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明却接着教训道:「诚然这里面有她们对你才华和人品的爱慕,可是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们觉得亏欠你良多。整个队伍能走到今天,在整个银河系三成队伍灭团,九成九的队伍出现减员的情况下,我们不仅全员保存,而且还不停的壮大,甚至各个取得非凡的成绩,这里面几乎有你大半的功劳。」
「尤其是竞技场的几场死亡大战,要不是你勇敢的战出来,面对忍者,死亡骑士和雷晴儿这几个家伙,其余众女只怕早就伤亡惨重了。所以,她们为了弥补你在这些事情上的亏欠,才不惜委屈自己,一起侍奉于你!」孔明肃然道:「想想她们吧,一旦你落败身死,岁她们和这个队伍的打击有多么可怕?」
方青书点点头,随后却颇为感慨的道:「可也正是因为如此,我才要冒这个险啊!」
「哦,为什么?」孔明奇怪的问道。
「因为我们还不够强,您也说了,我们在银河系里只能排前十,也就是说,还有好几只队伍的实力在我们之上,对吗?」方青书问道。
「是的,据我所知,至少有三五只队伍比你们要强一些!」孔明不得不点头道。
「这就是了,按照诸神的规定,雇佣军之间也要不定期的进行团战和战区对抗,失败的一方几乎就肯定是团灭的下场。说什么防止有人偷懒不修炼,其实无非就是想看我们自相残杀取乐而已!」方青书满含杀气地道:「我不想有一天。亲眼看着自己的女人被人凌辱,而自己却只能懦弱的在一边趴着。所以,我必须变强,哪怕是冒险也在所不惜!」
「你说的也有道理!」孔明皱了皱眉头,道:」可是这样的几率不是很高啊?毕竟银河系里有几百只队伍呢,真正能对你们产生威胁的也才几只而已。」
「我的运气一向很背,要不然也不会次次都对上比我强地人了。尤其是这次的雷灵儿,几乎就是专门克制我的人。」方青书苦笑道:「何况,我在竞技场上的诡异表现,已经害得很多神明输钱,虽然多数神明都不会因此为难我,可是现在既然能跳出一个输急眼的家伙,公然指定我任务,就难保没有第二个,第三个啊!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师傅,您就让我去吧!」
「唉!」孔明叹了口气,道:「既然你意已决,我就不拦你了,但是,一旦事不可为,你要记得逃跑,虽然成功的希望渺茫可总也比没有强!大不了陪人家点钱,但是你的命绝对不能丢!」
方青书见到孔明松口,连忙重重的点头道:「恩!师傅放心。弟子晓得轻重的!」
「如此你去做准备吧,我帮你把任务接下来。」孔明随后叮嘱道:「多考虑一些意外情况该如何应变,这对你回有帮助的!」
「是,师傅!」方青书点点头,而后躬身礼道:」弟子告退!」说完,便转身回去准备了。
看着方青书出去地背影,孔明忍不住在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来,自言自语道:「徒儿啊,你今日的表现很让我满意,如果你能安全返回的话,那么,你就已经可以出师了!」
数日之后。在贝塔星球上的一个偏僻的小城里,突然出现了一位奇怪的年轻人,只见此人身穿牛仔服,头戴鸭舌帽,长得是眉清目秀一表人才。正是来此完成任务的方青书。
贝塔星球其实还处于很落后的封建制社会。科技水平才相当于地球十二三世纪的情况。街道上到处都是穿着兽皮和粗布地人,方青书的这一身打扮在这里显然是格格不入的。
而且。由于小城非常偏僻,周围是茂密的森林,里面栖息着很多凶猛地魔兽,魔兽经常会出来袭击人类,所以这里的民风很是彪悍,几乎人人都有武器在手。没有武器的人是不会被人看得起的,故而,赤手空拳的方青书很快就吸引了一些闲人的注意。
很快,七八个壮汉就把方青书围在路中间,只见他们一个个膀大腰圆,一脸的凶悍,一看就知道不是善类。
只是方青书却丝毫不见慌张,笑嘻嘻的道:「几位既然敢如此明目张胆地拦路打劫,应该是城管吧?」
「城管?」领头的家伙先是一愣,随后马上笑道:「没错这个城都归我管,你小子进来的时候有没有交税啊?」
「没钱!」方青书很是痛快的道。
「哈,没钱没关系,只要有人就行!」那小子一脸**道:「瞧你这细皮嫩肉的,估计也能卖个好价!」
「哈哈!」一群人顿时大笑起来。
「老大,卖之前可得要兄弟们先常常鲜!」
「没错,我就喜欢抡菊花!」
「哈哈!」一群人笑得更放肆了。
方青书顿时被这群人气得满脸铁青,也不废话,随手掏出一把大口径手枪来,对准领头地家伙就是一枪,只听碰得一声,那家伙的脑袋就和烂西瓜一样当场炸开了!
立刻,那些狂笑地家伙全部都被震呆了,一个个就如同受到惊吓的小猫一样,浑身颤抖,冷汗直流。
「怎么***不笑了?」方青书冷笑着问道。
「难道您,您是魔,魔法师?」一个家伙颤巍巍的问道。
方青书才懒得解释呢,一脚把他踹了一个跟头,不屑的道:「你们不配知道我的身份,现在,给我滚!」
「是是!」几个人立刻吓得如鸟兽散,转眼就没影了。
方青书收起枪,一边继续向前行去,一边嘟囓道:「浪费啊浪费,知道子弹多贵吗?」
他这次独自一人来贝塔星球诛杀龙族叛逆克卡拉,并没有十足的把握,所以把自己的装备都留在了仙境,包括万蛊镯,飞剑,甚至是深蓝之镜都没带。
反正万蛊镯和飞剑也伤不了人家,至于深蓝之镜,区区十二级的神器,根本就挡不住高达十八级的龙族叛逆克卡拉随手一击,所以拿了也是白拿,没有丝毫用处。
方青书生怕自己有个意外,失落了这些宝贝,所以他身上除了必备的东西以外,就只有须弥戒指是值钱货色,没办法,要是万一任务成功了,他还要收拾龙的尸体和收藏,不得不带这个巨大的空间戒指。以至于他碰见几个流氓挑衅都不得不用手枪来摆平。
这个小城名叫罗林城,方青书就直接出现在城外不远的密林深处。按照资料,这里向东百里有一座高山,龙族叛逆克卡拉的老巢就在山上。
打了几个流氓以后,方青书很快找了一家旅店休息,他并不担心杀人会有什么麻烦。在这里,死人几乎是司空见惯的事情。除了本地人的凶悍之外,还有来自各地的佣兵也经常在这里为了各种利益争执,甚至大打出手,杀人流血的事情,这里的人早已司空见惯了。
刚才那几个家伙其实也不是本地人,而是为了猎捕魔兽而从外地赶来的佣兵。这些家伙只为钱活着,猎捕魔兽固然是职业,但是他们也绝对不会介意偶尔客串一下打劫的劫匪,欺负一下单身的外地人,在他们来说已经是一种不错的外快来源了。只可惜这次不长眼睛,碰见了方青书这个家伙。
他不过是个过路的人,别说这几个家伙的身份不过是流氓,哪怕就是国王赶这么侮辱他的话,也肯定照杀不误。反正人家完成任务就走,嘿嘿,有种去地球追捕他呀?
定好房间以后,方青书就在大厅里用饭,他出手就是纯金,大方的让旅店老板都恨不得管他叫爹。所以他被特意安排在最好的桌子上,并且一个人独享满满一桌子的美食。让旅店里的其他人都羡慕不已。
按说,这样单身一人,又年少多金的家伙应该是最好的肥羊,在旅店里的几十号人里,差不多有八成都干过打劫的勾当。但是这些人却都只是很老实的坐着,没有任何人敢于站出来啰嗦。
因为他们都已经得到了方青书当街杀人的消息,虽然死的不过是一个小头目,可是方青书那种举手之间就打碎脑袋的诡异攻击方式,还是震慑住了这群亡命之徒。
方青书怎么说也是混迹黑道的人,对周围的气氛那是了然于心,但是他自持身手过人,血神经更是保命的绝招,所以并不怎么当回事,依旧大吃大喝。
不得不说,这里的社会虽然落后,可是吃的东西倒是不错,可是因为从来没有品尝过的缘故吧?总之方青书对这顿晚饭还是很满意的。
但是呢,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正当方青书吃得不亦乐乎的时候,麻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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