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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四章 生气的五种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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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越吃不饱饭的时候,越能瞧出身边哪些人有钱。他们照常吃喝,照常享乐,时局艰难好像与他们无关。

醉仙楼迎来了一位豪客。

醉仙楼的豪客并不少,出手阔绰,几十两银子伸手就有的江湖游侠大有人在,然而在尔朱荣围城的这段时日里,许多都勒紧了裤腰带。

谁都无法准确计算出城破或退兵的日期。

所以当有人随手放在桌上一箱白花花的银子以后,酒客们便沸腾了。

“洛阳哪家的?”一人问自己的同伴。

“高阳王府的?”第二个人推测道。

“瞅他那矮冬瓜模样,世道真不公平。”第三个人摇摇头,继续欣赏舞女的舞姿,吃自己盘中的菜。

“侏儒?”第四个人哄笑道。

这位富翁的确长得不高,可能连正常成年男性身高的一半都没有到。戴着一顶古怪的不合季节的棉帽,蹬着小牛皮靴,身旁站着两个替他拿东西的人,权作挑夫。

无一例外,这两个挑夫也很矮。

第四个人的哄笑引起了富翁的注意,在他还未反应过来的一刻,富翁已坐在了他的身旁。

诡异的身法。

“时鲜蔬菜,洛河捞的鱼,牛肉美酒,竟然统统堵不住阁下的嘴,想必阁下定有要紧的事情要说,敢问阁下,刚才说了什么?又可否再让我听一遍?”原本四个字可以说完的一句话,富翁愣是绕了不少弯子。

或许这位富翁比较爱说话,尤其是废话。

“没什么。”第四个人并不想惹麻烦。和有钱人作对不是明智的决定。

“我听说有些人从来只敢在背后说人坏话,面对面时却连大气都不敢喘,就好像乌龟。噢对,你见过乌龟吗?它害怕时总要把头缩进壳里。我还听闻海外有种大鸟,遇到危险就把头埋进土里。”富翁嘻嘻哈哈地说了一通,第四个人的脸已有些发青。

“我们都是来这里找乐子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敬告富翁,他确信自己能轻易地击倒三个身高不足自己一半的人。

富翁偏偏像是没听见,既没有招呼两位挑夫过来,也没有任何住口的意思。

“恕我失礼,我毕竟是个医生,治好的病人有九千九百六十七个了,很少有人像你这样,一生气脸就发青。普通人要么发红,要么发白,要么发紫,要么什么颜色也不发。”富翁居然伸出右手,板着手指头数道。

“阁下何意?”第四个人与他的同伴们都不明所以,也很奇怪为什么富翁能够准确报出治好病人的数目。

“你别急啊,听我慢慢说来。这生气时脸色发红乃是血怒,是最为普遍的,血液往脸上涌动,故呈红色。脸色发白,是谓骨怒,有些人情绪激动,血液不往上涌,反朝下流,剩骨色,这才发白,”富翁娓娓道来,如饮茶喝水般轻松自如,“若是发紫,往往血中余毒,无法排出体外,只能在身体中环游,一生气,血往上涌,毒也向上跑,所以是紫色的。”

第四个人一听“血中余毒”,慌忙问道:“那脸色发青者呢?”

富翁品了一口那人的酒,问道:“你想听?”那人只能点点头。富翁哈哈笑道:“这种人虽然血里无毒,却最为糟糕。肾虚、脾虚、肝虚、胃虚,常走霉运,胆小如鼠,爹妈不疼,老婆不爱。”

周围人哄笑。

那人终于明白,富翁是想当众羞辱他,当即拍案而起,用手指着富翁的鼻子,道:“欺人太甚!”

他的食指却忽然被抓住,从第二个指节处被拗断,硬生生地扭转了一个方向。

不少看客嘴里发出了惊呼。

“医生能正骨,当然也能折骨。”富翁笑道。

第四个人的同伴们纷纷站起,将富翁围住。富翁面色不改,嘻嘻笑道:“我的话还没说完呢。最后一种人是再怎么生气都不会变脸色的,这样的人不仅无病无灾,大富大贵,而且绝不能被招惹。”

他的笑容忽然消失了,冷冷道:“我就是这样的人。”

呻吟又起,不光是食指,中指和无名指也无声无息地弯折了。

醉仙楼尊重有钱人,所以第四个人和他的伙伴们理所当然地被请出了门外。富翁显然很满意,话又多了起来,时不时赞叹一下舞女的舞技,偶尔伸几筷子,只夹十二盘菜中的一盘。

一盘普普通通的炒青菜。

他的两位跟班却一句话也不讲,一口菜也不吃。

“准备一个房间,准备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富翁喊得很大声,唯恐没人应答。

招待的人极为殷勤,腰快弯到了地上,事实上,富翁即使不喊话,他想要的也会有人送来。

在这里,人们不认外貌。

“他就是许伯纯?”伊芬斯问。

“他就是。”初新叹道。

“他可不像个名医。”伊芬斯目睹了刚才许伯纯的一言一行,显然,她对嚣张跋扈的许伯纯没有任何好印象。

“是不是名医,看的是他的医术。我的左肋被剑刺中,由他照料仅仅五天,就能下床活动了。”初新道。

“或许那只不过是因为你的体格好。”伊芬斯当然不会轻易改变她的看法。

初新只是笑了笑。

“只是轻轻地说了他一句,何必要拗断人家的三根手指呢?”伊芬斯的话题还是集中于许伯纯。

“那不过是因为他太自卑。”

“自卑?”

“是的,往往越嚣张跋扈的人就越自卑。”

伊芬斯并不能理解。

初新解释道:“正因为他的自卑,他容不下任何一个嘲笑他的人,无论谁嘲笑他,都难免要被拗断三根手指。”

伊芬斯望着三个矮矮的身影走上二楼,一时无话。

初新喝了一杯酒,忽然问道:“你今天不必上台表演吗?”

伊芬斯摇摇头,道:“你到了这里,我自然不能让你一个人喝酒。”

初新短暂地怔了怔,旋即又恢复了平静的神情。

伊芬斯问:“你说你想问许伯纯一个问题,是什么问题?”

初新道:“有什么办法能让一个活人死去,不留伤口,不留痕迹。”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你的丈夫就是这样死的。”

伊芬斯问:“既然许伯纯行踪不定,你怎么确定他就在洛阳?又怎么知道他会来醉仙楼?”

初新笑道:“他前不久才刚在洛阳为我疗伤,何况一个这么矮却又很有钱的人走在路上总是很醒目的,随便打听打听就能找到他了。”

伊芬斯又问:“既然找到了他,为什么不直接上去问他?”

初新又喝了一杯酒,道:“我喜欢喝酒,你喜欢做什么?”

伊芬斯被问得满头雾水,随口应道:“我以前喜欢跳舞,现在不怎么喜欢了。”

初新道:“你以前跳舞时,如果有人来打扰你,会不会很不开心?”

伊芬斯点点头。

初新耸了耸肩,道:“许伯纯正要做他喜欢做的事情,我若是这时去打扰他,岂非太煞风景了?”

伊芬斯只能承认初新说得有道理。

他们有大把时间可以等,等许伯纯做完他爱做的事情。

可二楼突然传来一声尖叫。

初新已随着那声尖叫飞掠出去。

他想到了一种非常糟糕的可能。

假如许伯纯死了呢?

就死在醉仙楼,死在这短暂的等待中?

宋允若是派人于此下手,虽然嫌疑会更重,却也能斩断初新最后的线索。

门开了。

是被初新粗暴地踢开的。

许伯纯惊魂甫定地坐在地上喘着粗气,角落里有位瑟瑟发抖的美人,许伯纯带进醉仙楼的两名挑夫已倒下,失去了呼吸。

“啊,是你,你听我说,这两个人想要害我,我一关房门就锁住我的双臂,掐我的脖子,差一点我就死了,”许伯纯显然还记得初新,费力地解释着,“这位姑娘可以作证,我绝对无心杀他们,实在是情急之下踢中了他俩的致命穴位。你说是吧,姑娘。”

初新尴尬地笑了笑,已有不少人聚到了他身后。

“不,他撒谎,人就是他杀的。”

墙角那位瑟瑟发抖的姑娘颤巍巍地说道。

许伯纯的脸竟发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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