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安安静静的没有反抗。石朔喜感觉一股涓涓细流般的内力流过沧海的脉络,他手按在沧海胸口的膻中穴上,缓缓灌入一丝内息,沧海也没有运功抵抗,乖得异常。他的心脏就在石朔喜的手边跳动,石朔喜抬眸盯住他的脸,控制着内息轻缓的在他体内运行了一周,收回手,竟然叹了口气。
“你这么相信我?”他的语气比发现沧海在树后躲了很久还要忧郁低沉。这样的话他以前也问过,但上次他明明很开心。
沧海从刚才起就定定的望着他,“你知道我多少事?”
“嗯……不好说。”石朔喜左边眉峰低了低,“但是心悸、呼吸困难、胸部疼痛是有的吧?有时候看你不恨舒服的样子……不过刚才我替你检查过了,经脉没有淤塞的地方,看来是最近操劳过度的缘故吧。”
沧海愣愣的说不出话。眸中的光点愈浓,愈亮,他垂下目光。
石朔喜又道:“小白我得向你道歉。刚才我还以为你是怀疑我才在这里蹲守的,看来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垂首笑了笑,“你知不知道,只要我刚才掌力一吐就能至你于死?呵,你当然知道。可是你竟然还让我把手放在你胸口,竟然连心跳都没有加快?唉,”石朔喜想了想,下了结论:“你简直不是人。”
沧海垂着头依然没有说话。
“认识你,我三生有幸。”
从没发觉原来石宣的声音可以这么温柔动听。沧海抬起脸,脸上挂着一个淡淡的笑容,伸出了他的右手,“那,我们是过命的交情?”
石朔喜微笑着,却忧郁的令人心碎。他也缓缓的伸出手,向着沧海的右手,“来生……”
沧海笑容扩大,“来生,我们还做兄弟!”
“……啊?”石朔喜的手在空中顿住,表情有点扭曲。
“怎么了……你不愿意么?”小白脸委屈的皱起来。两个人的手在空中隔着一段距离僵持了一会儿,一大把薄荷草被塞到了沧海手里。“送你了!”石朔喜赌气的撇过头,“你记着,以后不管是谁,不许让人碰你周身大穴……”忽然一眼看见了地上的兔子,震惊之下立马大呼着奔去,扑倒在地。“啊!二白!对不起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光想着小白了,哎哟摔疼了没有?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沧海无奈的笑了,满鼻都是薄荷的凉。
石朔喜坐在地上,一手把二白抱在腿上,一手揽着花妞,目光却偷偷的意味深长的注视着沧海,张了几次嘴,最后还是咬牙咽了回去。“算了,你没必要知道。”
“嗯?你说什么?”
“没说什么……嗨?湿乎乎的?”狐疑的两手举起兔子,“啊!二白尿了!啊,啊呀,我都说对不起了!我……你……你怎么跟小白似的那么爱记仇啊!呜……我的裤子……”
沧海弯腰大笑。捧着清凉的薄荷,像新娘的花束。
今晚的星空,真美丽啊。
唐秋池和薛昊刚睡下没多久,就听见自己的房门被人砸响,门外一个十分不爽的声音嚷道:“唐兄!薛兄!出来陪我喝酒!快着!别睡了!”
“咣当”一声,唐秋池的房门被人踹开,身上的棉被立马不见了,下一秒被人拉着领子揪起来。“唉又什么事啊石兄?明天再说……”唐秋池迷迷糊糊的还要躺下,又被人薅起。
“不许睡!起来喝酒!”
薛昊惺忪着双眼被人拽着领子从房里拉出来,“石兄……又什么事啊这么兴奋?”
“这叫兴奋么!老子现在不爽的很!”
薛昊困得前仰后合,穿着白色单褂坐在初染小居院中的小板凳上,面前的不知从谁屋里搬出来的炕桌上摆着六个酒罐,三个广口大杯,两个杯中注满了酒,还有一个杯子空着。石朔喜干脆对着酒罐大饮,那酒都不是喝下去的,而是直接倒进喉咙里的。
薛昊努力睁开眼睛,“石兄啊,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就说出来嘛,干什么叫我们出来又一个人喝闷酒?”没人理他,他捅了捅唐秋池,唐秋池以为是石朔喜不满了,赶紧端起酒杯冲着自己一扬。
“嘿,你嘛呢?”石朔喜终于出声了,抓起唐秋池内衫的衣摆给他擦干了脸,“太浪费了吧?酒是用来喝的!谁让你洗脸喂,喂……”
咣当一声,唐秋池额头撞在桌面,不动了。薛昊见状也赶忙趴在桌上。
几乎是马上响起了鼾声。
“喂,你们俩是醉了还是睡了?”
石朔喜的眼眸又深又亮,盯着他们俩的趴姿看了一会儿,仰天灌了口酒。
地下密室。
阴暗,干燥。像一个地牢。
密室里没有点灯。
只有室中间的石桌上,燃着一个火盆。暗红色的火苗跳动,映出桌边人黑色的大斗篷。宽大的篷帽遮盖着他的头,黑色的布巾蒙覆着他的面,只露出一对眼睛还被隐藏入篷帽的阴影。看不出他的年龄,长相,只看见黑斗篷的边沿有一条细窄的红边。
他一动不动。仿佛一尊雕像。看起来就连熄灭了火的铜盆都比他更富有生命力。这人面前的石桌上,靠左的位置放着一套书具,砚中墨浓,架上笔饱,黄铜镇纸下压着一摞白宣。
红边黑斗篷的头后位置有一扇通风的铁窗,幽蓝的夜光从一根根铁条中间穿刺进入,无声的拍打在篷帽顶上。
嗒,嗒。密室的入口处渐渐传来鞋底与石凳接触时的相撞摩擦声。不久,转过一面直角墙壁,一条黑漆漆的布袍边缘出现在密室最后一段石阶之顶,宽大的黑斗篷几欲拖地,连来人脚上的鞋子都未露丁点。来人在阶顶站了一站,才继续往台阶下落。黑斗篷遮掩了腿脚的动作,这人像从台阶上飘行下地像无魄的幽灵。
火盆边的红边黑斗篷终于动了一动。
来人直接走到红边黑斗篷对面,在火盆的红光里坐下。这人篷帽垂得更低,只见一截光滑的下巴。
这该是个年轻的男人。
来人这半面石桌上,靠右的位置也放有同样一套书具,两个人都没有说话,连抬头互视一眼都没有。来人拿起了毛笔,借着不定的火光,掣出一张白宣开始书写。红边黑斗篷的目光马上落在铜盆的火苗上。来人写完了就将字纸旋转正对红边黑斗篷平铺在红色的火苗上。字纸很快从中间部位起火,烧出一个镶着黑边的洞,不一瞬就完全化为飞灰。
但是红边黑斗篷已经看清了上面的字,那是八个篆字:
雁塔探后,险些暴露。
红边黑斗篷也提起了笔,用的却是左手,左手的拇指上戴着一枚白玉扳指。而来人的手,就算写字时也全部掩在袖中。
红边黑斗篷用左手在白宣上落下八个十三行笔法的端楷:
谨慎坚守。部署情况?
写完了也倒转来放入火盆。
来人写道:
近在咫尺,迫在眉睫。
红边黑斗篷点了点首,飞快的写了,来人看那火中的字是:
耐心按捺,掩护同伴。
来人马上写道:
万目聚焦,计行无漏。
写罢,两人齐看着唯一的证据在火盆中化为灰烬,暂停动作。半晌,红边黑斗篷再次提笔:
犯险来见,行踪密否?
这次来人的回答只有四个字:
我有人证。
紧要关头,身先士卒;唯所不惜,粉身碎骨。
这是来人离别前红边黑斗篷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这张字纸还未完全燃烧,来人已经起身步上了出口的台阶。
#####楼主闲话#####
这段开头我把自己写哭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