”

晴拿着生鱼片的手停住,初新举着酒杯的手也停住,庭院内所有的动作和声音都随着郑俨的喊话声停止。

“四百人,我只要选出四人,四个人里任意一位都能得到千金奖赏。”

这里所有的人皆是在河洛一带有些名气的,说是“百里挑一”也不为过,如今四百人里选四人,又是一次百里挑一。这么一算,最后的四人都可算是万中无一。

“我要的四个人,分别是在座各位里舌头最灵的,酒量最好的,赌术最高的,以及出剑最快的。”

面面相觑。

“他为什么要找这样的四个人?”晴拽着初新的衣角问他,初新一时也猜不透郑俨的用意,只能摇摇头,静静地听着。

“这四个人要做的事情也很简单,舌头最灵的同皇上尝几道菜,酒量最好的敬皇上喝几杯酒,赌术最高的陪皇上摇几局骰子,出剑最快的与皇上切磋几招。”

听起来真的很简单,可凡事一旦牵扯上“天子”二字,就不再简单了。

伴君如伴虎,天子身旁从无真情,只有权谋与算计。

天子更是历朝历代最薄情寡义者。

世间万物在他面前犹如草芥,你能期待他念什么情,什么义?

选出的四个人的确受得起千金,因为他们随时都可能丢掉性命。

“可有毛遂,愿意自荐?”

初新再一次低估了千金的力量,当然也可能是他高估了河洛群雄的头脑,黑压压的人群堆在大殿之前,都想担当一个“最”字,与虎谋皮。更令初新意外的是,郑俨问来问去,就是没有人敢说自己赌术最高,因为有不少人亲眼目睹“西秦赌王”马位败在一个年轻人手里,这个年轻人正坐在殿下喝酒苦笑。

这个年轻人便是初新。

晴又好奇地拉拉初新的衣角问道:“你赌骰子胜过了马位?”

初新吞下一口酒,没好气地说道:“我与他赌的是拔剑。”

晴有些疑怪:“那你应该是拔剑厉害才对啊,他们为什么要说你的赌术最高呢?”

“因为世人从不爱估量你真正的本事,他们只看你取得过什么成就,比如击败过什么人。”他默默地咽下一口酒,杯中佳酿好似也变苦了一些。

他已经开始承担名声给他带来的负累。

“你真的要去?”初新起身之后,晴问他。

“如果你没有来这里胡闹的话,说不定我就不用去了”,他本想这样讲,可他终究没有说出口,只是朝着晴笑了笑,大踏步往殿前走去。

殿前又有人拔出了剑,为了夺那千金,摆出了决生死的架势。

一个人有几次生死可以决?如此残酷的场景为何这么多人乐意叫好?

这本就是一个剑的时代,谁更强更快,谁就能得到更多的簇拥。

有两个人倒下了,一个腹部被刺,一个喉管被割,殿前又成了屠宰场。他们在倒下时脑海中会不会闪过一丝后悔?为了可能到手的千金却冒着丢掉性命的风险。

生命真的没有千金珍贵?抑或是胜利在他们心目中高于一切?

郑俨在大殿之上直直地站立着,俯视殿前发生的争斗,他的嘴角忍不住弯起,因为他发现人很容易被诓骗利用,只需要一场盛大的宴会作为契机,一点合适的诱惑作为鱼饵。

这种高于众人,掌握众人的感觉也会令人上瘾。

死亡还在蔓延,与死亡一同笼罩于郑府之上的,还有恐惧,人类天生对死亡的恐惧。有人退出了角逐,也有人本想争“拔剑最快”的名头,却悄悄站到了“酒量最好”和“舌头最灵”的两队中去。

残存的人越来越少,比试也越来越惊心动魄。两个人站至彼此仅三步的距离,手握剑柄,目视对方的剑与手,随后一剑拔出,定输赢,亦画上其中一人生命的句点,过程颇像千年之后东瀛浪人武士的拔刀术对决。

初新留意的人只有两个,一个骄傲的白衣少年和一个穿着白袍的中年人,他们的剑都很快,而且每一剑都刺向心脏。

穿白袍的中年人瘦削、苍白,手臂上没有几两肉,可剑在他手就仿佛鱼入大海,轻灵自在,捉摸不透,诡异的地方在于,他一身白袍,血却一滴不沾。白衣少年更是与初新有一面之缘,初新在一家酒馆接受过少年的挑战,感受过少年凌厉的剑锋。

风过,带走残存者的惨呼与呻吟。

最后剩下的果然是这两个人。

他们很自觉地走近,又很自觉地停下,停在他们认为合适的距离。

连停下的时刻都分毫不差。

“你这么瘦,也能用剑吗?”少年先开口诘难,他的人同他的剑一样,总是先发而至。

“我能不能用剑,你应该已经见识到了。”白袍人指着地上的尸体,又用手点了点他有些破旧的白袍。

“我见识过真正会用剑的人。”说完这句话,少年望向初新,言语里的味道很复杂。

白袍人也顺着少年的目光看去,初新仍在慢慢朝他们走来,每一步的间隔固定,步伐却越来越轻快。

“你输给过他?”

“完败。”

“年轻人,你锋芒太露,又承受不起失败,难免死在我的剑下。”三言两语间,白袍人已经占据了话语上的主动,这意味着他从气势上压制住了少年。

少年的手开始发抖,他的决心已有些动摇,他忽然对自己感到痛恨,痛恨自己要去寻初新较量,如果不是那次彻底的失败,他仍是一个目空一切的狂傲剑客。

但他还是握住了剑柄,希冀着剑能阻止他流失的信心。

时间又放慢了脚步,杀意升腾,空气寒冷得砭人肌骨。

大战在即。

“我认输。”

有人认输。

认输的是白袍人。

刚才还剑拔弩张,他却轻描淡写地认输了。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所有人惊掉了下巴。

白袍人缓步朝着郑府门外走去,他与初新对视了一眼,仅一眼,随后二人继续走着各自的路。人们敬畏地望向他,他的白袍飘动,让人想起长坂坡七进七出无人可当的赵子龙,恍如天神落下凡尘。

“大将名师莫自牢,千军万马避白袍”,在后来听到这句赞美陈庆之的话语时,初新仍能回想起弥漫在郑府空气里的腥臭味,还有那件一尘不染的白袍。

进退由心,伸缩自如,不卑不亢,名将风度。

而数月以后,陈庆之率军攻打洛阳,有个身披猩红长袍的怪异僧人独自挡在他跟前时,他也总能忆及那个试图用剑鞘去救人,还把中书令大人想吃的鱼腹藏羊肉弄翻在地的滑稽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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