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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节 不安全的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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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没说错,小的真的没说错。多亮大人,小的说的都是真的。”那个人虽然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快要蹦出来了,还是磕头地说道。

“真的是唐人的马队?”多亮再次低头啃了啃手里的羊骨头,最后上面一丝肉也没有的时候才扔出去,一头非常大的番狗直接蹦起来,一口咬住,随后甩了甩脖子上的长毛,一脸凶狠地跑到一边去慢慢地吃起来了。

“是的,小的怎么敢欺骗多亮大人呢,可是很奇怪的是,那个马队上面的骆驼城根本就是夜陀那个恶魔的,小的以前见过的。”

他的话让多亮脑子里乱哄哄的,因为夜陀的霸道和吝啬是出了名的,而且抢劫之后,喜欢杀掉别人的全家,对于什么做人留一线的事,是真的没什么兴趣。

再说了,他也没有必要留一线,因为他不经常走一条路,两次。

“可是为什么夜陀的骆驼城会在一个唐人的手里呢,他可是将这个东西当成自己的命根子一样的。”多亮和夜陀是死对头,原因就是二十年前,他还是一个部落的首领的时候,被夜陀给灭了,于是就尴尬地逃跑了,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开始干起了没本的买卖了。

这里之所以看不出来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就是因为他学着汉族的人的一些办法,将住的地方修建在地下面,表面看起来没什么,但是呢,在这里附近的人都知道多亮的狠毒。

别看人瘦,可是这个脾气和力气一点都不瘦,不仅不瘦,反而有点爆裂,这些年连个孩子都没有,但是呢,却有无数的女人,不管是汉人的,草原的,还是西域的,只要是被他看上的,几乎都被抓过来好好地玩耍一番。

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什么都不重要,只有一件事很重要,那就是报仇。

“放开他吧。”多亮对着那个巨人说了一句,那个突厥人就松了一口气,然后不敢站起来,只能跪在那里,低头不敢看他。

“带来的人多吗?”多亮问道,他油花花的双手轻轻地揉着下巴上面那乱七八糟的胡须,阴沉的脸问道。

“小的只是随便地看了看,人不多,不超过五百人,但是他们带来的物资却非常多,虽然牛羊没有您这里的多,可是粮食和其他的东西却不少,听说还带来了不少的美女。”

最后一句话明显是扯淡,因为唐人军队出征的时候是不能带女人的,可是这个突厥人更加的知道,多亮出兵没有女人的话,人家是没有多少的兴趣的,有些人可能愚笨了一些,但是不代表他就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这种事,他还是知道的。

“真的,中原女人?”多亮的眼睛瞪的很大,看样子最近一段时间憋得难受,而四周坐着的那些脏兮兮的人也是如此,对于他们来说,什么其他的国家之类的都是扯淡,只有女人可能还有点期盼,当然啦,还有杀人也是如此。

“嗯,小的看了几眼,都比大王这里的要漂亮,而且他们的酒比这里的也要好。”

“真的假的?”多亮不是蠢蛋,自然明白他会挑拨离间,于是就继续问道。

“多亮大王,现在他们就在天籁湖那里宿营,只要是有人过去看看的话,就会知道小的话不虚了。”

“草蛇,你去。”多亮对着空气说道,然后那个突厥人就感觉到有一条蛇离开了一样。

“来来来,先吃点,听说你有不少牛羊?”

就在他要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多亮却要和他聊聊他的家产,让他脸色一变,但是呢,却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爬过去抓过了一块肉就吃了起来了,“小的有一点,都是唐人将我们的部落杀了之后,我藏起来的。”

不知道为什么,多亮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得很差了,站起来,转身就走了,似乎对于这件事非常的忌讳一样。

而其他的人也开始吃喝了,只是安静的宛如鬼蜮一般。

叶檀夜晚几乎是不喝酒的,因为来到这里的他,有一个奇怪的命令,可能是来自李世民,也有可能是来自自己的内心,这里在之后的很多年里都是外族的地方,而汉人在这里的存在几乎就是不存在的样子,所以,他希望自己可以做一点事,如果可以做到的话,那么总是会让人自己有点不一样的期待。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道理不是不讲理,而是大家都不认可。

他和长乐公主李丽质的婚事,不是那么简单的,他需要更多的筹码。

突厥人被打跑了,但是呢,更多的乱七八糟的人一直在这里,说也搞笑,不管是哪个所谓的盛世,总是会在一些偏远的地方有无数的土匪恶贼,他们将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破坏了,似乎他们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这个世界没有任何的光亮一样,所以,叶檀打算终结他。

可是,他此时面前放着一个玻璃杯,而玻璃杯里是殷红的液体,这么冷的天气自然是不需要什么冰鱼之类的东西,可是这杯酒放在这里已经半个时辰了,上面都开始冒起了一些冷冰冰的冰碴子了,可是他依旧一口都没有喝。

刑天不在这里,覃宇不在这里,大家似乎都在外面吃喝玩乐,很是快活,可是如果你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这些人的手里的刀就在身边,他们不明白要来这里,只是觉得叶檀让他们过来就过来了,对于一群早就应该去死的人,现在还可以活着,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夜风很冷,将火堆上面的火苗拉的老高,像是一个调皮的孩子在喧闹的地方肆意妄为一样,这样的夜晚里,天空如墨,根本就是什么都看不见呢,要不是因为有准备好的牛皮帐篷以及骆驼城的话,他们恐怕撑不过这个夜晚。

骆驼吃饱了之后,总是不老实,如果不是有人专门注意这一块的话,早就臭了,都说骑马骑骆驼是一件幸福的事,可是你真的这么想的话,就麻烦了,脏兮兮的味道可是时刻跟随你的。

就在外面的吃喝结束的时候,一个宽大的身影出现在帐篷外面,可是这么壮实的身材却没有发出丝毫的声音,“主人。”

“何事?”叶檀拿起一杯红酒,轻轻地喝了一口,问道。

“多亮果然是派人来了,只是听说今晚后半夜会过来劫营,我等如何应对?”刑天因为上次受伤,所以功夫反而更加上升了,走路毫无声音可言。

“善战者,无赫赫战功,既然他们有偌大的名声,说明他们杀人不少哦,那么就今晚结果了他们。”叶檀将手里的玻璃杯的红酒一口喝干之后,就继续说道,“今晚我去他们的那里看看,而你在这里迎接他们,记得,之前准备的礼物要给对方,不能吝啬了,我们是大唐人,这点气魄还是要有的。”

叶檀说完这句话,刑天就不在外面了,他需要安排去了。

抬头看着外面的天空,黑乎乎的感觉,让人的内心的黑暗也跟着升级起来了。

然后,一身最简单的最轻便的裘衣就在身上了,手里提着一根绿油油的竹子,上面的叶子简直就像是春天一样,有了这个东西,他总是内心深处有点奇怪的想法。

走出帐篷,感觉到外面的冷风,他笑呵呵地说道,“出发。”

除了他,都是黑衣人,这些人手里的武器也不是之前的长刀,而是一种松洲特有的武器军刺。

一般情况下,这种东西是不会拿出来使用的,只有在非常的时候才可以使用,可是覃宇却不知道为什么叶檀今晚要用这个东西,别看只是简单的一个不能亮光的东西,可是当初在松洲实验过后的时候,大家的心情都比较沉重,因为这个东西的确是杀敌利器啊,但是呢,因为太过邪恶了,所以不适合使用。

古人相信的很多东西,叶檀也是相信,但是呢,他不相信对普通人的压榨也算是一种需要报应的事。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这里的战乱,让无数的草头王出现,也让无数的百姓的日子过的生不如死。

他们消失在夜幕下面的时候,刑天手里提着一根狼牙棒,看着剩下的人说道,“主人给我的命令是零伤亡,如果你们谁要是想要死的话,现在就去死,不要当着兄弟们的路,今晚的事是我们第一次处理这类事,以后你们这群人渣不会有什么特别的事做,但是呢,这样的事可能会经常做,只要过了五十岁,就可以结婚生子了,你们以后生活需要的一切都可以给你们,包括婆娘,但是如果谁坏了主人的大事,那么,可就不要怪我刑天不给面子了。”

那人都没有说话,而是轻轻地胸口拍了一下,然后就直接回去睡觉去了。

多亮是个聪明人,也是个老奸巨猾的人,听到草蛇的话之后,舔舐了一下自己的嘴唇,忍不住怒道,“老子的东西谁敢乱动,今晚,洛卡,你就带着人去将那里给我抢了。”

“大王,如此一来,岂不是和唐人结仇了?”洛卡是个标准的壮汉,说话却很温柔,似乎什么事都不会让对方着急一样。

“结仇就结仇,难道他唐朝可以灭了我们的突厥,我们就不可以打击一下他们的人吗?”多亮丝毫不觉得自己的思路有什么问题,在这里,只有手里的刀,和胯下的战马才是根本,至于说自己以什么样的生活模式来做这些事,这都是不重要的,这个世界很大,所以邪恶很多。

“可是,大王,这群人为什么回来这里,您不觉得奇怪呢?”洛卡没有因为对方的无礼而生气,反而继续分析道,有些事反常的话就会让人多想,这样的多想很多时候是有害的,可是你又没有办法的去理解这样的事。

“奇怪了又如何?这些年奇怪的事还少吗?”多亮不满地说道,既然有酒有肉有粮食有美女,这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意外的事,什么东西比得上这些东西啊。

“是,大王,我今晚就去。”洛卡不知道如何解答这样的问题,最后只能老实地出去了。

多亮看着身边的那个瘦高瘦高的男子道,“草蛇,一会你就将那个突厥人弄死,我们不是肮脏的突厥人,而是苦力思人。”

“是。”草蛇一抖动身体,人就不见了,似乎有一阵风吹过就不见了一样。

多亮等到对方消失了之后,从怀里取出一张破败的羊皮,上面有一个奇怪的印记,看不出特别的地方,而多亮却冷冷地将这块羊皮扔到火堆里,看着它被烧的没有了样子,才用木棍捣碎道,“夜陀的骆驼城不管是给了谁,都是我多亮的仇人,就算是全部死了,你也不能活。”

洛卡找来了五百多人,他自认为之前自己虽然有点过于的多疑了,可是呢,狮子搏兔也要用全力,这是汉人的话,对于一个曾经跟着一个读书的汉人学习后然后将他活活虐死的人来说,他懂得东西不少,特别是那个读书人当时是为了跑出来逃命,他那个娘子的皮肤是真的细腻哦,虽然不如草原上的女子的那么大大方方的,可是却小巧可爱,只是不经玩耍,不过才三天就死掉了。

所以,温柔的表面下面,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心,只有尝试过了才知道的。

于是,他就在黑乎乎的天空之下,带着手下的人出了叫做狼穴的这个地方,直接奔去唐人的营寨了。

夜晚总是会有一些可怕的动物比如说狼啊,比如说野狗之类的在外面找吃的,可是听到如此厚重的马蹄声之后,就赶紧跑开了,因为无数次的经验告诉它们,不想死,就老实地避开的好。

而就在他离开的不到一盏茶的工夫,叶檀等人已经到了这里了,看着四周的样子,叶檀忍不住在心中感慨了一句,果然是好地方啊,这么好的地方,如何能够给一群匪类呢,应该属于自己这样的人才是。

他一挥手,覃宇就带着十来个人朝侧面跑去,另外九十个人跟着叶檀去了另外一边,因为他似乎已经闻到了那股子让人恶心的味道。

洛卡一勒缰绳,就看到了不远处灰蒙蒙的帐篷,以及那还在那里燃烧的火堆,他深吸了一口气,发现了空气中的酒肉的香味,忍不住骂道,“都给狗吃了,给我上,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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