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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一九节 热火朝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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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是个冷漠的人,他只是愿意按着自己的想法去升起或者降落,他不会因为你是皇帝或者是个囚徒而又改变。

所以,四周的干旱还在继续,可是当刑天已经拿到了榆林县城这里所有的奴隶和所有地方的人的治权的时候,他就可以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了。

不管是李寨主还是老村长,还是以前的孟寨主都是已经算是过去式了。

现在榆林县城这里可以做主的人有这么几个。

刑天,榆林县城县令戴茂成,孙家寨子孙大雁,李家寨子岳桂花,古槐村的古山,以及其他的几个小寨子里的人。

当这些人全部都听从一人的时候,刑天发现这么一个地方竟然有五六万人,而且很多人的体力还是不错的,虽然有一部分人过去的奴隶,可是现在却已经不是这么简单的人了,因为一切都是由他说了算。

当刑天带着榆林县城的军队出现在广场上的时候,虽然广场还是泥土制作的,可是上面的一些台子以及一些石头做的东西却让人心中知道,这里的一切都要开始变化,而且属于那种非常严格的变化。

刑天坐在最高的位置,剩下的人全部都在下手,看着他,等待着他。

如果你做不到任何的好处的话,那么,就算是有所谓的人心,也不会持久。

而松洲的人最讲究的就是如此才能第一时间获得好处,没有好处,只有空头支票的事,说真的,不适合这里的人。

“今日,我喊大家来,就是有些事要告诉你们。”

刑天猛然站起来,手里提着一节木棍,虽然不长,可是在他这样的一个彪形大汉的手里,却显得不长,却很有威慑力。

其他的那些领头的人都看着他,这个人会如何做,过去的做法可能非常的简单粗暴,那就是如何才能第一时间获得一定的好处,或者说是一些老生常谈的东西,虽然他们不懂得什么叫做老生常谈,可是却也知道有些事的确是不那么容易地解决的。

“我们这里地势不错,山里的东西也不少,良田也不少,人口呢,自然也不少,可是这些年过去了,吃不饱肚子的事还是是时有发生的,这样的事,说真的,很不正常。”

刑天的话让下面的人一愣,这个不是很正常的吗?就像是过去的那些百姓就认为自己这辈子就应该吃糠咽菜的,如果说这样子的话,其实也算是一种愚民的办法,但是呢却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让大家都明白,这个世界还是需要和平的,虽然和平需要牺牲掉的不是别人,就是广大的百姓。

“所以,我就想要改变着一切。”

刑天说到这里,就笑呵呵地看着下面的人继续说道,“我知道很多人都不太相信,凭什么啊,这么多年都没有改变了,现在想要改变,这个怎么可能呢?但是呢,我要告诉大家的事,这个事很有可能,而且很容易就可以实现,只是不知道你们愿意不愿意参与呢?”

“愿意,愿意……”下面的人怎么可能说不愿意啊,都是刑天的盟友,你如果说不愿意的话,那岂不是就会让人觉得自己这些人都是忘恩负义的嘛,最主要的就是这样的忘恩负义带来的可能是死亡。

“好好好,你们的表现不错。”

刑天笑呵呵地挥舞着手里的木棍道,“如果说是以前,我也不相信,但是你们中的一些人可能是听说了,我是来自松洲的,松洲在几年前也和这里一样,甚至于不如这里,因为你们这里虽然地方闭塞了不少,可是却没有吐蕃的野人是不是?可是我们那里却是有的,几乎是每年都要过去偷袭我们那里,于是日子过的紧巴巴的,可是后来我们那里出了一位侯爷,就是我的主子,他看到了这一切之后,带人击退了那个吐蕃部落,然后就开始在我们松洲进行了改革了。因为你们也知道,有的时候改革就要有人反对,因为人都是有惰性的,随意地改革的话,岂不是要浪费一部分人的精力和时间,所以,他就带着当时松洲刚刚击败了那些吐蕃野人的军队,将整个松洲给扫荡了一遍,凡是不服的一律抓起来来,凡是不听话的,一律就消灭了,中间的过程我就不说了,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们,非常的残忍,经过那个过程之后,松洲的人口少了差不多一成,听说很多人都被整的没办法,只能离开了松洲了。可是留下来的人却在这个时候迎来了自己的新生命。”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不就是为了衣食住行四个字嘛,说白了,就是为了能够穿的暖和,吃饱肚子,有一个不错的房子和可以四处走走。所以当时的侯爷就开始了这方面的改革。衣服嘛,以前都是各种丝麻之类的,可是这种东西有个致命的缺憾就是产量太少了,很多人根本就没有办法穿上衣服,然后侯爷就开发出一个叫做棉花的东西,至于什么叫做棉花,等到这次的会议结束后,我这里带来了一些,虽然你们这里不能种植,但是呢,却可以从另外的一个地方获得这样的东西。然后就是食物,就是吃的东西,你们平时吃的不过是糙米,还有一些其他的山里的野味。甚至于很多人现在还在吃树根,而这一切我都是知道的。但是侯爷当时就想着,如何将田里的庄稼可以长出更多的粮食来,同时呢,开始发掘山里的一些东西,比如说猪,野猪的话,其实不太好吃,因为上面的油脂不多,可是家里养的猪呢,却是个正好相反的,一身的肥油,可是呢,这个家里的猪很多人也应该知道,其实和野猪差不多,只是呢,相对来说温顺了一些,所以,侯爷就想,如果才能让它乖乖地吃东西,然后不乱跑,后来还真的想到了办法,因为猪是吃草的,但是呢,在座的很多人都应该吃过草吧,那个东西其实没有什么营养,所以,就想着其他的办法,吃粮食肯定是不行的,因为没有那么多的粮食啊,所以,侯爷后来就找了很多的代替的东西,后来终于找到了,用了一年的时间,一头十几斤的家猪就可以长到三百斤左右,这样子的话,吃肉也成为可能的,但是呢,山里的好东西很多,什么山芋啊,坚果啊,蘑菇啊,竹笋啊,还有各种各样的其他的东西,这些东西看着不起眼,可是如果知道如何保存的话,一年四季都可以吃到,如果吃不完的话,还可以拿出去卖了,这样子一来,就会增加大家的收益,就可以赚到一点钱。有了钱的话,自然就可以买一些东西了。然后就是住,我们很多人现在还住在窝棚里,可是你们也知道,这个窝棚有个致命的地方就是夏天的时候太热,冬天的时候很冷,大雨的时候就会出现窝棚里小雨,而且风大的话,可能头顶就不见了,所以,我们就需要想办法将房子修好,房子修好使用木头是一个选择,可是呢,这个选择不好,因为山里的木材是有数的,怎么办,用砖石,可是砖石呢,价格太高了,很多人根本就用不起,那么怎么办,现在我可以帮你们解决这个问题,只要是想要在城里住的,总会给你们这样的便利,最后一个说的是行,就是出行,很多人都是两条腿是不是?好一点的是骑马和马车,或者牛车之类的,可是呢,你们发现了没有,我们榆林县城的后面,不是有一条大河吗?如果这条河可以弄好的话,那么会发生什么事,只要十天的时间就可以从这里去荆州,然后再花上七八天的时间就可以到达长安,可能你们觉得这个是不可能的,但是呢,如果有船的话,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你们有了这条路之后,就会发现,之前我告诉孙家寨子的一些营生就可以做起来了,来来回回地,山里还有很多好东西,实在不行,我们还可以自己种植,到时候很多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刑天一口气说了很多,然后喝了一口水道,“你们觉得这条水路,我们要不要让它畅通?”

虽然东西很多,内容不少,可是自古从川蜀出去的话,至少也得一个月到两个月的时间,很多时候,很多东西可能来不及卖出去,就坏了,而且山路真的是不好走啊,不仅有无数的野兽,还有无数的土匪,你可能没有命走过出的。

“要,要……”

一群人的眼球都被他给刺激的不行了,都要红了,人呢,最怕的不是穷也不是吃不饱肚子,而是没有希望,如果你做了一百年最后的结果依旧是在原地打转的话,你觉得你还会有任何的动力去做这些事了吗?肯定是不行的,而如果有了希望的话,那么一切都不会是问题的。

刑天伸手压了压,让大家都安静了之后就说道,“那就好,现在呢,你们的人分为几波,具体如何分配是你们这些领头的事,但是呢,我的要求就是不能胡来,若是有人敢胡来的话,可就不要怪我不给你们面子,身体最好的全部去畅通水路和烧砖开石,脑子活络的人可以学习一些如何做那些可以售卖的东西,而对于水渠等等,需要你们亲自和我走一趟,确定好了路线才能进行,然后就是其他的一些东西了,一切的一切在接下来一直到过年之前,都需要按着我说的去做,这段时间虽然你们可能吃不饱肚子,但是呢,只要是这一切都做好了之后,你们以后可能连肥肉都不喜欢吃了。”

虽然刑天最后一句话有点忽悠人,你以为大家都是叶片那小子啊,可是呢,因为有了方向,所以大家都被动员开来了。

现在的场景如果让叶檀看到的话,他会想到了现代社会的时候刚刚建国的时候,可能是五千年的苦难已经让我们的祖先知道了太多的辛苦了,也因为如此,当你知道这个世界这个你的未来可以让你在上面肆意地挥洒着自己的画笔的时候,你的能力是惊人的,你的潜力是无限的,你的思路是空山的,你的一切都是非常不错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做,每个人都知道这些事做出来之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不管是过去的人还是现代的人,他们的要求不高,只是在自己的辛苦努力之后,就可以得到一点自己因为付出而得到的东西就足够了。

可是很多人的这样的行为都没有办法得到满足,最后只能被人扔在烂泥里,然后被狠狠地摩擦一番。

吃饭的时候永远都是最让人心动的时刻,现在整个榆林县城都在吃大锅饭,大锅饭的特点就是可以吃,但是呢,却不能吃的精细,可是对于他们来说,这个就是天堂啊,有一拨人在刑天的带领下,开始寻找可以挖水渠的地方,不是所有的好路都可以,还要看所谓的是不是岩石等等,然后在这个过程中,就会有很多的车子在他们的身后,因为总是会有无数的好东西被刑天发现。

虽然说现在的天气很热,地里的野草和庄稼长的一样的有特点,可是呢,也因为如此,各种以前都藏在山里的动物也跟着出来了。

再过一两个月就是真正的秋天了,在山里的时候你会发现有无数的坚果还有其他的东西出现,天气干燥的时候有一些东西生长的很快,而天气潮湿的时候也是如此。

所以,刑天的行踪很不定,大家的心却是很安定的,因为每天早晨出门之后,等到中午之前,就会在每一个做饭的点送上很多的食物材料,但是呢,这个不是最重要的。

当刑天带人在一个叫做下陷谷的地方,发现了一群狼的时候,事情也开始变得有意思起来了。

“大人,这里的饿狼听说不少,我小的时候听说这里有一个鹿群,后来就因为这个狼群的存在被全部给吃了。”

孙晓明指着不远处一望无际的山谷说道,他是孙大雁的一个孙子,虽然对于什么种地啊,挖草药之类的一概没兴趣,可是却非常喜欢跟着刑天到处走,人呢,十来岁,身子骨有点弱,之前跑来跑去的时候,还是有点难受的,不过现在没事了,样子看着不错,额头上都是汗珠子。

“哦?看来这里的确是个不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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