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乃看到这行字,说明作者菌正在调戏某些网站滴服务器……他知道自己一点机会都没有,安雯不可能会爱上他。他拿什么去和高明辉竞争啊!什么都都不如他。他只能把痛苦深深地埋藏在心底,一点都没有流露过。没有人知道他的心思,无人的深夜里,他一声接一声的绝望叹息没人听得见。
爱情像绝症一样缠上了廖晨,越是痛苦,他就越是嫉恨难当。他嫉恨的对象当然是高明辉了。在他看来,这位好友实在拥有太多太多:英俊的外表;优越的家世;理想的工作;漂亮的女友。而他却什么都没有。作为一个外省来的小镇青年,在这座大都市中,他个人方面的软硬件都不合格,可谓一无所有。
自己的一无所有,对比高明辉的应有尽有,这让廖晨对他的嫉恨持续发酵与膨胀。尽管他一直在帮助他,但他却越发觉得他可恨,视他的帮助为羞辱。有时候,简直恨不得他可以从这个世界上立刻消失掉。还为此在暗夜里无数次恶毒地诅咒过他去死。
大学毕业后,廖晨的生活更加乏善可陈。他的学习成绩并不出色,个人条件也不突出,这让他在s市没能找到一份前景光明的工作。最后不得已在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当了销售员,工资只是勉强糊口而已。感情世界也始终一片空白,没有女生会青睐他这种一无所有的loser。
事业与爱情的双重失意,让廖晨深陷人生的低谷。但是他特别爱面子,越是不如意,还越是要装出一副随遇而安的坦然模样,不让任何人看出他情绪的低沉。
这一年,廖晨二十八岁。
古人说三十而立,可是廖晨的人生却一直立不起一个像样的高度。在大都市里挣扎多年,始终没能为自己谋得一席立锥之地。他已经不年轻了,可是依然是一无所有。依然像刚毕业时一样,住着廉价的出租屋,吃着便宜的盒饭,穿着大甩卖的衣服,骑着自行车奔波在跑业务的路上。
毕业之初,以职场新鲜人的身份过着这样紧巴的日子,廖晨尚且能够自我宽慰:没关系,刚刚开始哪有不吃苦的。努力拼搏几年,日子一定会好起来的。
几年时光匆匆过,流水般冲走了廖晨的青春,却没有为他留下任何人生成绩。他的销售工作一直没什么起色,薪水也就一直涨不起来,生活自然也就一直摆脱不了因陋就简的模式。这令他无法不灰心沮丧,因为他已经不年轻了,却还看不到自己人生的希望与前景在哪里,未来似乎是一片黑暗。
廖晨的人生陷入灰心沮丧的时候,高明辉的人生却是处处繁花。当年一毕业,高父高母就为儿子安排好了一份收入丰厚的体面工作。如今,他已经被提拔为单位最年轻的副股长。还正式宣布了即将与安雯结婚的消息。婚房是父母全资赞助的一套四室两厅,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
这一婚讯,成为了压垮廖晨理智的最后一根稻草。他再无法忍受了!无法忍受自己处处失意的时候,好朋友却如此春风得意。最终他做出了一个丧失理智的决定——我一定要杀了高明辉。要让他顺风顺水的人生戛然而止。
在廖晨心头幽幽闪烁了许久的嫉恨火苗,终于彻底燃成了燎原之势,将他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高明辉打算举办单身派对时,廖晨举双手赞成,还有意撺掇他邀请了很多客人。因为人越多,就越有利于他混水摸鱼的下手。命案发生后,他被怀疑的概率也会被拉低很多。
出发去ktv参加单身派对前,已经想好要怎么动手的廖晨带了一枚有毒的胶囊。他打算趁人不备时,把胶囊里的毒粉倒进高明辉喝的酒水中。
虽然决定了要杀人,但正式动手前,廖晨还是不可避免的有些胆怯与迟疑。他犹豫着很久很久,错过了一次又一次机会。最终他走进洗手间,看着镜子里一副吊丝相的自己,咬牙切齿地轻声发誓。
“我要杀了他。我今晚一定要杀了他。”
从洗手间出来后,廖晨刻意离开挤满人的沙发,独自坐在包厢一角的小吧台前喝着啤酒。当高明辉经过时他叫住他,故作感慨地谈起时光的流逝,他们是如何从刚进大学校园的两个新生,变成现在的职场生力军,而且其中之一还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
谈话过程中,包厢中央的沙发座上一再传来大家掷骰子拼酒的起哄声与欢笑声。高明辉忍不住频频回首朝那端张望。趁此机会,廖晨手脚麻利地把胶囊里的毒-鼠-强药粉倒进他随手搁在吧台上的啤酒罐中。
廖晨忽略了一点,吧台的墙壁镶有一面镜子,虽然灯光昏暗,高明辉还是从镜子里看见他往酒罐里洒了东西。只不过,当时这位准新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好朋友是在下毒,还以为他只是想要捉弄他。
这一晚,高明辉已经被捉弄过好多次。
有人骗他吃了夹着芥末的夹心饼干;有人哄他喝了掺了醋的饮料;还有人在西瓜上抹了黄莲水,咬上一口苦得他嘴呲牙又咧嘴。
所以,无意中发现廖晨往自己的啤酒罐里酒东西后,高明辉没有多想地就认定他也想捉弄自己。当时廖晨的手机就放在吧台上,高明辉回过头的时候,假装不小心用手肘碰落了那只手机。当廖晨本能地弯下腰去捡手机时,他飞快地把自己的啤酒罐与廖晨的啤酒罐对换了一下位置。
捡起手机后,廖晨就举起自己面前的那罐蓝带啤酒,假意祝福高明辉。高明辉爽快地与他碰了杯,然后一边喝酒一边眼神促狭地等着看他的反应。他还以为他一定会把“加了料”的啤酒直接从嘴里喷出来,可是出乎他的意料,喝了两口酒的廖晨什么反应都没有。
与高明辉碰完杯,廖晨就打算起身再去卫生间走一趟,打算把那枚空胶囊冲进下水道“毁尸灭迹”。可是十分不巧,另一位客人抢在他前头进了卫生间,而且可能因为上大号的缘故一直没出来。
廖晨只得耐心地留在吧台前等待,而等待期间,他一直不停地喝着自己那罐蓝带啤酒。因为刚刚动手下毒杀人的事,让他极度紧张、口干舌燥。
不停地喝着毒酒,让廖晨在短短两三分钟的时间内就开始毒发。当恶心呕吐的感觉猝然袭来时,他难以置信地发现中了毒的人居然是自己。抽搐中,他原本握在手心里的空胶囊无声落地。他随之倒下,还嘶声说了一句。
“快,快打10。”
死神降临的那一刻,廖晨发自内心的不想死。原本在他看来乏善可陈的生活,在即将永远失去时忽然就值得留恋起来。他还希望自己可以获救,可以重新选择新的人生路。可是他下的毒-药量太大,送进医院抢救时,内脏都已经发黑,医生也无力回天了。
廖晨刚刚开始毒发时,高明辉还没有反应过来出了什么事。和大家一样都觉得他的恶心呕吐症状是不是因为吃坏肚子了。直到廖晨脸色乌青地抽搐着倒地,而医生判断可能是中毒时,他才后知后觉地明白好友在自己的啤酒罐里动了什么手脚。
那一刹那,高明辉整个人不由自主地就抖成了一片疾风中的落叶。
因为警方把廖晨视为受害人,认定凶手就在参加单身派对的男士中。高明辉担心死无对证,会被别人误会是自己杀了廖晨,所以他对真相三诫其口,什么也不敢说,怕引火烧身。
“警察同志,我当时真不敢说其实是廖晨想要毒死我,因为我一点证据都没有。而且,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杀我。感谢你们查明了真相,解开了我心底的一个谜团。我一直都不知道廖晨原来这么恨我,他平时真的掩饰得太好了,一丁点儿恶意都没有流露出来。我的好朋友居然想置我于死地,这——实话实说,我现在都有些不敢相信身边的朋友了,因为我忍不住担心是否还会有第二个廖晨出现。我想我需要看心理医生,虽然他没有在*上杀死我,但他已经在精神上重创了我。”
高明辉痛苦万分地揪着头发说的一番话,让两名刑警都只能为之无声叹息。
雷霆是九零后时尚青年一枚,成为刑警还不到两个月。单看他的外表也不像警察,因为小伙子长得特帅。从五官到身材都各种帅,帅得完全可以去出道当明星而不是当警察。但他的理想却是成为一名福尔摩斯式的警探,高考志愿填了清一色的警校。
一年前,雷霆从公安大学毕业,通过严格的笔试、面试考入公安系统。最初被安排在出入境管理处工作,经过本人的一再申请,上个月刚正式调职成为一名刑警。领导安排马啸来带这名新人。
出现场的电话通知转达前,两位刑警正在单位食堂吃饭。他们打好饭菜找张空桌坐下后,有位身材魁梧的警察端着饭盒过来和他们一起坐,边吃边看着雷霆问马啸。
“马叔,他就是你新收的徒弟呀!这位新扎师弟怎么看起来像个小白脸,一点都不像警察呢。”
马啸瞟了雷霆一眼,笑着说:“小雷,听见没有,师兄说你不像警察,赶紧证明一下自己有资格当警察吧。”
虽然师兄一副瞧不起自己的口气,但雷霆并不生气。他微笑地打量着对方问:“师兄,你是不是在和档案室的刘姐谈恋爱呀?”
师兄一口否认:“当然不是,你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水味,属于cd的甜心小姐香水,我每次去档案室都能从刘姐身上闻到。当然,如果你也喜欢用这款女士香水那就另当别论了。”
“我当然不用女士香水了。就算我身上有小刘的香水味,那也证明不了我在和她谈恋爱吧?之前我去了档案室查资料,待的时间有点久,兴许是那时候染上的吧。”
“撇开香水不谈,师兄,我还发现你头发里有一粒小小的粉色水钻。我记得刘姐这周新做的美甲就镶了这种颜色的水钻,用来搭配裸粉色的指甲油,低调不张扬。她指甲上的水钻为什么会跑到你的头发里?我的个人结论是她的手曾经摸过你的头。这似乎不是普通同事之间会有的肢体接触吧?”
师兄剃着平头,一头又黑又硬的浓密发丝齐刷刷立在头顶,茂盛如青纱帐。他刚才低下头往嘴里扒饭时,头顶的发茬中有一小粒粉色水钻折射出一道璀璨光芒,被雷霆敏锐地尽收眼底。
摸了一把自己的头发后,师兄看着指间那粒水钻继续否认:“这个嘛……刚才我在档案室蹲下去翻最底下的一排资料时,小刘正好站在我身边翻上面那一排架子的资料。应该那时是不小心掉在我头发里的。”
“还是不承认,看来要逼我祭出大招了。好吧,现在说说我最重要的发现。师兄,除了香水和水钻外,我还注意到你的门牙上粘着一丝口红。这种低调的豆沙红是刘姐常用的颜色,而且今天她也是涂的这个颜色。一个男人的牙齿上如果粘着另一个女人的口红,我想光凭在一起查资料是肯定做不到的,必须要kiss才行。当然,如果你们像偶像剧的男女主角那样,是一个不小心嘴对嘴地摔在了一起,那就当我什么都没有说吧。”
雷霆的这番话让师兄无法再否认了。他一边条件反射地抬手去擦自己的门牙,一边服气地笑了:“哟嗬,你小子行啊!观察能力还挺强。”
马啸在一旁呵呵笑道:“小纪,你这家伙什么时候跟小刘搞上对象了?居然还神神秘秘地玩地下情,藏着掖着不让我们知道。”
“马叔,不是我们要搞地下情,而是刚刚才好上没多久,还没来得及对外公开呢。没想到就被你徒儿看出来了。好吧,雷师弟,我服了。你看来是一块干刑警的好材料,以后跟着马叔好好学吧。”
就在这时候,马啸的手机铃声大振,一接听是出命案现场的电话通知。挂断电话后,他一边加快速度往自己嘴里扒饭,一边却对徒弟说:“小雷,你就别吃了,吃下去待会儿也要吐掉。”
雷霆不解其意:“为什么?”
“出了人命案,我们马上要去现场勘查。你应该还没有见过尸体吧?一会儿见到了,保证你吐得七荤八素。”
雷霆刚刚才露了一手,现在自信值正高着呢,傲骄地一挺胸膛说:“前辈,我有心理准备,不会吐的。”
看着眼前的年轻后辈,马啸慢条斯理地说:“我赌0块,你一定会吐的。”
公安局的各部门人员迅速赶到案发现场。法医与刑事鉴证科的技术人员先进屋进行尸体现场勘查与犯罪现场勘查。马啸和雷霆则在门外一起询问为死者工作的保姆周兰香,就是她打电话报的警。
周兰香这天像往常一样,在清晨八点钟带着买好的菜来罗家上班。她不是住家保姆,只是白天过来帮忙搞卫生和做饭,晚饭后收拾了碗筷就回自己家。
进了大门,看见楼上卧室的门没有开,周兰香知道女主人肖倩一定还在睡觉。她一向有爱睡懒觉的习惯,还特别交代过在自己睡觉的时候最好不要打扰她。所以周兰香也就没上楼,一直在楼下忙活,先搞卫生,再做午饭。
午饭都做好了,仍不见肖倩起床。往常她睡懒觉不会睡这么久,还有宠物狗公主也一直不见露面,周兰香便十分疑惑地上楼敲门。
“罗太,午饭好了,你还不起床吃饭吗?”
敲门没有应,问话也没人理,周兰香更奇怪了。因为肖倩曾经说过,她睡觉不能吵,一吵就会醒,所以怎么都没道理无人应答的。难怪是病了吗?
这个想法让周兰香下意识地推开房门查看究竟,结果门一开,她直接吓得尿了裤子。因为肖倩一动不动地仰面躺在床上,双目圆瞪,面色死灰,分明已经是个死人了。
马啸询问周兰香时,她还没从极度受惊中完全回过神来,话也因此说得颠三倒四,好不容易才把事情交代清楚。通常警方会怀疑第一个发现命案现场的人可能就是凶嫌。但经验丰富的马啸一看就知道周兰香犯案的可能性基本为零,胆小的人是杀不了人的。而她后来也的确提供了案发时间段的确切不在场证明。
两位刑警问完了周兰香,又敲开了顶层的另一户人家调查取证。那家女主人表示昨晚自己没有听到什么异样动静。这种高级住宅区的房屋墙壁隔音效果很好,她只是偶尔听见隐约的几阵狗吠。
法医与鉴证科的勘查取证工作完成后,两位刑警从同仁嘴里得到了一些有用的线索:
公寓大门的门锁没有被撬过的痕迹,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死者是被人用枕头闷死的,死亡时间大概是昨晚十一时到凌晨一时之间;
死者临死前有过性行为,阴-道里提取到了精-液;
死者屋内收集到了几组可以用来对比的清晰指纹;
死者床上找到了几根不属于女死者的短发,一种是黑发,一种是染过的棕发;
最后,死者身边守着一只宠物狗;
雷霆听得一怔:“什么?屋里还有一只狗?”
鉴证科的老刘回答:“是的,显然它一直呆在案发现场,也目睹了案发经过。可惜,这位唯一的目击者不会说话,不能告诉我们它看见了什么。”
雷霆忍不住感慨了一声:“是啊,太可惜了!如果狗狗会说话就好了。”
马啸好笑地瞪了他一眼:“别说这些没用的废话。来,跟我上楼去勘查凶案现场。”
雷霆和马啸一起走进凶案现场的卧室时,尽管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但床上那具形容可怖的尸体还是让他产生了一阵强烈的恶心与反胃。
这桩杀人案是雷霆在警察职业生涯中接触到的第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也是他第一次亲眼看见尸体。虽然努力地忍了又忍,但他最终还是没忍住吐了,吐在马啸眼疾手快塞给他的一个塑料袋里。
“年轻人,记住你欠我0块。”
雷霆顾不上回答,只管埋头狂吐不已,之前吃下去的东西基本上全部“大清仓”。因为他吐得太厉害,鉴证科的一位同事还忍不住打趣他。
“哟嗬,小雷同志,吐成这样该不是有了吧?几个月了?”
另一位同事笑眯眯地也来补刀:“怎么小雷同志的性别是女吗?我还一直以为是男呢。看来要去挂眼科了。”
把胃里的东西全部吐光后,雷霆才总算消停下来了。作为一个警察见到尸体居然吐成这副怂样,他觉得自己实在太al了!之前在单位食堂露的脸,一下子就全部丢光了。
好在马啸并没有批评他,这位资深老前辈一边平静如水地戴上手套检查现场,一边慢吞吞地说:“一开始看到尸体不适应是难免的,以后习惯了就好了。这里我负责,你去小区保安部调监控,看看昨晚案发时间内有什么可疑人员出入过这栋楼。”
“池金毛”加快脚步想要穿过巷子,远离一切噪声。即将到达巷口时,她灵敏的耳朵却忽然捕捉到了一句低沉轻细却阴恻恻的话——我要杀了他!(8中文网 .8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