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的太阳已经有些热了。
对于生命力旺盛的年轻人而言,太阳意味着力量和希望。
初新喜欢太阳,喜欢太阳带给人的那种感觉。
他身上虽燥,却还没渗出汗,洛阳的风从街巷中流溢出来,世界焕发光彩。
初新注视着自己的影子,影子已经缩到了他的脚底。
有光的地方就有暗影。
初新忽然在想,如果他的头上顶着一个太阳,他的影子是会消失,还是会蔓延整个大地?
他笑了。
他好像总有类似这样奇怪的念头。
为了和太阳靠得近些,他爬到了屋顶。也不知是哪家的屋顶。
踩在瓦片上,“哗啦哗啦”的声音令他沉醉,晴朗的洛阳城从高处看来似乎是与罪恶绝缘的。
也许这就是洛城的一张面具。
他忽然发现脚下的庭院中,有位老婆婆正坐在板凳上晒着太阳,一动也不动,如果不是偶尔有叹息发出,初新甚至会以为她已经死了。
这个时代要活得太老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扛过一个又一个难熬的冬天,膝下有富足的子女,还得笑口常开。
做不到这三点的人,或许活着还不如死去。
初新俯视着庭院里破旧的围墙和杂乱的花草,很快就判断出老婆婆的生活并不优渥。
家贫无贤妻,久病难孝子,初新猜测,或许她的孩子脾气并不好,抑或儿媳与她的关系并不融洽。
有人来了。
“阿嬷。”
老婆婆的耳朵大概已又有些背,她没听见这声“阿嬷”。
“阿嬷。”来人又喊,是个女人。老婆婆听到了,缓慢地转过了头。
初新发现老婆婆的眼神木然,竟好像不认识她的孙女。
女人来到老婆婆身侧,捧着一碗粥,背对着高处的初新。
初新忽然觉得,这个女人的背影似乎在哪里见过,她的声音也好像在哪里听过。
老婆婆一边吃着女人喂的粥,一边注视着女人的脸。
“认得我吗?认得我吗?”女人问老婆婆。
老婆婆摇了摇头。她听得懂女人说的话,却记不起女人是谁。
她忘记了自己的孙女。
很多老人都有这样的毛病,会遗忘时光馈赠的或好或坏的礼物。
只有在阳光中,那些记忆会泡沫似地重现。
初新立在屋顶,背脊发凉。他忽然明白造物主有多么残酷,多么冷血。
女人喂完粥,就坐在老婆婆旁边,说些只有她自己理解的话,关于小时候她同老人的故事,可终究是徒劳。
她好像已经习惯,叹了口气,收拾碗筷,准备离开。
女人转身的一瞬,初新才认出,她就是自己在醉仙楼遇到的杨二娘。
也许世上的事情本没有那么绝对,一个用毒的女人心肠也可以很善良,就好像貌美的姑娘很会骗人一样。
初新静默着,负手而立。
他背上除了菜刀之外,还多了一柄满是缺口的黑刀,这是王十托付给他与妻子女儿相认的凭证。
他来到洛阳时,身上不过一柄“七月”,一点散碎银两,现在不但没少,还多了两把刀。
就好像人来到尘世,记忆中的东西总是越垒越多,难以舍离,除非像老婆婆一样遗忘。
遗忘快乐,遗忘痛苦。
人若是失却了记忆,活着真的还有意义吗?
不知来处,又怎晓归途?
有些人本就没有来处,或者他们选择性遗忘了来处。
比如那白衣的少年。
他从不愿提及自己的身世,因为他的身世实在不值得提及,太穷酸,拿不出手。
他只希望能够挣来自己的未来,凭自己的剑。
当然,他的剑也是来历不明的。
他要去杀一个人,一个很难杀的人。
报酬很高,是他难以想象到的。只要他能够杀掉那个人,那个人的所有都将归他。
所有地产,所有钱财,所有女人。
指示他行动的老人很有权势,保证能给他想要的一切。
他很好奇:为什么老人不亲自出马?他没有问出口。
交易很公平,有多大的回报,就要付出多少努力。
他肯定想不到,自己的成败已经成为了别人赌桌上的天平,决定桌上金银的去向。
宋允的生活很规律。
他要求自己每天鸡鸣即起,晴雨霜雪都不曾改变他的作息。
经营着庞大的产业,他需要有充沛的精力和足够的时间。让身体贴合太阳运行的规律是解决休息和工作之间矛盾的最好办法。
他坚信这一点。
今天的他要和朝中权贵饮酒,所以他不能回醉仙楼,也不能到他在别处经营的赌场、酒馆和染坊去。
他出行时只带两个侍从。
据说他的武功很好,所以他根本用不着雇什么护卫。
作为宋家的长男,他知书达理,爱护三个弟弟,非常受尊敬。
他的兄弟分别干着不同的行当。
二弟宋匀,喜欢研究佛理,目前在白马寺译经。
三弟宋耘,十八就从军出征,在雍凉服役,战功显赫。
四弟宋云并不怎么出息。
从小,这个弟弟就没少惹麻烦:打架,喝酒,偶尔还会见血。
后来竟然还做了杀手。
所幸的是,宋云仍有君子之风,从不撒谎,也很尊重女性。
这是少年搜集的关于被刺者宋允的信息。他笃信“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宋允的马车要拐四个弯才能到要去的地方。
高阳王府,这是宋允此行的终点。
高阳王元雍是孝文帝的弟弟,元诩即位后进位丞相,富贵冠绝一国,一顿饭就能吃掉万钱。
据说他有六千名仆人,五百名婢女,八十房妻妾。
可以说,他除了岁数,没有一样是男人不羡慕的。
可惜的是,要获得大的成就,往往要耗费几十年的时光,一蹴而就的成功要么不太牢靠,要么不值得夸耀。
元雍已经很少参政议政。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人老了,不愿意管事儿了,应该交给年轻人了”。
可嘴上这么说,谁又肯真正放下权力呢?
宋允和元雍有交情。
没人知道他们何时认识,也没人知道他们因何认识。
“有交情”的意思,有时或许只是“认得”。
宋允想替四弟宋云买一官半职,好让宋云的后半生有些保障。
正经人当然看不起江湖浪子,尤其是杀手。
谁愿意嫁给一个双手沾满血污的人?谁愿意信任一个成天刀光剑影的人?
宋云会争辩:“我杀的都是该杀的人。”大哥宋允就会告诉他:“该杀的人自然会有人来杀,轮不到你。”
宋云说不过他的大哥,他太老实,论辩时难免吃亏。
这些琐碎的细节也都被白衣少年了解了。
他匍匐在屋顶,望着马车将会路过的第二个弯。
马蹄声和车轮声。
两个侍从,一个赶马,一个驾车。
吻合。
白衣少年出手了。
他有很多种进攻的方案。
直接刺向马车车厢,虽然直截了当,命中率却低。车厢的空间很大,剑却很扁很窄。
他放弃了这一种方案。
刺向两名侍从,虽然能断去宋允的羽翼,却会给宋允反应的机会,极易错失良机。
他同样放弃了这种方案。
刺马。
刺马可以让车翻倒,两名侍从自然站不稳,车厢里的宋允就如同瓮中之鳖,手到擒来。
他刺的果然是马。
侍从还没反应过来,马车就向一侧翻倒。少年迅速拉起幕帘,准备一剑结果宋允。
车厢是空的。
白衣少年的瞳孔收缩,他想都没想,立刻跃上旁边的矮墙,踩着屋瓦离开了。
两名侍从还没缓过神来,宋允已慢悠悠地出现在转角处。
虽然步履轻快,他的脸上还是写满了惊讶。
“你们回去吧,我一个人去赴约即可。”他对侍从说道。
他当然不需要这两个侍从。这两个侍从对他来说最大的价值就是替他赶车,替他受死。
“十年前的债,难道要还了?”他喃喃道。
一匹死马,一具破碎的马车车厢,他立在一旁,那神情分明是讥嘲。
对自己的讥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