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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穿猩红长袍的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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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铃街,永宁寺,寺旁有宝塔,时人更喜欢称为浮图。

浮图入云,九层,离地千尺。

塔分四面,每面三门六窗,门扉漆成了红色,各钉着五行金制的钉子,飞檐上悬挂着五色的铃铛。

风高夜长时,铃铛发出响动,十余里内的人都能听见清脆的声音,像是江南溪流的浅吟。

也在风高夜长的时候,一个身穿猩红长袍的人来到塔前,双手合十,低低地唱起了歌谣。

那歌谣或许是用波斯语写的,或许是用天竺语谱的,没人分辨得出。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受到关注,因为他用这样的姿势站立了整整六天,不吃不喝。于是他的身后开始聚集起信众,他们也跟在他背后,虔诚地哼起他用喉咙最深处发出的曲调。

很多人半途放弃了,饥与渴,困与乏,像是噬人的猛兽,那是与诱惑截然不同的恐慌,直接能够撂倒一个健康的人,是心智无法控制的。

没有谁能够六天六夜不吃不喝不打盹。

正常人的生命在第四天左右就将因此而终结。

可他仍是直直地站着,同样猩红色的帽兜遮住了他的脸,没有谁看得到他的表情。

这让人们对他更加敬畏,开始期待他的下一个动作,下一句话。

第六天的黄昏,靠近他的信众艰难地听见了他的低语。

于是洛阳城传遍了达摩的故事。

他来自荒裔,年一百五十岁,从南海水路来到神州,起先入梁,与梁武帝话不投机,仅用一根苇条就渡过了长江,来到北地。

你相信有人活了一百五十岁吗?你相信有人能用一根苇条渡过滔滔长江吗?

洛阳的酒肆满是这样的问题,但是相应的解答却更多。

既然他不吃不喝不打盹地站了六天六夜,做到了常人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你又怎么能确定他没有其他神奇的方术或是本领?

这是最让酒客们信服的答案,人本来就偏爱奇异的故事,本来就喜欢追随奇异的人物。

初新见到达摩时,已经是他在永宁寺旁的第五个晚上了。初新看着那些信众,轻声感叹着,从无人追随到众人景仰,或许只需要这五天的站立。

他们只看到了猩红的长袍,却根本不了解猩红长袍下藏着什么。

不了解,又为什么会崇拜与追随?

初新很快就想明白了:恰恰是因为不了解,所以人们才会崇拜和追随。

达摩开始在洛阳城传授禅教,就在富丽堂皇的永宁寺,信徒挤满了整个寺庙。他认真倾听每个人的疑惑,有问必答,传法由清晨至深夜,无间隔,不休息。出自他口的见解不凡,却又通俗易懂,让人感叹,似乎只有一百五十岁的高龄,才能说出这样精深的佛语。

圣上被惊动了,亲自来到永宁寺接见达摩。

难得一见的,达摩摘下了猩红色的帽兜,是一位秃顶老者,长着一圈蜷曲的络腮胡,似乎是天竺人的相貌,也像是波斯胡人的模样。

这样貌虽只寥寥数人见到,但已被众多的人猜想到了。

这两个平常根本见不到脸的人,在永宁寺谈论了很久。

两人的对话让民众浮想联翩:一个是一百五十岁的得道高僧,一个是北魏盛世的领袖君王,他们究竟会谈些什么?

“我猜呐,圣上会问达摩大师普渡众生之法。”有的香客如是说。

“普渡众生似是妄想,我倒是觉得,他会问大师如何昭德行施教化,如何敬神佛修来世。”有的香客纠正道。

“来世?哪有什么来世啊。如果我是圣上,我会问大师如何活一百五十岁还能活蹦乱跳的。”一个姑娘插嘴道。

皇帝问得最勤最多的,的确是长寿健康的法门。

但是这样的答案自然不被众香客买账,他们不理会这个姑娘,汇入巨大的永宁寺门,成为了人海的一滴。海的那头依然是达摩,披着猩红的长袍,帽兜与阴影埋着他的脸。

姑娘抿了抿嘴,没有其他动作,她只是呆呆地站在原地,背靠着永宁寺大门的巨柱。

这是个早晨,初新没有在一家酒馆,自从与元欢一面之后,他就很少在一家酒馆喝酒了,而是开始在洛阳城四处走动。

他相信一些事情正在发生,这是剑客敏锐的直觉,而漫无目的的闲逛,就是他的应对办法。

走路能让神经松弛下来,能保持身体的状态,更重要的是,可以在游走时收获许多奇怪的讯息。

现在他走到了永宁寺,也不经意间听到了姑娘和香客的对话,初新很好奇,为什么她站在门口,却始终不进寺里,不像其他的人一样,请达摩解惑。

他忍不住问她:“你站在这里做什么?”

她看向初新,像是听明白了他的疑惑:“我没有什么要问那个穿红袍的人。”

“哦?”

初新看着她的脸,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她忽然笑了,初新这时才发现,她是个很美的姑娘,皮肤很白,鼻梁很挺,眼睛很大。初新听说有些美人落泪很好看,有些美人心口疼很好看,也的确有些美人笑起来很好看,他现在已经很肯定这一点了。

宝塔的铃铛在风中摇动,洛阳城的石路上人来车往,寺旁种着红色与紫色的花,花香追逐着铃铛的声响。

笑的确是种有魔力的东西,尤其在经文声飘荡着的春天,尤其又是她这样大眼睛的姑娘泛起的笑。

这样的笑容,是从眼睛开始,是月亮自如的盈亏,是水分与桃花的拥吻,一点点生发到脸上各处的。

那年那月那日那时那刻,恐怕没有什么能比这更勾摄初新的心魂了。

这笑也便足可成为缘的源了。

面对一个很好看的笑着的女孩子,你会怎么做呢?

大胆的人会去问她的名字和住处,自信的人会回报以自己的微笑。

初新既不大胆,也不自信,他只是愣住,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

这是他的习惯,一旦想得到什么,他就会开始掩饰这样的想法,一旦要掩饰什么,他就会低头。

等他抬头时,她已经不见了。

初新在心里哂了自己一句:见到好看的姑娘就成了个孩子。

这岂非是他这个年纪男人的通病?

他往寺门里望去,猩红的身影如同磐石,像上古时代就屹立于斯,不摇不动。

“你究竟是什么人?”他嘀咕了一句,最近的怪事的确很多,自从他来到洛阳,每一天他都在看窗外的人群,每一天他都能察觉到,窗外的兵士、马匹、商客和外族人,虽然装束不同,身型各异,却在向着同一个方向移动。

向着城外移动。

在出城最多最频繁的一天,达摩出现在了永宁寺前;五天之后,初新不再见到出城的兵马客商,那三个奇怪的人出现了;当初新不再去一家酒馆喝酒的时候,达摩也不再立于佛塔之前。

这一切看似毫无关联,却莫名其妙地头尾相接着。他把剑拿到眼前,仔细端详。他不明白自己的剑究竟为什么惹来了关注,这只是一把普通的青铜剑,比起现如今的钢制剑短了一些,是会稽的一名普通的铸剑师打造的,那位铸剑师没有很大的名气,也没有什么优秀的传人。

会不会是他们误以为这是越王的三把宝剑:巨阙、毫曹和纯钧?

那是很久远的事了,初新忍不住哼起了流传在自己家乡的歌谣,关于卧薪尝胆的句践,功成身退的范蠡,倾国倾城的西施的歌谣。

那真是一段极富戏剧性和浪漫气息的传说。

初新摇摇头,继续往前走去。

无论这三个人来意如何,初新都觉得没有那么简单。

他是一名剑客,剑是简单的,剑法是简单的,所以他喜欢简单的事物,也就不愿意存有过于复杂的念头。

理由也很简单,复杂的念头会减慢出剑的速度。

这是洛阳城最繁华的街道,但是再繁华的街道也终会有个头尾。

初新已经到了这条长街的尽头。

他看到了石砌的城墙,巨大的城门,城外是大大小小的矮房子,那都是奴隶的住所,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依然保有着古老的奴隶制度,即使他们已经成了中原的主人。

奴隶的一生都在忙碌,或者在做农活,或者在战争最前线的最前排,或者在交配,生下的儿女成为新的奴隶。

人被这样分成了三六九等,世世代代分成了三六九等,初新觉得并不公平,他从小就觉得这不公平,但他只能把这念头放在心里,和谁都不曾提起过。

甚至有时他也在想,如果把所有人的钱财物产全都堆在一块儿,然后再平分给每个人,是不是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可他很快又放弃了这样愚蠢的念头。

他怀疑即使真的实现了普遍的平均,不用几年的时间,人还是会被分成三六九等。

矮房子挨得很近,相互之间隔了一排茂密的灌木,灌木的枝桠交错,但是总体来看还是由根部向上向外长开去的。

如果有个人坐在灌木前,真是像极了千手的观音,初新这么想着。

突然,他的瞳孔急剧收缩,胃部也突然翻滚。

初新扶着矮墙,开始呕吐。

他看到灌木的树枝间藏着个坐着的人,那些枝干长在周围,就像是干瘪苍老的手。

绝不会是鲜活的手,因为坐着的人已经失去了生命,他的头已经消失不见了。

切口很平整,这意味着凶器很锋利,作案者的出手很快。

得出这些结论的时候,初新的胃里连酸水都没剩下几滴。

数日之后,洛阳城里又陆陆续续找到了不少受害者,他们的头被割下,单看身体难以辨明身份。

初新虽然很讨厌尸体,却还是每一处都去看了。

他仿佛是天生爱凑热闹的。

无头的案子很多,尤其在人多的城市,但这种案子多是没有头绪,而非头颅。

初新感觉自己的头也快没了。

他本来就是个思绪活络的人,遇事总会仔细想上一遍,而且所有枝蔓都不会放过,他的老师因此觉得他不适合学剑。

现在枝蔓已多到他觉得自己的脑袋快炸了。

城东,万顺王府。

元欢正握着酒杯,酒杯中盛着酒。

杯是夜光杯,酒是葡萄酒,葡萄产自西域的一处盆地,那处盆地有时很冷,有时很热,都能让人丧命。

可这样的地方产出的葡萄却是天下一绝。

“万顺”是他的伯父孝文帝给元欢的封号,寓“万事顺意”之义。

自那以后,元欢事事都很顺利。

他人生中的苦难,如果那叫苦难的话,都是他自找的。

他七岁时曾拜托仆人把自己的新衣服分给奴隶的子女,他只穿小一号的旧衣服;在十三岁时,因为失手打碎了孝文帝生前喜爱的夜明珠,他恳请鲜卑第一力士儿鹿用鞭子抽打自己;十七岁的他主动要求戍边十年,做起了最不起眼的马前卒。

据说他还准备了一个面具,画着青面獠牙的恶鬼,一有战事就会戴上,因为他总是在微笑,脸也长得太过俊美。

很多年以后,兰陵王高长恭效法了他的做法,用恐怖的面具遮盖住脸,来威慑阵前的敌人。

一个人杀人时还能优雅从容吗?

恐怕连元欢自己都不知道,他的剑刺入敌人胸膛,震碎敌人肋骨的一刻,脸上是什么表情。

现在,他已经从苦寒的边塞回到了洛阳。他来的时候,只有一个人,一匹马,一只包袱。

他不是不懂得享受,恰恰相反,他是最懂享受而且最有能力享受的那一部分人,但他知道不勤劳的四肢会变得迟缓疲弱,不勤劳的头脑也一样。

所以他喜欢给自己找罪受。

就像最成功的商人一样,许多事情他都喜欢亲力亲为,甚至包括探听情报这种斥候的差事,他也乐意做上一做。

他刚刚已仔细了解了洛阳城所有的无头案件,无论是发生的地点,还是受害者的衣着,他都能够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他本就是拓拔王室公认的天才。

可他的思绪却始终停留在“初新”这个名字上。

当初的初,新旧的新。

初新此时正大步走在街上。

他的心情不怎么坏,因为他刚刚在一家酒馆里吃到肚子都胀了。

这几日他一直饿着肚皮,怕自己一不小心又把肠子呕吐出来,直到今天才忍不住敲了敏的竹杠。

人要是饿了几天不吃东西,一碗米饭也会变成珍馐。

所以饱餐一顿的他心情不仅不糟糕,还相当好。

可走着走着,初新又皱起了眉头,他发现周围的人看他的眼神很诡异,带着提防和疑惑。

“怎么一敲竹杠就感觉要倒霉?”初新低声嘀咕了一句,之后他开始仔细辨认周围人视线的着落。

到第二十三个人的时候,他断定那些怀疑的源泉是自己的剑。

联想到最近的无头案,人们对佩刀剑者的敌意也就不难理解了。

初新反倒松了口气,他觉得这是人之常情,但也并不会去解释,他坚信清者自清,事情水落石出的时候,那些攻讦流言都会消散。

可有的时候,甚至是绝大多数时候,攻讦与流言的伤害在水落石出时已经无法弥补。

初新后背有些发凉,他已经看到了麻烦的靠近。

麻烦很快就到了眼前。

一队骑兵拦住了他的去路,共五个人,初新认得,这群鲜卑人隶属于洛阳城的虎贲军。

虎贲,周代就有了这支军队的传说,三国时期已变成了一支以可怕著称的秘密部队,它在那时的统领,典韦,曾经一个人阻拦住了张绣的叛军,保住了曹操的性命;继典韦之后的统帅许褚被人称为“虎痴”,在曹操被马超击败,落荒而逃时,用一个眼神就威慑住了那位后来的五虎上将。

朝代更替,但是虎贲仍存,每一位战士都是精挑细选,每一位战士都身怀绝技。

他们骑着的马是万里挑一的,他们所携带的武器是万里挑一的。

更重要的是,他们是万里挑一的。

初新面对的,就是一队这样的虎贲军。

有个人发问了:“你就是初新?”

初新道:“是。”

那个人继续问:“你知道最近城里发生的事情吗?”

初新道:“我知道。”

那人的目光突然锐利如刀,他的手指离他的剑柄不过三寸,他随时都会拔剑。

他用这样的眼神威胁着初新:“和我们走吧。”

初新斜斜地靠在右侧的石墙,斜斜地看着他们,缓缓地说:“如果我拒绝呢?”

每匹马都往前踏了一步,这队虎贲军就像一面墙,这堵墙突然向着初新压了过来。初新已经看不到阳光了,因为这群人都太健壮,他们的马也太高大,他们看似随意地向前挪了些许距离,却封住了初新往前往后所有的去路。

那个人在确认初新插翅难飞之后,盯着斜斜站着的初新道:“你还有拒绝的余地吗?”

初新突然一跃而起,像一支射离弓弦的箭,如果前后左右都没了退路,那向上的确是他唯一的机会。

可他右侧的石墙未免太高了些,虎贲军的反应也未免太快了些,他上升到最高点时,脑袋只够得到石墙顶,而在这个他近乎静止的节点,身前的虎贲军纷纷拔出剑刺向他。

拔剑是用剑的第一步,甚至光拔剑这一个动作就可以成为剑招。

昔日有位顶尖的剑客,只会拔剑这一种剑招,却从未尝过一败。

他之所以成为了顶尖的剑客,是因为他每天都要练习拔剑,每天都会拔三千次剑。

他拔剑的速度已仿佛突破人类潜能的极限。

为了更好地用剑,虎贲军的每一位战士在刚学剑时,都花了半年的时间来练习拔剑,每天都会练到握剑的手失去知觉。

作为回报,他们已个个都是剑的高手。

这五个人拔剑的那一刻,剑尖就已经到了初新的心口。

无论怎么看,初新都已是笼中的鸟,瓮中的鳖。

初新已非死不可。

但他们忽然发现,与他们剑的尖端同时到的,还有一把剑,一把青铜制成的剑。

那青铜剑像是从天上地下的某一处,由诸天神魔悄悄变出来的。

他们的剑突然下沉,正如他们克敌的信心一样,这青铜剑上似乎是寄宿了蛮族神祇的劲力,逼迫着他们的剑势朝下涌去。

那剑自然不会凭空冒出,它被牢牢握在初新的手中,而现在,初新已借着压剑的力道又向上抬升了自己的身子,他的身形也跟着由竖变横,堪堪翻过了石墙。

他翻墙的时候还朝着那五个人说了一句多谢。

这五名虎贲军士愣在原地,过了很久才缓过神来。

翻过墙头,初新落到了地上。

他也并不急着逃跑,而是先等刚刚渗出的冷汗蒸发完全,心里暗叹着好险。

他不敢与虎贲军缠斗,这支军队里的战士学的都是格杀的招式,接受的都是死命令,初新不想杀人,不想被人杀,在那条街道上,他也不可能跑得比马还快,他唯一的选择是翻过右侧的高墙。

所以他靠在墙上,偷偷用脚踩实了地面,用手摸索了墙上的孔洞。

他挑了几个最适合手指使劲的凹陷处,手脚一并发力,朝上跃起,与此同时,初新也估算好了对手出剑的位置,先一步让自己的剑就位,借力使力,总算越过了这面墙。

一旦缺失了哪个步骤,不仅性命难保,死后还难免被虎贲军士嘲笑,连初新自己都会觉得自己像个笑话。

面对强敌的时候原地起跳又落下,或许没有比这更令人发笑的举动了。

所幸他还是成功了,算上此回,他用这样惊险的方式已经脱险了十一次。初新对自己还是满意的,起码自己并不滑稽。

得意了片刻,他开始环视四周。

他像是在一个宅子的庭院里,但庭院里种的仅有寥寥几丛野花。

初新很好奇,俯下身子去看这几株小生命,因为花实在太低矮,他索性趴了下来。他发现这花他从未见过,花瓣是白色包裹着一圈黄色,看不到花心。

“很像纵切一刀的鸡蛋,不是吗?”初新支在地上的手旁,突然出现了一双赤着的脚,那双脚是很像野兽的,遍布青筋,指甲又很长,皮肤有大块的皲裂。

这些倒还不能让初新倒吸一口凉气,直到他看见这双脚脚踝处垂着的猩红色长袍。

初新双手劲力一发,像根被压弯后释放的树枝,从地上弹起,警惕地看着面前的人,面前的人并非一个枯瘦的老者,猩红色帽兜下是张中年男人的脸。

“洛阳开始流行起这样的服饰了吗?”初新问道,但他很快意识到,不同的人穿同一件衣服,显露出来的气质也会是不同的。

农夫穿着盔甲,无法称其为将军;公主披上轻纱,不会被认作舞女。

眼前的人穿着红袍的身影却和他第一次看到的达摩极为相似。

这人只是简简单单地站着,初新竟不敢有任何动作,他并未感到恐惧,却有三分敬畏。

如果他只是普通的信众,不可能有如此难以言说的气魄。

初新又忍不住问:“你是谁?”

穿猩红长袍的人反问初新:“你是谁?”

“初新”这个名字,似乎让他吃了一惊,但讶异的神情很快就从他那张铁石般的脸上消失了。

“你最近杀了不少人?”

沉默很久之后,他问了这句话,初新的心一沉。

初新突然明白,为什么虎贲军会无缘无故找上自己,因为自己已经成了无头案的最大嫌犯,可他能做的却只是摇摇头,说不出辩解的话语。

被人误会并不好受,替人顶罪就更不用说了。

敲门声传来了,急促、有力。

初新听得出敲门的人手劲很足,十有八九是虎贲军士,如果门不开,他们很可能会硬闯进来。

现在已经来不及解释。

一如他碰到的很多事情般,解释往往都是多余的。

如果解释有用的话,自然没有解释的必要;而当解释真正有效的时刻,又常常已经没有解释的时间。

他决定孤身闯出去。

但是初新却始终没有动,因为红袍人也没有动,他浑身上下似乎都是破绽,都是空门,而正因如此,初新不知道剑该往哪里刺出,不知道刺向哪些方位能够逼退他。

初新甚至不知道他是敌是友。

所以他也只能随随便便地站着,随随便便地拿着剑,同样露出一身的破绽。

敲门声已经变成了砸拳头的声音,很快,剑也参与到了破坏的队列中来。

门被粗暴地打开了。

虎贲军并没有看到初新,他们看到的只是一个穿猩红长袍的人,直直地站立着,帽兜与阴影遮着他的脸,他诵念经文用的语言像是源于比西域更西面的地方,无人理解,无人知晓。

或许他本就是个无人理解,无人知晓的人。

搜索很快就结束了,因为红袍人的房间里实在没有什么东西,他们除了找到一张床和一间衣柜外,再也看不到任何供人藏匿的小空间。

他们离开时,红袍人还是念诵着经文,这让他们离去的速度更快。

士兵讨厌僧侣,僧侣也不会喜欢士兵。

因为他们的信仰是相悖的。

可是初新呢?

一个人总不可能凭空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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